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泡沫喷头 喷 水试验 4.3固定式泡 沫 炮喷水试验 4.4泡沫枪喷 水 试验 4.5高倍数泡 沫 产生器喷水试 验 泡沫灭火系统调试记录(二)泡沫灭火系统调试记录(二) GD3090304-2GD3090304-2 调试项目调试项目调试(检查)内容、要求(方法)和合格标准调试(检查)内容、要求(方法)和合格标准 调试结果(符合调试结果(符合 /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4.泡 沫产 生装 置调 试 全数检查喷头。选择最不利防护区的最不利点4个相邻喷头,用压力 表测量后进行计算。防护区内任意4个相邻喷头组成的四边形保护面 积内的平均供给强度不小于设计值为合格。 6.2低、中倍 数 系统
2、喷泡沫试 验 选择最不利点的防护区或储罐,进行一次试验。 检查试验方法:按上述第6.1项的规定喷水试验完毕,将水放空后进 行喷泡沫试验;若为自动系统时,应以自控方式进行;喷射泡沫的时 间不少于1min;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按泡沫灭火系统调试记录 (一)中第3项的检查方法测试;泡沫混合液的发泡倍数按GB50281 2006国标附录C所列方法测试;喷射泡沫的时间、泡沫液或泡沫到达 最不利点防护区或储罐的时间、湿式联用系统从喷水至喷泡沫的转换 时间均用秒表测量。实测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和发泡倍数及其到达最 不利点防护区或储罐的时间、湿式联用系统从喷水至喷泡沫的转换时 间均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 全数检查。
3、用手动或电动实际操作,并用压力表、尺量和观察检查。 进口压力、射程、射高、仰俯角度、水平回转角度等指标符合设计 要求为合格。 全数检查。用压力表、尺量检查。进口压力、射程符合设计要求为合 格。 全数检查。关闭非试验防护区的阀门,用压力表测量后进行计算和观 察检查。进口压力的平均值不小于设计值,且每台产生器发泡网的喷 水状态正常为合格。 6.3高倍数系 统 喷泡沫试验 全数检查。检查试验方法:按上述第6.1项的规定喷水试验完毕,将 水放空后应以手动或自控方式对防护区进行喷泡沫试验;喷射泡沫的 时间不少于30s;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按泡沫灭火系统调试记录 (一)中第3项的检查方法测试;泡沫供给速率的
4、检查方法应记录 各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口端压力表的读数,用秒表测量喷射泡沫的时 间,然后按制造厂家给出的曲线查出对应的发泡量,经计算求得泡沫 供给速率;喷射泡沫的时间和从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 间用秒表测量。实测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和泡沫供给速率,以及从接 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均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 注:1.本表每张只能填写同一系统的调试记录。 2.泡沫灭火系统调试记录(一)(二)配套使用。 5.泡沫消火栓喷水试验 全数检查。用压力表测量。出口压力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 6.系 统喷 水、 喷泡 沫试 验 6.1各种倍数 的 手动、自动灭 火系统喷水试 验 手动系统:选择最远的防护区或储罐,以手动控制方式进行一次喷水 试验。 自动系统:选择最大和最远两个防护区或储罐,分别以手动和自控方 式各进行一次喷水试验。 检查方法:用压力表、流量计、秒表测量。 上述检查试验的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