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目的目的 明确公司对顾客进行物业管理各项费用收取的工作流程,以保证公司有效并及时 地收取各项费用,并对收费过程的服务质量进行控制。 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适用于财务室和综合部关于物业管理各项费用的收取业务。 3 职责职责 3.1 财务室负责物业管理费、材料费、水电费等费用的计算、直接收取和维修费用的 间接收取。 3.2 综合部负责对顾客的日常直接服务,包括抄报水电表读数、下发通知等,并负责 零星维修服务费用的收取和集中上缴以及顾客装修保证金控制和核收。 4 工作流程工作流程 4.1 顾客每月费用的收缴。 4.1.1 每月底,综合部将当月水电表数及顾客的变动资料核对无误后,送交财务室。 4.
2、1.2 财务室财务人员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和综合部上报上月水电表读数,于当月 25 日计算上月收缴费用。 4.1.3 财务室财务人员核单、分类,并在每月 15 日前将通知单分送综合部,再由综合部 送至顾客手中。 4.1.4 如果顾客对通知单上的费用收取有疑义,综合部协助到财务室查询。 4.1.5 每月顾客到财务室交款时,出纳清点现金或审核支票无误后,开具发票交给顾客。 4.1.6 如果顾客用支票方式支付、出纳应让顾客留下电话号码并用专用的支票登记簿逐 笔登记所有支票。 4.1.7 每月收款后,财务室财务人员应将拖欠费用情况及时反馈给综合部。 4.2 拖欠费用的催缴 4.2.1 顾客如果由于自身
3、原因延迟至下月交款,财务室按市物业管理有关法规文件按日 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4.2.2 财务室财务人员于当月下旬统计顾客未缴款情况,于下月 5 日之前送综合部备查。 催款按如下方式和顺序进行:电话提醒、书面通知或致函等协助催款。 4.2.3 综合部根据财务室送来顾客拖欠费用备忘录,对拖欠费三个月以上的顾客,按物 业委托管理合同有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或按法律程序处理。 4.3 其它费用的收取 4.3.1 综合部应按政府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和保本原则制订有偿服务费收费标准,并督 促综合部按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4.3.2 停车费按政府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收取。 4.3.3 其它各种配套经营收入,应按保本微利,弥补物业管理费不足的原则,于每项经 营活动结束后收取。 4.3.4 对于因员工失误而造成费用不能收取的,有关员工须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并赔偿 该笔款项(全部或部分)的费用;因其它原因造成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