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 部 网 络 管 理 规 定内 部 网 络 管 理 规 定 1.1. 目的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网络(以下简称内部网)、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 称 OA 系统)的管理,确保网络和 OA 系统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 特制定本制度。 2.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阳光百货内部网络的建设、维护、应用和安全管理。 3.3. 职责职责 3.1. 采购部信息物流中心(以下简称信息物流中心)是公司内部网、OA 系统建设和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a) 负责内部网主干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公司 IP 地址的分配。 b) 负责公司所有计算机设备、 网络设备、 收款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c)
2、负责公司 OA 系统建设、后台系统维护管理、客户端维护管理。 d) 负责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e) 负责公司网站及内部办公网络相关栏目的制作, 为负责网站其他 栏目的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3.2. 办公室职责 a) 负责监督公司内部网及 OA 系统的运行和使用。 b) 负责在 OA 系统发布公司通知和公告等信息。 c) 负责 OA 系统内容板块的设置、管理及权限分配。 4.4.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 4.1. 组织与管理 4.1.1. 信息物流中心负责内部网系统的运行安全和系统设备的管理和维 护,保证局域网的畅通。 4.1.2. 公司网络 IP 地址由信息物流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和分
3、配。 严禁盗用他 人 IP 地址或私自乱设 IP 地址。信息物流中心有权切断不经过允许 的 IP 地址入网,以保证内部网络的正常运行。 起草人:起草人: 审核人:审核人: 批准人:批准人: 4.1.3. 信息物流中心必须在每天上班之前开启服务器,并负责从安全角度 监控网上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报请部门领导处理。 4.1.4. 所有管理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保持 OA 系统处于开启状态,应至少 每个小时查看一次有无通知和信息。凡因未打开 OA 系统造成信息 延误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4.2 信息发布 4.2.1 公司 OA 系统的信息发布部门为办公室。 4.2.2 发布内容包括: a) 公司及各部门公告、
4、通知。 b) 政府、行政机关及主管部门的法令、通知等。 c) 行业新闻、市场信息等。 4.2.3 发布流程 a) 一般性或内容简短的通知、公告信息由各部门提报办公室,办公 室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直接发布。如会议通知等。 b) 涉及经营的、重要的、经审批的通知、公告等按通知、外报文 件发布流程执行。 4.3 网络安全管理 4.3.1 各部门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公司有关保密规定: a) 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和 OA 系统泄露国家、公司秘密。 b) 涉密文件、资料、数据严禁上网流传、处理、储存。 4.3.2 内部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a) 可向 I
5、nternet 公开的; b) 可向公司内公开的; c) 可向本部门公开的; d) 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e) 仅限于部分部门内使用的; f) 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公司各相关部门应分类妥善管理。 4.3.3 任何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和 OA 系统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各 类违法信息。 4.3.4 对于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站点、网页,一经发现,信息中心有权 从网上隔离,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3.5 各部门人员不得有意运行黑客程序和制造、施放计算机病毒,不得 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端口扫描、用户口令侦听及账户 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破坏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3.6 OA 系统所有用户都必须按规定开设账户后使用该系统,账户密码要 妥善保管。个人账户和密码不得转借他人。 4.3.7 信息物流中心必须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及时、准确登记备 案。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部门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 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负责人。 4.3.8 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 6 个月。 信息中心要按照有关规定,不定期地检查各开通服务器的计算机日 志。 5.5. 相关文件相关文件 5.1. 通知、外报文件发布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