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 用 物 品 管 理 办 法客 用 物 品 管 理 办 法 1.1. 目的目的 为提升阳光百货形象、提高顾客满意度及节约成本,特制定 本办法。 2.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客服中心)供顾客使用的宣 传品、食品饮料及用具的管理。 3.3. 职责职责 3.1. 总务部负责客用物品的采购。 3.2. 客服中心负责客用物品的合理使用。 3.3. 财务部负责对客用物品的费用进行监督、控制。 4.4.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 4.1. 宣传品 4.1.1. 各部门、各品牌的宣传品必须经过客服中心主管同意方可摆 放于总服务台、商务中心。 4.1.2. 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品的合理
2、摆放,要求整齐、清洁、 及时、主次有序。公司统一安排的宣传品必需按公司要求的 时间、位置和数量等摆放。 4.1.3. 各类宣传品如超出有效期,客服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提前清理。 4.2. 食品饮料及用具 4.2.1. 食品饮料包括客用糖果、水果、咖啡、茶叶等。 4.2.2. 客服中心的员工负责各类客用食品饮料的合理摆放、取用, 不得用于私事。 4.2.3. 糖果盘在摆放期间,工作人员应经常清理、清洗,保证其整 洁、卫生、无杂物,如糖纸等。 4.2.4. 当班工作人员要及时补充糖果或水果,使糖果盘丰满、美观, 并随时检查,及时清理过期食品,确保食品质量。 4.2.5. 向顾客提供饮料时,应事前询问顾客意见(如冷热喜好) ,如 提供热饮,须提醒顾客以免烫伤。 4.2.6. 顾客离开后,工作人员应立即清理水杯等用具。 起草人:起草人: 审核人:审核人: 批准人:批准人: 4.3. 采购和费用控制 4.3.1. 总务部负责客用物品的采购,并确保供货方具备良好的质量 保证能力。 4.3.2. 客用物品的入库、出库等按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3.3. 客服中心对客用物品的领用、报废、报损应做好记录,并于 每月底对其用量、费用进行汇总、统计,报部门经理审阅。 4.3.4. 财务部不定期对客用物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以加强成本 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