1、车场接管验收标准规定车场接管验收标准规定 1.0 目的目的 为了规范项目停车场接管验收标准, 确保接管验收顺利进行, 特制定本规 定。 2.0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顺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管辖的各项目停车场接管验 收。 3.0 职责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停车场接管验收的最终审核与监督。 3.2 技术业务部负责停车场接管验收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3.3 项目负责停车场接管验收的具体实施。 4.0 规定要点规定要点 4.1 机动车(地上、地下)停车场 4.1.1 机动车停车场的建立应具备条件 a) 原则上应在主体建筑用地范围之内。 b) 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 c) 停车方式以
2、占地面积适中、疏散方便、保证安全为原则。 4.1.2 机动车停车场的设备设施应符合条件 a) 所选取用的设备设施(如:道闸系统、减速垄、车位线、导向牌、指示牌、 反光镜等)均需选用市车管所指定厂家,并保证设备设施完好。 b) 地面应平整完好。 c) 照明充足。 d) 标识清楚。 e) 安全设施良好。 f) 排水设施良好。 4.2 自行车停车场 4.2.1 自行车停车场的建立应具备条件 a) 自行车停车场原则上不设在交叉口附近。 b) 停车方式应以出入方便为原则。 4.2.2 自行车停车场的设备设施应符合条件 a) 顶部严密无间隙,安装牢固。 b) 地面应平整完好。 c) 照明充足。 d) 标识清楚。 e) 安全设施良好; f) 存放自行车的设施(车架)良好。 4.3 停车场接管验收所应提供资料 4.3.1 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副本。 4.3.2 停车规划设计图纸。 4.3.3 停车场设备设施分布图纸。 4.3.4 停车场设备设施合格证明。 4.3.5 设备设施说明书(硬、软件) 。 4.3.6 软件系统光盘(含最高级系统密码) 。 4.3.7 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明。 4.3.8 合同复印件。 4.3.9 其它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