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 目的目的 为了确保停车场的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特制定本规程。 2.0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 3.0 职责职责 3.1 安全部主管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3.2 安全部当班班长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及车位使用费收缴工作。 3.3 当班安全员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4.0 程序要点程序要点 4.1 车辆进场停放 4.1.1 停车场只对辖区内的业主、本公司及来访的客人开放,其余外来车辆不允 许在停车场内停放。 4.1.2 当有车辆进场时,当班安全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
2、指定的 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4.1.3 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 主提出,并在安全员巡逻记录表上作详尽记录。 4.1.4 收取车位使用费: a) 属长期停放并已交纳车位使用费的车辆,经核实后允许停放; b ) 其他车辆依照天津市物价批文收取车位使用费。 4.1.5 开具小票后,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准确登记。 4.2 车辆离场 4.2.1 当有车辆离场时,当班安全员应及时检查车主证及相关资料: a) 检查车主证件与车辆是否相符; b ) 检查车位使用费是否已交足,没有交足车位使用费,应要求车主补交车位 使用费再离场; 4.2
3、.2 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阻止车辆,通知班长或安全部主管到场协 助当班安全员处理。 4.2.3 车辆离场时,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如实登记。 4.3 巡视 4.3.1 车场当班安全员定期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 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班长协助解决。 4.3.2 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 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3.3 协助保洁员维护好车场卫生。 5.0 记录记录 车辆出入登记表 SW-JL-044 安全员巡逻记录表 SW-JL-042 6.0 相关支持文件相关支持文件 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SW-ZY-BA-08 安全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SW-ZY-BA-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