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房屋装饰装修房屋装饰装修需要办理的需要办理的 物业管理手续及注意事项物业管理手续及注意事项 一、开工申报一、开工申报 1、业主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提前三天向小区物业管理处申报登 记,申报时业主应携带下列材料以备管理处查验: 1) 、房屋购房合同原件; 2) 、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办理入伙手续时预先收到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 4) 、如属代理需有业主授权书原件和业主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装修申请表中的要求如实填写装修项目、范围、时间、施工图和施工 队名称等,由小区物业管理处进行书面审核,并同装修施工队一起与小区物 业管理处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
2、 3、业主在办理装修申请手续时,须预交房屋装饰装修保证金,工程完工后,由 物业管理处进行验收,如无违章装修,自验收之日起一个月后可办理退款手 续。如有违章装修,其中根据相关规定:重大拆改者,小区物业管理处有权 制止并尽上报之责,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对于轻微拆改,业主须 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与物业管理处签订装修拆改责任承担书后方可退回装 修保证金。 4、装修施工队申请进场,需交纳房屋装饰装修施工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按 管理处公示标准收取),待施工队完工清场、验收合格三个月后,按规定退 还押金。进场时还需提供详细施工人员名单,为其办理临时出入证 ,每 证需交押金、证件工本费,凭此证进场施工
3、。工程进行中应在施工现场配备 5KG 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两支,以确保安全。装修施工队人员施工中需严 格遵守小区内的各项规定, 服从小区物业管理处的统一管理, 并严格履行 施 工人员管理规定 。 5、如业主属于自行装修,即自购材料及雇请工人进行房屋装修,而未委托给专 业装修公司,也需申报装修图纸与方案,交纳业主装修保证金及装修施工押 金,按标准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并办理装修工人临时出入证 ,指定装 修现场负责人,遵守装修施工各种管理规定。装修竣工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 验收后按规定分别退还保证金和押金。 二、装修注意事项二、装修注意事项 1、房屋使用人对房屋的装修、装饰,不得影响房屋的使用安全,不得影响房屋 及公用设备的修缮。 2、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禁止下列行为: 2 1)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有效文件,变 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如:房屋基础、墙体、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