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6 页 保保 密密 协协 议议 本保密协议本保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下述双方于 年 月 日 (以下简称“生效日” )签订并生效。 甲方甲方: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住所: 乙乙方:方: 住所: 鉴于甲方和乙方拟就_事宜进行磋商和达成相关协议 (以 下简称“项目” ) ,为了保护双方在商业往来和合作中涉及的双方的保密信息(定 义见本协议第 1 条) ,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本协议如下: 1. 保密信息保密信息 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一方(以下简称“披露方” )在生效日前或 生效日后,直接或间接向另一方(以下简称“接受方” )披露的与项目有关 的所有信息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2、一切载体和媒介所承载、显示和包含的著 作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客户信息、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数据库、 合同/协议、设计、图纸、样品、模型、草案、报告、计划安排、市场策略、 财务信息、价格信息、通讯联络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以书面 方式还是口头方式披露的。 2. 保密义务保密义务 第 2 页 共 6 页 2.1 接受方同意严格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许可或非为履 行项目之必需,接受方不得披露、利用或使用保密信息。接受方应以保护自 己类似的保密信息时所具有的同等注意程度来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 披露方的保密信息的行为;但在任何情况下,此种注意不应低于合理的注意
3、程度。 2.2 接受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 包括但不限 于执行和坚持适当的操作程序来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使用或复制保密信 息。 2.3 接受方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转让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2.4 接受方应保证可能接触到披露方保密信息的接受方的任何关联公司、投资 方、顾问或员工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受本协议的约束。若接受方的关联 公司、投资方、顾问或员工不正当地披露或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接受方 应承担全部的违约和/或侵权责任。 2.5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接受方不得将披露方的保密信息用于与项目无关之事 项。 2.6 接受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开支和款项由接受方自行 承担。 3. 保密信息披露的保密信息披露的例外情况例外情况 3.1 接受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情形: 第 3 页 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