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员巡逻标准作业规程 1.0 目的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员巡逻工作,防止治安事件发生,保障辖区内的生活工作秩 序正常,特制定本规程。 2.0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的安全员巡逻工作。 3.0 职责职责 3.1 项目经理负责抽检、指导安全员巡逻工作。 3.2 安全部主管负责治安巡逻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项目经理处理突发事件。 3.3 安全员班长/安全员负责具体实施治安巡逻工作。 4.0 程序要点程序要点 4.1 安全员巡逻的基本要求 4.1.1 安全员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应注意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 视工作任务。 4.1.2 检查治安、防盗、防火、水浸等情况,发
2、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报告上级领 导。 4.1.3 巡查项目内各个重点部位、治安死角等,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 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4.1.4 对在项目内流动摆卖的小贩、推销人员,应劝其离开辖区。 4.1.5 对项目内的装修工程进行监管,对有碍交通或因超时装修产生噪音影响他 人休息的装修工程进行管理或制止。 4.2 安全员巡逻的基本任务 4.2.1 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犯罪行为: a) 预防和制止以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扰乱项目的秩序,致使工作、生活、营业、办公不能正常进行;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等其他犯罪活动的; 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项目
3、正常 生活工作秩序的; 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b ) 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项目公共安全的行为: 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 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的行为;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无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或者故 意损毁、移动覆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 c ) 预防和制止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非法限制他人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d ) 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项目管理秩序的行为: 故意损毁路灯、信箱、楼道门等其他公用设施的; 违反项目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违反项目规定,在住宅项目内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 民的工作或休息,不听制止的。 e ) 预防和制止违反项目消防管理的行为: 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