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九)木制品油漆施工方案:1. 施工工序木制品细木工拼 色基 层 打 磨复 补 腻 子润 粉磨 光磨 平上第二遍底漆批 嵌 腻 子磨 光磨 光上 面 漆 重 复腻 子 修 补磨 光磨 光上 面 漆上 底 漆打 蜡2.施工工艺21 材料:硝基清漆、硝基漆稀释剂。22 作业条件1) 施工温度宜保持均衡,不得突然变化,且通风良好。湿作业已完并具备一定的强度,环境比较干燥。一般油漆工程施工时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个+10,相对温度不宜大于60。2) 施工前应事先做样板间,经有关质量部门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组织班组进行施工。3) 操作前应认真进行交接检查工作,并对遗留问题进行妥善处理。4) 木制品基层表面含
2、水率一般不宜大于12。23 操作要点1) 油漆施工前应检查木作业的质量,局部严重处应重新修理。2) 除特别要求,棕眼必须刮平。3) 施工前必须做好样板和色卡,并得到设计认定。4) 所有用于工程之扫帚,工具,罐应清洁及清除异物,又要应在使用其它种材料前彻底洗净。5) 拼色认真,使颜色基本一致。6) 在底漆施工前,工件表面须经检查合格,才可施工,施工须分层进行,待第一层干透后始可加上第二层,并须按层用细砂纸打磨清洁,底层及饰面层施工前同样须经前一层工作检查合格后使可进行。7) 油漆复涂遍数必须满足漆厚度的要求,并防止漏刷、流坠、裹楞、粗糙、皱纹等现象发生。8) 所有油漆施工根据需要可用合格质料硬毛刷或压缩式喷油机。9) 油漆涂料刷时注意污染及成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