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招牌合同广告招牌合同 发包单位(甲方) : 承包单位(乙方) :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结合 本招牌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作内容: 广告招牌 二、地点: 三、合同内容及数量: (一)招牌内容 1、 2、 3、 4、 5、 6、设计费 元。 本合同涉及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补充说明所 确定的所有内容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广告招牌的报批报建; (三)维保服务。 四、合同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 (计¥ 元) 。 五、五、 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定后三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
2、同签定后三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 5%5%的履的履 约保证金(支票、现金) 。此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给乙方。约保证金(支票、现金) 。此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乙方不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且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乙方不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且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 成的损失。成的损失。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分期付款: 完成招牌量的 30%,付合同款的 20%; 完成招牌量的 50%,付合同款的 10%; 完成招牌量的 80%,付合同款的 10%; 招牌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政府批文,所有遗留问题整改完毕
3、,并提交符合要 求的竣工资料(含结算资料)后 10 日内,付合同款的 50%; 招牌质保期为二年(自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维修保证金为合同款的 10%, 招牌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 5%,满二年后支付剩余款项。 乙方领取进度款, 必须提供与招牌进度款数额相当的合法有效发票予甲方财 务部门方可领取进度款。不论何时发现乙方的发票如有造假、虚假等行为,所产 生的后果一律由乙方自行负担,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招牌进度由乙方提出进度报告,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审批予以确认;在未取得 政府批文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设计费 元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乙方承担该 元设计费并直接支付给设 计单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已支付证明。 七、合同期限: 1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完工; 2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天气影响,工期顺延。 八、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应向乙方提供工地施工用电、用水。 2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