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沉 降 观 测 记 录 津资 A-J7-1 工程名称:1施工单位 观察点编号 第次第次第次第次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标高 (m) 沉降量 (mm) 标高 (m) 沉降量 (mm) 标高 (m) 沉降量 (mm) 标高 (m) 沉降量 (mm) 本 次 累 计 本 次 累 计 本 次 累 计 本 次 累 计 工程部位 观测人员 监测人员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 # 沉 降 观 测 记 录 津资 A-J7-1 次 年 月 日 沉降量 (mm) 累 计 津资AJ7一l填写说明 一、一般说明: 1为了使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的建筑物沉降值得到有效控制,设计必须标 注工程竣工验收沉降
2、值。无论何种结构类型的工程,施工单位都要对建筑物进 行沉降观测。 2根据工程的不同结构类型布置观测点,设点的个数及问距必须符合设计 和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97)的规定方法。 3沉降观测如设计无要求时,沉降观测点设置,框架、高层建筑物的观测点 应设置在砼柱上,沿建筑物纵横轴线,沉降缝两侧设置,按规定埋设永久点。在 正负零以上100150mm,依据建筑物平面图绘制单线图确定观测点的位置,当 相邻建筑比较近也应设沉降观测点。 4每次观测要及时整理,沉降数据要真实。 5沉降观测的次数和时间要求:第一次观测应在观测点安置稳固后进行, 基础施工至000部位作为第一次观测,建筑每加高一层观测一次,当建筑物竣 工后,第一年观测4次,第二年观测两次,第三年观测一次。 6依据天津市文件,凡需进行变形控制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 前委托沉降观测单位签定观测合同,并由观测单位制定出观测方案,方可报请开 工。 二、栏目说明: 1“观察点编号”栏:以建筑物单线图确定观测点的位置编号进行记录,应与 实际标志一致。 2“标高(m)”栏:注明留沉降观测标志的标高和每次沉降观测标高。 3“沉降量(mm)本次”、“累计”栏:注明每次沉降观测实测量并进行累计(第 一次留沉降观测标志应注明0)。 4“工程部位”栏:注明观测楼层时的施工部位。 5“观测人员”、“监测人员”栏:施工单位的人员进行观测、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