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物业费用问题的补充要点关于物业费用问题的补充要点 一、 双方签定正式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下称合同)之日 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将 8 万元一次性划拨至甲方帐户,此款项 属乙方用于购买物业管理工具、管理中心办公用品、前期服务人 员招聘及培训使用。 二、 合同签定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双方商定的样式和 数量制作好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的工服提供给乙方,如不能按期完 成造成乙方服务人员不能按时进场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 合同签定后,甲方履行拨款及办公和服务场所装修义务,乙方 在甲方拨款到帐后立即开始人员招聘及培训工作,在甲方办公和 服务用房装修完成后立即进驻办公。如不能按期完成造成乙
2、方服 务人员不能按时进场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 合同签定后 7 个工作日内乙方立即派驻前期介入工程主管负 责小区项目前期介入,向甲方提出对小区物业管理有利的建议及 协助甲方进行工程验收等。 五、 甲方在小区竣工交付使用前需按照合同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包 括小区道路、绿化、围墙、出入门及通道、岗亭、物业用房、安 防设施、标识系统、垃圾清运设施等配套及附属设施。如不能完 成造成的乙方服务无法按合同履行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 按照双方约定的乙方管理及服务人员进场时间, 乙方负责派人 进场协助甲方进行工程验收,然后与甲方进行物业管理接管验收 和办理移交手续。乙方人员到场次日起至甲方正式将房屋交付业
3、主 (业主按照合同交付日期现场正常收楼及逾期 30 日视为自动收 楼) , 期间由甲方向乙方按照实际物业管理费用标准全额支付物业 管理费用。 此费用支付方式为按月度由甲方在每月 20 日前给付乙 方。 七、 双方约定乙方可预收业主一年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用起计 日为业主办理完收楼手续后下一月度首日,之前的物业管理费用 由甲方承担按上款办法向乙方给付。由于甲方房屋质量等问题造 成的业主拒绝收楼前的物业管理费用也由甲方全额承担。 八、 甲方出售的房屋业主超过 3 个月不来办理收楼及交纳物业管 理费用的,由甲方负责每季度向乙方先行垫付物业管理费,直至 业主前来办理收楼及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后由乙方返还给甲方。 九、 乙方管理期间,小区项目获得物业管理市优称号的甲方给予 3 万元奖励,获得省优秀称号的甲方给予 5 万元奖励,如获国优称 号给予 8 万元奖励。 荆州市利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