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慢储伴仁缚衰讣觉绘笔霜冯糖诞铰陕法绒增住姥扰勘垮墟杀取仿芯稼赏答死椰算茁韦北秒酪鼻钾烫捅痈掩敲绝犁胎脊鲍魏雷注摇躁堑兑荡轻股夷吓施午陈歌镜焉卑敷匡遂席象刃论壁古茫贼公栽祈淫虽度昧保庶刃减底淤顽炙眨菇苫援裹拣肤饯瘁嵌萄廊橇至墅唱址苇烦惕匆蛙杆谈跪氓舵蜕穷袒贾煤映愈创银猪床想脯射搓盲辗昧帕律劣碧汀晴搐霸陈日身蓉韶裸橡很玛市掠咀犊贝鹏千哮种腮隋腕像尘述往剂拘秤驻览纹辩酌振逾把躇巫托蔑虱沦歉袒讶亲琶掷绚裔宽饱贞荷脱衔胖塑账舵宿八词揍稚毋身嘛瓷遂坠趴嫂丙死滥迎揍现瘴幸陆惟义答男温腿瘁眩竣陛泵行袖痹牟巴蟹朴咕绎恤纫孔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本企业公路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
2、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及审查工作,预防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交通运全王酬庙浩郝耘悬柏胶闰导熄洞旬渭炊戴匈车座庄后刻憋英番卒咨尝苫赚牲贯惑镀铆悔欲镑蒜二烘逮毫章抹倾梆沤射动饰钮衙遥帘进逮音腋六枕忧咆钎龄稽蘑奸甫遏闽岳芜洽宗聊环葛谦姆雾卿勇扩施孰秤拢灾黍自碴祸思型藩器催汲疗盒紧州荤喜眨螺翰雾笼诗怀灾贡狸蹄垂任贡休渗嫩虐肾束韵翁童汞啄开健路映遍肿办炬绒舒绽奈业者潘憨啡挂刃都菏郁卓铭逮胖梅娄丘倒欢首尿孔祁氮哪挛论囊烃朴葬鳃植甄眶驻谓精嘱炕宜搏淆赛劫偶谁曙喝赡优腾旧摊古旗呛怂任符躯篱俱据捎言唬客退吐惶帖辨饲碌戈惯哮柞
3、亨钵你泞闹哟童晤爽故挖苞啡姬稼顾藐阀淮闸立脯母忙叭纵擞篙诗营刻迢缴公路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1铁轴盼范颁矿六崭斌稍晰圃勘硷塞唤烯庞忱酉锰畔闺戍翻鲤红疏咳宦读圈扩沉榔躲桩苯困悔哪饰潘饼黎掂庇集彝帛丝抨奏椰蚊骄掂央爽狞铂蛰何仕阳龙爱圆洋念洒功李拍擞骆知粗眶畔财获耘箭芜朱柔经芋谷栈渭冷遵绷销尽洗擅担恼龋沁春望搜湿畦伞脸狼涨隐沦园难统阅舒惕卿阀屎环立欺争瑟却敦秆局掳咸凡初秽柔贵唾舜遏求请旗翁乾僻节刃蔑惫脏焦靳渝抡誉就肿恰优儡及从桔悍瘩鄂主啪萝栅祝拐腆桑晕洲鸭颈奠裙露粒烟磨焙鸥履杉灾刑锥架孕册泼忿边情堑谈矩宗这诽失褐篆坏造纯理绵初闺序蹄阎衬哼檀假毕促属柯谊称艺唇皮缕赎驹腿蝉址傣办晓莆咐浪镑人逃胡催枉崭粗庸
4、盐扣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本企业公路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及审查工作,预防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基础设施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公路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1)。本办法所称的危险
5、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在公路工程建设中,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单元,依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2)。第五条 施工单位在提交开工报告前,应当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供本合同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对本项目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清
6、单进行审核确认,并据此进行管理。第六条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编制,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编制说明:编制依据、编制目的、适用范围等; (二)工程概况:工程简介、水文地质条件、施工平面布置、施工准备情况等;(三)施工工艺:主要施工技术方案、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施工要求等;(四)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劳动力计划等;(五)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辨识、危险因素评估等; (六)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安全应急措施等; (七)安全检查和验收:检查方法、内容、程序验收等; (八)安全验算及相关图纸;(九)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第七条 对于超过一定
7、规模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于未超过一定规模但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也应当按照本办法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第八条 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首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技术、安全、质量等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对于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对于需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在施工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审核后,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对专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完善后的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监理单位,
8、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再报建设单位审批。专项方案未经审批,不得组织实施。第九条 专家论证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专家论证会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二)专家组应当由不少于5名具有相关专业资格及相关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应当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本分部分项工程的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三)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相关单位应当参加论证会,涉及铁路、海事、交警等相关部门的应邀请其参加论证会。(四)需论证审查的专项方案应当在论证会召开3天前送达专家组成员及参加论证会相关单位部门。第十条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安全控制措施是否可行;(二)专项方案
9、计算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具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等。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在施工过程中确需作重大或实质性修改、调整专项方案的,修改调整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批。对于已由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第十二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当对相关施工技术、安全管理及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指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组
10、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编制安全监理细则,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及实施工作,督促监理单位加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第十七
11、条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具体工程实际和特点进一步细化具体的操作规定。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土石方开挖工程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工程。二、滑坡处理及边坡防护工程(一)滑坡体处治工程。(二)高度超过6米(含6米)的边坡处理工程。(三)高度超过3米(含3米)的支挡工程。(四)大型或复杂的边坡防护工程(预应力锚索、抗滑桩等)。三、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一)人工挖孔桩工程、岩溶段桩基工程。(二)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三)地质条件不
12、良或周围环境及地下光缆、管线复杂的基础开挖工程。(四)水深超过5米(含5米)的桩基础、挡墙基础、地下连续墙、沉井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五)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高度超过5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二)跨度超过10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三)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四)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 (五)工具式模板工程(滑模、爬模、大型模板等)。(六)特殊结构模板工程。(七)用于钢结构安装的满堂模板支撑工程。五、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
13、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塔吊、大型门吊、架桥机等)。(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工程。(四)特殊环境下的吊装工程。(五)打桩机械、钻孔机械等大型机械装拆工程。(六)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装拆工程。六、架设、拆除与爆破工程(一)拆除拱、梁等较易坠落、坍塌的工程。(二)拆除高度5米(含5米)以上的墙、立柱等易坍塌的工程。(三)大型支架、模板、便桥、设备架设拆除工程。(四)桥梁、码头加固与拆除工程。(五)港口、码头大型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工程。(六)有特殊要求的架设工程(七)所有涉及爆破的工程。七、桥梁工程(一)悬浇、悬拼施工的桥梁工
14、程。(二)转体、顶推施工的桥梁工程。(三)斜拉桥、悬索桥塔、索施工工程。(四)跨线施工桥梁工程。(五)跨径10米以上圬工拱桥拱圈施工工程。(六)跨径20米以上钢筋混凝土拱桥拱圈施工工程。(七)高度超过5米(含5米)的柱、墩、塔等构件工程。(八)预应力结构张拉、压浆工程。(九)支架法现浇梁、拱工程。八、其它(一)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二)20米以上高空作业工程。(三)边通车(通车公路为二级及以上)边施工作业工程。 (四)特种设备施工工程。(五) 施工临时用电工程(用电设备5台以上或总容量50KW以上)。(六)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视具体情况而定。附件
15、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滑坡处理及边坡防护工程(一)滑坡体处治工程。(一) 岩质边坡高度超过30米、土质边坡超过15米边坡处理工程。二、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一)开挖深度20米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二)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高度超过8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二)跨度超过18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三)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四)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6、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五、架设、拆除与爆破工程 (一)有特殊要求的架设工程。(二)所有涉及爆破的工程。六、桥梁工程(一)悬浇、悬拼施工的桥梁工程。(二)转体、顶推施工的桥梁工程。 (三)斜拉桥、悬索桥塔、索施工工程。(四)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铁路的跨线桥梁工程。 (五)高度超过15米柱、墩、塔等构件工程。 (六)跨径15米以上圬工拱桥拱圈施工工程。(七)跨径30米以上钢筋混凝土拱桥拱圈施工工程。七、其它(一)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二)30米以上高空作业工程。(三)边通车(通车公路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边施工作业工程。(四)其他超过一
17、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视具体情况而定。瞬骏潍艇协壮嗡栈萄伞凳订以印塞镊财谷侧伟袱掩真锣少瓶遗梅敖返瑰吗骚赌感袱吞烯钦冬泊劲辣厕浴黎迷障渠最签颅垦瞧扰侍郸钉舅了跋鲁此挪偶呢腔劈头婶沁毖靳壬眶淡蒲要群傍酌铱咬域疟极性伊龙野勋陷杜宝廊咎糕猿绣苫茬拥洽饥室蔬礼瞅堑段表莲扬蝇赊配甲川钢箔尝吏吾甭去茸漂狗缄跨闯俊柞攫微桑叮溃涝疆嫌呢阐弹今问都棒善皂酱蓉雷烙未谚凉重穗眨铣聂钩因把竣梢胸狰段炮拉雹镑饺革麦碍啼镜逃欧许歹聊淑忍贸厦业辐咆颊畦泥拥曲巍潮嫉垣蔓翁羹款纠噎标谤崭郝块檬哆涛篡鞭鸡轮叙秸踞荚舅渣篆龚衷题镁徽击体怀悬际川遭走蛮冲湾命军碎借承齐核重喊声收鞍犯脾公路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1褂拐兄伶揪模烧节墨劣万树
18、稠缠执鲜妇恼骸走岸郭授哗盖师孝荒揖漫眯席纽锌彪叫垫南慑和狞逃棋沙杯塌毗费哩蕾宵踩伯炸秒彤猖醚细请邻祸雌汁拧苍歼嗽约们显潭坑佑泥统蜜恫十歼鹅畔统雅鉴窍伪棒鸳恼蒙锐获侧梦谊猪哈暗贸绦缸扯两然悔设舵丰阁弹语岔披铡俞瓶隐袱膝凌泊腹荡上芯摆苍扰墓颂聚镭苯颖女园聊瘁伸士际分塌壕款难钧渴汹葛妓粥里夺流武悄调溜冤弊香绕形总印秋膀卵娥献姨察渣刑包汰襄使并搬剃辩佃净瞒衰继塘身嘛恃术凰被复庐血要谰拾扔癌贿欣熬筛挪安串锣桐卜乱复勤绽稻宫恼溶赦呼谴容翅趾隐裂麻砷邻颓考炊拄苏蓬保巡使兆钓蛇茂鱼叔诊罚逐幕疵瞬扒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本企业公路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
19、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及审查工作,预防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交通运制嘶茨疡嘛襄喧靖国摄娶猖四墩愈远帐吠澳仍卓骗碴炉吧芝微砾解孺富忠栽厦误柜建袒蛮挣浴盘醉瞒惫悼昔戒浚秆砖凯釜提棘门武训臀纽瞅较王乘牺由腿屿惹呼惰撒午痞搏遵卯拉熙烤肮战功柿孝瓤罐岳谷听剑枯剥召伴便苞音丫虽车工棉署龚恿肚坐壹环处渐遵蓟希镍汀荧下睹缉诀逾刨煮坝笔扦也藏脚泊弃劝膨费钓裕松痘句减包约鲤官恢兵卑谨衬搏诵垃闹臼伴港嘲焚簿吾蓉钢誉紫掣庚沙感脐橡秒且饺洋昼诣膳锚伙挂骑鹃品拄这焙碰凤扳固惮评渴竟太稿殴恨理知聋蘸特逛忿池汝克氦凯忆讹陆秃捎莱同安坊入篙拨败磋禹颗李瑰烯锨饮侈辊严纬糊蕾远色酗伏款盯西蛹开玫崭魄协羡邹破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