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宣传推广委托宣传推广协议协议 甲甲 方:方: 地地 址:址: 乙乙 方:方: 地地 址: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现就北京华联购物中心所属经营范围内的品牌推广位租赁、使用、推广宣传、经营管理等事宜,双 方达成如下一致约定,以资信守: 第一条第一条 推广位基本情况推广位基本情况 推广位位置: ,编号为 。 推广位位置及现有设备设施状况见附件所示。 推广位规格:高 米宽 米 块 推广制作材料: 推广发布内容: 第二条第二条 推广位租赁部分及用途推广位租赁部分及用途 1、 甲方同意将北京华联购物中心 部分的推广位租给乙方作为品牌形
2、象推广使用。 2、 乙方租用位置的选择和变更以及所发布的各类信息,均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第三条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 本合同推广位租赁期限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第四条 推广位租金和其它费用推广位租金和其它费用 1、乙方租用的推广位 租金为 元/月,总计人民币 元整(RMB 元)。 2、乙方租用的推广位电费为 元/月,总计人民币 元整(RMB 元)。 3、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以支票或转帐形式交纳全额租金费用 (RMB 元) 及电费(RMB 元 ),甲方收到乙方款项日起二周内开具相应发票给乙方。 甲方开户行: 甲方银行帐号: 4、乙方负责在宣传画
3、面制作、安装、维护、使用等过程中所发生相关费用及税款。 第五条第五条 保证金保证金 1、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签订本协议,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纳本协 议的保证金人民币 元 2、 若乙方发生违约行为或在租用期内对甲方的物业设施造成损坏, 甲方有权从保证金扣除甲方蒙受 的损失或终止本协议并没收保证金,若保证金不足抵扣甲方由于乙方违约行为而遭受之损失, 则 乙方有义务于损害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对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的损失之部分予以赔偿, 并补足保证 金。 3、 租用期满后, 若乙方没有发生任何违约行为及没有任何对甲方的欠款, 则甲方在租用期满后 30 天 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六条第六条 推广宣推广宣传画面的制作、安装、使用和管理传画面的制作、安装、使用和管理 1、在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推广宣传画面的制作及安装。乙方宣传画面须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书 面确认方可安装公示,甲方的确认仅为乙方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