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处理办法应急处理办法 1.0 目的 确保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以最有效的方法、在最短的时 间内控制事态的发展,或保证出色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2.0 适用范围 2.1 管辖区域内发生的盗窃、匪警,业主遭到犯罪分子的 突然袭击等; 2.2 管辖区域内发生的水灾、火灾、台风等自然灾害; 2.3 电梯困人求援; 2.4 发生环境卫生受到污染等意外情况; 2.5 其他重大意外情况; 3.0 职责 3.1 管理处编制应急处理办法, 并组织演练, 确保应急设施和应急 人员对意外或突发事件作出反映,采取相应措施。 3.2 当班值班人员应严守岗位。 3.3 保安队员负责安全防范,维修人员负责水、电供应
2、或电梯抢 修。 3.4 保洁人员负责环境卫生污染的处理工作; 3.5 其他人员应听从上级领导的调遣,积极参与救护或抢险。 4.0 工作程序 4.1 盗窃、匪警应急处理程序 4.1.1 保安队员在执勤中遇到(或接报)有人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 手段(如打、砸、抢、偷等)等强行索取、毁坏业主财物,威胁住户人 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员职责,迅速制止犯罪。 4.1.2 当发生突发案件时,保安队员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 同时立即通过对讲机等通讯设备呼叫求援。 4.1.3 门岗保安队员应立即封闭大门,同时监视报警系统,打 110 报警电话。 4.1.4 持对讲机的保安队员在听到求援信号后,要必
3、须在 2 分钟内 赶到现场,然后视情况配合和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1.5 若犯罪分子逃跑、一时又追捕不上时,要看清人数、衣着、 相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和特征等以及逃跑的方向路线,并及时 报告管理室。 4.1.6 有案发现场的(包括偷盗、抢却现场)要保护现场,不准任 何人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不 得让外人进入现场;在公安机关人员未勘查现场或现场勘查完毕之前, 不能离开。 4.1.7 记录住户所提供的情况,记录被抢(盗)物品及价值,协助 公安人员进行调查询问。 4.1.8 若是运动过程作案,没固定现场的,对犯罪分子遗留下的各 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应用钳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进塑料袋内妥 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保安人员或其他人员的指纹等痕迹留 在物品上。 4.1.9 若现场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采取措施尽快送医院抢救医治。 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