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垃圾清运服务委托合同物业公司(甲方):服务单位(乙方):二O _二年 _ 月垃圾清运服务委托合同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为 确保客户享受到一个舒适的社区环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署本垃 圾清运服务委托合同,具体约定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资质等级:二证书编号:无第二条委托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位于 / 省市区街道(路)/号物业提供 生活 垃圾清运服务。第三条委托内容、标准、时间、方式1. 清运内容:(1)生活垃圾清运。V(选择)(2)装修垃圾清运。口(选择)2. 清运标准:(1
2、 )所有当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在当日全部清除完毕,保证垃圾容器的 干净,清运过程中在物业园区及周围道路沿途不洒漏垃圾污水,每次装运完垃圾 后清洗洁净垃圾池和垃圾桶。(2 )甲方根据装修拉圾量通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清除完毕,保证垃 圾容器的干净,清运过程中在物业园区及周围道路沿途不酒漏垃圾污水,每次装 运完垃圾后清洗洁净垃圾池或垃圾存放地。3. 清运时间:(1 )生活垃圾清运时间:每日早9: 00以前或晩16:00以后。(2 )装修垃圾清运时间4. 清运方式乙方自备清运工具及车辆,已清洁的车辆按照规定的清运时间进场、装载、 密封、清场、出场,车辆经过路面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流、撒垃圾和污水
3、。第四条委托服务期限本合同委托服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费。1. 对乙方垃圾淸运数量和场地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 记录,双方签章确认(付款依据)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直至达到清运、清洁的 卫生标准。2. 协助乙方做好共同维护区域内环境、爱护相关设施的宣传工作。3. 协调乙方与委艮务范围内业主间关系。4. 有权调配乙方人员处理合同内的突发清运任务。调配乙方人员处理合同 约定范围之外的工作,须同乙方协商。5. 甲方负责将生活垃圾装进垃圾桶,装修垃圾存放在指定地点。6. /o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1.
4、乙方员工在清运垃圾时,统一着装,穿着干净、整齐,不得影响园区整 体形象。2. 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 的工作水平做出评估。3乙方自垃圾桶或指定存放地点将垃圾运往园区以外的政府指定垃圾填埋 场。,4. 在清运垃圾时不得影响业主正常休息和生活,保证不扰民,不与业主发 生冲突。5. 在清运过程中不得破坏园区公共设施、设备,不得毁损园区公共财物, 不得破坏园区绿地,如有损坏乙方应当照价赔偿。如乙方工作人员在清运过程中 盗窃业主或甲方财物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业主或甲方的所有损失。6. 涉及到与垃圾清运有关的手续证照事宜,由乙方负责与相关管理部门协 调解决,并办理相关
5、手续,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垃圾清运费中,甲方不 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7.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涉及的拉圾清运及相关事宜 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方。8. 生活垃圾清运按照每月30日,每日 壹 次,每次 壹 车,每车以不少于 立方米计量清运。(/元/每车“3-5立方米”)9. 乙方与其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并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包 含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甲 方/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 损失等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承担甲方 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6、10. 乙方向甲方保证,每月按时向乙方委派的人员发放工资、福利,因乙方 未及时发放工资、福利以及其它任何因劳动、劳务关系产生的一切纠纷,均与甲 方无关,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直接和问接损失。11. 第七条合同价款“生活垃圾清运”费按每月30日计费,人民币2元/月/户,清运壹次/日, 银蕊园入住户数视同入住250户,每次 壹 车,每车 / 立方米计量, (/元/每车“3-5立方米”),壹年共计6000元。“装修垃圾清运”按照日集中产出量清运,清运车数、每车容量均按照当时 甲方确认的实际情况计算。(Y /元/每车,_ 立方米/每车),每清运一车,经甲方书面指定的授权代表签字
7、确认后有效;第八条付款方式1. 每次结算费用时必须附上双方签章确认的垃圾清运记录表(见附件5 )和符合甲方财务规定的等值有效发票。以 V支票汇到乙方指定账号。2. 费用支付时间为:用O3具体结算数额以扣除垃圾清运记录表中的扣款为准计算。第九条违约责任1. 如乙方清运服务不及时或服务质量降低,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整改, 若3日内乙方仍未整改或未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委托任何所需人员进行 上述工作,所需一切费用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中直接扣除。2. 乙方员工浪费水、电等资源,经甲方劝告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 垃圾清运服务的0 %作为违约金。3. 乙方派遣的员工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其
8、它不当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赔偿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4.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10日内,应将甲方提供的所有物品交还甲方,且 不得损毁、灭失(正常损耗除外),并将员工等全部人员撤出甲方管理项目,否 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且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元 作为的违约 金,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5. 涉及到垃圾清运、处理等事宜,由乙方负责与相关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由此产生的垃圾处理费用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垃圾清运费中。如乙方未能办理有 关手续造成甲方垃圾无法清运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甲方违
9、约金 元。6. 因乙方垃圾清运服务工作不到位导致垃圾堆积,卫生状况恶化,有关社 会职能部门(环卫、城管等)处罚甲方的,该罚款由乙方承担。7 其他:第十条合同终止和解除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 )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2 )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3 )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 同项下权利义务而终止;(4 )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2. 因违约而终止本合同:(1 )因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 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2个工作日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向乙 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
10、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违约当月服务费总额的1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乙方的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 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2)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的权利。(3 )甲方依据本款第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 条件和方式寻求救济(例如寻找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发生的费用。3. 甲方丧失该项目物业委托服务经营管理权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基 于本合同的除保密条款外的各项权利义务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第
11、十一条保密条款1.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 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香港上市规则等规定 必须被露的除外。2. 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违约当月服务费 总额的丄%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 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3. 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4. 本条及其相关的义务和利益在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年内继
12、续有 效。第十二条免责条款1. 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或即使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的, 且阻碍该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所有事件,包括因政府政策变更或政府 命令、天灾、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的爆 炸、火灾。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 期限内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如果因为乙方未来取减轻损害的 行动而导致甲方的损失增加,增加部分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 应责任。
13、4. 发生不可抗力后,双方应当立即相互协商寻求公正的解决办法。合同各 方有权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 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5. 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其他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巻份,乙方 壹份。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 人(或投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合同。3.
14、 本合同及其附件共一玖 页,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4. 双方确认,本合同中有关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书面文件的送达按下列方 式处理:(1)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当日为送达日;(2 )以特快专递、挂号邮寄等方式送达的,信件发出后第三日为送达日;(3 )以人手交递方式送达的,人手交递日为送达日;(4 )以公告形式送达的,自公告发出后第五日为送达日。5. 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地址真实有效,各方依此地址向对方发出的信 函均视为有效送达。6. 其他约定:/乙方:(盖章)年 月 日甲方:(签章)年 月 日附件目录1. 甲乙双方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 甲乙双方法人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 乙方企业资质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 生活、装修垃圾清运记录表附件5生活、装修垃圾清运记录表时间地址问题处理结果清运人签字确认人签字备注(问题/整改/违约金)使用说明1、适用范国:本合同适用于物业项目内生活垃投、装修垃圾的清运。2、维保单位:具备当地相应资质资格的专业单位。3、日常维护保养:日产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