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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2018-2035年)(23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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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2018-2035年)(23页).pdf

1、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 本 二 一 八 年 六 月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II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地块开发与建筑控制.2 第三章 用地布局规划.3 第四章 道路交通规划.5 第五章 环境保护规划.6 第六章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8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8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9 第三节 电力工程规划.9 第四节 通信工程规划.10 第五节 热力工程规划.10 第六节 燃气工程规划.10 第七节 管线综合规划.10 第八节 环卫工程规划.11 第七章 综合防灾.11 第八章 五线控制.12 第九章 城市设计导引.13 第十章 附则.14 附表.15 汶

2、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1 第一章 总则 第第1条条 规划目的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汶上县杨店镇总体规划(2018-2035)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杨店镇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杨店镇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规划范围内的规划与建设行为,均应遵守本规划的规定。第第2条条 规划规划范围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是 汶上县杨店镇总体规划(2018-2035)确定的杨店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规划总面积 316.00 公顷。

3、第第3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 本规划的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和附件。法定文件为文本和图则,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说明书和图集。第第4条条 刚性控制与弹性引导刚性控制与弹性引导 本规划包含刚性控制内容和弹性引导内容。文本中下划线部分为刚性控制内容。第第5条条 分级管理分级管理 本次规划将杨店镇镇区作为编制和审批单元,具有独立的法定地位。街区控制内容以“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则”体现。地块调整只需调整街区控规,履行街区控规审查审批程序,不必延伸调整镇区控规。镇区控规中的弹性引导内容可以在街区规划中合理调整,并随街区控规审查审批。第第6条条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1、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

4、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年);(3)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 年);(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年);(5)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6)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 年);(7)山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2017 年);(8)济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济政办发(2015)11 号)。2、上位规划依据(1)汶上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年)(2012 年);(2)汶上县杨店镇总体规划(2018-2035 年)(2018 年)。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相应

5、的技术规范和各级政府有关文件(1)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6 号);(2)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鲁发20157 号);(3)杨店镇基础资料及相关发展政策要求。第第7条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1)功能整合,优化增效。(2)弹性控制,实虚结合。(3)设施配套,生态低碳。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2 (4)集聚开发,远近结合。第第8条条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 将杨店镇区建设成为功能完整、结构合理、可持续发展的城镇空间;营造高效高品质、环境宜人的住区环境。第第9条条 功能定位功能定位 以居住功能为主,集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等功能为一体,配套设施完善

6、、交通安全便捷、居住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城镇。第第10条条 控制控制规模规模(1)人口规模:2.7 万人。(2)用地规模:规划建设用地 316.00 公顷。各类用地情况详见附表 2“规划建设用地汇总表”。(3)建设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 412.71 万平方米。各街区建设量详见地块划分与控制图则。第二章 地块开发与建筑控制 第第11条条 街区、街区、地块划分及编码地块划分及编码 规划地块编码分为三级,由镇区代码、街区代码和地块编码组成,编号由英文字母和数字组成。如 YD-01-02 地块,“YD”表示杨店镇区,“01”表示 01 号街区,“02”表示 02 号地块。杨店镇区共划分为 9 个街区,1

7、19 个地块。第第12条条 控制指标体系控制指标体系(1)片区规划内容和指标中,建设用地总面积、地上总建筑面积、镇区级公益性公共设施、“六线”控制为刚性控制内容。(2)街区控制指标中,主导属性、建设用地面积、地上总建筑面积、公园绿地为刚性控制内容;人口容量、城市设计引导为弹性引导内容。(3)地块控制指标中,地块用地性质、混合与兼容性要求、地块容积率(地上)、各级各类配套设施标准、规模与数量为刚性控制内容;居住人口、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数为弹性引导内容。(4)刚性控制内容必须遵照执行,弹性引导内容参照执行。第第13条条 控制方式控制方式 刚性控制内容的控制方式分为实线控制

8、和虚线控制两种。(1)实线控制是指对地块或设施的位置、边界、形状、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不得更改。(2)虚线控制是指对地块或设施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不得更改,位置、边界、形状、数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第第14条条 地块边界和用地面积地块边界和用地面积(1)按照本规划编制时甲方提供的地形图,考虑现状用地权属划分地块并测算地块面积。(2)本规划确定的地块边界,并不一定代表实际的开发用地权属界线,在满足有关规定前提下,可根据规划实施需要进行合并或细分。(3)地块边界合并或细分后,用地性质、建筑总量、配套设施等刚性控制指标应与原规划保持一致。(4)调整开发地块边界,可在符合上款规定的前提下,编制规划

9、深化方案并公示,报汶上县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执行。第第15条条 用地兼容用地兼容性性控制控制 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3 (1)功能用途互利、环境要求相似且相互间没有不利影响的用地可以兼容。以附表 12“用地兼容引导表”作为本规划用地兼容性控制的基础。(2)在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可根据附表 12“用地兼容引导表”的相关规定,由建设单位向汶上县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该地块可混合设置的其他功能。兼容用地面积不超过地块用地面积的 40%。汶上县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并在建设方案的审核意见中增加必要的附加条件,以指导项目的实施。第第16条条 土地使用强

10、度土地使用强度规划规划控制控制 1、容积率 适当降低居住用地开发强度,实行容积率上限管理;提高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用地的开发强度,实行容积率下限管理;具有特殊工艺的产业用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1)规划将开发强度划分为五个层次进行控制:FAR1.0:工业用地;FAR1.0:中小学用地、幼儿园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FAR1.5:行政办公用地、文化活动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文物古迹用地、交通枢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FAR1.8:二类居住用地;FAR3.0:商业用地。(2)规划工业用地容积率必须1.0;本规划批准前已取得合法权证的工业用地的容积率按照现状控制;在建、待建工

11、业用地容积率按照已经合法的行政许可的要求控制。2、建筑高度(1)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中小学用地、幼儿园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工业用地、交通枢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按照24 米的高度控制;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按照54 米的高度控制。(2)工业建筑本着集约用地的原则,鼓励建设多层厂房,单层厂房建筑高度宜 8 米以上。(3)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厂房建筑高度按照相关规范控制。烟囱、屋脊装饰、避雷针、旗杆及防火墙在屋顶上的出头部分等屋顶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第第17条条 建筑退让规划控制建筑退让规划控制(1)建筑退让用地界线的距离应参照济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济政办2015

12、11 号)第三章第二节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2)沿城镇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的控制线宽度应符合表 5-1 的规定,临城镇次干路以上级别道路的公共、商业建筑,退让距离应适度加大,预留公共停车空间。(3)沿架空电力线两侧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退让线路保护区的距离不小于 1 米。(4)沿河道两侧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的退让距离应参照济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济政办201511号)第三章第二节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第三章 用地布局规划 第第18条条 用地分类用地分类 本规划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均按照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规定的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执

13、行,地块用地性质划分以中类为主,小类为辅。各地块土地使用性质详见“土地使用规划图”。第第19条条 城城市市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4 城市建设用地 316.00 公顷。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与广场用地 7 大类。第第20条条 居住用地居住用地 1、居住用地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 111.23 公顷,可容纳 2.7 万人居住。规划形成相对集中的三个居住片区。(1)居住片区一位于迎宾大道以西的区域,在现状于村、韦村、王村小区的基础上向北、向南扩大规模。规划用地面积 24.16 公

14、顷,可容纳 6500 人居住。(2)居住片区二位于迎宾大道、杨柳路、杨文路和张南路围合的区域,对杨店村进行旧村改造,建设居住小区;在现状张家楼小区的基础上向西扩大规模。规划用地面积 29.23 公顷,可容纳人 7500 居住。(3)居住片区三位于杨柳路、产业路、杨文路和张南路围合的区域,新建居住小区,承接镇区外村庄转移人口。规划用地面积 47.34 公顷,可容纳 13000 人居住。2、居住用地配建公共服务设施 每个居住片区和居住地块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16 年版)的要求配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见附表 3、附表 4。(1)非独立占地的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 设施

15、内容主要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居住小区商业设施、小区级农贸市场、体育健身场地、日间照料中心、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等可以综合设置的居住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在图则中用图例表示。图例所在的位置是规划建议的位置,在地块出让前,可根据镇区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论证后在街区范围内调整;在地块出让以后,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经论证后在项目建设基地范围内调整。该类设施的建筑规模与控制要求须满足配置标准要求。(2)独立占地的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 依据居住人口规模,在 YD-03-03 地块配建 1 处 9 班幼儿园,扩建 YD-04-16 地块的幼儿园为 15 班,在 YD-06-11地块配建 1 处 6

16、 班幼儿园。具体位置由所在居住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其用地与建筑规模须满足相关规范的控制要求。(3)其他配建设施 配建 7 处开闭所、11 处换热站,每处建筑面积 200-400 平方米,结合所在居住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具体位置。第第21条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保留现状镇政府,形成为全镇服务的行政中心,保留地税局、法庭、教办等用地。规划行政办公用地面积2.30 公顷。2、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位于西环路与府后路交叉口东南,形成为全镇服务的文化活动中心。保留位于王楼社区的家风家训教育馆。规划文化设施用地占地面积 2

17、.52 公顷。3、教育科研用地 保留现状中学,向西北扩建,规模为 30 班,占地面积 4.09 公顷;保留现状杨店镇中心小学,由于扩建用地受限,在府前路南侧新建小学南校区,扩建后规模为 36 班,占地 5.08 公顷。规划教育科研用地面积 9.17 公顷。4、体育用地 规划体育设施用地位于府前路与西环路交叉口东北,形成为全镇服务的体育活动中心。占地面积 2.23 公顷。5、医疗卫生用地 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5 镇卫生院向东、向西扩建,进一步配套优化硬件设施,形成为全镇服务的医养结合医疗服务中心。规划医疗卫生用地面积 2.48 公顷。6、文物古迹用地 保留位于老粮所内的具有保留

18、价值的古建筑,占地面积 0.09 公顷。第第22条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1、商业用地 商业设施形成“区域-城镇-片区”三级服务体系。区域性设施指正在建设的果蔬综合批发市场,位于迎宾大道东侧、杨兴路南侧,包括仓储物流、果蔬交易、集贸交易、冷库、配套商业等设施,服务于杨店及周边乡镇的蔬菜、水果销售。城镇级商业设施沿城镇主要道路郭军路、杨柳路和府后路布置,大部分为保留的现状商业设施。结合居住用地布置片区级沿街商业设施,方便居民日常购物。规划商业用地面积为 24.78 公顷。2、商务用地 保留现状位于府后路与杨柳路交叉口东北的农商银行,用地面积 0.12 公顷。3、公用设施

19、营业网点用地 规划保留现状位于杨柳路中段两侧的邮政支局、联通营业厅和镇域南部的加油站,在杨柳路与杨业路交叉口西南角规划一处加油站。规划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面积 0.96 公顷。第第23条条 工业用地工业用地 整合镇区北部现状工业用地,扩大规模,形成杨店镇工业园区,重点发展纺织服装加工和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为杨店镇产业集聚快速发展提供载体空间。保留位于王楼社区南部的现状工业用地,并向东适度扩大。在现状渔林场位置规划工业用地,用于张保庄铁矿的尾矿库。规划工业用地面积 103.50 公顷,其中二类工业用地 79.36 公顷,三类工业用地 24.14 公顷。三类工业用地只能布置新型建材和机械加工制造项目

20、,严禁布置存在安全隐患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企业。第第24条条 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变电站、供热站、燃气调压站、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和消防站用地。总占地面积 3.21 公顷。第第25条条 绿地与广场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杨店镇区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面积 15.57 公顷。包括公园绿地 1.35 公顷;防护绿地 13.25 公顷;广场用地 0.97公顷。第四章 道路交通规划 第第26条条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 46.1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4.6%,其中城市道路用地 46.01 公顷,交通枢纽用地 0.15 公顷。第第2

21、7条条 道路系统规划道路系统规划 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6 规划道路分县级道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四个等级。规划形成“三横、三纵”的城镇主干路骨架,主干道道路红线 2336 米。三横:杨兴路、府前路、南环路;三纵:西环路、杨柳路、产业路。次干道道路红线 24-30 米,支路道路红线 2030 米。道路红线控制宽度详见附表 5。第第28条条 交通设施规划交通设施规划 1、交通枢纽用地 保留位于郭军路西侧、王村小区东侧的客运站,占地面积 0.15 公顷。2、静态交通规划 每个地块的机动车停车泊位依据济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配建停车指标”、山东省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设置标准配

22、建。见附表 6。3、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控制(1)道路沿线地块的机动车出入口与主次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 70 米。(2)桥梁、隧道引道范围内不应设置地块机动车出入口,距引道端点 50 米范围内不宜设置地块机动车出入口。第第29条条 道路定位道路定位 道路定位采用测量坐标系法,确定道路中心线交点坐标、转弯半径弧线起始点坐标及半径。第第30条条 道路竖向道路竖向 道路竖向规划充分考虑道路等级,按照先高后低的顺序,优先考虑高等级城镇道路的竖向高程,同时考虑现状道路的竖向情况,对相交道路统一考虑,力求满足道路技术标准、减少填挖方工程量,降低工程造价。第第31条条 道路交叉口形式道路交

23、叉口形式 镇区内道路交叉口均采用平交形式。主干路与主干路、主干路与次干路相交处宜采用拓宽与渠化结合的形式。信号灯管理:主干路与省道、主干路与主干路、主干路与次干路相交路口,采取信号灯管理。无信号灯管理:在次干路与次干路,支路与各级道路相交处,原则上不设信号灯,采取次要方向让行、禁止左转等交通管理方式。第五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第32条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1)落实上位规划的生态环境控制目标,贯彻低碳城市理念,创造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安全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环境。(2)引水入镇,强化水系生态资源;完善绿地系统,构建合理、高效、协调的生态系统。第第33条条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1)以满足生态环境效益、社会

24、服务效益、景观优质效益为目标,统筹绿地系统的布局结构和数量规模,构建多样化的绿地系统。(2)合理引导附属绿地布局,增加绿地系统的连贯性。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7 (3)鼓励水面与绿地结合建设。(4)工业企业建议采用工业节水技术,提高生产废水回用率。雨水入渗和收集装置宜设在各类绿地(包括附属绿地)下。(5)在确保镇区安全,在统筹考虑环境保护、土地集约使用等要求的基础上,在居住与工业用地之间,控制必要的防护距离。第第34条条 生态生态廊道规划廊道规划 将水系绿化与道路沿线绿化贯通,自然形成“一区、两轴、一廊”的生态网络格局。一区:指城镇生态功能区,此处是杨店镇境内人口最密集、对生态

25、需求最高的区域。规划以生态宜居为目标,以滨湖社区、文化广场、杨店镇政府等建设与完善为重点,兼顾道路、居住、单位等附属绿地建设,满足居民生态休闲,整体提高人居生态环境。两轴:由郭军路和南环路两侧绿带构成的交通生态廊道。一廊:由规划水系形成河流生态廊道,重点提升生态廊道的水质和水体环境,强调水源涵养,强化地下水源保护、营造城市景观。第第35条条 海绵海绵城市设计城市设计(1)居住小区设计指引 居住区雨水应以下渗为主,包括绿地入渗、道路广场入渗等;新建居住小区屋面雨水应进行收集处理回用于小区绿化、洗车、景观、杂用等;小区雨水利用应与景观水体相结合;可针对小区绿地新增渗井、植被草沟、渗透池等设施,增大

26、雨水入渗量;对树池、雨水口进行生态化改造。(2)公共建筑设计指引 公共建筑屋面应采用屋顶绿化的方式蓄存雨水。溢流雨水应进行收集回用;绿地应建为下凹式,并在适当位置建雨水滞留、渗透设施;根据场地条件,在绿地中设置渗井,增大雨水入渗量;设置雨水收集回用设施,适当处理后用于绿化、景观用水等。(3)工业企业设计指引 工业区屋面应采用屋顶绿化的方式蓄存雨水;厂区非机动车道路、人行道、小车停车场等应采用透水铺装;工业区绿地应建为下凹式,并在适当位置应建雨水滞留、渗透设施;根据建筑体条件,将屋顶改造为绿化屋顶;针对雨水口、树池等进行生态化改造,削减场地径流污染。第第36条条 水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 实行雨污分

27、流制,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由独立管网收集,集中排入杨店镇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其污水需厂内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集中排入污水处理厂。第第37条条 大气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 镇区大气环境质量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类空气质量标准要求。第第38条条 噪声环境控制噪声环境控制 1、交通噪声的控制 镇区环境噪声标准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的规定控制,主干道按类标准区标准进行控制,等效声级 LAeq 昼间为 70 分贝,夜间为 55 分贝;次干道按类标准区标准进行控制,等效声级 LAeq 昼间为 60分贝,夜间为 50 分贝。2、工厂噪声的控

28、制 工厂噪声的控制可采用声源控制法和传输途径控制法。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8 3、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的控制 限制工地施工时间,并向建设或经营单位征收噪音排污费、补偿费。通过技术手段,利用吸声降噪等方法把噪音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4、声环境质量目标 镇区各功能分区噪声需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各功能分区相应噪音标准。第第39条条 实施控制实施控制 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补充论证环境可行性,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第六章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第第40条条 供水水源供水水源规规划划 位于镇

29、域西南部的汶上县城北水厂为镇区供水。第第41条条 用水量用水量 杨店镇镇区供水量为 8240m/d。第第42条条 给水管网规划给水管网规划(1)给水管网系统应满足该区用水量、水质、水压及消防、安全给水的要求。配水管网的供水水压宜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 36 米。(2)供水管干管主要沿府前路、杨兴路和杨柳路敷设,为保证供水安全性,供水管干管之间应设连通管,连通管直径与供水干管相同或比干管略小。(3)配水管网在集中用水区采用环状。(4)确定镇区室外消防用水量按同时火灾次数两次,一次灭火用水量 25 升/秒的标准设计。承担消防任务的给水管道最小管径为 DN150。第第43条条 供水水质及水压要求供

30、水水质及水压要求(1)供水水质按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质量标准(GB5749-85)执行,对水质有不同要求的单位可自行处理。(2)近期按最不利点水头不小于 0.20Mpa,远期不小于 0.28Mpa。(3)消防时用户接管点处的服务水头不低于 0.1Mpa;对水压有特殊要求的单位可自行加压。第第44条条 节约用水规划节约用水规划(1)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采用循环给水和循序给水等节水措施。(2)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3)配水管网合理控制水压。采用优质管材,保证施工质量。减少管道漏水、爆管现象的发生。(4)加强维护管理,取缔非法用水。(5)

31、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如绿地景观系统采用滴灌方式。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9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第第45条条 排水排水体制体制 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依照地形就近排入自然水体及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输送至杨店镇污水处理厂,生产污水需经处理达标后再经污水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厂。第第46条条 污水量污水量 杨店镇区污水总量为 0.52 万 m3/d。第第47条条 污水污水处理厂及处理厂及污水排放标准污水排放标准 规划镇区东部、顺河路南端新建污水处理厂 1 处,规模为 0.7 万 m/d,占地 0.75 公顷,主要服务杨店镇区。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污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

32、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凡排入自然水体的城镇污水应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的规定。工业废水凡含有毒、有害及不易生物降解物质的,不允许直接排入污水管网,必须经自行处理后,达到国家现行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第第48条条 管网规划管网规划(1)沿主干路敷设污水主管,污水管线的埋深应在 3.0m 以上。(2)污水管道埋深超过 6m 时设置污水提升泵站。第第49条条 雨水系统规划雨水系统规划 雨水管渠分散布置,重力流排入现状河流。雨水管网布置在道路的西侧、北侧车行道下,与道路同时建设,并与城镇的防洪排涝协调配合。本次规划雨水管网水力计

33、算使用济宁市暴雨强度公式。第三节 电力工程规划 第第50条条 用电负荷用电负荷 预测杨店镇区用电负荷 7.12 万 kw。第第51条条 电源规划电源规划 杨店镇区供电电源为杨店镇 35kv 变电站,规划 7 个 10kv 开闭所。第第52条条 线路规划线路规划(1)供电网设备实现标准化,采用 110/10KV 电压等级。(2)做好道路地下管线的设计与建设,加快对原有架空线路进行地下电缆敷设的改造。(3)新建道路的建设要实施地下电缆敷设。(4)35kv 以上高压架空线路规划专用通道,并应加以保护。规划确定高压走廊宽度 35kv 电力线为 20m,500kv电力线为 75m,800kv 电力线为

34、100m。(5)低压电力线路尽量采用埋地线路,并使低压供电半径限制在 300m 以内,以达到经济运行的效果。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10 第四节 通信工程规划 第第53条条 通信工程规划通信工程规划(1)通信线路引自杨店镇现状保留电信端局,沿杨柳路、府前路、迎宾大道和顺河路敷设主要线路。(2)电信管道原则布置在道路西侧或北侧。当管道沿道路单侧布置时,每隔 300500m 设一组过路管,管孔数为 5 孔。第第54条条 有线数字电视规划有线数字电视规划 规划有线电视线路与通信线路同管敷设。第五节 热力工程规划 第第55条条 供热负荷供热负荷 预测供热负荷为 104.13MW,折合蒸气

35、量为 149t/h。第第56条条 热源热源 在镇区东北部,杨业路与顺河路交叉口西北规划一处供热站,用地面积 0.64 公顷。第第57条条 供热系统规划供热系统规划(1)供热干管为高温热水管,采用枝状布置,供回水管同程敷设;高温热水通过供热管网被输送到散布在街区的各个换热站,再经过二次热网供各用户取暖。(2)工业用热由蒸汽管线直接供应至各用户。第第58条条 供热管网规划供热管网规划(1)热力管网规划主要考虑沿主干路网布置,沿镇区主要道路路南、路东布置。(2)所有热力管道均须考虑热补偿,应优先考虑采用自然补偿方式,当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考虑采用波纹管补偿器或其它符合要求的热力补偿器。(3)规

36、划用户换热站 13 处。第六节 燃气工程规划 第第59条条 用气量预测用气量预测 预测燃气用气量为 1.01 万 Nm3/天。第第60条条 气源气源 规划气源引自镇域南侧燃气调压站。第第61条条 管网规划管网规划 规划沿杨兴路、府前路、迎宾大道和杨柳路敷设燃气中压干管。中压管网枝状布置,调压方式尽量采用箱式调压器的方式,管道的敷设方式均为埋地敷设。第七节 管线综合规划 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11 第第62条条 坐标系统坐标系统 各类工程管线的设计,施工使用统一坐标系统。以杨店镇提供的地形图为准。第第63条条 竖向布置及道路交叉口管线处理竖向布置及道路交叉口管线处理(1)根据各类

37、管线的功能及技术要求,管线竖向布置由浅及深的次序为:电力管、电信管、热力管、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2)管线在道路交叉口竖向交叉时的排序,亦按上述排序布置,在发生管线交叉矛盾时,遵照互让原则。第八节 环卫工程规划 第第64条条 垃圾处理及转运方式垃圾处理及转运方式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应逐步实现分类、袋装、定点、定时倾倒收集,采用密闭式垃圾运输车辆清运,经垃圾转运站直送垃圾无害化处理厂。2固体废弃物和建筑垃圾(1)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料应经回收后进行再生产。(2)建筑垃圾的处置应由各建设或施工单位按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或进行综合利用。3工业垃圾 工业垃圾由产生垃圾的企业或施工部门负责清

38、运转运,没有运力的可委托环卫部门有偿代运。第第65条条 环卫设施规划环卫设施规划 1垃圾转运站 近期保留现状位于韦村小区西侧的垃圾转运站;远期在府前路与西环路交叉口西南新建一处垃圾转运站,占地面积 0.52 公顷。2公厕(1)配置标准:镇区按照 35 座/km2配置公厕,间距 300-500 米。(2)杨店镇区规划 4 处公厕。第七章 综合防灾 第第66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1)规划 1 处消防站,占地 0.64 公顷,位于杨业路与顺河路交叉口西北。工业园区设置兼职消防队。(2)规划道路消防栓应当在人行道上设置,距车行道距离不大于 2 米;间距不大于 120 米,保护半径不超过 150米。交

39、叉路口一般应当设置消防栓。(3)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 3000 的甲、乙、丙类厂房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4m,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半径的要求。第第67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 主要防治措施如下:(1)不得随意取石、挖土、填河,以减少人为造成的成灾条件;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12 (2)注意对地下水的保护,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以免造成其对建筑基础的侵蚀;(3)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防患与未然;(4)强化地质灾害宣传,使人们提高防灾意识,了解防灾方法。第第68条条 人防规划人防规划(1)鼓励企

40、业修建人防地下室。(2)修建地下仓库与修建地下物资储备工程相结合。第第69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1)杨店镇抗震设防标准为基本烈度七度,重要建筑和生命线工程提高 1 度设防标准。(2)规划采用就地与中程疏散相结合的方式,疏散半径不超过 1000 米。规划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等空旷场地作为可避难场地。(3)镇区供水主干管采用环状管网;供电系统采用双回路系统;通信系统应提高无线通讯能力;道路桥梁应适应震时抗震要求。震时,镇区主次干道作为救灾道路。第八章 六线控制 第第70条条 道路红线规划控制道路红线规划控制 1道路红线包括主、次干路和支路的道路红线。规划确定城镇道路的中心线、红线位置、宽度及交叉口

41、用地范围。主干路、次干路的道路红线实行实线控制;现状已按照规划实施的支路不可调整,其余支路采取指标控制原则,可结合用地情况合理调整走向。道路红线控制宽度详见附表 5。2道路红线控制要求(1)道路红线控制范围内经批准可以按规划建设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地上、地下杆(管)线、交通管制设施、道路环卫设施;不得建设与市政公用设施无关的杆(管)线和非城镇公用的配电设施、通信设施、环卫设施、交通管制设施。(2)临街单位增设或改变出入口位置必须符合本规划并经汶上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批准同意。(3)道路红线控制范围内已有建筑只能维持现状或进行不改变建筑结构、不增加面积的简单维修。(4)严格控制道路

42、用地红线,红线内土地不得进行任何与道路功能不相符合的使用。(5)道路红线两侧建(构)筑物控制线还应符合汶上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要求。第第71条条 绿线规划控制绿线规划控制 1本规划区涉及的绿线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划定。规划对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划定了控制范围。其中道路红线两侧的防护绿化视为防护绿地,其外侧边界线为绿线。规划公园绿地(除杨店公园、张楼公园外)、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实行实线控制,杨店公园和张楼公园实行虚线控制。规划公园绿地 1.35 公顷,指两处公园绿地和一处街头绿地;保留文化广场,用地 0.97 公顷。市政设施周边防护绿地最小控制宽度为 15 米;杨文路南侧防

43、护绿化控制宽度为 10 米;顺河路西侧防护绿化控制宽度为 10 米;顺河路南段东侧防护绿化控制宽度 20 米;产业路(杨文路至府后路)西侧防护绿化控制面积 2.35公顷;府后路、顺河路、府前路和产业路围合的防护绿化控制面积为 6.43 公顷。2绿线控制要求(1)在绿线控制范围内,用地不得改作他用,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绿线内的用地的,必须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13 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要严格保护位于绿线内的绿化植被和水域沟渠的面积,加强绿化尚未覆盖地区的绿化造林工作。(3)在绿线控制范围内,允许安排与绿地功能相关的设施,严禁与绿化用地功能无关的建设活动,位

44、于绿线控制范围内与绿地功能无关的企事业单位、设施和其他建设项目等,应逐步移出绿线控制范围。第第72条条 黄线规划控制黄线规划控制 1本规划的黄线指高压走廊控制宽度、燃气调压站、污水处理厂、消防站、垃圾转运站、变电站、供热站和客运站的用地控制。800KV 高压走廊控制宽度 100 米,500KV 高压走廊控制宽度 75 米,35KV 高压走廊控制宽度 20米。以上设施均实行实线控制。2黄线控制要求 黄线应当作为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变或减少黄线的范围。在黄线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1)违反城乡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

45、3)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基础设施;(4)其他损坏基础设施或影响基础设施正常运转的作为。第第73条条 橙线规划控橙线规划控制制 1、本规划主要控制行政办公用地、杨店镇医院、杨店镇中学、杨店镇小学、幼儿园、文化活动中心、体育中心等用地。其中,规划幼儿园、规划小学南校区、医院、文化活动中心、体育中心实行虚线控制,其余设施实行实线控制。2、橙线控制要求(1)橙线确定的设施规模,不得随意减少,设施位置和布局可根据具体需要,在其所在街坊范围内作合理调整;(2)禁止擅自将公益性公共设施转变为经营性相关设施等行为 第九章 城市设计导引 第第74条条 空间景观空间景观构架构架 规划形成“一心、三轴、一

46、带、四区、三点”的景观系统结构。一心:杨店镇区围绕公共服务中心、学校及广场绿地形成的城镇主要景观中心;三轴:重点打造府前路、迎宾大道和杨柳路两侧道路景观及其两侧建筑、开敞空间形成贯穿整个城镇的主要景观轴线。一带:引水入镇,规划滨水景观带。以适合乘车观赏的大尺度连续空间景观和适合行人观赏的小尺度空间相结合,满足不同立足点的观赏者的不同心理需求;四区:指三个生态居住风貌区和一个现代产业风貌区。生态居住风貌区,注重居住区的整体风貌和建筑风格的协调,并强调沿街立面的连续感和韵律感;现代产业风貌区是第二产业聚集区域,建筑采用现代风格,要求整齐、简练。三点:在主要道路交叉口、城镇入口处和公园等重点地段打造

47、景观节点。对这些地段应该通过交通组织、建筑、雕塑和小品的设计,来增加艺术性和可识别性,体现地方特色。此外,还应重视标志性建构筑物的建设,强化城镇的可识别性。第第75条条 建筑景观指引建筑景观指引 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14 1、建筑高度及城市轮廓线 规划以多层为主。新建居住小区及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区可点缀小高层建筑,形成富有韵律感的城镇界面和高低错落有致、富有变化的城镇轮廓线。2、建筑风格 采用新中式、简约、现代风格,鼓励坡屋顶的建筑。3、建筑色彩 建议杨店镇镇区以中等明度、低彩度的暖色系为主,在此基础上加以其他色彩加以点缀。居住生活区色彩以浅冷灰、浅暖灰为主,整体偏暖,同时注重

48、形式与色彩的变化与统一相结合。商业中心区色彩多元化,以暖灰色调为主,选择多种环境点缀色点缀其中,以参与商业活动的人群体验为首要考虑要素。行政区建筑,要求低明度、低彩度的灰为主色调,着力塑造庄严、公正的政府形象。其他公共建筑色彩宜适当的大胆突出,结合建筑造型统一设计。工业区以低明度、低彩度灰色为主色,并以能体现产品特制的高彩度色彩为辅色。第十章 附则 第第76条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用词说明用词说明 1表示严格程度的用词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该”或“应”;反面词采用“不应”。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该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

49、用“不宜”。2表示相关规定的用语 条文指明应严格按其它有关标准或规范执行的用语为:“按照(或遵照)执行”或“符合的规定(或要求)”。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或规范执行的用语为:“参照执行”。表示指导性推荐意见的用语为:“建议”、“最好”或“为宜”。第第77条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生效日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生效日期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件批准公布时生效。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15 附表 附表 1 现状建设用地汇总表 序序号号 用地代码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h)占建设用地比例()占建设用地比例()大类大类 中类中类 小类小类 1 R 居住用地 46.69 46.2

50、 R2 二类居住用地 23.71 R21 二类居住住宅用地 22.20 R22 二类居住服务设施用地 1.51 R3 三类居住用地 22.98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9.49 9.4 A1 行政办公用地 2.38 A3 教育科研用地 5.73 A33 中小学用地 5.73 A5 医疗卫生用地 1.38 A51 医院用地 1.21 A52 卫生防疫用地 0.17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1.28 11.1 B1 商业用地 10.85 B2 商务用地 0.15 B21 金融保险用地 0.15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28 B49 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28 4

51、M 工业用地 20.90 20.7 M2 二类工业用地 20.90 5 W 物流仓储用地 1.30 1.3 W2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1.30 6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9.60 9.5 S1 城市道路用地 9.46 S4 交通场站用地 0.14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0.14 7 U 公用设施用地 0.85 0.8 U1 供应设施用地 0.21 U12 供电用地 0.21 U2 环境设施用地 0.64 U21 排水用地 0.40 U22 环卫用地 0.24 8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1.06 1.0 G3 广场用地 1.06 H11 城市建设用地 101.17 100 E2 农林用地 17

52、0.78 规划总用地 271.95 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16 附表 2 规划建设用地汇总表 序序号号 用地代码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h)占建设用地比例()占建设用地比例()大类大类 中类中类 小小类类 1 R 居住用地 100.73 31.9 R2 二类居住用地 100.73 R21 二类居住住宅用地 97.78 R22 二类居住服务设施用地 2.95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0.97 6.6 A1 行政办公用地 2.30 A2 文化设施用地 2.52 A22 文化活动用地 2.52 A3 教育科研用地 9.17 A33 中小学用地 9.

53、17 A4 体育用地 2.23 A41 体育场馆用地 2.23 A5 医疗卫生用地 2.48 A51 医院用地 2.48 A6 社会福利用地 2.18 A7 文物古迹用地 0.09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25.86 8.2 B1 商业用地 24.78 B21 商务用地 0.12 B21 金融保险用地 0.12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96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0.72 B49 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24 4 M 工业用地 103.50 32.8 M2 二类工业用地 79.36 M3 三类工业用地 24.14 5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46.16 14.6 S1 城市

54、道路用地 46.01 S3 交通枢纽用地 0.15 6 U 公用设施用地 3.21 1.0 U1 供应设施用地 1.30 U12 供电用地 0.28 U13 供燃气用地 0.38 U14 供热用地 0.64 U2 环境设施用地 1.27 U21 排水用地 0.75 U22 环卫用地 0.52 U3 安全设施用地 0.64 U31 消防用地 0.64 7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15.57 4.9 G1 公园绿地 1.35 G2 防护绿地 13.25 G3 广场用地 0.97 H11 城市建设用地 316.00 100.0 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17 附表 3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

55、置指引一览表 类别类别 序序号号 用地代用地代码、符码、符号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一般规模(万一般规模(万 m m2 2/处)处)服务规服务规模(万模(万人)人)配配置置要要配置说明配置说明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 教育设施 1 A33 初中 18班 不小于3.04 2.0 千人指标36座/千人。生均占地为26.433.8m2/座,生均建筑面积8.9711.67 m2/座。初中宜设24 班、30 班或36 班,每班不大于50 座。新建中学用地南北向最大长度不宜小于145 米。24班 不小于3.64 2.02.5 30班 不小于4.12 2.53.5 36班 不小于5.25 3.54

56、.5 48班 不小于6.34 4.55.5 2 A33 九年制 27班 不小于3.35 1.0 用地面积25.026.58 m2/座。九年一贯制学校宜设36班、45班或54班,每班50座。学校的服务半径宜控制在1000m范围内。新建学校用地南北向最大长度不宜小于145 米。36班 不小于4.63 1.01.3 45班 不小于5.26 1.31.6 54班 不小于6.45 1.62.0 3 A33 小学 18班 不小于2.24 1.0 千人指标72座/千人。用地面积24.5329.1 m2/座,生均建筑面积8.0619.7 m2/座。小学宜设24班、30班或36班,每班45座。小学应按其服务范围

57、均衡布置,服务半径宜为500m。在不足1.0万人的独立地区宜设置18班小学。小学的设置应避免学生上学穿越城市干道和铁路,不宜与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医院太平间等场所毗邻。小学的运动场与邻近住宅宜保留一定的间隔。新建小学用地南北向最大长度不宜小于145 米。24班 不小于3.15 1.01.2 30班 不小于3.57 1.21.5 36班 不小于3.98 1.51.8 42班 不小于5.09 1.82.1 48班 不小于5.47 2.12.5 4 Rx2 幼儿园 6班 0.360.45 0.4 千人指标36座/千人。用地面积18.825.0 m2/座。生均建筑面积11.515.5 m2/座。

58、幼(托)儿园宜设6班、9班、12班或18班。每班30座。幼(托)儿园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分布,服务半径宜为300m。幼(托)儿园应独立占地,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9班 0.530.65 0.40.6 12班 0.70.85 0.60.8 15班 0.851.04 0.81.8 医疗卫生设5 Rx2 社区卫生服务站 0.030.05 1.01.5 卫生站主要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和常见病诊疗等服务。文化娱乐设施 6 Rx2 文化活动站 0.040.06 0.10.15 1.01.5 老年人活动、青少年活动及儿童活动及休闲文化广场等。居住人口不足1.0 万人应设1 处。文化活动室 0.30.5 一般

59、建筑面积200 m2,包括青少年活动、老年活动、文化娱乐等设施,一般不独立占地。商业设施 7 Rx2 居住小区商业设施 0.20.3 0.10.15 1.01.5 建筑面积千人指标200300 m2/千人,用地面积千人指标100150 m2/千人。8 Rx2 小区级农贸市场 0.1 0.08 12 小区级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千人指标100150m2/千人,用地面积千人指标150225m2/千人。体育设施 9 Rx2 体育健身场地 人均用地面积不应低于0.3 m2。体育健身场地宜结合住宅区绿地或社区文化娱乐中心,设置户外健身场地、小型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18 类别类别 序序号号 用

60、地代用地代码、符码、符号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一般规模(万一般规模(万 m m2 2/处)处)服务规服务规模(万模(万人)人)配配置置要要配置说明配置说明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 福利设施 10 Rx2 日间照料中心 0.15 1.01.5 新建居住小区按每百户不小于40 m2的标准配建,已建小区按每百户不小于 行政管理与 服务设施 11 Rx2 居委会 0.010.02 0.51 居委会负责社区管理,其办公用房宜与其它非独立占地的社区公共设施组合设置。12 Rx2 社区服务站 0.005 0.51 宜设置社会救助、社区的便民利民服务。宜与小区其它公共设施组合设置。市政公用设施 1

61、3 U22 垃圾转运站 0.080.3 3.05.0 布局与相邻建筑间隔不小于10米,绿化隔离带不小于5米。14 Rx2 公共厕所 0.0060.0060.008 0.81.5 独立式公共厕所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小于5m。15 U12 开闭所 0.020.04 0.05 开闭所转供供电容量一般控制在700010000千伏安。16 U14 换热站 0.020.03 建议每个换热站服务面积10 万m2 以内为宜,大型换热站应充分考虑水力平衡 注:表中为必须设置的项目,为可选择设置的项目。附表四 居住地块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一览表 设施名称 配置标准(千人指标)单项规模 服务内容 设置要求 建筑面

62、积(m2)用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用地面积(m2)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服务 每100 户居民拥有面积不小于20 平方米建筑面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 150170 170450 儿童活动场地、老 宜结合中心绿地设置;用地面积不小于170 平方米。便利店 50 居民日常生活用 生活垃圾收集点 居民垃圾收集 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配电室 0.0120.02 根据专业要求和用地情况安排,每个变配电室 负荷燃气调压站 0.0030.005 0.010.012 根据燃气调压方式确定调压站规模,若采用集中调压参考本条设置。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19 附表 5 规划道路汇总表 序序号号 道

63、路等道路等级级 道路名称道路名称 道路红线宽度(米)道路红线宽度(米)建筑红线宽度建筑红线宽度(米)(米)断面形式(米)断面形式(米)1 主干道 西环路 30 40 3.0+5.0+14.0+5.0+3.0 2 杨柳路 府后路以北 30 40 3.0+5.0+14.0+5.0+3.0 府后路以南 35 45 5.5+5.0+14.0+5.0+5.5 3 产业路 24 34 5.0+14.0+5.0 4 杨兴路 36 46 5.0+3.0+20.0+3.0+5.0 5 府前路 23 35 3.5+3.0+10.0+3.0+3.5 6 南环路 36 46 5.0+3.0+20.0+3.0+5.0

64、7 次干道 迎宾大道 30 40 3.0+5.0+14.0+5.0+3.0 8 顺河路 24 34 2.0+3.0+14.0+3.0+2.0 9 杨业路 24 34 2.0+3.0+14.0+3.0+2.0 10 府后路 24 34 2.0+3.0+14.0+3.0+2.0 11 支路 府西路 28 38 3.0+4.0+14.0+4.0+3.0 12 杨文路 20 30 4.0+12.0+4.0 13 张楼路 24 34 2.0+3.0+14.0+3.0+2.0 14 张南路 20 30 4.0+12.0+4.0 附表 6 配建停车位标准 建筑类型建筑类型 计算单位计算单位 机动车机动车 非

65、机动车非机动车 住宅 泊位/户 1.0 1.0 行政办公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1.0 4.0 商业场所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0.6 6.0 医院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0.6 5.0 中学 泊位/100 位师生 0.5 70.0 小学 泊位/100 位师生 0.5 20.0 幼儿园 泊位/100 位师生 0.5 5.0 工业厂房区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0.2 4.0 仓库区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0.2 4.0 注:前两项配建标准参照济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配建停车指标”制定;后两项配建标准参照山东省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设置标准。附表 7 供电负荷预测表 用地

66、代码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用地性质 面积(面积(ha)负荷密度(负荷密度(kw/ha)用电用电负荷负荷(kw)R 居住用地 100.73 200 20146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0.97 400 8388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25.86 400 10344 M 工业用地 103.50 300 31050 其它 64.94 20 1299 小计 71227 同时率 0.8 计算负荷 56982 附表 8 话机预测一览表 土地土地使使用功能用功能 面积(面积(h)通信指标(部通信指标(部/h)电话机数(部)电话机数(部)居住用地 100.73 90 906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

67、地 20.97 100 2097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25.86 150 3879 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20 土地土地使使用功能用功能 面积(面积(h)通信指标(部通信指标(部/h)电话机数(部)电话机数(部)工业用地 103.50 20 2070 公用设施用地 3.21 20 64 交换机实装率(0.8)交换机总容量 17176 门 附表 9 供暖热负荷预测表 用地性质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h)容积率容积率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万万)采暖面积采暖面积 折算系数折算系数 供热普及供热普及率(率(%)供热面积供热面积(万万)热指标热指标(W/)热负荷热负荷(MW)居住用地

68、100.73 1.8 181.31 0.7 100 126.92 35 44.4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0.97 1.5 31.46 0.7 100 22.02 45 9.91 商业服务业 设施用地 25.86 3.0 77.58 0.7 100 54.31 45 24.44 工业用地 103.50 1.0 103.5 0.7 100 72.45 35 25.36 合计 275.7 104.13 汶上县杨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21 附表 10 用地兼容引导表 用地性质用地性质 居住用地居住用地(R)行政办公行政办公用地(用地(A1)公共管理与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共服务设

69、施用地(地(A1 除外)除外)商业商务商业商务用地用地(B1B2)娱乐康娱乐康体用地体用地(B3)工业用工业用地(地(M1)工业用工业用地(地(M2)工业用工业用地(地(M3)物流仓物流仓储用地储用地(W1)物流仓物流仓储用地储用地(W2)物流仓物流仓储用地储用地(W3)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医疗卫生用地(A5)商业商务用地(B1B2)批发市场用地(B12)娱乐康体用地(B3)加油加气站用地(B41)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9)一类工业用地(M1)二类工业用地(M2)三类工业用地(M3)物流仓储用地(W1)物流仓储用地(W2)物流仓储用地(W3)交通枢纽用地(S3)交通场站用地(S4)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G)注:横向用地可兼容竖向用地,不可反向。如该表中,居住用地可以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A1)以外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能作为居住用地。“”表示可兼容,“”表示满足环境影响、安全、卫生防护等要求条件下可兼容,“”表示不兼容。表中未列用地一般不宜兼容。片区控规和街区控规中确定的高压走廊、输油管廊等防护绿地,在管线迁移或入地后,允许兼容与之相邻地块的用地性质及其他无环境影响的用地性质。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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