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管理办法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为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建立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明 确责、权、利,加快公司的发展,促进公司走向辉煌,特制定本 管理办法。 第二章第二章 第一条第一条 努力学习,遵纪守法,发扬“我勤公司更兴旺,我与公 司共辉煌”的企业精神,以“诚实守信,立诚之本”的企业宗旨, 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维护公司利益,搞好本职工作。 第二条第二条 严格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服从管理,做到令行 禁止,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迟到或早退(五分钟以外含五分钟) 一次者罚款 50 元并扣除当月全勤工资,无故迟到、早退超过 30 分钟者以旷工半天论处,罚款 100 元并扣除当月全
2、勤工资;对无 故旷工达一天者罚款 200 元并扣除当月全勤工资,无故旷工达一 天以上者,予以辞退;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次数累计达 5 次者, 予以辞退。员工申请事假需以书面形式递交领导,获批后方能生 效,在未得批准前擅自离岗者视旷工处理。请事假者需扣当天基 本工资并扣除当月全勤工资,其中主管级以上(不含主管)请事 假需扣当天基本工资加岗位工资并扣除当月全勤工资。 第三条第三条 工作时间,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工资 50 元: 1.不坚守工作岗位、串岗、乱岗、打瞌睡或睡觉,不与上级领导和 办公室打招呼,私自外出; 2.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3.在办公室、售楼部打闹、嬉戏、大声喧哗; 4.
3、售楼部、办公室地面不清洁、不整齐; 5.干私活及带小孩,上班时间与无关客人闲聊; 第四条第四条 加强各部门工作管理,实行逐级负责有机衔接,相互制 约。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欺上瞒下,造成浪费和损失。 1.考勤记载人员,不如实考勤,弄虚作假,视为违纪,对考勤记载 人员罚款 50 元,二次 100 元,三次 200 元至辞退; 2.财务工作人员违反财务纪律, 挪用公款、 擅自付款 (除纠正错误, 追偿损失外) ,一人一次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视情节轻重,直至 辞退和追究刑事责任; 3.内外串通,泄露公司机密、盗窃公司财物,除追回或赔偿全部损 失外,罚款 500-1000 元,参与者一律辞退; 4.
4、公司各部门员工要团结,不准吵架、打架。吵架一次扣工资 200 元,二次扣工资 500 元至辞退;打架一次扣工资 500-1000 元至辞 退; 5.影响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利益,凡做与公司不利的事,一次一人 扣工资 200 元,二次扣 500 元工资至辞退。举报人获同等款额奖 金; 6.严格控制借款审批程序,应按规定限期归还,如不按期归还,视 为挪用公款论处; 7.利用工作之便,捞取回扣、吃、拿、卡、要、影响正常管理工作 秩序,除交全部获利外,并处以 200-500 元的罚款至辞退。 8.各销售部由于管理问题出现重大事故的, 主要责任由经理 (未设 立经理岗位则由主管)承担。 第五条第五条 大力
5、倡导合理化建议及措施,建议和措施一经采用,给 公司带来显著效益者,予以重奖,奖金 500-2000 元。 第六条第六条 选贤举能, 优胜劣汰, 永保公司是一支高素质、 善管理、 精业务的团队。 第七条第七条 工资发放及浮动工资的管理 1.每月 5 日为工资发放日; 2.办公室人员根据各岗位分工发放; 3.售楼部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绩效工资每月预留 20%; 4.如有人违纪,暂扣其基础工资 20%,一个月期满后,由相关领导 决定按其工作态度予以核发。 第八条第八条 无理取闹, 打架斗殴, 受到过公安机关拘审者一律辞退。 第九条第九条 有意见不向领导反映,而是背后无原则议论或肆意蛊惑
6、人心,扰乱公司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者,一次扣工资 200 元, 二次者辞退。 第十条第十条 凡连续三个月不完成公司下达的经济指标任务,视其表 现,由总经理决定试用或辞退。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因玩忽职守,对工作不负 责任造成工作失误及经济损失等,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扣工 资 200 元至辞退。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凡违反公司制度和本办法,拒不服从处理决定者,除 扣预留 20%的销售佣金和竞业限制外,一律辞退。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工作立足本职,相互支持,主动接受领导和员工的监 督。如有意制造障碍,我行我素,一次扣工资 100 元,二次扣 200 元至辞退。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7、 员工转正后公司会为其制作工作服,并由制作成本决 定公司承担部分,如有员工辞职且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工作服 公司承担部分将在员工最后一个月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第十第十五五条条 员工在试用期满转正后, 公司将与其签订 劳动合同 , 因个人原因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须递交书面申请,公司将视为 自行放弃权利且公司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第十六六条条 依据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转正后 公司将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同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部分;其它 保险根据员工所在的职位确定是否由公司缴纳,若相关单位要求 全部缴纳,则由公司先垫付后再从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注:其中县市各销售部正式员工,凭缴费发票在公司财务部报销 单位应缴纳部分,因个人原因拒绝购买的,须递交书面申请,公 司将视为自行放弃权利且公司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第三章 第十第十七七条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公司其它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第十八八条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总经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