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公文管理规定 一、管理范围:一、管理范围: 1、外来公文一般分为两大类:正式公文包括上级单位及兄弟单位来文;便函。 2、 内部公文以公司名义发至上级或兄弟单位、政府机关、相关单位或发至公司各部门红头文件, 包括一些请示、重要通知、公司的重大决定、规章制度的颁布等。 3、各部门下发至物业管理中心的有关通告等规定性文件。 4、各部门、物业管理中心的会议纪要、通知等。 二、管理程序:二、管理程序: 1、公文接收 2、登记 1)综合管理部收到公文由综合管理部文员进行拆封。 2)按来文机关进行分组编号,填写公文阅办单 ,附在公文前面,并检查来文的页数、附件 是否齐全,如不全应提出索补的建议,按照来文
2、的急缓程度分急件和慢件,急件需特别说明。 3、拟办 所有公文登记后报送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检阅,提出“拟办”意见,拟办意见要简明具体,对有 必须在短期内办完的公文,应注明催办及检查时间。 4、批示 由综合管理部文员将批注“拟办”公文上报总经理进行批示,总经理同意综合管理部拟办意见 时,可在“公文阅办单”批示栏内签字,如认为不妥可重新批示或加注明。 5、分办及传阅 1)综合管理部文员将经过批示的公文(附文件阅办单 )送承办部门办理或送有关人员和部 门传阅。 2)传阅时各部门应在公文阅办单内签字并注明接件日期,文员应在传阅登记表上进行登记,以 便查阅传阅进展情况。急件,先办理后传阅,慢件可先传阅,后办
3、理。 3)传阅文件时,传阅人如发现有必要补充和纠正事项应通知综合管理部。 6、传阅后的落实。 1)承办部门在接到公文后,立即组织对公文的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对于不属于本部门所承办时,应立即将公文退回综合管理部要求重批,凡不进行处理又不退 回的,若延误工作由接文部门承担责任。 3)催办的公文,批示在公文阅办单上注明检查日期,综合管理部文员按检查日期到办文部门检 查办文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汇报。 7、回复、存档 1)办理完的公文,需要回复时,由承办部门起草回文,经审批后发出,并即时将办完的公文交综 合管理部归档。 2)办理完的公文,不需要回复的,由承办部门在公文处理单上注明办理情况。办完后的公文应尽 快交综合管理部归档,归档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8、拟稿 1)公司名义发文(红头文件)应在文稿前用公文稿纸,逐项填写清楚,公文稿纸的内容包括:标 题、主送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