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住户报修及公共设施设备报修处理工作,保证维修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住户家庭及各类设施设备的报修处理工作。 三、职责 1、 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维修工作的组织、 监督以及对物业制定的 维修项目收费标准 以外的报修内容时行收费评审。 2、 服务中心管理员负责具体记录报修内容,及时传达至机电维修部,并跟踪、督促维 修工作按时完成。 3、 机电维修部维修人员负责报修内容的确认及维修工作。 四、程序要点 1、 住户报修 (1) 服务中心管理员在接到住户报修要求时,应立即填写住户报修记录表 。 (2) 管理员在 5 分
2、钟内将记录的报修内容(包括:住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报修内容、预约维修时间等)填入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 (一式四联) 相应栏目,并在两分钟内通知机电维修部前来领取维修单,机电维修部领 单人在住户报修记录表上签收 ,将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 (第二、 三、四联)领回机电维修部。 (3) 机电维修部主管按照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的工作: a、 如住户报修内容属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中的项目,住户要示尽快前去维 修的,应安排维修人员在接单后 15 分钟内带齐工具备件到过维修现场; b、 报修内容属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中的项目,住户另有预约维修时间的, 维修人员应按预约的维修时间到来前 5 分钟带好维修工具、
3、备件到达维修 现场; c、 对于不属于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中的报修项目,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在接 单后 15 分钟内对维修的可行性和维修费用作出评审,回复住户是否可以 维修,经征得住户对维修费用的认可及同意维修后,再按上述时效和维修 要求安排维修人员前往维修。 (4) 机电维修部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首先对报修项目进行对比确认,不相 同的, 在 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 上如实填写实际的维修项目及收费标准。 (5) 维修人员向住户出示收费标准、住户同意维修后开始维修;如住户不同意 维修的应提醒住户考虑同意后现行报修,并及时返回机电维修部向机电维 修部主管说明情况,与机电维修部主管一同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上 注明原因并签名确认后交还服务中心备案。 (6) 如果维修材料是住户提供的,由维修人员对材料质量进行难并将难结果 ( “合格” “不合格” “质量不佳”等)填写在备注栏内。对于验证不合格的 材料,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