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围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方案一、工程概况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广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经理部承建贵广铁路GGTJ-8标段中的两安隧道和龙围隧道,其中龙围隧道全长xxxx米,隧道地质比较复杂,要加强爆破作业安全监测,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本工程地区地处南亚热带,属海洋季风性气候。夏季炎热,冬季一般比较温暖。年平均气温19.9C,极端最高气温40.7C。在季风环流控制下,旱季天气干燥、降水少;雨季天气炎热,降水量大。二、总则1、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为保障从事隧道工程施工。
2、5、在实施中,除应符合本方案外,尚应符合建筑行业有关的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三、本工程隧道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一)、隧道施工方法1、本线隧道按新奥法原理进行设计与施工,采用光面爆破、锚喷支护。2、隧道、川级围岩采用全断面法开挖,”、V级围岩采用台阶法开挖。3、初期支护采用喷锚网,视地质情况确定支护加强地段,如采用钢拱架、超前锚杆、超前小导管或大管棚预注浆、超前预支护等。4、施工通风采用压入式通风。部审批,设计、监理同意,严禁施工现场自行降低支护标准。3、及时调整开挖和衬砌进度,控制未衬砌的长度,特殊地质不良地段衬砌作业面应紧跟开挖作业面。4、隧道各工序全面展开施工后,应尽早安排洞门施工。5、爆破
3、开挖应做出爆破设计,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必须严格控制周边眼间距、外插角和装药量等参数,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及超欠挖数量。6、爆破起爆后,应派专人进行检查,处理危石、悬石,并设人监护。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准进入作业面。做好洞内防尘,降低粉尘浓度。7、洞内通风系统应做出设计,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定期测试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通风设施制定维修使用制度,专人负责。通讯设备应优先安排,保证及时供应到位。准上岗操作。3、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路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4、洞口施工
4、应遵循下列方法:(1)隧道洞口各项工程应通盘考虑,妥善安排,尽快解决,为隧道洞身施工创造条件。(2)进洞前先作好洞口排水系统,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3)按设计要求进行边坡、仰坡放线,自上而下逐段开挖,不得掏底开挖或上下重叠开挖,清除洞口上方有可能滑塌的表土、灌木(5)开挖上部,在洞口上部按设计要求采用大管棚或采用42小管棚作为超前支护,架设格栅钢架或工字钢拱架,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初期支护。当洞口可能出现地层滑坡、崩塌、偏压时,采取下列相应的措施:滑坡:采用地表锚杆、深基桩、挡墙、土袋或石笼等加固措施。崩塌:采用喷射混凝土、地表锚杆、
5、锚索、防落石棚、化学药液注浆加固等措施。偏压:采用平衡压重填土、护坡挡墙或对偏压上方地层挖切等措施,以减轻偏压力。(6)开挖进洞时,采用钢支撑紧贴洞口开挖面进行支护,围岩差时可用管棚支护围岩,支撑作业应紧跟开挖作业,稳妥前进。5、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制度,并将施工、全预警工作。五、开挖、凿孔及爆破(一)、开挖及凿孔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果有松动的石、土或裂缝应预先清除和支护。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4、站在碴堆上作业
6、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5、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供水系统是否正常,不合要求者应予以修理或更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检查制动,放下支柱,防止移动。(二)、爆破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2、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在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硐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xxxx-86)的有关规定。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
7、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1)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2)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3)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米)时不少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超过1.2m。9、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明火照明。10、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瞎炮”及可凝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11、当发现“瞎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12、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13、两工
8、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15m(软岩为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混载。2、进洞的各类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3、所有装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接线的红灯。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5、装碴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6、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1)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机动车在施
9、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有牵引车及会车时5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有牵引车时15km/h,会车时10km/h;(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9)洞内出碴运输时,应有一名专职调度员,对洞内外车辆进行统一协调和指挥;(10)洞内运碴的车辆,装碴不能装太满,边缘应低于车箱板10-20cm左右,以防颠簸滑落砸伤行人。7、爆破器材运输(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保管条例。(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别
10、装载两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文件中规定的不需要支护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斜井)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开挖后应立即支护,紧跟开挖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
11、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9、当发现围岩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八、衬砌1、随着隧道各部位开挖工作的推进,应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浆,特别是洞门建筑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2、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行。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铺结实。木板
12、之端头,必8、输送泵、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联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喷嘴人员应配戴护目眼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时必须在撤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应在停止运转、切断电路、关闭风门后,方准进行。9、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持运输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铺满底板,并设安全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10、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11、衬砌应紧跟开挖工作面,I 、II 类围
13、岩,衬砌与开挖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100m;III、W类围岩,衬砌与开挖以下。(6)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mg/m3。(7)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mg/m3。(8)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mg/ m3。(9)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C。2、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应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3、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m3。4、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5、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砼喷射等
14、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的高度。2、隧道内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和其它铁件上,或捆扎在一起。开关外应加木箱盖,采用封闭式保险盒。如使用电缆亦应牢固地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3、隧道内各部的照明电压应为:(1)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2)成洞地段为110-220V;(3)手提作业灯为12-36V。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4、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三)、防火1、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他用。2、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3、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硐室内,并设置外开的防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