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准备及总体要求 1、施工测量 1)临时水准点必须在每一巷道口设置一个,可利用已设置的场内水准点。临时水准点的设置必须闭合,闭合差不得大于12Kmm(K 为两水准点间距,以KM 计)。 2)根据设计要求,实地定出管道中心线及转折点,并在适当地点设置施工控制桩,控制桩应妥善保护。 3)测量放样工作由专人校对,并签证认可,原始资料应妥善保管,工程完工后,随所有竣工资料一起存档。 2、工程材料 1)材料应按供应计划表所列品种、规格、数量按工程进度提供,并按施工总体要求确定的料场堆放。 2)材料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上海市有关规定,并按品种和批
2、量提供质量保证书,特殊需要的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为保证工程质量,对原材料应按标准的规定,作有关材料试验。 3、施工沿线排水及基坑排水 1)进行下水道施工时,要重视和预防地面积水,特别在多雨时节,必须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 2)对周遍的排水情况进行调查,以确认在施工过程中,周遍的雨水不会流入管道基坑内。 3)开挖的基坑内必须设置相应的排水沟和汇水井,用水泵及时将基坑内的水抽出。 4、管线保护 在施工范围内进行详细的调查,确认是否有管线的存在,并开挖样沟。如有管线,必须在开挖样沟后作出明显的标识,以确保不发生管线事故,并及时向项目部汇报。 5、总体施工顺序 测量放样沟槽开挖管道基础施工管道
3、铺设沟槽复土 三、沟槽开挖 1、由于沟槽开挖深度0.9m1.35m,不需要做基坑支护。2、人工开挖时应严格控制标高,防止超挖或扰动基底面,应挖至槽底标高以上20cm, 预备底层土,修整槽底、边挖边修,并立即进行基础施工。 3、由于施工现场巷道宽度比较小,对管坑开挖土方进行及时清运,巷道不得有堆放土方。4、开挖沟槽质量标准: 1)不得扰动槽底土壤,如发现超挖,必须进行处理,严禁用土回填。 2)槽底的松散土、淤泥、大块石等杂物须清除并保持不湿水。 波纹排水管道沟槽允许偏差项次项 目允许偏差检验频率检验方法范围点数1槽底高程+10,-20两井之间6用水准仪测量2槽底中线不小于设计规定两井之间6挂中心
4、线用尺量,每侧计3点每侧宽度3沟槽边坡不陡于设计规定两井之间6用坡度检验每侧计3点5、管道垫层和基础质量标准: 1)管道垫层及基础不得铺筑在淤泥或松散土上。 2)管道基础应表面平整,两井之间应顺直。 3)排管顺序应从下游排向上游,插口向下,承口向上。 四、沟槽复土 1、沟槽复土应在管道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凡具备复土条件,应及时复土,防止管道暴露时间过长造成损失。 2、复土前必须将槽底杂物(草包、模板及支撑设备等)清理干净。 3、穿越沟槽的公用事业管线应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在复土前认真加以处理,对不设支墩的公用管线,应在管线底下分层填实适当厚度的砂层。 4、复土时沟槽内不得有积水,严禁带水复土,
5、不得回填淤泥、腐殖土及有机物质,大于10cm 的石料等硬块应剔除,大的泥块应敲碎。 5、采用素土填筑时,不得将土直接卸在管道接口上。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50cm 范围内的复土必须分层整平,每层铺筑厚度为30cm(松厚),用夯实工具夯实。 6、管顶50cm 以复土时,应分层整平和夯实,每层厚度应根据采用的夯(压)实工具和密度要求而定。 7、回填时沟槽内无积水,严禁回填淤泥或腐殖土,腐殖土的烧失量原土不大于5, 外来土不于7,回填粗砂应洒水振实拍平,复土应分层夯实,回填后无弹簧现象。 五、路面恢复 1、对管道回填土方进行夯实、整平。2、按设计要求进行路基处理及 路面砼恢复,对原有路面严重积水地方进行调顺。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