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薪资福利制度 一、工资标准 1、员工工资结构: 工资总额=固定工资+奖励工资+午餐费. 固定工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岗位工资. 2、固定工资根据当月考勤情况核定,奖励工资按月考核,每季度发放一次。 3、每年度依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制定公司薪酬标准,并根据员工工作业绩酌 情调薪。 4、员工工资实行保密制度,任何员工不得向本单位员工或公司以外单位人 员透露工资额度。 二、工资发放规定 1、每月八号为工资发放日,如八号为公休日,则顺延至下星期一; 2、员工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工作不满七天离职者不发工资; 3、每月 15 日(不含 15 日)之前转正的员工,当月工资按正式员工工资计 算;15 日(含
2、 15 日)之后转正的员工,当月工资按照试用期工资计算。 4、员工降职自生效之日起按降职工资标准执行;人员晋升在生效之日两个 月试用合格后按晋升工资标准核发。 5、各种假期工资发放规定 1) 年假:年假期间工资照发; 2) 病假:病假期间扣发日工资; 3) 事假:事假期间扣发日工资; 4) 婚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除误餐费); 5) 产假:产假期间只发固定工资,陪产假期间工资照发(除误餐费); 6) 丧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除误餐费) ; 7) 探亲假:保安及外地员工探亲假期间只发固定工资。 8) 旷工:扣除旷工者当日工资外,扣除全部奖励工资。 三、福利内容及执行程序: 1、结婚贺礼:员工本人结婚,公司予以祝贺,礼品价值 150 元; 2、生育贺礼:员工本人生育或配偶生育,公司予以祝贺,礼品价值 100 元; 3、丧葬慰问:员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予以慰 问,价值 100 元; 4、住院慰问:员工本人住院,公司给予慰问,价值 100 元。 5、上述礼品或慰问品原则上以实物形式兑现,由综合管理部人员或当事人 的主管、经理代表公司完成。 6、 工作满整年的员工向人力资源部提交 工龄工资核定表 , 每一年增加 100 元工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