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3 视听多媒体系统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销售多媒体系统-套,包含施工安装和调试,该系统安装于甲方在上海 市普陀区金沙江路 2145 弄 5 号 10 楼的培训教室。系统的设备清单如下表所示总价 ¥14820.00 (人民币大写:壹万肆仟捌佰贰拾元整) : 设备 型号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投影机 幕布 功放 音箱 话筒 机柜 吊架、 线材.墙插地 插等辅材 安装调试 合计 第二条安装、验收及付款 1.安装时间,在 5 月 31 日前完成安装,具体安装时间由甲方告知乙方。 2.验收时间:在乙方完成安装井调试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完成验收工作。 2 / 3
2、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的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 30% 计人民币¥4713 作为预付款;乙方交货并完成施 I 安装和调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 3 个工 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款剩余的 70%计人民币¥10997 给乙方。 第三条质保规定 1.乙方对其售出的所有设备提供 1 年的质保。 2.在质保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 3 日内免费修理或更换配件乃至设备,井保证此 后能正常使用 30 天以上, 3.所有设备自完成验收后的 14 天内,如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应为甲方换货,否则甲方有权要 求退货。 4.在质保有效期内,设备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
3、能正常使用的,乙方负责在 3 日内 免费为甲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设备;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 能的同品牌商品。 第四条属下列情况之-的,乙方不实行免费质保: 1.超过质保有效期的; 2.未按质保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非承担质保的一-方拆动造成损坏的 ; 4.无有效质保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 5.因不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付款逾期,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 3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井说明相 关理由。 第七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单独变 更修改或解除,对方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变更、修改或解除合同的- -方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