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邀请招标的范围是什么?建筑工程邀请招标的范围是什么?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2000年国家计委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九条、2003年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一条,2003年八部委员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一条,邀请招标具体情形为: 1)项目不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不占控股、主导地位的;2)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专业性较强,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3)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或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
2、机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建筑工程强制招标的范围是什么?强制招标的范围是什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在第二条和第六条中详细明确了强制进行招标的工程范围,包括关系公共安全、公众利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属于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贷款或援助的项目。该法第七条规定了强制招标的具体标准:“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