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个人中心
添加客服WX
客服
添加客服WX
添加客服WX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升级会员
升级会员
返回顶部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建筑业预收账款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5页).doc

  • 资源ID:443789       资源大小:17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注册后免费下载
下载报告请您先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建筑业预收账款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5页).doc

1、建筑业预收账款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施工会计2009-06-09 23:15:36 阅读841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通过对建筑单位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发现,部分建筑企业的预收账款科目中均存在着一定金额的贷方余额,在税收实际征管工作中,对建筑企业预收账款的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也存在分歧。现结合有关会计制度及税收政策,就建筑业预收账款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谈谈几点个人看法。 一、预收工程款是否形成纳税义务 预收工程款是双方协议商定,在工程未动工或未进行结算前而由建设方预先支付一部分工程款给施工单位的一项负债,这项负债需要企业在收款后,以提供劳务来加以偿还,预收款单位若到期无法履行合同,则必须如数

2、退还预收的工程款,在会计上并不确认收入。根据财税200316号文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和商誉时,向对方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包括预收款、预付款、预存费用、预收定金等,下同),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 而施工企业预收性质的价款是否与会计确认收入有关?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对跨年度工程确认收入的时间规定如下: 1、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需要指出一点的是,跨期工程在资产负债表日前竣工结算的,在办理竣工

3、结算时确认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合同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2、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企业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确认收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不确认收入。合同成本能否收回,取决于客户与建造承包商双方能够正常履行合同。如客户破产或死亡、客户的财务支付出现严重困难或非常原因造成客户的生产或生存环境严重恶化等情况;建造承包商不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造合同等,则意味着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合同成本不能收回。 再从企业的会计处理上看,施工单位预收工程款时,按企

4、业会计制度应作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对已完工程进行结算时作会计分录为借:预收账款,贷:工程结算;收到工程款时作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跨期工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合同完工进度或合同成本作会计分录为借:工程施工毛利、主营业务成本,贷:主营业务收入。所以说,预收工程款与施工企业确认收入的时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二、建筑企业的“预收账款”科目中存在的贷方发生额是否就不能征收营业税 由于建筑行业经营方式的多样性和每个企业所具有的不同特性,一些企业在收到款项后长期记入“预收账款”,不结转收入,也不结转工程成本。从我市目前实际情况看,建筑行业收款进度一般要慢于合同收款进度和工程

5、施工进度。根据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企业应根据工程的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分期确认工程营业收入。但有些企业以工程未办决算,成本费用不能归集等为由,不及时结转收入和成本。 现行建筑业企业普遍实行工程项目经理制,工程项目以公司名义中标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生产施工,项目经理按一定比例上交公司管理费(含税金)后,工程的经营成果全部或部分归项目经理。企业收到的工程款长期挂在“预收工程款”科目不结转收入,几个月或工程竣工后才一次性入账;跨年度工程不按完工进度或完成工作量计算收入实现。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而取得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

6、的当天为营业 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一般是指经发包方确认的工程价款结算清单。 正是针对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国家税务总局对建筑行业的纳税时间制定了四种具体规定(见国税发1994159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第七条):(一)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性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当天。(二)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成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三)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各

7、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四)实行其他结算方式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与发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当天。 总之,只有发包方与施工方就已完工程进行了结算才确认纳税义务的发生,反之双方未进行结算就不发生纳税义务。已完工程结算的实质也就是发包方对施工方已提供的建筑劳务的认可。财税2006177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第1点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如合同规定付款(包括提供原材料、动力和其他物资,不含预收工程价款)日期的,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合同

8、未明确付款日期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上述预收工程价款是指工程尚未开工时收到的款项。对预收工程价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工程开工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确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从对上述文件理解,可以概括为以下内容:如果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有规定付款日期,并且是在工程已开工之后,施工单位不论是否取得工程价款,均应按规定付款日期作为纳税义务时间进行申报营业税款;而施工单位如果是对已取得的工程价款记入预收账款,则同样还是需要进行纳税申报。只有在工程尚未开工时收到的款项记入的这部分预收账款暂时不用作纳税申报,等工程开工

9、后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而目前普遍情况是,建筑行业收款进度一般要慢于合同收款进度和工程施工进度,施工单位预收账款贷方发生金额多数为分期取得的已施工工程的价款,所以对取得的发包单位的价款,即便没有合同规定付款日期的,还是以按“收讫营业收入款项的当天”作为依据来确认纳税义务的发生。 三、综合上述情况,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对建筑业税收的管理 1、完善项目管理。对工程项目实行主动的、全程的、动态的税务管理。对建安企业管理,管理员应走出办公室,走进施工现场,主动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行事前、事中的监督和控管,要求施工企业在中标后和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建设工

10、程施工合同复印件,税务机关由此开始对各项目工程实行建档跟踪管理,应收集预决算资料,建筑单位付款进度以及在季末或年末了解工程完工进度(可要求企业按期报工程完成进度),经企业认可后作为基础资料保存,并由此督促企业按规定进行账务核算,也便于未来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全面掌握工程情况。此外,还应适当扩大核定征收所得税的面,对账务核算失真的企业经鉴定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对分包项目承包人则要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从而使管理更加细化、到位。 2、强化收入控管力度。对“预收账款”不结转收入的问题,一要充分发挥纳税评估作用,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各项经济指标以及税务机关掌握的有关资料,对建安企业定期进行评估,发现疑点,及时调查,防止税款流失;二要加大稽查的检查和处罚力度,体现税收执法的刚性。 3、加大对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人的宣传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人依法申 报纳税的自觉性,增强其纳税意识和政策业务水平,促使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人知法、懂法、守法。 4、严格建筑业统一发票管理,继续推行以票控税。抓好发票管理政策规定的宣传培训工作,使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人、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熟练掌握发票管理的相关专业知识,促使其依法取得、开具、索取发票;抓好发票的日常管理,严格发票的领、用、存有关规定;组织发票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发票违章行为。 作者:江苏省昆山市地税局陆彩东


注意事项

本文(建筑业预收账款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5页).doc)为本站会员(正***)主动上传,地产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地产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