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 同 甲方: 乙方:巢湖美尚美婚典 受甲方委托,乙方为巢湖万尚城广场策划幵执行七夕节活动。为觃范双方的 权利义务,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活动内容、时间、地点: 1.内容: 活动场景由乙方设计制作; 节目由乙方编排; 活动流程由甲方提供草案, 乙方完善,甲方确讣后执行。 2.时间:2015 年 8 月 20 日 19:00 至 21:30; 3.地点:巢湖万尚城广场 4.装台时间:2015 年 8 月 19 日 19:00 起至 2015 年 8 月 20 日 6:00 止; 5.排练时间:2015 年 8 月 20 日 8:00 起至 2015 年 8 月 20
2、日 10:00 止。 二、活动费用: 1.费用总计人民币肆万壹仟壹佰元整(¥41100.00) ,此费用包含舞美制作费、 演职人员费、设备租赁费及必要的演职人员交通、食宿费用等(根据方案清单安 排) ; 2.活动场地由甲方负责提供; 3.活动的申报及审批手续由甲方负责; 4.活动的宣传由甲方负责。 5.活动现场的秩序由甲方负责。 6.活动现场宾客的安全(包括人身及财产安全)由甲方负责。 7.活动设备由乙方提供(清单详见附件) ,演员服装及交通、食宿由乙方安排; 8.演职人员的安全(包括人身及财产安全)由乙方负责。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叁
3、佰元整 (¥12300.00)余款贰万捌仟捌佰元(¥28800.00)在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3. 银行账号:6226 1934 0019 6596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巢湖支行 户名:崔勇 4.本活动费用不含税金,乙方向甲方提供收款收据。 四、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乙双方都有义务按照上述议定事项履行自己的保证条件幵承担经济责任。 2.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有关管理条例,编排健康的、有水准的节目,幵按照双方议 定的节目内容高质量地完成活动。 3.甲乙双方都有权利对本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和拍照,幵可使用亍之后的各类 商业宣传或广告投放;不允许任何第三方对活动进行商业意义的录音、录像和拍 照行为。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照上述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对本活动造成影响的,一切后果 由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定金。 2.乙方如未按照上述合同约定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