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霍邱县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须知1、 霍邱县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和霍邱县建 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表;2、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原件);3、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非租赁此项不需提供);4、 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复印件;5、 产权单位与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的定期维护保养合 同,以及提供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需加盖维护保 养单位公章);6、 群塔作业方案(非群塔作业此项不需提供);7、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霍邱县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表和霍邱县建筑起重机械履历手册;8、 建筑起重机械出厂合格证复印件(上面盖产权单位 公章);9、 使用登记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注:使用单位对施工现
2、场已安装完成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在10日内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使用单位待检测合格之日起10日内,向霍邱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附件5: 霍邱县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表使用单位(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设备名称制造许可证号规格型号(含起重量)出厂编号制造厂家设备产权单位设备备案编号设备安装高度是否已进行安装告知设备安装单位资质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设备安装日期验收日期验收意见工程名称工程地点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设备安装检测单位检测日期检测意见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空格如不够,名单可附后)姓名工 种资格证编号备 注安装单位意见: (签署意见并签名) 安装单位(章): 年 月 日监
3、理单位意见: (签署意见并签名) 监理单位(章): 年 月 日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查意见 (签署意见并签名) 施工总承包单位(章): 年 月 日使用单位意见: (签署意见并签名) 使用单位机关(章): 年 月 日使用登记机关意见: (签署意见并签名) 使用登记机关(章): 年 月 日说明:(一)本表一式四份,使用登记机关、监理单位、使用单位及施工现场各一份。 (二)交表时应提交资料并装订成册:1、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表;2、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表;3、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4、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5、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6、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相关制度、操作规程、人员安全协议及交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