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锡XX房地产有限公司XXXX三期工程一标段C12组团施工招标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无锡XXXX三期工程一标段C12组团招 标 人: 无锡XX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市XX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XX 年 1 月25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 图纸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九章 评分细则第十章 工程量清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目 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
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六)评标(七)合同的授予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 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XXXX三期工程一标段21.1建设地点31.1建设规模C12组团,建筑面积约2万m2;41.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51.1质量标准及文明施工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未达到上述质量目标,罚合同总价的5。文明施工目标:确保江苏省文明工地,未评上江苏省文明工地罚合同总价的1。62.1招标范围土建、安装72.2工期要求一标段:施工总工期350日历天,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5000元/天。计划于XX年3月1日开工。83.1资金来源自筹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资质
3、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投标人派驻现场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二级及二级以上1人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1113.1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法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215.1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6.1投标担保金额为5万元整;资料费:800元145.1踏勘现场时间: XX 年 1月 27 日地点: 滨湖新城 2# 地块自行踏勘现场1517.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无1618.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172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陈岭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时间: XX 年 1 月 12 日 1
4、4 时 00分1825.1开标开始时间: XX 年 1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1932.4评标方法及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037.1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15 %)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为一标段:建筑面积约2万m2;招标范围为土建、安装及室外工程。 2.2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开工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3、资金来
5、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 4.2 投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二级及二级以上1人。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合格投标人必须是已通过资格预审,且已收到招标邀请书的单位。5、踏勘现场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 招标人向投标人
6、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 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 图纸第六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九章 评分细则第十章 工
7、程量清单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4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投标保证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
8、息)。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XX 年 1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 无锡市XX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或传真至0510-XX249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
9、澄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
10、用 汉语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及光盘组成。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函; 11.2.4投标函附录;11.2.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1.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投标总价;(3)工程项目总价表 ;(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11、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1)措施项目费分析表;(12)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11.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主要工序施工、技术方案: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网络:创优规划;(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7)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1.4.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2、 (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 项目经理简历表;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11.4.3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1.5项目经理证书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不须封在投标书中)。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按照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确定,对于工程量清单中未能提供齐全,而在今后与施工图及现场签证工作量有误差时,工程量按实调整。编制标书时不论工程量清单数量正确
13、与否,投标人只能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顺序进行投标报价。13.2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投标报价时,投标人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自主报价。但定额编号、定额子目工作内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措施费用划分以及规费和税金应按计价表规定执行。投标人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3.3、投标报
14、价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逐项报价。如设计图提供的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不一致时,应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准,量差部份的计价在合同中约定。13.4、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细目都必须填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时没有填入综合单价和合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报价中,中标单位应按图纸完成未填入综合单价和合价的工程内容。13.5、所有的施工方案的费用应列入投标单位认为合适的细目中,在工程量清单分析中反映出来。如工程量清单分析中未列施工方案细目的项目,其施工方案费用应被视为已分配在投标单位认为合适的细目报价中。13.6、各投标
15、单位请认真踏勘现场,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各自的施工经验确定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所采用施工方案的全部费用,施工方案的费用应在措施项目计价表中具体反映。13.7、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投标人不得将下列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标准计取:如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励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安全生产监督费、建筑管理费、动保险费、税金、工程量清单中已明确价格的材料、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可竞争的费用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无锡市文明工地考虑,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费、现场安全文
16、明施工措施费奖励费竣工结算时按实调整。建筑工程计算基础计取标准(%)备注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分部分项工程费2.0列入投标人部分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费分部分项工程费1.1列入招标人部分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励费分部分项工程费0.4列入招标人部分4、工程定额测定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0.15、安全生产监督费0.066、建筑管理费07、劳动保险费1.68、税金不含税工程造 价3.44安装工程计算基础计取标准(%)备注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分部分项工程费0.7列入投标人部分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费分部分项工程费0.4列入招标人部分
17、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励费分部分项工程费0.2列入招标人部分4、工程定额测定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0.15、安全生产监督费0.066、建筑管理费07、劳动保险费1.38、税金不含税工程造价3.4413.8、各种材料的价格当招标人未提供价格时,由投标人自行进行市场调查后决定报价,但各投标人应合理考虑在工程建设周期内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一经报价确认,结算时将不作调整。13.9、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应包括完成该项目所采用施工方案的全部费用。13.10、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或评委发现投标人的投标单价有明显计算错误的,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并须得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18、或其授权人的书面同意。13.11、措施费用包括现场因素、施工技术措施及赶工措施费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所需增加的施工成本费。报价时一起并入报价汇总中。13.12、中标人负责对现状管线进行调查并负责保护,如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施工时对现状管线有不负责任行为,除由中标人负责承担修复责任外,还应给予招标人5000元至10000元赔偿。13.13、中标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调换,且保证常驻工地现场,节假日不作硬性规定,若招标人二次抽查项目经理不在现场,将给予中标人一定的经济制裁。13.14、商品砼确定厂家需经发包人认可,且承包人选择的厂家必须由相应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并
19、在商品砼采购前报监理和发包人认可。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担保16.1投标
20、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6.2.1投标保函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应按照担保银行提供的格式提供。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为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16.2.2投标保证金 (1) 银行汇票; (2) 支票;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按照本须知第15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 10日
21、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 30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6.6.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修正标价;16.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7.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除非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
22、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8.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9
23、.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19.1.1投标文件中应将“投标函、商务标”、“技术标”二部分分别封装。19.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19.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9.3.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19.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2) “投标函、商务标”、“技术标”;(3) XX 年 2 月12日9时3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9.4除了按本须知第19.2款和第19.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2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密封袋上标明
24、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19.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和第19.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6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20、投标文件的提交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0.2标书封袋上应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标书类别、“正本”、“副本”,招标人全称、投标人全称。20.3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
25、人委托代理人印鉴。20.4如投标人未按规定装、封,则所有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1.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2、迟交的投标文件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3.1 投标人在提
26、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4、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2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重新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
27、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开 标25、开标25.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5.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5.3 开标程序:25.3.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25.3.2所有到会投标人签到,并按规定在参加开标会期间关闭所有通讯工具;25.3.3招标人当众宣布截标前收到的投标文件清单;25.3.4招标人介绍开标会小组有关工作人员;25.3.5.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代
28、表的身份进行符合性审查;25.3.6按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退还投标人,并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宣布其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5.3.7投标人拟派项目现场的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接受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询问和答辩。25.3.8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25.3.9经确认无误后,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中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承诺等其他主要内容;25.3.10招标人应对开标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填写开标情况一览表,并经投标人确认签字,存档
29、备查。26、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及废标条款26.1符合性审查是指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时(投标文件拆封前)对投标人的身份及投标文件进行的审查,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招标人接受;26.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6.2.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6.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6.2.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准时出席开标会议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职工社会保险手册(内附近六个月的缴费清单)或社会保险
30、证明材料;26.2.4、主项目经理未准时出席开标会议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和项目经理证书原件的;以上要求递交的证明(除身份证明随身携带外)和证书必须单独封袋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应一式二份,一份密封在投标函中,一份随证明、证书一起单独封袋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26.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26.3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26.3.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
31、托代理人印章的;26.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6.3.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3.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6.3.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26.3.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26.3.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26.3.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6.3.9明显不符合技术
32、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26.3.10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26.3.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6.3.1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26.3.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26.3.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26.3.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6.3.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26.3.1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
33、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6.3.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26.3.19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六)评 标27、本工程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 组建清标工作组;2) 评标准备及清标;3) 组建评标委员会;4) 初步评审;5) 详细评审;6) 推荐中标候选人,撰写评标报告。27.1 清标工作组由招标人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配备相应条件的专业人员组成工作组。清标工作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评标工作原则、评标保密和回避等规定。27.2 清标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27.2.1 按照投标总价的高低对投标文件进
34、行排序;27.2.2 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列出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和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27.2.3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换算;27.2.4 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列出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27.2.5 形成书面的清标情况报告。28、评标过程的保密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8.3
35、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0、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30.1 听取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招标项目的情况介绍,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清标工作组提交的清
36、标情况报告,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了解和熟悉评标要求;30.2核对评标工作用表和清标情况报告的内容;30.3 核对并确认清标情况报告对投标价格进行换算的依据和换算结果;30.4核对并确认清标情况报告对投标文件算术计算错误的修正方法、修正标准和修正结果;30.5 核对清标情况报告中列出的投标文件存在的所有偏差,确认重大偏差、细微偏差和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方法和标准;30.6 根据需要,对算术计算错误的修正、细微偏差的补正及投标文件中其他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提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向投标人进行澄清;30.7 分析投标人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所作的书面注明;30.8
37、 对存在过低的投标价格的投标人进行澄清,分析其做出的书面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过低的投标价格是否能够成立;30.9 评标委员会形成初步评审结论。30.10招标文件关于“重大偏差”、“细微偏差”、“投标报价进行换算的方法和标准 ”的规定:30.10.1“重大偏差”按照招标文件26条中说明执行。30.10.2“细微偏差”:凡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未规定作为重大偏差的,一律作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初步评审时要求投标人补正。30.10.3 投标报价进行换算的方法和标准:30.10.3.1对投标文件中的计算错误,按照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8、);30.10.3.2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0.10.3.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31、详细评审31.1初步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评审和比较;31.2投标文件未通过初步评审的,不得进行详细评审;31.3 在详细评审阶段,对投标报价的评审应当以初步评审后得出的评标价为依据。32、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2.1评标委
39、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0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2.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32.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2.4 评标方法和标准32.4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委评审技术标通过,且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的最低报价中标;32.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
40、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七)合同的授予33、合同授予标准33.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4、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34.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5、中标通知书35.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35.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6.1 招标人与中标人
41、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6.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0.1的罚款。36.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6.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7、履约担保37.1
42、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 15 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须使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格式。37.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7.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第二章 合 同 条 款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通用条款(略)合同协议条款第一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法规1.1. 合同语言:本合同使用汉语书写和解释、说明。1.2. 适用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
43、的适用法律是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规定。1.3. 适用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为国家及江苏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当对同一问题国家和江苏省颁布的标准、规范产生不一致时,以严格者为主。第二条 图纸2.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建筑、结构、水、电、煤气等施工图纸及说明各八套(含竣工图),或另行约定分批交付图纸计划,甲方应最迟不得晚于该分项工程施工前14天。乙方需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一整套图纸,以供甲方、监理有关人员查阅。2.2. 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只将图纸用于本合同履行,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漏给其它无关的第三方
44、。2.3. 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 14 日之前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第三条 工程监理3.1. 甲方委托 为施工监理单位,负责本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生产等方面的监理工作。3.2. 甲方将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相关条款复印件在本合同签署后14天内交给乙方,乙方必须在收到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复印件后7天内将合同中监理对乙方的管理工作等条款的意见或看法以书面形式提供甲方,逾期将视为认可。3.3.
4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监理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3.4. 甲方的指令一般通过监理向乙方发出并监督执行,但须经甲方总代表的签字,特殊情况下甲方可以直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项目经理或其指定收文人在收发台帐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乙方不得借故拒收甲方或监理的任何文件,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3.5. 甲方授予监理职权范围内的指令乙方必须执行。乙方应接受监理对本工程质量监督、进度控制、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审核、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工程例会的组织及其他监理工作,参加监理组织的协调会,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和管理。如有违约行为,按本合同进行处罚。3.6. 乙方必须
46、在规范(GB503002001)要求的时间内完整地完成规范要求各类工程报验(含材料、检验批、施工方案等),如逾期不报(含申报资料不齐全),监理有权在规范要求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给予乙方5002000元/项处罚,并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报,补报逾期加倍处罚,并依此类推。此罚款请求经甲方签字认可后生效。第四条 工程承包方式4.1 实行包工、包料(除甲方指定专业分包和甲供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不得采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将工程转让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
47、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3 除合同文件有约定外,乙方若对部分工程采取分包应事先将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简历、操作人员上岗证书等相应材料上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分包工程施工前必须将一份分包合同副本交甲方处留存备案。并实行分包对乙方负责,乙方对甲方负责的责任制。所有防水工程乙方必须分包给专业防水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防水单位的专业资质、营业证书、操作人员上岗证等资料复印件以及防水工程施工方案须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才能进场施工。4.4 乙方应对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第五条 工程履约保函5.1.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的第二天起15
48、天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函(无条件保函),金额为本合同总造价的15。5.2. 履约保函在本工程竣工备案之前一直有效,乙方在完成本工程竣工备案后,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撤销保函。第六条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6.1.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之后,支付合同造价的15作为预付款。若甲方未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工程款。6.2. 每个组团达到预售条件支付已完工程量(含工程进展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下同)的60%,主体封顶支付到已完工程量的70%;落外架支付到已完工程量的70%;单体竣工支付到已完工程量的80%;进度款按甲方核定合格工作量为基数进行计取。6.3. 每次付款金额不超过
49、1000万,超过部分推迟到下月支付;6.4. 以上节点以组团为单位,即组团的整体进度到达付款节点要求时,方办理相应付款。6.5. 工程款拨付累计达合同总造价的80时,甲方暂停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收到施工单位完整的结算资料后甲方开始办理结算,拿到竣工备案表且审价完成后,扣除工程保修金、渗漏保证金等,余款在一个月之内支付。工程保修金及渗漏保证金的返还详见施工合同专项条款中相关条款。6.6. 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满足甲方的工作,代表乙方负责本工程的预决算工作及有关事宜,其签字具有法律效力。每月二十五日向甲方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进度、质量完成情况确认表,下月施工计
50、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工程量等。如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6.7. 各种对乙方的应扣款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6.8. 当工程量不足合同工期节点进度的70时,可认为乙方无能力按期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6.9. 施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时,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存档备查。不合格项目整改工作应在申请进度款之前完成,并请甲方复查通过,否则相应工程款顺延至下期拨付。不合格项目不计入当期完成工作总量内,即不能申报支付进度款。第七条 甲方代表7.1. 甲方委派 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
51、的职责。7.2.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需签收。7.2.1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7.2.2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给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7.2.3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7.2.4 在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指令或乙方虽有
52、异议,但甲方代表仍决定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7.3. 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件、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7.4.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第八条 乙方代表8.1 乙方委派 为乙方代表(即主项目经理),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代表应由甲方考察过的、在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经理担任。8.2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交甲方。8.3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的问题或发生的变更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而且必须提前两天发文给甲方,口头汇报不作依据。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同时应由项
53、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8.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依据合同发出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或监理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工期不能顺延。8.5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报甲方批准后,乙方代表方可易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第九条 甲方工作9.1. 甲方应在开工前办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清除地面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以上工作也可委托乙方办理。9.2.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
54、水用电接口,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由甲方代缴代扣。9.3.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区域门口与公共道路之间的临时通道。乙方应负责维护与清洁,保证道路的畅通,费用自理。9.4. 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9.5. 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甲方移交乙方验收)。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9.6. 组织由甲方、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由乙方作好会议纪要提交甲方,甲方确认后按施工图的份数(8份)发给乙方。9.7.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
55、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如需监测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进行监测,费用乙方自理)。9.8.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9.9. 对放线验线、隐蔽工程等关键工序,甲方可请权威机构或部门进行复核或检验,复核或检验合格则甲方承担相应费用;如不合格,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及一切造成的损失。9.10. 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9.11. 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十条 乙方工作10.1
56、.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投标标书进行施工组织,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乙方派驻XX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为考察时上报的项目正经理。甲方将根据回标时提交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水电安装负责人、材料员、预算员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学历、职称等有关资料,进行核查。项目经理不符,扣乙方人民币10万元,发现其他管理人员不符,扣乙方5000元/人。乙方代表易人,其后任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甲方同意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含项目经
57、理)变动并不代表对施工单位免除罚款。10.2. 本工程乙方驻工地管理人员: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总负责人: ;水电安装负责人: ;甲供材料专职管理员: ;施工员: (其中测量员为: );安全员: ;资料员: ;专职预算员: ;专职甲供材料管理员: 。(其中专职质检人员按各1人/组团安排。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提出,甲方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a.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
58、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人员等;b.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甲方正常工作者;c.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d.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e. 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f.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10.3. 乙方人力资源要求a) 乙方驻本工程的项目部经理、施工员及专业工程师等主要管理人员均须有工程师以上专业任职资格,其他技术人员助工以上且工作五年以上,特别优秀者可不受此限制(但须提供足以证明其特别优秀的材料)。b) 请乙方上报现场各工种班组长及主要技术工人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上岗证、学历等有关资料,以备核查。c) 要求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
59、施工的各工种班组长曾是类似工程主要班组长,该班组所属技术工人至少有三分之一进驻本工程现场施工。经核实若发现现场各工种班组长及其下属技术工人不符上述要求,甲方代表有权将不符合要求的人员逐出现场。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自负。d) 乙方于本公司项目部的全体管理人员从工程开工到竣工均须在职在岗,项目经理部人员以报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人员为准。e) 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责任而导致项目经理被甲方驱逐,一次扣罚10万元,项目部其他人员被驱逐或调职调岗者,每一人次扣除1万元。f)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凡需持证上岗操作的工人,被查实属无证上岗者,每一名扣除0.5万元。g) 乙方同意随时接受甲方组织的管理人员
60、答辩及工人应知应会考试,并承担相应费用。10.4. 为确保工程质量,甲方原则要求乙方已通过ISO9002认证,并严格按ISO9002二十要素执行;当甲方及监理按ISO9002标准发生指令时,乙方不能拒绝。如甲方及监理认为乙方的配合不积极主动,则在甲方下次招投标中信誉考评时得低分。10.5. 乙方总公司只能在本工程结算后方可提取利润和管理费。10.6. 乙方应为本项目设一专用帐户并授权XX公司工程、财务人员在必要时候检查本工程专用帐户内资金使用情况。一经发现资金被挪做他用,本工程甲方代表有权扣留进度款,或改向乙方确认的供应方付款,并免去下次合作机会。10.7. 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
61、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等其它业主召开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24小时向甲方及监理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因故外出必须提前1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才能外出,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10.8. 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若发生非政府原因(如当地居民干扰施
62、工),或非甲方指令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消化。10.9. 乙方收到施工图后,应在2天内做出详细的施工现场平布布置图并在7天内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总监及甲方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供应进场计划,人员安排、质保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以及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内容。甲方接到乙方报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五天内组织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甲方五天内未组织审核乙方可视为确认和接受,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不作为工程款的支付参考依据,乙方不按时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甲方无法判断工程进展顺利与否,甲方可拒付相应部分工
63、程进度款,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确认是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乙方不能免除其所应承担的责任,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属乙方自身的施工措施,所增加人工、材料、机械等措施费用均由乙方自身承担。10.10. 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施工单位拿到施工图纸,在施工之前应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规范和图纸错误之处,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出此类问题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乙方承担80的责任。10.11. 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
64、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10.12. 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服从甲方及监理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10.1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因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责任应由乙方承担。10.14. 在本项目红线范围内(除甲方指定区域外),不允许住人(除现场看守人员外);如有违反按200元/人/天
65、对乙方进行罚款。10.15. 所有防水工程乙方必须分包给专业防水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防水单位的专业资质、营业证书、操作人员上岗证等资料复印件以及防水工程施工方案须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才能进场施工。10.1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含甲方分包工程,公建配套工程除外)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10.17. 乙方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摄影资料。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争取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10.18.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66、10.19. 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军用电缆或者其他地下管线及文物等,乙方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甲方。乙方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10.20.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的问题或发生的变更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而且必须提前两天发文给甲方,口头汇报不作依据。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同时应由项目经理签署或施工单位公章。10.21. 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将任何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若经确认有未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商施工的工程,并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
67、函。10.22. 乙方依法根据本合同将工程分包的,对分包单位向其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承担连带责任,凡分包单位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的,由乙方负责对分包单位所属工人直接支付,所需款项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未及时履行该连带责任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支付给分包单位所属工人。10.23. 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0.24.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工地保安等),如乙方拒绝完成
68、或不能按甲方指令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定额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10.25. 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全部赔偿。10.26. 对于施工现场原有和已移植的树木,施工单位也应进行保护及日常养护,如因乙方保护措施不力而造成树木损坏,死亡,乙方需按实价进行赔偿。10.27.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样板先行”制度,进场后10天内提供施工样板计划并报甲方和监理确认,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样板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开展。如经甲方或监理发现违反“样板引路”制度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
69、10000元/次的罚款。10.28. 乙方必须周密规划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进场后2天内提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并报监理及甲方审批同意后实施(文明施工要求详见“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外脚手架搭设规范,用新密目网围护,若结构施工阶段不能达到此项要求,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万元的罚款。10.29.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 。10.30. 对于未正式移交甲方的已完工程及材料(包括甲
70、供材料),乙方应负责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如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自行责修复或赔偿。10.31. 乙方在甲供材料管理上的义务:设置专职的甲供材料管理员,负责计划、联系、现场管理协调、进度控制并对材料质量验收进行把关。乙方在拿到施工图纸后的15天内编制完成甲供材料进场计划,并上报甲方和监理审核。乙方根据材料的生产周期、运输周期等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向甲供材料生产商提出书面的甲供材料进场申请单,甲供材料进场申请单外发前需监理及甲方确认。乙方对甲供材料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后,需与供料单位办理甲供材料进场验收单或首批材料进场验收单;移交后,所有材料损伤、丢失均由乙方负责。所有因甲供材料引起的工期延误,全部
71、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原因除外),甲方不予以任何形式的工期签证。10.32.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否则甲方可以选择代付工人劳动报酬,并处以50%的违约金。10.33. 监理单位发出的监理通知单、整改单及甲方发出的涉及现场整改的工作联系单必须限期回复,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罚款500元/次。且甲方有权指定其他队伍代为实施,相应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10.34. 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应及时提交合格的资
72、料或交还占用的场地,否则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的,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10.35. 乙方在组团脚手架拆除后,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室外工程施工,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拆除或迁移与室外工程施工相冲突的临建、设备并进行现场清理(含建筑垃圾等),否则按5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36. 合同工期内,乙方应负责对施工现场周围的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保护,如因施工原因造成污染或破坏,乙方负责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0.37. 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全部赔偿。第十一条 工期及竣工日期11.
73、1. 控制工期时间表工程工期(自基础开挖至单体竣工,包括春节)基本要求如下:编号施工内容Block121基础完成至0.00402结构达到预售要求603预售条件至结构封顶604拆除脚手架1105单体竣工8011.2. 乙方进场时间暂定为XX年3月1日。11.3. 工期控制表已考虑雨季和春节等法定节假日等因素。11.4. 针对“结构达到预售要求、拆除脚手架和单体竣工”三项工期节点,组团内所有单体工程全部按本章第11.1 款规定的相应节点提前完成时,每项奖励1万元(在以上各工期节点完成后15工作日内清算实际施工工期,超过此时间范围不予认可),如果未能全部按本章第11.1 款规定的相应节点完成时,每项
74、支付1万元违约金。11.5. 开工前一周,乙方应根据第11.1款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报监理、甲方审批,审批后作为施工总进度控制的依据。11.6. 以上分段工程项目完成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监理公司共同验收确认。11.7. 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工程总验)之日,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甲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11.8.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
75、取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除非甲方另有要求,否则工程提前竣工,甲方不支付提前竣工的有关费用。11.9. 乙方不及时上报各类施工计划或计划执行严重滞后,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人民币50010000元/次罚款。第十二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12.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12.2.
76、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甲方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代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节点工期和总工期相应顺延。第十三条 暂停施工13.1. 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
77、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十四条 工期延误14.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a) 甲方未能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b) 甲方代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c) 设计变更影响施工关键节点的工期;d)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e)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判别以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导为准。具体标准如下:里氏五级以上地震,震中距施工现场五公里以内;一天以上台风,暴雨;38以上高温天气;由无锡市政府规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项条件);14.2.
78、乙方在首次出现第14.1款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情况说明和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审查所有情况并就事件性质决定总的延长时间。甲方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14.3.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5000元/天。其它关键节点(如结构封顶、落脚手架)若不能按时完成,违约金为每天5000元。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的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或以其
79、他的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15.1. 文明施工目标:确保江苏省文明工地,未评上江苏省文明工地罚合同总价的1。15.2. 工程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未达到上述质量目标,罚合同总价的5;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16.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
80、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十七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17.2 监理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4小时。监理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应承认验收记录。17.3 无论甲方代表和监理
81、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7.4 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前,乙方应根据分项分部工程内容提交以下材料:1) 所有原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2) 钢材焊接、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试验报告;3) 地基验槽记录;4) 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单;5) 内外水电安装方面的资料,如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管线预埋,通水通球试验等资料;6) 自检评定表;7) 其他应提交的材料。17.5 为维修方便,乙方应在工程竣工交付之前,向甲方提交所有
82、房型的水电管路布置图,详细标注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并按甲方具体要求在实体结构上标注。(参照甲方工程部制定示意图)17.6 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做施工样板(包括外墙洞口封堵、门窗安装、防水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17.7 开工前,乙方为配合甲方进行规划验线工作,需在现场放出各建筑物的边线,为保证放线准确,甲方限定施工单位放出的建筑物角点误差2cm,并委派专业测量单位复核。如放线准确,复核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放线误差超出甲方要求,复核费用由乙方承担。17.8 甲方对乙方隐
83、蔽的工程若有质量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因此对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力。 第十八条 设备调试18.1 双方约定需要设备调试的,设备调试内容应与乙方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18.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调试条件,乙方组织设备调试,并在设备调试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通知包括调试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设备调试记录,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设备调试提供必要条件。设备调试合格,监理在设备调试记录上签字。 18.3 甲方、监理不能按时参加设备调试,须在开始设备调试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
84、乙方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设备调试,应承认设备调试记录。 18.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设备调试条件,甲方组织设备联动调试,并就设备调试内容、时间、地点向乙方提出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设备联动调试合格,各方在设备调试记录上签字。18.5 双方责任1) 由乙方承担设计或提出修改设计造成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不管该设计是否经过甲方、监理批准,由乙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2)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不管该设备是否经过甲方、监理批准,由该设备采购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乙方采购的,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
85、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的,甲方承担上述费用,并顺延工期。3)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按甲方、监理要求重新安装和设备调试,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设备调试的费用。4) 监理在设备调试合格后不在设备调试记录上签字,设备调试结束24小时后,视为监理已经认可设备调试记录,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第十九条 材料设备供应19.1 乙方按照甲方或规范要求采购供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19.2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
86、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9.3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的使用前,乙方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19.4 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9.5 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甲方及设计单位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19.6 验收时参照实物封样,以甲方对已封样材料的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作为验收标准。19.7 如乙方不遵守第19.1款的约定而定货,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如乙方不能按时签定供货合同,甲方可代为定货。因此影响工期乙方应承担责
87、任。19.8 乙方负责甲供材料(甲方指定分包材料及施工单位除外)的进度控制、质量验收、数量统计、验货、发货、卸货、搬运、仓储、安装及成品保护,并承担此类工作发生的费用。甲供材料的卸货、二次搬运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有关规范要求或供货厂方技术要求进行安装,并接受厂方技术人员的指导19.9 对于甲方指定分包单位,乙方应提供水、电源、垂直运输、施工通道、施工操作面、仓储场地等协助。如因工程需要,乙方对甲方另行发包的零星工程应提供上述同样的协助。该项管理配合费取费见本合同专项条款第6.2条。19.10 乙方在甲供材料的卸货、收货、验货、搬运、仓储、安装、成品保护过程中损坏甲供材料时,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及
88、工期索赔等连带责任。19.11 如乙方违反甲供材料验收、仓储、保护方面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人民币20005000元/次的罚款,乙方并必须根据甲供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的损失情况向甲方全额赔偿。19.12 除合同规定的甲供料外,甲方有权对任何材料的品牌、质量、价格等作出要求,为确保质量,必要时甲方可指定厂家,再由乙方签订采购合同,乙方不得无故拒绝。甲方和厂家谈定的价格,另计乙方2的管理费(已包括保管费)做为最终的材料结算价,由乙方负责材料的保管及数量统计。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20.1 工程竣工验收按照乙方自评、设计认可、监理核定、甲方验收的流程进行。工程完工后,乙方通过自检认为达到竣工验收条
89、件时,应按国家和无锡关于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档案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上述资料后在约定时间七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的验收,如果乙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则验收期顺延。20.2 竣工验收除检查必要的质保资料(包括项目部自检及公司相关部门组织检查的资料)外,还要对使用功能进行实测实量及外部观感质量的评定。主要内容有:门窗喷淋试验、上水管试压、屋面卫生间盛水试验、避雷电阻测定、电路耦合、房屋沉降、开间尺寸及层高等。门窗喷淋试验和屋面、卫生间盛水试验按甲方规定的要求进行,相关费用不另增加。20.3 甲方组织验收后二天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如初次
90、验收未通过,乙方应按质检站及甲方所提修改意见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完成后再次申报。20.4 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也不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报告已被批准。20.5 经甲方组织验收认为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则自验收结束之日起二周以内,乙方将工程移交给甲方,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对于占用的面积甲方将收取每平方米每天 6 元的租金,并有权派人强行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0.6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
91、现行竣工备案要求及合同规定内容。20.7 为办好入住期间的验收、维修工作,乙方须留足够的人员配合甲方办理业主入住,对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20.8 竣工资料管理详见施工合同专项条款第五条的规定。20.9 如因乙方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完成,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形式委托其他单位完成,相关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一条 工程保修21.1 详见工程保修协议。第二十二 与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简称指定分包)的配合22.1. 有关总包配合管理费的条款见本合同专项条款第6.2条。22.2. 指定分包工程如在乙方开工前已完成,或者在乙方工程竣工后进场后施工的,甲方及指定分包不向乙方
92、支付任何费用。22.3. 按甲方及指定分包的要求完成有关项目施工,提供具备指定分包工程开工条件。22.4. 乙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22.5. 乙方应对本工程(包括指定分包)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现场保安负责。22.6. 乙方负责发放甲方、监理所发出的所述工程指令,并负责督促指定分包执行。22.7. 乙方负责组织和主持与指定分包有关的协调会议,并在会议后48小时之内向甲方、监理提交会议纪要。乙方建立每周13次的指定分包工程例会,每月一次月计划会议和每季度一次的季计划会议;施工高峰期间,应进行每日碰头会制度,用以协调第二天作业面的矛盾;各指定分包应提前
93、一周在例会上提出对道路运输、场地使用、楼面占用、大型机械吊运等要求。乙方应主动协调好各指定分包单位的矛盾,不得借故拖延工期。若指定分包单位不服从乙方管理,乙方需于48小时之内提交书面知会;由甲方出面解决。22.8. 乙方须对工程整体进度负责,熟悉各甲方指定分包工程的具体要求,尤其是对影响土建施工进度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特别注意。并应要求各指定分包提供专业承包的施工组织计划与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程序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找出解决办法。22.9. 乙方在各分项施工前须与指定分包联系,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乙方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了解其在分项工程上的特殊要求,如开槽、预
94、留孔洞、预埋件等,并在每次隐蔽工程之前(如浇注混凝土),请指定分包配合确认。否则,因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22.10. 乙方负责及时提供给指定分包单位标高、定位点线等相关技术条件;若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关条件,拖延的工期由乙方负责。22.11. 乙方负责向指定分包提供合同约定的所有合理设施:1) 乙方负责协调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设施的使用,在拆除前应报监理批准。2) 乙方须在每个层面设立若干灭火器,统一管理,各指定分包建立若干兼职消防员。明确动火证制度,执行动火监护的有关规定和申报制度。3) 提供通道与场地(如现场已铺设的脚手架等),负责安排作业面及作业时间;负责分配指定分包单位的施工、
95、办公、仓储等用途的场地,分包单位自行解决办公设施和仓储设施。4) 指定分包负责将自己施工范围内的垃圾运到乙方在现场指定的垃圾堆放点,乙方负责清运,乙方设立专业作业队进行每天完工后的清场工作,如发现有关单位的建筑垃圾乱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则乙方作业队将作业面清理后,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将在有关指定分包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在例会中通报批评,甚至罚款。5) 提供施工用照明用电、施工用水,并供应其调试所需负荷。每两层须设置一个配电箱,不再另行计费,提供指定分包的施工用电,为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和各线路的负荷平衡,乙方负责再各指定分包在使用电源之前,收集指定分包的负荷要求,并统筹安排,从配电箱引出的
96、分电箱由分包自行解决;在每层楼面都需设置临时用水源,不再另行计费。22.12. 其他方便指定分包工程施工的工作。22.13. 乙方管理配合费包含以上所需费用,如不按要求内容向甲方指定分包单位提供配合的,或配合不及时,甲方可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加20的管理费后从当期的乙方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第二十三条 保险23.1.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甲方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有关经济损失, 资料由乙方负责整理, 并保护好现场, 乙方应接受保险公司的承赔额。23.2. 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险由乙方投保(开工后需将相应复印件提交甲方工程部),因
97、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第二十四条 争议24.1 如果在甲方和乙方之间因履行合同而发生争端,包括对甲方代表的观点、指示、决定等产生争议时,乙方首先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代表,并将此件复印提交甲方主管部门。甲方代表在收到信件后的7天内必须将其决定通知甲方主管部门和乙方。24.2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由工程所在地法院解决争议。24.3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98、,保护好已完工程:a)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b)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c)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第二十五条 合同解除25.1 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5.2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5.3 因不可抗力致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25.4 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工程停建或工程设计修改后相应承包工程项目不存在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25.5 一方依据25.2、25.3、25.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
99、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二十四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25.6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场地后结算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25.7 除根据25.4款解除合同外,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支出、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25.8 根据25.4款解除合同的,甲方支付乙方 7 天以内经甲
100、方确认在现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的解约补偿费用,解约补偿费用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确定,并支付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直接支出、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甲方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现场施工设施及仅本工程使用的专用工具设备由甲方折价收购。25.9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第二十六条 合同份数26.1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印章及公章,且乙方提交履约保函后生效。至办理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余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26.2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
101、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八份,甲、乙方各执四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目 录一、合同协议书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三、承包人银行履约保函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 承包人: (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自筹2、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102、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按中标工期填写) 天。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按中标单位承诺标准)5、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6、组成合同的文件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如有时)(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03、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10.2合同订立地点:10.3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 址:招标人办公地址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 话:招标人电话电 话:传 真:招标人传真传 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帐 号:邮政编码: 招标人邮编邮政编码: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
104、一致,对 (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2、质量保修期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105、3)装修工程为 2 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
106、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保修费用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其他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 包 人(公章):承 包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三、承包人银行履约保函致: 鉴于 (承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承包人”)已与 (以下简称“发包人”)就 签订了合同(
107、下称“合同”);鉴于你方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作为承包人履行本合同责任的保证,本银行同意为承包人出具本保函。根据本保函,本银行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责任,并无条件受本担保书的约束。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在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银行于 日内给予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本银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力。本银行还同意在你方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条款、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文件发生
108、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本保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直有效。银行名称: (盖章)银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地 址: 邮政编码:日 期: 年 月 日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标准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施工的规范和标准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此:1.1测量规范(GBJ50026-93);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1.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
109、2年版(房屋建筑部分)1.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1.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1.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1.7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1.8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1.9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1.10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1.1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1.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1.13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
110、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1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16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1.17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1.1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以上如有遗漏,承包人应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补充规范以满足合同要求。施工所用的规范及标准应用最新版本,除非所使用规范、监理工程师或合同中另有规定。第五章 图 纸第六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XXXX三期工程一标段C12组团施工招标投标文件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111、内容: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 年 月 日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四、投标担保银行保函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公章)日 期: 年 月 日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 标 人 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的 (姓名) 为我公
112、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_身份证号码: 职务:_ 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三、投 标 承 诺 书致: 1、考察了 现场和研究了上述工程建设的招标有关文件条款、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以及第 号至第 号补充通知后,我方愿意以人民币 (RMB )的总价,按上述工程建设的投标有关文件条款、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承担上述全部工程的施工、建设、整修缺陷工作。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无义务必须接受
113、最低报价的投标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如果贵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在签订合同后将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开工,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合同的全部工程,工期为 天,并承担违约责任如下: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4、我方将采取一切有效技术、管理措施,确保该工程质量达到 ,承担违约责任如下: 。5、我方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6、我方保证中标后工程不转包和项目经理常驻工地,如贵方查实我方有转包行为和二次抽查项目经理不在场,我方 (同意或不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处罚。二六年 月 日(签字) (以) (资格)经授权并代表(投标单位全称、地址) 签署标书 四、
114、投标担保银行保函致: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 (下列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招标人名称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的投标;本银行受投标人委托,承担向你方支付总金额为 元(小写)的责任。本责任的条件是: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1、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2、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只要你方指明产生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的条件时,则本银行在接到你方以书面形式的要求后,即向你方支付上述全部款额,无需你方提出充分证据证明其要求。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后或招标人在这段时间内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28天内保持有效
115、,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本银行,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本银行。本银行不承担支付下述金额的责任:大于本保函规定的金额;大于投标人投标价与招标人中标价之间的差额的金额。本银行在此确认,本保函责任在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有效,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本担保人,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本银行。银行名称: (盖章)银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地 址:邮政编码:日 期: 年 月 日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2、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XXXX三期
116、工程一标段C12组团施工招标投标文件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 年 月 日目 录 一、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一 表1二、投标总价 表2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二 表3四、工程项目总价表 表4五、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表5六、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表6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表7八、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表8九、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表9十、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表10十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表11十二、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表12十三、主要材料价格表 (乙供材料表) 表13十四、主要材料价格表二(甲供材
117、料表) 表14 表1: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表投 标 人: (单位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造价工程师(造价编审人员)及注册证号(编审章): (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表2:投 标 总 价建设单位: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表3: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表建 设 单 位: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 标 人: (单位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造价工程师(造价编审人员)及注册证号(编审章): (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表4: 工程项目总价表工程名称: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
118、号单项工程名称金 额(元)合 计表5: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工程名称: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 额(元)合 计表6: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工程名称: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金 额(元)123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规费税金合 计表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 额(元)综合单价合 价本页小计合 计表8: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金额(元)合 计表9: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工
119、程名称: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金额(元)1招标人部分小 计22投标人部分小 计合 计表10: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名 称计量单位数量金 额(元)综合单价合 价1人工小 计2材料小 计3机械小 计合 计表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定额编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综合单价组成(元)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 润表12: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工程名称: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措施项目 名 称定额编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综合单价组价(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
120、费管理费利 润小计合 计表13: 主要材料价格表一乙供材料表工程名称: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61XX三期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表14: 主要材料价格表二甲供材料表工程名称: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XXXX三期工程一标段C12组团施工招标投标文件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 年 月 日目 录 一、施工组织设计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三、
121、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一、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一章投标须知11.4项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2.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表8.12.2
122、劳动力计划表 表8.22.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表8.32.4施工总平面图 表8.42.5临时用地表 表8.5 (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表8.1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2)劳动力计划表 表8.2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单位: 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注:1.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表8.31.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
123、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4)施工总平面图表8.4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5)临时用地表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表8.5用 途面 积(平方米)位 置需用时间合 计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二
12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表8.6(2)项目经理简历表 表8.7(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表8.8(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表8.9(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表8.6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 程 情 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2)项目经理简历表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表8.7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
125、任项目经理年限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 完工程质量(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表8.8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 完工程质量(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表8.9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三
12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表8.10分包人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证书号码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主 要 内 容预计造价(万元)已经做过的类 似 工 程XXXX三期工程一标段C12组团施工招标评分细则一、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由评标小组人员按本评分细则分别进行评分。二、 经评委评审技术标通过,且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的最低报价中标。第十章 工程量清单一、工程量清单说明1、 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的,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 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工程内容、定额指引中列举了分项工程计量范围内完成本分项工程应有的工作内容,凡工程量清单中未特殊注明的,均应包括在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内。3、 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中没有描述完全的而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作内容所包括的费用均应包括在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内本工程量清单系按分部分项工程提供的;4、 本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系本招标人估算的,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付款时以承包人计量、由招标人授权委托人或监理工程师核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5、 所有混凝土均采用商品混凝土,投标人自主报价。二、工程量清单表(另详)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