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公约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公约 为了更好地加强商场管理,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利益,使商场成为一个卫生、 安全、优雅、舒适的经营购物环境,为经营者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商 场公约如下。 一、商场营业时间是每天 9:3021:30。各业户必须提前 10 分钟到齐各 自档位,不按时进场作迟到处理,21:30 停止营业,顾客离场,各业户在 21: 45 分退场完毕, 未经同意擅自关档离场作早退处理, 凡迟到早退者每次扣 10 元, 以此类推,三次及以上作书面检讨,视情况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停业整顿处 理。 二、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擅自关档停业或缺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关档停 业,须经管
2、理处同意,否则作缺业处理。缺业半天罚款人民币 50 元,缺业一天 罚款人民币 100 元,当月 缺业三天作停业整顿处理,3 天以上停业,视情况作 自行退档处理,取消其经营资格。迟到早退 1 小时作缺业半天处理,迟到早退 4 小时作缺业一天处理。由于缺业迟到、早退而丢失物品,本公司概不负责,并要 追究其缺业责任。 三、每位经营者须凭本人的营业证进场(营业证在管理处办理),营业时间必 须佩戴本人的营业证,并在档口显眼处挂出营业执照,以备工商管理部门检查。 四、每位经营者退场时,须收好物品,锁好各自档口,保管好锁匙,否则丢 失物品自己负责。 五、 经营者必须衣冠整齐, 营业时间不得穿拖鞋, 不准睡觉
3、, 不准大声喧哗, 不准粗言秽语,不准辱骂顾客,不准占用公用通道,违者须作书面检讨并罚款 50 元,情节严重者作停 业整顿,如仍不能认识错误将取消当事人的营业资格。 六、爱护公共卫生人人有责,在商场内不准有随地乱扔乱吐、乱堆乱放、影 响整个经营环境的行为,违者除责令清除外,罚款人民币 50100 元。 七、营业时间在场内不准以任何方式进行赌博活动,如打扑克、打麻将等, 若查获某档发生此类事情,按管理条例罚款(50100 元),并追究档主及当事人 的一切责任。 八、经营者必须礼貌待客,文明经商,应主动为顾客调试商品,商品必须保 证质量,遇有质量问题,必须保证退换,并应提供保修和维修服务,对购买不满 意,在 72 小时内要求退 货、换货者,在原商品没有受损的情况下,均应满足其 要求。 九、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各业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守法经营,不得出 售旧货、次货、伪货、冒牌货,如经查出,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