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例 会 管 理 规 定例 会 管 理 规 定 1. 目的目的 为规范青岛阳光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例会的 内容与程序、会议出勤与考核及决议的督办等,特制定本规 定。 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适用于阳光百货公司例会的管理。 3. 职责职责 3.1. 公司例会的组织、整理、考核部门是办公室。 3.2. 公司部门内部例会的组织、整理、考核由各部门经理负责。 4.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 4.1. 例会种类 4.1.1. 总经理办公例会 4.1.1.1. 例会时间:每周一下午 15:0016:00 4.1.1.2. 会议召集部门:办公室 4.1.1.3. 主持人:总经理 4.1.1.4. 参加会议
2、人员:经营层领导(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办公室 经理) 。 4.1.2. 部门经理例会 4.1.2.1. 例会时间:每周一下午 13:3014:30 4.1.2.2. 会议召集部门:办公室 4.1.2.3. 主持人:办公室经理 4.1.2.4. 参加会议人员:经营层领导、各部门经理、其他列席人员。 4.1.3. 周工作例会 4.1.3.1. 例会时间:每周二下午 15:0017:00; 4.1.3.2. 会议召集部门:办公室 4.1.3.3. 主持人:办公室经理 4.1.3.4. 参加会议人员:公司主管级(包括主管)以上人员。 起草人:起草人: 审核人:审核人: 批准人:批准人: 4.1.4.
3、月度工作讲评会 4.1.4.1. 例会时间: 每月 8 日 15:3017:00(遇假期顺延) ; 4.1.4.2. 会议召集部门:办公室 4.1.4.3. 主持人:总经理助理 4.1.4.4. 参加会议人员:经营层领导、公司中层干部、其他列席人员。 4.1.5. 部门内部例会 4.1.5.1. 例会时间:每周三上午 9:009:30; 4.1.5.2. 主持人:各部门负责人; 4.1.5.3. 参会人员:各部门全体成员。 4.2. 例会内容及例会程序 4.2.1. 总经理办公例会:会前由办公室经理征求出席会议领导所需 讨论议题,交总经理审阅确定。凡提交讨论的议题,提议人 必须事先拟定相应的建
4、议和解决办法,会议期间不讨论没有 初步建议或设想的议题。 4.2.1.1. 前次例会的决定、指令、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 4.2.1.2. 传达董事会指示精神; 4.2.1.3. 研究讨论决定公司重大问题; 4.2.1.4. 其他有关事宜。 4.2.2. 月度工作讲评会: 会前由办公室负责整理考核结果汇总和会 议议程, 负责交给主持会议领导。 会议开始前由办公室检查 出勤情况后,由主持会议领导宣布本次讲评会内容。 4.2.2.1. 上月工作综合评价; 4.2.2.2. 公司管理典型案例分析、讲评; 4.2.2.3. 重点讲评单位发言; 4.2.2.4. 宣布公司重要决定; 4.2.2.5
5、. 部署整改工作。 4.2.3. 部门内部例会: 4.2.3.1. 传达贯彻公司中层会议精神及内容; 4.2.3.2. 对本部门工作进行讲评及部署。 4.3. 例会决定的交办与督办 4.3.1. 例会上形成的决定及领导指示等,办公室应于次日前整理出 来,以会议交办形式发至有关部门及负责人。 4.3.2. 限定时间的工作任务,办公室要及时催办,催办结果书面向 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报告。 4.4. 请假 总经理办公例会、 部门经理例会、 周工作例会及月度工作讲评 会的参会人员, 如因故不能够参会, 须至少提前 2 个小时以书 面形式向办公室请假。 4.5. 会议要求 4.5.1. 会议召集部门必须按时
6、开会,确保会议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 完成,并做好会议记录; 4.5.2. 临时增开会议时,会议召集部门应至少提前 3 个小时通知与 会人员。 4.5.3. 会前参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做好充分的准备,以确保在规定 的时间内完成会议议题。 4.6. 检查与考核 4.6.1. 各类例会应按期召开,遇特殊情况会议不能如期进行时,例 会组织部门应及时通知参会部门/人员。 4.6.2. 与会人员无故缺席、未按规定请假者、无故迟到者及无故中 途离会者,均按照员工奖惩条例5.3.3.1s)条款执行。 4.6.3. 与会者在会议期间应关掉手机或将手机设置为振动状态,禁 止外出及于会议现场接听手机。保证会场秩序,违反者将按 照员工奖惩条例5.3.3.1d)条款执行。 5.5. 相关文件相关文件 5.1 员工奖惩条例 本制度自本制度自 20042004 年年 0101 月月 1010 日起生效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