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墙饰面砖粘结力检验报告 津资 K-J4-21 委托单位:来样日期: 年 月 日 检验编号: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1取样部位 面砖等级面砖规格证明书号生 产 厂 家检验条件 温度(): 粘结材料机体材料检验依据代表数量 设备型号: 检验日期年 月 日 检验结果 检验项目粘贴日期 试件尺寸 (mm) 单块破坏 荷载(kN) 单块抗拉 强度(MPa) 平均粘结强度 (MPa) 最小粘结强度 (MPa) 标准要求 年 月 日 0.40.3 检验结果 结论 备 注 抽样单位:抽样人: 见证单位:见证人: 检验单位批准:审核:编写: 注 意 事 项 1.委托检验未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无效。
2、2.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无效。 3.检验报告无编写、审核、批准人员签章无效。 4.检验报告涂改无效。 5.对检验报告结论若有异议,请于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提出,以便及时处理。 检验单位地址:电话:邮编: # # 外墙饰面砖粘结力检验报告 津资 K-J4-21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检验条件 年 月 日 检验结果 最小粘结强度 (MPa) 0.3 1.委托检验未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无效。 2.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无效。 3.检验报告无编写、审核、批准人员签章无效。 4.检验报告涂改无效。 5.对检验报告结论若有异议,请于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提出,以便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