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回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回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回访工作,及时验证管理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确保管理服务工作质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效果的回访。 三、职责 、管理处经理负责重大投诉的回访工作。 、服务中心主管负责制定回访计划和组织、安排一般回访工作。 、服务中心管理员依照本规程实施具体回访工作。 四、程序要点 、服务中心主管制定回访计划,安排回访 () 回访时间安排: a、 投诉事件的回访,应在投诉处理完毕后的三天内进行; b、 维修工程的回访,应在完成维修工程一个月后,两个月内进行; c、 特约服务的回访,应安排在合同执行期的中期阶段和结束后进行; d、
2、 急救病人的回访,应安排在急救工作结束后的一周内进行; e、 管理处发行的报刊、杂志及组织的文体活动的回访,组织、发行完毕后一 个月内进行; f、 其他管理服务工作的回访,应安排在完成管理服务工作后的一周内进行。 () 回访率: a、 投诉事件的回访率要求达到; b、 维修服务、特约服务和求助服务的回访率要求分别达到; c、 报刊、杂志及组织的文体活动的回访率要求达到; d、 其他管理服务工作的回访率按当时情况由服务中心主管确定。 () 回访人员的安排: a、 重大投诉的回访由管理处经理组织进行; b、 一般投诉的回访由被投诉部门主管与服务中心管理员共同进行; c、 维修服务、特约服务和求助服
3、务的回访由管理员进行。 () 回访的内容: a、 质量评价; b、 服务效果的评价; c、 住户的满意程度评价; d、 缺点与不足评价; e、 住户建议的征集。 、服务中心主管依照回访计划, 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回访, 回访人员应到服务中心领取 回访记录表 ,并在回访记录签收表上签收。 、回访人员在限定时效内进行回访, 回访工作一般采用与住户面谈、 现场查看的方式 综合进行,将回访内容扼要记录在回访记录表上,并请住户对记录内容签名确 认。 、回访人员在回访记录表上签名确认,并将表格交回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主管对处理完毕的回访记录表进行审核,并加注意见。对于回访内容 反馈为不合格的事件应上报管理处经理,按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并将处理意见记录在回访记录表上。 、管理员每月末对回访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对发现的回合格、连续就同一事项投诉 两次以上、同一种维修次以上的现象,写成统计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