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 荷 试 验 记 录 津资 K-T6-1 电电梯梯主主要要铭铭牌牌参参数数: 整 机 型 号 曳 引 机 速 比 速 度(m/s) 曳引轮节径(mm) 载重量(kg) 电 动 机 功 率(kW) 层/站/门 额定电流(A) 曳引机 转 速(r/min) 一、运行参数检测记录 运行方向 上 行 下 行 上 行 下 行 上 行 下 行 上 行 下 行 上 行 下 行 上 行 下 行 荷重 (%)025405075100 (Kg)02504005007501000 电压(V) 电流(A) 电机转速 (r/min) 二、运行试验 试验日期载荷工况运行小时次数运 行 情 况记 录 人 项目负责人:项目
2、专业质量检查员: 负 荷 试 验 记 录 津资 K-T6-1 一、运行参数检测记录 下 行 100 1000 二、运行试验 记 录 人 5.5.负负荷荷试试验验记记录录(津津资资K-T6-1K-T6-1) “电梯主要铭牌参数”栏:应从曳引机、电动机和控制柜上的铭牌处如实抄录下来,并确认整机参数与安装合同相符。 “运行参数检测记录”栏:应记录电梯平衡系数测定合格后的实测值。先计算0、25%、40%、50%、75%、100%的额定 载荷,并填写在对应栏内。按照GB/T10059电梯试验方法5.1的要求进行平衡系数试验,记录电流、电压及转速的数 值。仅测量电流,则用于交流电动机,当测量电流并同时测量
3、电压时,则用于直流电动机。 平衡系数用绘制电流-负荷曲线,以向上、向下运行曲线的交点来确定(平衡系数允许用功率法测试),并将确定值记 入“整机安装(分项)质量验收记录表”中。曳引式电梯的平衡系数测试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产品无明确规定时, 平衡系数应为0.4-0.5。 “运行试验”栏:必须按规范GB50310第4.11.6条、第5.11.5条规定进行。在电梯平衡系数测定合格后,并于交付使用 前,由安装单位对电梯进行运行试验,试验结果记入津资K-T6-1“负荷试验记录”中的“运行情况”栏内。 试验条件: A.曳引式或强制电梯:轿厢分别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和负载
4、持续率各运行1000次 (每天不少于8h),电梯应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B.液压电梯:轿厢在额定载重量工况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运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h),液压电梯应平 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运行情况”栏:应用“电梯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说明。 范表以某电力驱动的曳引式电梯为例,表中“”代表实测值。 5.5.负负荷荷试试验验记记录录(津津资资K-T6-1K-T6-1) “电梯主要铭牌参数”栏:应从曳引机、电动机和控制柜上的铭牌处如实抄录下来,并确认整机参数与安装合同相符。 “运行参数检测记录”栏:应记录电梯平衡系数测定合格后的实测值。
5、先计算0、25%、40%、50%、75%、100%的额定 载荷,并填写在对应栏内。按照GB/T10059电梯试验方法5.1的要求进行平衡系数试验,记录电流、电压及转速的数 值。仅测量电流,则用于交流电动机,当测量电流并同时测量电压时,则用于直流电动机。 平衡系数用绘制电流-负荷曲线,以向上、向下运行曲线的交点来确定(平衡系数允许用功率法测试),并将确定值记 入“整机安装(分项)质量验收记录表”中。曳引式电梯的平衡系数测试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产品无明确规定时, 平衡系数应为0.4-0.5。 “运行试验”栏:必须按规范GB50310第4.11.6条、第5.11.5条规定进行。在电梯平衡系数测定合格后,并于交付使用 前,由安装单位对电梯进行运行试验,试验结果记入津资K-T6-1“负荷试验记录”中的“运行情况”栏内。 试验条件: A.曳引式或强制电梯:轿厢分别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和负载持续率各运行1000次 (每天不少于8h),电梯应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B.液压电梯:轿厢在额定载重量工况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运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h),液压电梯应平 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运行情况”栏:应用“电梯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说明。 范表以某电力驱动的曳引式电梯为例,表中“”代表实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