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武汉世茂龙湾项目7#地块总承包工程招标技术要求一、工程概况1二、工程承包范围(不含标段划分)1三、总承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的施工界面划分如下(具体调整以发包人指令为准)4四、投标人须提供资料及现场人员配置要求4五、工期要求7六、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要求9七、质量要求10八、维保及保修期要求15九、材料及施工现场管理16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18安全管理18现场施工用水用电管理22现场卫生24十一、成品保护措施24十二、工程资料的编制及管理25十三、对总承包在工程整体照管以及与其他单位的协调配合方面的要求251、总承包与业主、设计及监理单位的协调配合252、总承包商现场整体照管的要求263. 总
2、承包商对指定分包单位的照管及协调配合要求284. 总承包商对指定供应单位的照管与协调配合要求315. 总承包商对外部社会环境及公共关系的协调326、其他关系协调32十四、其它要求33十五、处罚条例36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武汉世茂龙湾7#地块总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 公司 设计单位:公司 监理单位:公司 建筑规模:详招标图纸 二、 工程承包范围(不含标段划分)1、承包范围:发包人将委托承包人承担招标图纸中所包含但不限于7#地块从开工到交付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基础土方开挖回填工程、地下室工程、基础工程、人防工程、主体工程、二结构、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初装修工程、精保洁工程等。 2、发包人指定分包
3、范围:桩基工程、综合机电工程、保温工程、外立面装饰工程(含石材工程)、门窗工程、栏杆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室外园林景观工程、市政道路管网工程、天然气工程、供电工程、太阳能工程、入户门工程、自来水工程、电梯工程、防火门工程等工程由发包人指定分包,总承包单位必须做好配合工作(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及总包现有设施的免费使用、由承包人施工部分的甲供材的验收、卸货及看管、对分包单位场地和工作面的移交)。3、总承包人应对材料如钢材、混凝土、水泥、砖、门窗、栏杆、线条、成品构件、防水材料、涂料、水电管材、成品烟道、风帽等进行严格把关,材料进场前必须向业主方提交材料送审表和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进
4、场申报,业主方和监理同意后材料才允许进场;材料进场后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见证取样要求进行原材料送检,检验合格后需经发包人认可、封样后方可进场及大面积施工。如果总承包人材料未经申报擅自进场,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有权要求该批材料无条件退场并予以经济处罚;如材料过期或检验不合格,应按照材料检验程序进行处理直至材料退场。4、发包人前期由于相关手续或有滞后,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配合下办理相关临时证照,本次承包范围应包括按当地政府职能部门要求的专家咨询论证、结构检测等一切费用,并不得已未取得证照为由拖延工期。5、在后期新签订总分包合同,规定未按合同、规范执行的总分包单位(包括进度和质量),甲方有权在最晚交付前6个月
5、启用第三方进行代工,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甲方还将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6、本项目的全部土方工程包含在总承包合同范围内,总承包单位已确认的现状地形图作为接收场地的现状,并自行承担场平工作, 总承包人按现有场地实际标高以下范围完成所有相关土方工程。这中间包含了总承包方的场平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充分了解这一情况并包含了相关费用。7、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1)、基础土方开挖回填工程:基础的土方开挖、回填及支护桩冠梁开挖由承包人负责。场地按现有场地实际标高移交给承包人(承包人进场时需自行进行场平工作),承包人最终按规划场地设计标高以下0.30米范围内移交园林景观单位、市政管网单位。
6、承包人需在移交前将场地内混凝土道路、场地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及其他垃圾清理、外运。(2)、地下室施工:按图纸要求进行地下室施工等。(3)、桩承台施工:包括桩承台施工,移交场地以下所有土方人工清理外运、地梁梁沟、承台范围内土方开挖机清理外运,所有施工及措施费用一并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范围内。(4)、主体结构工程及砌体工程:按图纸要求进行主体施工(梁、板、柱等)及砌体施工,同时包含所有防水防潮工程,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施工图纸,相关费用一并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范围内。(5)、所有户内外找平及抹灰施工。(6)、所有其它专业的管线洞口的封堵工程:栏杆、门边、电梯洞口、烟道等工程与结构间隙的封堵工程;楼板、墙体、管
7、井内等预留洞、吊洞、后开洞及套管外封堵工程;上述所有费用已包含在中标总价内。(6)、在建筑图、结构图上所反映出的所有洞口及外立面上所有洞口(如电梯按钮洞口、燃气开洞等)由总承包负责预留,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7)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砌筑墙体工程、二次结构混凝土构件及钢筋(如:构造柱、圈过梁、压顶、栏板等)、厨房/卫生间烟风道、电梯井、管道井 /电梯门口局部砌筑、在砌体工程内预埋件及其它专业的预留孔、洞及封堵、收口等由总承包负责施工,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 (8) 按设计图纸、规范要求及甲方技术要求完成保温工程的全部做法,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顶板、内墙、外墙及屋面保温、找平,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
8、9)、建筑屋面工程。(10)、防水工程:包括屋面、卫生间、阳台、露台、集水井、地下室、厨房、空调机位、电梯底坑等防水工程。(11)、向其他承包人提供生活办公场地和施工所需之合理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道路及施工场地。临时照明。提供垂直运输。提供现场用电、用水接点。外架材料堆场及加工场地(12)、本工程工期较为紧张,承包人须充分考虑各项赶工措施(包括模板、机械、人员投入、加班加点、建筑辅材等)所引起的各项费用,所有相关费用一并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予调整;承包人不得以赶工、加班为理由向发包人申请任何追加费用。(13)、承包人提供发包人约40平方米工地办公室,并配备4套办公桌椅和文件柜、空调设备
9、等;提供监理单位 3 间办公室,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作为监理现场办公室并配备11套办公桌椅和文件柜、空调等办公条件;提供现场办公会议室(需可容纳开会人员20人以上,设施包括空调、会议桌椅等);同时承担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办公所用水电费。(14)、沉降观测点设置:严格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设立和保护好沉降观测点,标高起始点,轴线控制点。各种测量结果,须报监理、发包人,并经复测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并建立各种测量台帐。沉降观测在结构施工阶段每层一次,主体封顶后,每2个月不少于测一次,竣工前测一次。(15)、按武汉市安检部门规定,塔吊、施工电梯、悬挑架、爬架、高支模、大体积混凝土、深基坑等须进行专家论证
10、,该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不另外计取。(16)、桩顶标高以上不超过1.5m的超灌部分由承包人破除,若超灌部分超过1.5m,则由桩基单位破除,支护换撑梁由总包进行施工。另场地设计试桩的桩头破除及外运在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内,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范围内。(17)、承包人合同范围内墙、地面、天棚、屋面等详细做法,应达到华中区毛坯交付制度要求。详见附件。(18)承包人按进场时场地现状接收场地,后续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硬化,垃圾清理外运,现有硬化道路的破除及外运等包含在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内,费用包含在报价范围内。(19)承包人进场后需尽快在场地周围设置封闭式分隔围挡(用成品彩钢板,底部砖砌导墙固定),并验收合格
11、,不得小于2.5米,不得影响货量区结构正常施工进度,直至景观单位永久围墙完成,整个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需承担相应的管理、维护责任及相应费用并负责实施施工出入口,费用包含在报价内。(20)承包人按接收场地时现状标高接收,并进行土方开挖及回填,暂定土方全部外运及外购,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相应的土方方案,以甲方的方案为准,再做调整。(21)承包人应配合桩基及支护单位的施工过程,如锚索施工,放坡等工作,不得影响工程进度。(22)以上内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投标时应视作已理解并会在投标报价中予以充分考虑。相关费用一并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范围内,不论报价清单中是否对各项价格进行反映,承包商不得以清单中未涵盖
12、为由追加任何费用。三、总承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的施工界面划分如下(具体调整以发包人指令为准)施工界面划分(按毛坯交楼标准)见附件十三:项目界面划分表。四、投标人须提供资料及现场人员配置要求总承包商应设置项目总经理一职,项目总经理由总承包商公司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的人员担任,具有有效协调公司资源的权力。 1、对总承包商项目人员组织架构的要求 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必须为专职,不得兼任其他职务;其余岗位人数以项目实际需要为准;序号职务任职资格工作年限1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中级职称以上具有八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2生产经理二级建造师,中级职称以上具有五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3技术总工中级职称以上具有五年
13、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4机电经理二级建造师,中级职称以上具有五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5安全总监安全岗位证,中级职称以上具有五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6质量总监质量岗位证,中级职称以上具有五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7土建工程师岗位证,中级职称以上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8电气工程师岗位证,中级职称以上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9暖通工程师岗位证,中级职称以上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10给排水工程师岗位证,中级职称以上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11测量员测量岗位证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12实测实量员质量岗位证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13深化设计人员中级职称以上具有五年以上同类工程工
14、作经验 2、对总承包商项目经理的要求2.1 项目经理具有大型项目管理经验,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两个大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的主要项目管理任务;或主持一个大型工程总承包项目。与世茂合作过且评价较好的优先。2.2总承包商应提供至少3名(或多于3名)符合以上要求的项目经理以备业主考察。当任职项目经理有特殊情况不能在项目履职时,总承包商要有同等条件的备选项目经理。2.3应具备与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工程经验。2.4在授权范围内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全面管理,是项目经营、施工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备对项目工期、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机械、材料、分包、文明施工等充分掌控的素质。2.5项目经理具备决
15、策、组织、领导和沟通能力,能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2.6项目经理具备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有关项目管理的经济和法律、法规知识。2.7项目经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8总包单位应出示该项目经理的3年内的绩效考核记录,年度绩效考核应为优秀,或在项目经理绩效考核排名中位列前20%的项目经理。3、对生产经理的要求3.1总包生产经理需具有大型项目管理经验,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两个大型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任务;独立完成一个大型项目总承包管理(主要是对甲指分包的管理)的相关工作。3.2具有良好的技术能力,通晓各专业知识,能对业主指定分包进行相关业务指导和管
16、理。3.3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有效组织各甲指分包,使之在各方面得以相互配合,包括与总包的协调,对各分包进行统筹管理,按照业主给定的项目整体目标,完成各项任务。3.4能够组织各分包召开工程例会,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把控分包施工质量;能够审核各分包工期计划,协调分包工程进度符合项目整体需求。4、对总承包项目人员配置的要求4.1项目经理所带团队有4050%为固定班子人员4.2项目部人员的平均年龄不应小于30岁4.3实测实量人员不应少于4人/10万平方米4.4深化设计人员不应少于5人,其中水电各1人4.5主体工程完工后应成立总包管理部,明确总包管理部职责,确定组织架构及关键人员职责。该部门
17、应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成立,包含维修组、机械组、保卫组、水电组、计划组、质控组等。水暖、电气及智能化、土建、装饰装修、安全专业岗位均不得少于1人且必须为专职。5、一旦完成总包单位项目部人员的选择,应由总包单位做出书面承诺,内容包括:5.1项目部关键成员必须专职,项目经理、生产经理、项目总工、质量总监不得跨项目兼职,从开工至交付过程全程参与项目实施。5.2如总承包商确因无法控制的原因,需要更换关键人员(表格中前6项),须书面通知业主,经业主同意后方可更换,新人员(至少提供2名)须重新面试,面试通过后方可上岗。5.3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要求更换主要项目人员,总包单位应响应业主要求,重新提供候选人
18、,并面试上岗。5.4非无法控制原因,总承包商擅自更换关键岗位人员,未通知业主的,业主有权对总承包商进行罚款,项目经理罚款10万,其他岗位罚款5万。5.5总承包商需要向业主提交与劳务公司的具体承包方式及材料设备界面划分等详细信息。5.6提供主要管理人员到岗保证书;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书;质保期及交付小业主时水电费用管理、垃圾清运等承诺书。5.7、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进场后7天内将项目部人员组织架构上报至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总承包人应明确各主要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责。6.承包人进场时需立即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各投标单位必须对世茂集团的相关管理要求(附件二附件十六,由承包方
19、申请以电子版形式提供给承包方)积极响应,且在技术标中予以明确响应文件,并承诺落实到位,否则认定技术标不合格,如未达到处将处罚5000元/处的违约金。附件二:世茂集团招标技术标-总承包单位招标工程技术要求附件三:世茂集团作业指引附件四:世茂集团在建制度附件五:世茂集团交付制度附件六:世茂集团工艺样板制度附件七:世茂集团精细化手册附件八:世茂集团过控点评分表附件九:世茂集团招标技术标-保修协议附件十:世茂集团施工环境品牌展示设计方案附件十一:世茂集团乙供材料品牌表附件十二:世茂集团毛坯住宅防渗漏空鼓开裂成品保护等重要节点推荐做法附件十三:项目界面划分表(龙湾八期)附件十四:总承包商与指定分包商独立
20、承包商开办责任划分附件十五:龙湾八期高层临水水电及管线布置方案7.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方制定或修改的工程管理制度或规定也要严格执行。8.总承包单位在过程中编制的专项方案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内容:1)大体积混凝土施工中质量管理及施工后的质量把控;2)主楼核心筒区域高密度钢筋分布施工中的质量管理把控;3)后浇带部位及临时洞口处的质量把控;4)高大模板施工时的质量把控;7)在施工阶段浇筑混凝土时,对钢筋及混凝土质量把控8)冬季结构施工、装饰施工时的质量把控9.总承包人应编制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有针对性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深基坑施工专项方案、栈桥施工及破除专项施工方案、临水临电专项施工方案
21、、塔吊基础专项方案、塔吊安装和拆卸专项方案、大体积混凝土浇筑专项方案、外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爬架专项施工方案、屋面专项方案、模板工程专项方案、高支模工程专项方案、装饰装修专项施工方案、楼地面专项施工方案、冬季专项施工方案、夏季专项施工方案、节能施工专项方案、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方案、防水防渗漏专项方案、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项方案、防裂专项方案、临时设施专项方案、成品保护专项方案、CI标准专项方案。上述方案应在每道工序施工前编制完毕,并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认可后方可施工。如总承包人不能及时提供施工方案或提供无任何针对性的方案,发包人有权对总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要求进行停工,同时总承
22、包人还应承担施工方案不当带来的任何责任。五、工期要求住宅区域:地块业态子项开工(暂定)正负零结构完成地库结构施工完成主体达到1/2(预售)主体结构完成砌体完成抹灰完成屋面工程完成7#(4-6#)高层2017-11-12018-1-172018-1-102018-3-102018-8-152018-10-152018-12-152018-12-15地块业态外立面移交分包单位时间楼地面工程完成移交精装单位时间竣工备案完成交付7#(4-6#)高层2019-2-282019-3-152019-1-102019-10-152019-11-30地块业态子项开工(暂定)正负零结构完成地库结构施工完成主体达到
23、1/2(预售)主体结构完成砌体完成抹灰完成屋面工程完成7#(1-3#)高层2017-11-12018-3-152018-3-12018-5-12018-9-152018-11-192019-1-302018-12-20地块业态外立面移交分包单位时间楼地面工程完成移交精装单位时间竣工备案完成交付7#(1-3#)高层2019-3-102019-3-302019-1-252019-10-152019-11-30地块业态子项开工(暂定)正负零结构完成地库结构施工完成主体达到1/2(预售)主体结构完成砌体完成抹灰完成屋面工程完成7#(7-10#)高层2017-11-12018-5-202018-5-15
24、2018-8-102018-10-302018-12-152019-2-152019-1-27地块业态外立面移交分包单位时间楼地面工程完成移交精装单位时间竣工备案完成交付7#(7-10#)高层2018-3-252019-4-152019-2-152019-10-152020-3-301. 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方指令为准,中标单位应在业主方通知中标后立即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本工程可能存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滞后的情况,承包人不得以此要求工期顺延或其它任何形式的索赔,并需协调好政府部门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及后期的各项政府验收完成,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2. 除以上总工期要求外,中标单位在编制计划时应根据
25、项目发展的要求设置合理的里程碑节点,包括:基础至0.000完成时间、满足样板房模板拆除时间、主体封顶完成时间及主体结构验收时间、屋面以上结构完成时间、外架拆除完成时间、外墙装饰完成时间、室外总体完成时间、等。每栋楼应单独编制进度计划。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总进度计划,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审批后作为施工总进度控制的依据。3. 在施工过程中,不排除业主方将根据项目发展需要而调整施工顺序,其各阶段的工期和总工期不进行调整,因此导致相关措施费用的增加含在本次中标总价内。4. 不论进场时间有何调整,预售节点不变;5. 3、5#配电房需于2018年3月1日前完成结构封顶、砌体、外立面、管沟、设备基础、屋面、
26、防火门等相关工作并达到验收条件,移交供电公司;6. 外立面装饰及室内初装饰工程要根据精装修要求展开施工,承包人提前做好验收及施工措施,措施费用不再增加。7. 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监理公司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监理公司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要求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公司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公司确认后执行。8. 承包人需全面了解本工程概况,明确施工目标,对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要仔细分析,制定相应的可行性措施。9. 承包人应在发包人的要求基础上编排详细的总工期及进度安排,同时制定可行的工期保证措施,包括人力、设备、材料等方面的保证措施,同时需要补充春节期间的工期保证措施
27、。10. 承包人应制定详细的劳动力计划,包含劳务合作方式、劳务来源、施工高峰期间劳务保证措施。11. 如承包人未能如期完成阶段工期要求,必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项每日1万元,发包人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阶段工期拖延,但总工期未拖延,且工程质量未受影响,则除因影响发包人销售安排以外的已扣除的阶段工期违约金,可由发包人酌情返还。12. 暂停施工发包人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代表应当在48小时
28、内给予答复。发包人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可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要求1.施工道路:场内施工道路及开口由承包人自行施工,包括后期的拆除道路开口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地下管线进行保护,上述涉及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2.施工围墙:施工范围应进行封闭(见总平图),把小区外围正式围墙结构部分在达到施工条件即安排施工完成。承包人要对已完成的围墙承担看管责任,如围墙有损坏或污染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承包人应定期不定期自检及维修,维护
29、围墙的发包人广告或企业标识,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次中标总价内。3、临时水电:施工用临水、临电由发包方指定接驳点。承包单位需自行从水电接驳点接至施工区域,总表的损耗由中标单位承担,临时变压器的维护和管理由承包单位负责。4、全部施工完成后,承包人的所有临建设施必须全部清理干净,并不得对发包人已交付、在建、拟建地块产生任何影响,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后续工程款。5、其它的平面布置要求: A、现场不允许设置生活区;B、承包人应有详细的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布置方案,并应附详细的施工方案,提供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的基础平面图、基础详图、基础桩详图、节点图等详细图纸。具体要求如下: (1) 承包人
30、现场住宅必须设置全覆盖、九成新且质量合格的足够塔吊;要求在相应区域承台开挖前完成安装并通过所有相关验收,取得验收资料并投入正常使用,布置方案及拆除时间必须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2) 塔吊必须无偿提供分包单位使用,承包人需满足各分包单位在任何情况下的人员、货物运输要求。C、施工现场只允许安排必要的生产设施及临时厕所,如:临时库房、钢筋加工棚、木工加工棚等,且必须根据发包人配套施工需要及时拆迁,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次中标总价内。承包人应高标准设置钢筋堆场及钢筋加工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为:(1) 钢筋堆场需设置砼地梁进行架空,高度150-200mm。(2) 需设置砼隔离墩对不同的钢筋型号进行分隔。(
31、3) 加工场设置双层防护棚,调直区设置安全防护栏杆。(4) 成品钢筋按使用部位分类堆放并标识清楚。(5) 设砌筑砂浆抹面废钢筋池并及时清理,废钢筋不得置于池外。D、场地排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必须符合政府有关规定,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自行报相关部门申请,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且如有需要须负责排放口的废除、恢复路面等相关所有工作及其一切费用。在出口处应有清洁车辆的措施及合理的排水措施,如设置冲洗池、采用高压水枪冲洗等,应有汛期场地的排涝措施,污水须设化粪池,并定期抽粪。所有排水及排污设施及运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E、在土方回填及市政施工前要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布置现场临时道路、现场水电、各单位施工材料临时
32、堆场,此项内容要求施工前7天报专项方案报发包人召集相关单位讨论,讨论通过后实施。为确保在回填土及市政施工时不影响现场的正常施工,如现场需要铺设砖渣、砌临时挡墙等措施,其费用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七、质量要求1. 质量目标:各单位工程及主体结构确保一次验收合格,确保无渗漏工程,获得用户满意工程。2.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标准规定。3. 在世茂集团组织的第三方在建评估中不低于90分,争取在建评估成绩在集团排名中进入前5%。在交付评估中综合成绩不低于88分,争取在集团排名进入前三名。4. 如在建评估成绩低于90分,应处罚1万元/次;低于88分,应处罚2万元/次;低
33、于85分,应处罚5万元/次;如在建评估成绩进入集团标段排名前3名,奖励3万元/次。5. 在建评估制度应以施工过程中世茂集团最新的制度为准并严格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对以下有严格要求:(1)实测实量各项工程应达到95%以上;(2)安全文明不低于80%;(3)强控项不低于80%;(3)管理行为不低于70%,资料和验收记录需达100%;(4)工作面移交需达90%,移交单中需要项目部、监理、移交方、交接方共同签字确认,移交记录中需有针对性的实测数据、整改完成时间,进入后道工序前整改需完成;(5)样板符合度需达90%;(6)杜绝重大项扣分;(7)严格执行世茂集团精细化制度要求,需达到精细化90%的标准,精细
34、化过程综合评分不小于90%,工艺标准精细化成绩不低于90分。未达到要求,处罚5000元/处/次,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6. 在交付验收中品质排查成绩高于于90分,应奖励5万元/次,品质排查不得低于88分,否则处罚10w/次;交付评估成绩低于85分,应处罚5万元/处,并在交付前整改完毕;如交付验收综合成绩进入集团标段前三名,奖励10万元。7. 承包人应熟知并严格执行世茂集团的制度,与现行制度出现差异之处,以最新和严格的制度为准。8. 承包人施工应符合世茂集团在建和交付过程精细化制度要求,详见附件七:世茂集团精细化手册,总承包施工范围内渗透率及综合渗漏率为0,施工严格按照精细化放线和精细化
35、图纸执行,与现行制度出现差异之处,以最新和严格的制度为准。9. 承包人应严格执行世茂集团过程质量控制点检查制度,见附件八:世茂集团过控点评分表,以最新和最严的制度为准,其中集团对深基坑工程、幕墙工程、电梯工程不低于85分,外墙保温工程、门窗工程不低于90分,对于区域过控点检查,不应低于95分。10. 承包人施工应严格执行世茂集团工程作业指引制度,见附件三:世茂集团作业指引,并进行相应工程报备,对于工程作业指引考核应不低于95分。11. 承包人施工应严格执行世茂集团工程制度,对于集团技术管理检查的项目,应不低于90分,且集团排名前三名,此项检查导致的相应处罚措施由承包人承担。12. 所有现场施工
36、必须有图可依、有图可查,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给出明确做法,准确的尺寸,确定的材料标注,尽可能在同一张图纸中反映多种信息。深化设计不得改变施工图设计的建筑做法、功能、材料等,不能超出施工图界定的施工范围。不得以深化设计作为索赔条件,增加费用。13. 深化设计进度计划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全部完成,承包商中标后应立即上报施工图深化的进度计划,施工过程中应分批次报批以满足进度要求,设计单位及甲方项目部每周对图纸的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审批。14. 在总承包商项目总工的带领下,按合同约定至少配置4名有经验的深化技术人员(土建两名、水电各一名),按本节要求组织深化设计工作,总承包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7、一个月内完成自行承担任务的深化设计成果。随着工程进展,承包商总工牵头组织甲指分包和专业分包进行深化设计、专业协调、报审、工序安排等技术管理工作。15. 现场深化设计标准、内容及相关资料,必须严格按照世茂集团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准备,不合格的需及时进行整改,若由深化设计导致施工过程出现问题,相关费用及工期影响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同时我司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6. 承包人申请当期工程款项时,必须提供当期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作为支付凭证。如未能提交合格资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期工程款项。17. 承包人总承包范围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发包人要求进
38、行施工和验收。如未达到此标准,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在规定工期内进行整改。如规定时间内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上述不合格工作范围对应合同价款作为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发生的所有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项中扣除。18. 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承包人应先报施工方案和样板,经发包人和监理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承包人应按图纸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样板间;屋面防水找平层、防水卷材,铝合金门窗框安装、发泡剂施工、水泥塞缝施工、硅胶槽留置、框边打胶,卫生间和厨房地面管道洞口封堵、JS防水;外墙面孔洞
39、封堵、面砖铺贴、外墙粉刷等。铝合金门窗玻璃安装,内墙面粉刷,楼梯间地面砖,阳台地面砖,阳台栏杆安装,空调百叶安装,外墙涂料施工等所有工序必须做实体样板,并反映控制节点,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工程师书面确认才能大面积施工。19. 承包人在正式施工前应在在施工现场划出一定范围的区域,做为工艺样板展示区。工艺样板区(间)内的各专业工种细部构造均应以剖断面的形式展示。所有剖断面部位应有施工工艺标准说明、工艺流程说明、工序交接标准说明、常见的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说明,发包人、监理根据样板验收。如样板未能通过,承包人必须配合,直至样板质量满足发包人要求。所有施工工艺应严格按照样板标准施工,该项费用已包含在中标总
40、价中。此项严格执行附件六:世茂集团工艺样板制度。20. 所有施工工序必须先做施工样板,经发包人、监理、承包人联合验收满足要求后方可根据样板做法大面积开展,发包人、监理根据样板验收。如样板未能通过,承包人必须配合,直至样板质量满足发包人要求,且必须满足世茂集团在建评估制度样板符合度要求,该项费用已包含在中标总价中。21. 施工挂牌制度:钢筋、砼、模板、砌筑、抹灰等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现场实行挂牌制度,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档案保存。同时,现场实行质量自查挂牌制度,按照规范要求的检验批数量进行自查,注明质检员名字、检查日期、检查部位、检查结果、计划整改完成日期
41、并做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档案保存并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22. 检查和返工 a)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b)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和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所需费用及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2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a)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36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和发包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
42、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b) 当发包人代表和监理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要求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及相应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24. 关键工序a) 承包人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并自检合格后,方可申请监理、发包人验收;经监理发包人认可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该部分工程确认合格为止。b) 本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的内容详见专
43、用条款。25. 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均要求承包人完成以下工作,淋闭水试验以世茂集团最新在建评估制度和交付制度为准,并通过发包人和监理的验收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a) 楼板和挡土墙等钢筋砼结构(含厨卫间)部分:结构试水基层处理及防水加强层每道防水层分开验收进行淋水或48小时闭水试验,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b) 外墙部分:外墙防水(要求涂刷防水部分)防水层淋水试验整体外墙淋水试验。c) 铝合金门窗部分:塞缝淋水试验门窗安装完毕淋水试验。26. 电梯作为垂直运输工具临时使用期间,承包人需对临时使用的电梯轿厢内的壁板、轿厢操作按钮面板、外召按钮、轿厢出入口地坎等部件进行必要有效的硬质保护,保护方案需
44、甲方及监理认可,由于保护不当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承包人负责。27.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组织有关施工单位在工程交付前三个月开始全数分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且做好每一户的检查和整改记录。检查次数根据质量情况由发包人确定。保证在房屋移交物业时完全消除户内渗漏、墙地面和天棚空鼓开裂、门窗配件故障和灯具故障等质量问题。28. 承包人项目经理、质检员必须参加由发包人、监理组织的每周一次质量检查,对提出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和回复,并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29. 承包人必须确保所有建筑几何尺寸的准确性,特别是住宅单元内的净空尺寸、结构板底标高必须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否则由此而造成小业主投诉及相关问题一
45、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30. 承包人质量验收实行“一户一验”制度。依据国家和地方标准对初装饰和精装修阶段工程质量进行统一验收。31. 因承包人土建施工误差而造成装饰施工费用增加(包括抹灰厚度、外墙保温厚度),其增加部分由承包人全部承担。32. 因承包人施工偏差而造成其它专业工程的返工、返修,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在未得到承包人书面确定的前提下从承包人工程量计价单中直接扣除。33. 未经发包人同意,任何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发包人材料供应商收取或索要任何款项,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以其所收款项的两倍直接从其工程量计价单中扣除。34. 工程质量及隐蔽工程验收严格实行“三级”管理验收制
46、度。先由分包自行检查经承包人复检合格,再报请监理最终验收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35. 本项目工程在人防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时,承包人应按照人防工程管理程序进行验收,并办理有关手续,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下一步施工。36. 进场材料应建立材料管理台帐,并接受监理单位的不定期抽查,对提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37. 承包人应设有专职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备必须的测量仪器,严格执行仪器保管和仪器检验制度,确保仪器的完好和精度,不致因仪器问题而产生测量误差,导致重大质量事故。严格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设立和保护好沉降观测点,标高起始点,轴线控制点。各种测量结果,须报监理、发包人,并经复测后方可进行下道工
47、序的施工,并建立各种测量台帐。沉降观测在结构施工阶段每层一次,主体封顶后,每2个月不少于测一次,竣工前测一次。轴线及标高复测在结构施工中需每层复测。38.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的监管必须到位,要求在施工操作面必须有承包人施工管理人员在场进行监督管理,做好自检、交接检工作,并有完整的资料记录。39. 施工材料必须书面报样经发包人批准方可投入使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钢筋、砼、水泥、模板、钢管、止水钢板、外架安全网、钢筋网片、内外墙钢丝网、砌体材料、外加剂、烟道及风帽、伸缩缝铝板、防水材料、屋面保温材料、内外墙乳胶漆、栏杆或护栏、所有饰面材料等。40. 从地下室施工阶段开始,承包人就需要做好控制
48、工程质量的各项措施,并做好各项验收工作。要求必须按以下要求做法进行施工,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承台必须用灰砂砖砌筑砖胎膜,高度至底板垫层底,厚度满足下表要求:承台高度(h)砖胎膜墙厚h600120600h15002401500h2500370h250045041. 地下室底板钢筋垫块、马镫设置不少于1平米4个梅花状布置,马镫使用直径18二级钢,如设计有更严格要求以设计要求为准。马镫要求放在面筋及底筋之间,垫块要求必须采用购买的成品垫块。42. 地下室底板、地下室顶板、屋面结构板严禁出现施工冷缝,浇筑前一天承包人必须上报专项浇筑及值班方案,浇筑前必须通过发包人、监理、承包人的联合验收并签署浇筑令方
49、可浇筑,混凝土终凝后即采用砖筑围档蓄水或麻袋满盖养护不少于14天方可拆摸,若违反程序私自浇筑砼,则处以不少于10000元/次的罚款,该部分工程不计入工程量,直至整改完毕经发包人、监理验收合格后方才能重新报量。43. 后浇带必须砖砌围档蓄水养护不少于14天,每发现一次后浇带未按照要求养护或者养护不到位的处罚不低于10000元。44. 后浇带相交位置、塔吊基础必须设集水井以方便后期清理及排水。45. 后浇带处垫层必须设置下沉式构造措施,比周边大面垫层低100mm。46. 地下室侧壁后浇带砌370灰砂砖墙予以保护并预留足够操作面空间。47. 地下室底板、顶板后浇带两侧砌100高120灰砂砖墙,上盖模
50、板并固定在砼板上做好保护,以防止泥浆进入地库或后浇带内。48. 地下室顶板、屋面结构板、所有卫生间沉箱必须在拆除模板并清理垃圾后第一时间做蓄水试验,如果发现渗漏必须采取结构堵漏并重新试水,具体蓄水要求如下:地下室顶板沿后浇带或侧边砌砖墙形成维护,蓄水深度不少于100,蓄水观察时间不少于72小时。屋面结构板如果需要时砌砖墙围闭洞口以形成蓄水环境,蓄水深度不少于300,蓄水观察时间不少于7天。卫生间封堵相应洞口后蓄水到楼层厅结构标高以上50mm,蓄水观察时间不少于24小时。49. 楼层与竖向构件必须采取有效养护措施并养护时间不短于3天,如果发包人或监理巡视现场时发现有养护不到位情况,每发现一次将对
51、承包人处罚不低于1000元。50. 施工时木模板周转次数不多于3次;模板达到周转次数时不论是否仍可使用,强制要求整体全部更换。要求采用水性脱模剂,需报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才能使用。51. 塔楼竖向模板品牌、型号必须报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所有木方要求采用杉木方并四面重新刨平,支撑体系钢管采用48mm标准钢管支撑体系;52. 用于结构施工的所有木方均要求进场后重新四面刨平才能使用,不得使用边角料木方。模板、木方、螺杆、钢筋架等主要周转材料采用前需报发包人批准后才能使用。53. 承包人必须控制好塔楼的结构垂直度,避免外墙抹灰厚度超厚,要求外墙抹灰厚度最厚处不超过6cm。外墙抹灰厚度超过3cm时必须
52、分层挂网抹灰。54. 底板、地库顶板、屋面、建筑面层砼浇筑时要求必须采用磨光机,以提高结构观感质量及自防水性能。55. 室内顶板装修要求应按照图纸或发包人施工指令施工,整体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应满足国家和地方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无明显修补痕迹,承包人应对此有充分考虑,相关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56. 卫生间混凝土墙以及存在渗漏隐患的混凝土墙螺栓孔洞在设置时需朝向室外,并采取措施有效封堵。迎水面螺杆洞要求打凿出喇叭口并采用防水砂浆满填,非迎水面可采用发泡胶满填。封堵不符合要求的处以每处500元罚款。57. 外墙上对穿螺栓孔应在粉刷前清除孔洞内杂物,迎水面螺杆洞要求打凿出喇叭口,冲洗干净后采用防水
53、砂浆满填,非迎水面可采用聚氨酯发泡剂填塞孔洞至浆沫溢出后抹平。该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58. 地库外墙、人防区墙体要求必须采用止水螺杆。该部位迎水面和非迎水面螺杆洞均须打凿出喇叭口并采用防水砂浆满填。59. 烟道必须在楼板处接缝安装,上下管道之间的接缝用水泥砂素灰做好密封,管道与楼板间隙用C20细石混凝土填塞,并浇注C20混凝土坎(坎厚100,坎顶标高较厅房楼板标高高200),每层排风道要做承托处理(烟道下端预埋铁件,在楼板处焊接角钢承托)。60. 卫生间沉箱结构必须使用木方模板加工成型,再由塔吊调运至现场,使用木方对撑进行固定,禁止扎丝穿板穿梁进行绑扎固定。61. 定期对项目施工人员进行规范
54、、规程、工序工艺、标准计量、检验等质量管理基础知识培训,开展质量意识教育,并做好学习记录,抄送监理。62. 承包人需积极配合世茂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华中区域工程管理部等组织的质量检查验收,并严格执行奖惩制度。63. 如因总承包人与发包人、监理单位缺乏协调而导致已完工程造成质量缺陷的,总承包人除须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和承担由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责任外,仍须对发包人作出相应的赔偿。64. 承包单位详阅地方文件对项目工程质量的要求,每项工艺施工前完成相关监督部门的沟通,如若因承包单位未及时与相关监督部门沟通,以经验论等盲目主观意识,而造成工期耽误等不良因素,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单位自行承担。65. 工
55、程交付后,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业主索赔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总承包承担。八、维保及保修期要求1. 正式维保期自书面移交给物业之日起算, 1)装修工程为3年;2)防水工程(屋面、外墙、厨房、卫生间、阳台、露台等)为5年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为3年;4)采暖、空调及制冷系统工程为3个采暖期或供冷期;上述未列明的或与政府规定有冲突的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为准。(保修协议)工程竣工并通过发包人验收后,承包人必须签订保修承诺书,承诺接受发包人指定的物业公司的维修管理。2. 承包人需在交付日前1个月完成物业书面移交,逾期按10000元/天进行处罚。3. 在保修期内,承包方必
56、须准备足够的人员及材料配合发包方维保中心完成2次房屋主动保养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时间以甲方维保中心的安排为准;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留驻稳定的保修人员并明确维修负责人,在没有得到发包人许可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撤离保修人员及维修负责人。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物业公司电话(或邮件、网上即时通等信息软件)通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维修指令单内的项目整改维修保养工作。并且,维修指定发布之日起2个日历天内应派人到场开始维修。承包人需保证现场负责人手机、电话等通讯工具的畅通,若承包人现场负责人变更联系方式需及时通知发包人客服,若因发包人指定物业管理公司电话(或邮件、网上即时通等信息软件)通知承包
57、人现场负责人信息不畅通,发包人视为承包人放弃维修义务,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代工维修,所发生费用由贵司全部承担。3. 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公司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发生所有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维保流程执行维保工作,如发生由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维保纠纷责任将由承包人承担。4. 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及物业的工作,如发生由承包人原因产生的纠纷而导致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九、材料及施工现场管理1. 应用于本工程的乙供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材料进场应通知发包人和监理进行检查,并提供进场数量、合格证明书、材料备案证明等必备资料,需复试材料应有监理在场进行见
58、证取样,材料在验收和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存在异议,可要求重新见证取样复试,若复试不合格,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复试合格,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所有与该工程有关的材料试验、检验必须委托属地质量检测中心,所有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2. 所有材料及构件需先报样品及相关资料至发包人项目部,待发包人批准封样后方可使用,样品不予退还,所有费用包含在总价内。重要材料除必备的上述检测程序外,需配合完成世茂集团材料品牌送审制度规定的程序,申请审批完成设备材料样本样品提交送审表合格后,方可使用。3.承包人应仔细研究招标图纸,如认为图纸中所涉及的材料、工艺做法存在不合理或无法施工的
59、地方应在招标期间明确说明,技术交底前发包人将认定承包人已全部认可图纸中所涉及的材料、工艺做法,如技术交底后提出材料采购困难或工艺无法施工等理由而提出变更,变更费用高于招标图纸,高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变更后费用低于招标图纸,相关费用从总价内扣减。4. 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开始前必须提前报专项施工方案至监理方及发包人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大体积砼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方案、外墙石材施工方案等,另外应有专项质量通病技术防范措施及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特别是防渗漏措施(应包括门窗洞口、屋面、楼板及墙体预留洞等重要部位)。方案经监理及审核通过后报至发包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方案及措施应有针对
60、性,在图纸中没有明确节点做法的或没有指定参照图集的部位应附有详细的节点图纸,需提供计算书的应一并附上。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需要要求承包人补充报送各种方案,承包人必须配合。如果上述任何部位或其他未提及部位出现渗漏情况,并经数次整改仍未达到防渗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对总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同时若发包人聘请第三方代为整改,所涉及的费用由总承包方承担,具体做法详见世茂集团防水作业指引。5.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的监管必须到位,要求在施工操作面必须有承包人施工管理人员在场进行监督管理,做好自检、交接检工作,并有完整的资料记录。6. 承包人对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负承包人责任,协调各专业、
61、各单位的施工并进行全面管理。7. 承包人必须准确向发包人提供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因所提数据不准或不及时而导致甲供材料不足、超量或延期供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全责。8. 承包人负责工地现场及大门的保卫工作,必须全天为甲供材料、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材料进出工地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拒之门外。甲供材料到场后,由承包人指定地点,并对数量及质量进行核验、签收后保管。9. 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甲供材料,如对甲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应对数量进行核验后先行签收,再与发包人进行协调处理,不得以此为理由拒收甲供材料。10. 塔吊未拆除时,承包人应主动了解各分包单位物资、设备、构件的重量,吊运时间,合理安排塔
62、吊工作量,充分利用塔吊及悬挑钢平台的吊运,周转能力,及时免费将各分包单位的物资、设备、构件运往所在楼层。11. 塔吊拆除后,各分包单位若要吊运物资、构件,承包人应帮助各分包单位共同协商,考虑合适的吊装方案。12. 在施工脚手架尚未拆除前,承包人有义务为各分包单位免费提供施工脚手架。13. 承包人有义务合理安排各分包单位(特别是总体管道分包单位)的施工顺序,设备、材料进场时间,车辆流量控制,以确保现场施工道路畅通。14. 承包人在每个施工楼层应免费开设供水点,便于各分包单位用水方便且有义务安装水泵工作提供高压水泵,高压水泵应派专人管理。15. 承包人应免费在每单元楼层内每三层设置一个二级配电箱以
63、供所有分包单位使用,配电箱内开关插座数量应满足楼层内各分包单位的使用。16. 承包人有责任向安装分包单位提交机房等施工现场面,并要求安装分包单位尽快完成安装返交土建修补,同时督促各安装分包单位减少返工,以免增加土建修补工作量。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含在承包人的中标报价内,相关增加土建修补工作量在合同内。17. 承包人必须及时向分包单位提供施工工作面、施工控制线(如电梯厅控制点、满弹建筑1M线等),以保证分包施工顺利进行,并要求分包单位尽快完成安装返交土建修补。对分包单位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发包人要求完成安装产生的土建修补费用,含在承包人的中标报价内。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安全管理1. 现场的
64、安全文明施工由承包人负责统一管理,包括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要求承包人必须与所有进场分包单位签订总分包协议及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承包人有权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分包单位做出处罚建议,由发包人进行处理。如承包人未能尽到此项责任,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10万至20万元处罚。2.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发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并严格按发包方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详见世茂集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操作指引(详见合同相关附件);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3. 开工前总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编制专项
65、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并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审批后的方案应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4. 开工前总承包人应明确施工现场的各项、各部位安全生产责任人,严密组织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工作,总承包人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体系,总承包人应坚持进行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活动制度,总承包人应实行逐级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总承包人应规范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总承包人应建立机械设备安全验收制度,总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及监理方的要求组织安全周检、月检。对上述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或屡次发生且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发包人有权对总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5. 总承包人进场后由发包人进行现场功能区域划分,总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
66、从发包人的区域划分指令。6. 总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地区气候特殊性,做好防台、防雨雪、防暑降温、防潮等相关预案和措施,并形成书面方案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7. 办公区和生活区场地、材料加工场地和堆场等应进行硬化处理,排水设施设置及使用等应符合当地政府要求,并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否则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罚。8. 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等施工过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满足当地的有关规定,包括凸窗、栏杆安装前的临边防护等;施工现场配备适量合格灭火器、消火栓、变压器沙坑及消防砂池、水池等,需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施工现场消防要求。9. 整个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杜绝人员伤亡。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除
67、责任单位完成赔偿及相关处理外,发包人将对责任单位处以每人次50万元的处罚。10. 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承包人应在24小时内向监理、发包人报告,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发生严重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按国家有关文件严格执行,造成社会影响较大、被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发包人保留索赔和其它司法权利。11. 承包人必须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设置门禁系统,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负责人员、车辆等出入管理。施工人员刷卡进出入,且卡内可显示施工人员详细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归属班组、工种、施工队、施工人员照片),确保现场安全管理。承包人需提交项目施工现场视频监控
68、系统管理方案给发包人,并经发包人审核后实施。12. 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队伍人员组织情况明了,建立档案卡片,与劳动力队伍签订治安防火协议书,对进场操作人员加强法制教育。13. 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相关费用。14. 承包人应有门岗保安管理措施(要求实行胸卡制度),并设有专职门岗和保安(要求身着保安制服),昼夜对现场及工地围墙进行巡逻,施工现场内发生的一切盗窃、破坏等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每个门岗设置不少于2个人值班)。15.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
69、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公司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公司和相关管理单位认可后实施。16.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完成政府有关部门的报批手续,并提前14日书面通知监理公司,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公司认可后实施。17. 承包人在标准层施工应采用附着式提升脚手架,相关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18.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脚手架内必须满铺外架脚手板,若需拆除必须以书面文件报请发包人,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拆除。19. 在发包人对需拆楼层外立面验收合格后方可拆除,
70、外侧要求满挂新密封网,并应保持清洁定时清洗更换。操作层应满铺架板并按要求进行固定。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20. 承包人范围外其他结构构件施工(外立面保温、涂料施工等)所需配合脚手架由承包人负责搭设、维护、拆除。 21. 因发包人指定分包在外墙施工时涉及到对脚手架的改造、加固、调整、拆除等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22. 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3以内,施工现场按照地方标化工地要求进行管理;工地无扬尘,泥浆不外流,排污符合环保要求。23. 承包人需加强现场管理,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保卫、消防、噪音、交通、卫生环境、建筑垃圾清理、施工废水处理等工作。24. 承包人项目经理、
71、安全员必须参加由发包人、监理组织的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对提出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和回复,若无故缺勤,将对缺勤人处以1000元/人/次的罚款,与每月工程款支付挂钩。25. 承包人将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纳入日常安全管理的工作中,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的施工区域的安全管理由承包人负责。26. 对整个工地划分禁火区域和动火等级区域。对危险品仓库、油漆储存室等不准明火的区域要特别划出禁火区范围,事先挂牌明确,禁止一切可携带明火火种的人进入。对于其他施工区域要分别根据动火危险程度,按国家施工现场防火规定(试行)划分三级动火区域,在施工过程中按标准进行管理。27. 承包人应每月组织各部门及各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设施大检查,
72、进行总结评比和奖惩,并将评比结果抄送监理、发包人。28. 承包人需配备工地保安人员,实行三班值勤和夜间巡逻制度,以保证现场发包人、监理、施工单位各方的安全。29. 夜间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灯光,用于地下室的照明电应为36伏的低压电,以保安全。30. 承包人与分包单位之间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并有义务无条件协助分包单位办理相关备案等手续(包括提供相关资料、盖章等)。31. 按照相应规范设置安全防护装置,以防止高空坠落事故发生。严禁外架及外立面作业时坠物伤人,开放区主人行通道必须搭设安全通道,包括至各栋样板房的首层安全通道,塔楼周边市政道路必要时也需搭设安全通道,存在坠物安全隐患的立面还必须按规
73、范要求搭设安全挑棚,外架底层挑棚宽度不小于5米。安全通道及防护棚样板符合发包人售楼的美观要求,承包人报方案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施工。32. 防止高空坠落的防护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33. 在施工阶段有粉尘的作业和有毒气体的作业时,承包人除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外还要加强施工面的通风。34. 承包人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发包人可勒令承包人停工整改,并通报有关部门。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事先预防由于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因承包人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由承包人承担有关费用及责任。35. 承包人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36.
74、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发包人要求清理出工地。如承包人未按时完成以上工作,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拆除清运,相关费用另加20%管理费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37.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施工场地交通、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造成的罚款全部由承包人承担。38. 工地现场除按照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要求设置车辆冲洗池外,还需设置配套的车辆自动冲洗设备。39. 现场必须设置集中
75、搅拌区,所有自拌作业必须在其中进行,集中搅拌区采用搭设搅拌棚的方式进行封闭管理。集中搅拌区应悬挂配合比标牌和安全标识,要求全面且清晰。集中搅拌区距离砂石堆场应不小于5米,应配备磅秤和样车,集中搅拌区内的自拌作业应设置专人进行操作。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如项目需设置多个集中搅拌棚,应对其进行编号标识。40. 要求承包人在首层场地设置专门的饮水处,供应足够的开水供工人饮用。夏季炎热时段(6月至10月)需供应凉茶等消暑饮用品。41. 现场严禁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如果发生打架斗殴的,不论打架方是否有理,发包人将对参与单位处以5000-20000元的罚款,且参与打架人员不得在本项目继续从事任何工
76、作。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如未能及时发放工人工资等,造成承包人工人冲突发包人或监理办公室、售楼部或开放区、或对发包人和监理人员进行威胁或造成伤害的,对承包人处以不低于50000元罚款。42. 承包人必须有专人对所负责区域进行日常保洁,做到使发包人满意。43. 样板房所在标段,要义务负责该区域日常保洁、保卫及防护工作。44. 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等对工地进行参观、检查工作,各标段承包人要提前做好所在区域的保洁工作,并接受发包人临时安排的服务于检查的相关工作。45. 承包人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尽量减少施工中噪声、灯光等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避免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并且承包人人对上述事宜负
77、有协调解决的责任。46. 在办公区前种植多种花草,形成绿化带,派人定期养护,以美化工地环境。47. 夜间进出场车辆保证静音,禁止鸣喇叭扰民。48. 在施工区域固定地点设置生活垃圾箱及建筑垃圾箱,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出场。49. 承包人应在楼层内指定地点每层设置一个小便桶并有明显标识且每天派专人负责清倒保洁50. 承包人需认真执行世茂集团相关CI现场标识制度,CI标志的设置、“五牌一图”的悬挂等应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和当地政府文明施工要求执行,并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认可后方可实施,并负责维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标识详细制作方法详见附件)。如未达到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对未达到要
78、求部分进行估价,扣除相关项目的措施费并给予总承包人相应经济处罚,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他承包人代替总承包人完成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总承包人承担。51. 在工地四周的围墙建筑物、办公室外墙等地方,设置反映企业精神、时代风貌的醒目宣传标语,工地内设置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设施,及时反映工地内各类动态。52. 禁止施工单位在工地现场悬挂本企业的任何标识和广告,确有需要经发包人同意,方可实施。53. 从工程开工至交付之日止,承包人应义务负责发包人用于企业宣传、楼盘销售的条幅、旗杆的悬挂与拆卸,相关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54. 每周工地现场地毯式清扫不得少于两次,材料应按文明施工要求堆放并做好标示标牌,
79、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 现场施工用水用电管理现场临时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规范要求。临水临电接驳位置见附件十五:7#高层临水水电及管线布置方案,发包人有义务对场地内外管线进行看管及维修保护。55. 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承包人应准备备用发电机、水池等设施,费用在合同计价清单措施费中考虑,由此产生的停工窝工相关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不得因此而延误工期。56. 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总量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收费单为准;甲乙双方用电用水必须安装水表、电表(承包
80、人水、电表安装及移位须报发包人同意),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水表、电表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测;甲乙双方每月底共同对承包人的分支水电表进行抄表。57. 在正式电送到永久配电室后,现场施工用电应及时转接到永久配电室,且施工用电应以永久配电室内的总计量表(有功电度表)为准,同时承担变压器的基本电费及力率调整电费。58. 地块临时用电概况及计量方案:(1)发包人设2台630kvA箱变,作为承包人的临电接驳点,该箱变供承包人使用;承包人需自行从接驳点接至施工区域,总表的损耗由承包人承担,具体要求包含如下:对其设施的看管、维护、安全运行等负责。(2)承包人应在进场之日起至小业主入户至提供其他
81、所有分包(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指定的各种专业分包,材料供应商等,如精装修单位、市政配套单位等)在施工现场内的临电接驳点(包括但不限于每单元内楼层、地下室各层及屋顶电梯机房等),并负责承担看管、维护等责任。承包人除承担自身的施工电费外,还应承担所有分包单位的施工及所有调试所需的电费。(3)承包人负责发包人现场样板房在展示期间的水电接通及电源电缆的维护。(4)现场临时用水、用电设置必须报专项方案经发包人和监理批准方可实施,承包人负责管理所有分包单位的施工用水电,施工现场所有分包单位施工用水电以及与施工有关的水电费用(包含调试用水电及现场仓库用电等)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现场临时水电拆除时(含分支箱及
82、分支管)必须得到发包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如果发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停水或停电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每次不少于10000元的罚款,影响正常施工超过6小时的,追究承包人所造成的工期损失责任。 (5)电设备及电箱必须定期做好安全检查及巡视并做好纪录,二级箱要求每天检查不少于一次,三级箱每两天不少于一次。未按要求检查巡视并做好纪录的,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个.次。(6)正式电投入使用后:自贵司所承建工程交付小业主止,发生的所有电费(施工、维保及调试所发生的电费及基本电费、公共部位及室外照明、公共设备等所发生的电费)由承包人负责。(7)电费计量:发包人向供电部门代缴箱变总表每月所发生的施工电
83、费(含正式电投入使用后,施工及调试所发生的电费及基本电费), 发包人在现场设置的分表,承包人应付的每月电费为当月总电费减去发包人售楼处当月所使用的电费,在每次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时予以扣除承包人应付的每月电费。59. 承包人需要满足但不仅限于以下要求:1)施工用水池设置于负一层发包人指定位置,上楼主管径不小于DN50,每楼层设一个施工用水阀,必要时需在各楼栋中间楼层设置加压水池及加压泵,以确保顶楼及屋面施工用水压力能够满足要求,所有加压水泵要求必须一用一备。2)临时用电主电缆必须架空,各楼栋每三层设置不少于一个二级电箱供各分包单位使用,各楼层电箱拆除时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若总包无法保证,分包
84、自行实施满足自己用电需求的费用从总包扣除。电梯调试用电点需提供到电梯机房。计算并提交甲供材料的排产计划、验收、仓储、保管。3)安装单位水电调试所产生水电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担,包括楼层正式用水电的调试,直至该楼栋自交付小业主时止。4)各楼栋电梯调试所需的电缆及产生的电费由承包人负责,电缆要求至各栋电梯机房。5)地库内按楼栋划分管理区域后,各栋范围内必须要有独立的二级配电箱供分包单位使用。6)提供发包人样板房用电的电缆及专用二级箱,电缆及二级箱要求至样板所在楼层电井,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0. 地块临时用水概况及计量方案:(1)承包人要充分考虑,采取有效的措施使其满足施工用水的需要和施工现场消防用水
85、的要求,该临水接驳点供承包人和分包单位共同使用;临水接驳点的阀门和水表自承包人进场起移交给承包人进行管理,负责看管、维护等,产生的费用全部包含在承包人的报价之中。(2)承包人应在进场之日起至小业主入伙止提供其他所有分包(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指定的各种专业分包,材料供应商等,如精装修单位、市政配套单位等)在施工现场内的临水接驳点(包括但不限于每单元内各楼层、地下室各层及屋顶等),并负责承担看管、维护等责任。现场样板房用水接通由承包人负责,并负责安装水表及日常维护。承包人除承担自身的施工水费外,还应承担发包人(含监理)现场办公室(含食堂)和所有分包单位的施工及所有试压、冲洗等调试所需的水费。根据工程
86、需要发包人有权调整或增加施工现场内的临水接驳点,承包人不得有异议,所有费用包含在总价内,承包人要调整已批准的临水接驳点要向发包人报告并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无论任何原因调整,所有费用包含在总价内。 61. 承包人临时水、电设施拆除必须经由发包人同意。62. 无论土方开挖单位是否指定分包,上述土方开挖的配合水电费用、清洁、围护栏杆等费用均应在本次中标总价内。现场卫生63. 承包人必须时时保持工地出入口及周边市政道路、环境的卫生清洁工作,不得对市政管线有任何污染和破损,并应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有关部门的清洁卫生费用,费用含在中标总价内。64. 承包人应安排现场道路及主要出入口的道路专人清扫,保护
87、现场整洁。负责对施工区域内和周边道路的保护和清洁,如出现道路损坏现象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及自行承担相关费用。65. 土方单位虽有责任保持工地出入口处的清洁,但不能免除承包人满足市容、环卫等部门对工地出入口保洁的相关要求,承包人需在施工道路及施工区出入口出入口按要求设置洗车池,并配备高压喷枪、水泵设备并派专人负责并指派专人进行守护及清理,保证现场的清洁卫生,费用包含在总价内。66. 承包人必须对工地现场的垃圾进行统一管理,指定垃圾集中堆放场地(原则上每栋楼旁应有垃圾集中堆放点,最终已经发包人认可的布置方案为准),对垃圾进行集中并及时清运,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产生的垃圾及所有分包单
88、位的垃圾管理,在明确垃圾归属后,承包人有权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时将垃圾清运至指定堆放场地,如果责任单位拒不执行,承包人有义务进行垃圾清运,费用经由发包人同意后,由发包人进行代扣。如承包人垃圾清运不及时,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清理,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67. 承包人必须制定有效措施落实内部“工完场清”的要求,每道工序移交工作面时场地必须干净整洁,上一道工序所产生的垃圾已经清理;拆除模板后,承包人必须立即安排清理楼层周转材料和建筑垃圾,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施工环境;承包人在向其他单位移交工作面时,所有楼层或工作面内的垃圾已经清理干净并已清运下楼,否则其他单位有权不予接收工作面。68. 总承包
89、人生活垃圾不得随便倾倒,应集中清理外运,定期灭“四害”;按发包人要求标准设立现场公共厕所,并应定时清洁和消毒,同时污废水必须经处理合格后排到发包人指定点。十一、成品保护措施总承包人应严格按发包方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做法详见附件十二:世茂集团毛坯住宅防渗漏、空鼓开裂、成品保护等重要节点做法“成品保护做法”章节。包括因根据现场进度需要调整施工顺序,需要增加的成品保护措施;1 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接受精装修、机电等分包单位移交的区域,并对该些区域负责看管保护,并对今后的维修记录、质量缺陷等做好移交记录。2 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门窗、机电安装等分包单位成品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 承包人与各分包单
90、位间由于施工等因素影响导致相互间的成品损坏、污染及返工,对于责任的鉴定由监理牵头组织、发包人和各相关施工单位参与进行判别。原则上要求责任方必须对责任事实进行书面确认,否则为尽快解决纠纷、顺利推进现场工作,由监理和发包人进行书面确认责任归属,相关责任和费用由责任单位负责且无条件立即执行。4 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卫生间、厨房、阳台、外墙、铝合金门窗等部位渗水,导致的精装修等单位返工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十二、工程资料的编制及管理承包单位应负责配合整个小区(包括前期的展示区)交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竣工备案验收、档案归档等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整个小区两个施工证)。1.承包人应按地方档案
91、管理规程及发包人档案管理要求对工程资料(包括本工程所有分包及专业施工单位资料,各承包单位、桩基承包单位、围护承包单位的资料)统一收集、及时编制整理归档,存档资料的编制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严禁后补资料及做假资料。承包人须配备足够专职资料管理人员对分包单位负责协调、照料、配合资料收集归档,直至项目竣工备案验收。同时要求其中一套竣工图纸要求与工程进度同步编制。施工资料编制收集整理工作与月度工程款的发放挂钩,如发包人及监理方在日常抽查中发现工程资料不能同步完成,当月工程款将不予支付。2.存档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工程所在属地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并在开工前向相关部门咨询以避免编制完成的资料返工。3.发包人可
92、根据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需要,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承包人须根据发包人的调整意见在一周后将已调整完成的方案重新递交发包人及监理审批。4.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发包人涉及设计变更的工程变更指令均为设计变更的书面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由设计单位编制完成后由发包人发送承包人,工程变更指令由发包人编制完成后发送承包人。5.对于接到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的监理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及工程变更指令并要求回复的,承包人要在不迟于24小时内及时回复,若延误否则将处以100元/份/天的罚款。6.在竣工验收前28天,将质量保证资料交监理审查。7.承诺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竣工备案工作。十三、对总承包在工程整体照管以及与其他单位的协
93、调配合方面的要求1、总承包与业主、设计及监理单位的协调配合1.1. 与业主单位的协调配合1.1.1. 按照合同约定,对业主负责,执行业主指令,不得拖延、推诿。1.1.2. 按照合同要求积极为业主指定分包商、独立分包商的进场施工提供便利,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临水、临电接驳点等。1.1.3. 按照合同要求每月向业主提供工程报告,工程报告包含工程概况、形象进度、重点施工部位照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还应包括对分包及自身的评价、进度延期原因分析及措施内容。1.1.4. 工程完工后应定期进行回访。交房后一个月应组织各分包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精装修、机电分包等)对工程进行回访,了解工程的实际使用情况。保
94、修期内定期(每年、每季)对工程进行再回访。1.1.5. 成立应急保修小组,当工程出现渗漏等质量问题时,在接到业主通知后要立即到达工程现场,积极履行保修义务。1.1.6. 在业主不完全具备施工条件时,应积极配合业主进行手续报批、外围机构的协调沟通等工作。1.1.7. 在施工准备阶段,应积极配合业主完成临水、临电、道路开口等准备工作。1.1.8. 对于业主安排的零星工程,应积极予以配合并负责实施。1.2. 与设计单位的协调配合1.2.1. 组织协调深化设计工作,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由总承包商或分包商绘制各种加工图、安装节点图、专业深化设计、二次设计等,并报送设计单位批准。1.2.2. 在设计协调工作中
95、,总承包商要有全局意识,协调各专业分包在施工中需要与设计单位协商解决的问题,并能根据以往丰富的施工经验预见一些涉及专业交叉的普遍性问题,减少工程的拆改、返工。1.2.3. 在业主单位的组织下邀请设计人员对工程进行指导,提前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各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报请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确认后,及时汇总、整理出图纸会审记录或及时请设计单位下发设计变更。1.2.4. 在业主单位的组织下,由总承包商总工程师牵头进行图纸会审工作。1.2.5. 按照业主要求,编制自承包范围内的深化设计计划,并按照工程需要分阶段进行。1.2.6. 由于总承包
96、单位原因造成的错误或整改,总承包单位要编制专门的整改方案,方案经甲方审批方可执行。1.3. 与监理单位的协调配合1.3.1. 总承包商的管理人员要按时参加监理例会,例会形成的决议要得到坚决的贯彻执行;除监理通知外,各种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等文件也应及时进行回复。1.3.2. 严格按照监理实施规划、监理交底上的相关内容执行。1.3.3. 配合监理单位对分包单位指令的执行。2、总承包商现场整体照管的要求1.2.2.1. 一般原则2.2. 临时设施2.2.1. 临时设施由总承包商统一规划、统一安排并经业主审批同意后执行。临时设施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基础、主体结构、装修、园林市政)进行局部调整,但必须
97、符合各阶段施工平面布置图的总体规划。2.2.2. 临时设施(活动房、食堂、厕所、隔油池、化粪池、沉淀池、洗车池等)要有设计详图和节点图,以上设施及临时管线在各阶段施工平面布置图中要有具体定位。2.2.3. 按照合同要求向业主及监理提供办公室。2.2.4. 提供统一的工地厕所和生活区厕所,包括劳动力密集时设置的工地临时厕所。办公室区域设置供总、分包及监理管理人员使用的厕所。2.3. 临时用水用电2.3.1. 在结构施工期间在现场周围布置若干临水接驳点,装修施工期间按照施工要求设置临水接驳点。从接驳点至施工现场的临水管线由分包单位按照总包单位的临水方案要求铺设。施工用水的排放按照要求排放至指定地点
98、。2.3.2. 在现场设置符合相应要求的消防水泵,临时消防立管随结构进行布设并分阶段进行拆除。2.3.3. 北方工地临水冬季保温工作必须到位。2.3.4. 在现场周围布设若干个一级配电箱,各分包单位在施工前提出施工用电计划,经总承包单位审核后提供其二级配电箱的接口位置、数量,以确保各分包单位的用电需求。从一级配电箱出口至施工现场电缆布设,由各分包单位按照总包单位的临电方案要求铺设。2.3.5. 在设备测试、调试、试运转期间,总承包商按照专业分包商要求,提供专业分包商所需的水压、电压及容量,满足各专业测试、调试及试运转的要求。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发电机。2.3.6. 临时排水及通风总包应负责项目
99、实施期间地下室、屋面临时抽排水措施如水泵、排水管的布置及维护,确保地下室、屋面不积水,排水顺畅,排放有序;各施工作业面均需考虑布置适当的雨水、施工用水的排放措施;总包应充分考虑地下室及封闭空间的临时通风措施,采用风扇、风机、通风管道等措施保证空气流通及满足各专业施工要求的空气湿度控制;并负责此措施的实施和日常维护2.4. 施工场地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以及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场地,为各分包商提供、物资仓库搭建区、材料堆放区、办公区,并划分各自的责任区。2.5. 施工运输通道合理安排各分包单位的施工顺序、设备、材料进场时间、车辆流量控制,确保现场施工道路畅通。2.6. 施工机械无偿向各分包商
100、提供现场已有的塔吊、垂直运输机械、横向运输设备、爬梯、工作台等。2.7. 脚手架施工脚手架尚未拆除前,总承包商应向各分包单位提供施工脚手架以供使用,施工脚手架拆除后,如分包单位有使用需要,总承包商应有偿提供搭设脚手架服务。共享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为指定分包提供、维持、最后拆除临时施工水电。2.8. 垃圾清运在施工现场的合理位置设置废弃物与垃圾堆场,各分包单位将各自垃圾清理集中至堆场后,由总承包单位集中进行外运处理。2.9. 现场保安2.9.1. 聘用实力强、有较好信誉及管理水平的保安公司负责现场的安保工作。2.9.2. 配备摄像监视机、电子计算机以及对讲机等必要的管理机具设备,对施工现场的全
101、貌、主要工作面、人员车辆的出入进行全天候监视与控制。2.9.3. 现场所有出入口均设置门卫24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保卫工作,为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制作工作卡,凭卡出入。2.9.4. 外来人员进入现场应持有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件,在门卫处填写“会客单”,同时离场时将接待人签字的“会客单”交还门卫。总承包商照管内容一览表序号具体照管内容相关要求1临时设施1、负责临建的统一规划和管理;2、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办公室给业主和监理;3、按照合同要求有偿提供办公室给各分包商。2临时用水1、结构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周围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若干临水接驳点,装修阶段按照施工要求均设置临水接驳点,并负责维护管理;2、在现场设置
102、符合要求的消防水泵,临时消防立管随结构进行布设并分阶段拆除。3、设备调试、试运行阶段保证所需的水压及水量。3临时用电1、根据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安排一级箱位置,按现场实际需要为各分包商提供足够数量的二级箱,并负责维护管理;2、设备调试、试运行阶段应保证所需的电压及电容量,并配备应急发动机。4施工场地根据阶段性施工总平面图合理布置各分包所需的库房、材料堆场等场地。5施工运输通道及道路及时硬化路面,并保证施工运输道路畅通。6施工机械无偿提供塔吊、外用电梯、提升架等机械设备供分包使用。7施工脚手架总包范围内工作未完成前,脚手架无偿提供给各分包使用,总包范围内工作完成后,分包单位可与总包协商有偿延长使用
103、,或委托总包搭设。8垃圾清理在合理位置设置封闭垃圾堆场,各分包单位将各自垃圾清理至垃圾堆场后由总包集中进行外运处理。9安全保卫1、施工现场各出入口24小时门卫值班;2、配备摄像监控器全天候监视施工现场;3、现场相关工作人员凭工作卡进出施工现场;4、外来人员登记制度。3. 总承包商对指定分包单位的照管及协调配合要求3.1. 一般原则一般来说,施工总承包的承包方式下,总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3.1.1. 总承包商自身承包范围内的工作3.1.2. 业主指定专业分包商实施的工作3.1.3. 独立专业分包人的分包工程(市政、燃气、供电、通信工程等)按照业主的要求,为分包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
104、制定总的工期计划;提供现场施工条件和施工道路;审查分包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工程验收;检查分包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与现场各分包单位建立一套总的协调体系,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现场所有分包单位的管理与协调工作,并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增减专门负责人员,确保责任到人。业主总承包商独立专业分包商 业主指定专业分包商 总承包商自身的分包商总承包商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2. 合同管理以合同为纽带,全面协调各分包商的关系,组织各项管理。在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合同为依据来处理协调各方面问题和相关关系。在甲指分包商的合同内,将总包与分包管理协议作为附件纳入。3.3. 物资管理严
105、格审定各分包单位在本工程中所选用的设备和材料。所有进入现场使用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器具,均具有产品合格证;按规定使用前需进行物理、化学试验检测的材料,由分包方提供检测结果报告;所有大宗材料、设备必须根据施工进度计划限量进场,按总承包商提供的施工平面布置图中指定位置存放。3.4. 进度计划管理3.4.1. 根据业主的开发进度计划编制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应按阶段进行编制,包括主要节点、里程碑等),各分包单位按照总进度计划编制各自的进度计划,经总承包商审核后,由总承包单位进行汇总并报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报送业主确认。3.4.2. 根据总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计划实施情况下达月度指令性计划
106、,各分包单位依此编制工程作业计划,包括月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上报总包单位。3.4.3. 严格按计划管理进度,定期(每周或每月)对本期进度和上期进度采用进度计划比对表进行比对,一旦发现进度滞后,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纠偏。3.4.4. 负责组织每周生产例会、每天碰头会,及时分析、协调、平衡和调整工程进度。按照合同要求,明确责任和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内容和任务、明确完成时间,确立计划的调整程序。每月召开月度计划协调会,商定落实月度计划。月计划需要修改时,周计划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每周召开施工协调会,对周计划进行检查,并对各分包方进行协调管理。3.4.5. 根据工程施工计
107、划,负责安排各施工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进场、退场时间及相应施工周期和合理的施工作业区域。3.5. 技术管理3.5.1. 协助、指导各分包商进行图纸深化设计工作,协调各分包商与设计单位的关系,及时有效地解决与工程设计和技术相关的问题;协调好不同专业分包商在设计上的关系,最大限度地消除各专业设计之间的矛盾。3.5.2. 督促和检查各分包单位整理施工及竣工工程技术资料,负责收集整理、汇编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有关图纸、技术资料和其他各类文件资料,工程竣工后编制出符合合同及规范要求规定的工程档案,移交业主。3.5.3. 负责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的编制,并报监理及业主审批;负责各分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的
108、审核。3.5.4. 设置技术例会制度,由总承包商组织业主、设计、监理、总包、各专业分包解决相关专业技术问题,并汇总形成书面会议纪要。3.6. 质量管理3.6.1. 根据质量计划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和协助各分包商建立起各自完善的质量计划和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关键岗位人员。将各分包商纳入统一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并定期检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3.6.2. 严格实行“样板引路”制度,制定专门的样板计划,在施工现场设置的样板展示区或工程实体上制作样板;样板经业主、监理、总包、相关分包按照样板验收标准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3.6.3. 严格程序控制和过程控制;严格对各分包
109、商进行质量管理;严格实行样板制、三检制;严格实行工序交接制度;最大限度的协调好各分包商的立体交叉作业和正确的工序衔接;严格检验程序和检验、报验和实验工作。3.6.4. 根据合同和图纸要求,审查各分包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及质保书,配合监理对工程使用的有关原材料、构件及设备进行必要的抽检、检测、试验、检验、化验及鉴定,对各分包单位提交的材料样品经审查待送监理单位审核后报业主审定并采取封样(甲供材料、甲指/甲限乙供材料)及保护。督促和检查各分包单位严格按照样品控制采购材料品质。3.6.5. 负责组织各分包单位及监理定期(每周)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巡检并开专门的质量会议,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
110、并按要求进行整改、总结。3.6.6. 按照业主要求的检测项目和验收标准对工程实体进行100%的实测实量,测量结果在工程实体上留存记录,供业主和监理随机抽样复查。3.7. 文明生产管理3.7.1. 总承包商应建立有效地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并将各分包商纳入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定期检查体系的运行情况。3.7.2.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3.7.3. 总承包商必须与各分包单位签订安全、临电、消防、保卫等责任管理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3.7.4. 负责组织各分包单位及监理定期(每周或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联合安全大检查,及
111、时发现问题及安全隐患,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整改,整改后进行复查。3.7.5. 督促各专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并定期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制订和落实情况,避免重大伤亡事件发生。3.7.6. 明确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职责,督察和落实各分包单位采取措施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3.7.7. 按照合同约定,保证安全费用的投入,专款专用。3.7.8. 负责各分包商进场的安全考核及交底工作。3.7.9. 负责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如需要专家论证的,负责组织专家论证会,方案经专家论证会审批通过后,报业主及监理审核。3.7.10. 负责应急方案及潜在危险源的应对措施的制定。3.7.11. 负责
112、定期举行消防演练。3.7.12. 总承包商应确保对自有人员工程一切险的投入。3.8. 文明施工管理3.8.1. 总承包商应确保工程在施工周期内达到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3.8.2. 总承包商应对文明施工措施单独取费,并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3.8.3. 当工程进入装修施工阶段,总承包商要按合同约定负起文明施工管理责任。3.9. 成品保护管理总承包商应对成品保护单独取费,并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的成品保护制度和措施,在各分包商的合同中,明确其成品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各分包商进场时,进行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明确分包商在施工中负责自己完成部分的成品保护,竣工收尾阶段总承包商安排专门的成品保护
113、人员统一管理。各分包单位对相应的甲供材进行仓管和成品保护,但因总包原因造成的损失和丢失由总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商组织会议一览表序号会议名称时间出席范围1月计划会每月一次业主代表、监理、总包各部门负责人、分包负责人2周计划及工程协调会每周二次业主代表、监理、总包工程、技术部、分包相关人员3设计协调会每月二次业主代表、设计、监理、总包技术部、分包相关技术人员4技术质量专题会每周一次业主代表、监理、总包技术部、分包相关技术人员5安全会每月二次业主代表、监理、总包安全部、分包相关人员注:以上各会议开会时间可根据工程需要进行调整。4. 总承包商对指定供应单位的照管与协调配合要求4.1. 负责提供进场道路给
114、供货商。4.2. 提供现场材料、设备堆放场地。4.3. 提供现有垂直运输、场地并保障所提供的垂直运输、场地满足供货的使用需求。4.4. 各分包商负责对本专业施工范围内的材料、设备进行现场仓管和产品保护。5. 总承包商对外部社会环境及公共关系的协调公共关系对外协调一览表序号需要协调的部门或机构协调的主要内容1住建委工程过程质量检查、标准贯彻2安监局工程过程安全检查、事故调查3质监站工程质量检查、竣工验收、备案4城管夜间及重大节日施工、工地周边及工地内的环保5公安施工现场内外、生活区的治安6交通施工现场临时出入口、道路出入、临时占道审批7消防施工现场内外、生活区的防火、临时消防系统审批8劳动局施工
115、现场所有人员的劳动保障9工程所在地居委会及附近业主施工现场周边关系(扰民、扬尘、夜间施工等)10自来水工程临时用水的申请及计量11供电局工程临时用电的申请及计量12城建档案馆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备案5.1. 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关系的协调5.1.1. 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包括城管、公安、交通、环卫、市政、燃气、自来水、电力、劳动保护、消防等部门。总承包商要积极与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及时通报工程的各项进展情况,征得其对工程建设的支持和帮助,保证建设期间的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和紧急抢修,减少或避免交通、治安等对工程施工造成的影响,及时办理各种手续。5.1.2. 自觉接受政府的依法监督和指导,随时了解国家和
116、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掌握近期的市场信息。5.1.3. 主动向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纳税,主动与公安交通部门取得联系,求得施工占用道路的批准和运输的畅通。5.1.4. 主动与司法部门联系,征得法律的保护和指导。5.1.5. 主动与市容监察部门联系,搞好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环境卫生。5.1.6. 主动与质监站、市建委联系,征得他们对于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指导与认可。5.2. 与社会公众及当地社区关系的协调5.2.1. 加强与周边社区、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向其通报工程情况,宣传工程建设的意义,对给其造成的不便征得谅解,减少或避免相互间的矛盾。对周边社区居民、单位提出的问题,要合理解释和尽量予以满足和解决。
117、5.2.2. 对受施工的噪声、强光、灰尘影响的单位和居民采取必要的弥补措施。同时也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减少这些危害,尽可能地保护周围单位和居民的利益。 6、其他关系协调6.1. 在选择分包队伍时,按发包人及监理的要求提供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征得发包人和监理同意后再行与分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6.2. 隐蔽工程完成,承包人在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6.3. 若发包人、监理对某些工程质量有疑问,要求复测时,承包人项目部将给予积极无条件配合,并对检测仪器的使用提供方便。6.4.及时向监理报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资料和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6.5. 若发现质量事故,及时报告监理和发包人,
118、并严格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处理。6.6. 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认真自检,再行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申请,经监理复验认可后,转报发包人,组织正式竣工验收。6.7. 通过经常性的上门咨询和信息发布等形式,沟通与政府部门间的关系,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中标总价内。6.8. 在进场施工后,和属地街道、居委会取得联系,邀请周围单位与居民参加座谈会、联欢会、新闻发布会等,听取周围单位与居民的意见,并通报工程的性质、概况和建设意义,求得周围单位与居民的支持与谅解。6.9. 对受施工的噪声、强光、灰尘影响的单位和居民采取必要的弥补措施。同时也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减少这些危害,尽可能地保护周围单位和居民们的利益。十四、其
119、它要求1. 如因总承包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发现图纸上的问题或图纸与图纸间存在不符而盲目施工所引起的返工,从而引起质量缺陷等,发包人不给予任何返工及质量维修补偿和签证,由总承包人自行承担。2.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总承包人需委派施工管理人员和测量人员对土方单位开挖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3. 总承包人进场后需满足市政相关部门对周边环境、管线的维护和管理要求。因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管线造成的影响和损坏,相应的处罚和责任由承包人负责。4. 总承包人应认真了解现场场地的地质特点,充分考虑由于场地狭窄、基坑土质等因素对现场施工、住宿、材料二次搬运等带来的影响,并提出合理的有效措施,确保工期和质量。5. 总承包
120、人应针对工程地质情况及总平图,做好可行的塔吊基础布置和施工方案,充分考虑塔吊的配置及作业安全,满足施工要求。要求塔吊、提升机的现场设置必须避开室外管网、售楼区域、消防通道,以利于室外工程的尽早展开。6. 所有建筑装修项目在施工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执行样板及样板房制度,由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展开大面积施工。7. 施工过程中,严禁违反设计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发包人/监理单位确认拆改水、暖、电、燃气、通风等配套设施。8. 外悬挑脚手架搭设时,避免悬挑工字钢钢伸入到电梯井道内,以免影响电梯井道安装工期。9. 工程施工中,严格按照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地
121、下管线保护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各级管线保护负责人深入施工现场监护地下管线、督促操作(指挥)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违章施工。地下管线的保护费用含在中标总价内。10. 承包人要对场区及周边地下、地上管线及其它建筑设施的安全负责,并要有防护措施,涉及到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的管线,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负责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若因施工导致管线损耗、堵塞、断裂等情况承包人应负全责。11. 承包人对7#地块场地内外侧市政管线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并事先制订好应急措施,对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设置若干沉降测点,工程实施中,定期观测管线的沉降量,及时向发包人和有关管线管理单位提供观测点布置图与沉降观测资
122、料。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应事先配备好抢修器材,以便在管线出现险兆时及时抢修。12. 因相邻基坑高差、地梁、集水坑、电梯井标高、尺寸原因,采用砖胎模、挡土墙、无法回收的模板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13. 所有在主体结构、砌体、楼地面开槽配管,此部分沟槽的修补抹灰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防止抹灰开裂,相关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14. 楼板、墙体、管弄井内等预留洞、吊洞及封堵全部由承包人负责,相应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若因分包单位原因造成二次开洞,洞口封堵由总包单位负责(变更造成的费用另计);超过2次费用由分包商负责。15. 在建筑图、结构图上所反映出的所有洞口及外立面上所有
123、洞口(如空调洞、排气扇洞、热水器洞)由承包人负责预留,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16. 因阳台栏杆、空调百叶、铝合金门窗、避雷带、防雷接地及各种构件施工影响和破坏的部位由承包人负责修补,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铝合金门窗安装施工中,门窗填缝应由门窗承包单位负责。17. 阳台栏杆、百叶、铝门窗的安装施工协调全部由承包人负责。18. 在结构至外墙施工阶段,承包人必须配备符合地方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规定的消防设备和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水龙头、给水软管等),其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19. 各标段范围内所有通道、出入口、临建设施、施工主干道等需设置足够照度的照明设施,确保夜间施工时不再增设照明设备,费用包含在中标
124、总价内。20. 承包人必须向各分包单位提供足够数量(由发包人认可的数量)的施工控制线(建筑50cm或1m线、控制轴线、垂线、外窗中线等),如因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控制线错误,造成分包单位返工,责任由承包人承担。21. 施工现场存在土方二次回填、室外工程提前施工等,受此影响施工机械及施工临时设施(如材料库房、搅拌机、木工棚、钢筋加工棚等临建设施、设备)存在多次搬迁和恢复,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22. 在初装饰和精装修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安排与各分包单位之间的材料运输时间,不得以满足自身货物运输为由拒绝急需运输的各分包单位的货物运输,更不能因夜间垂直运输需要以加班为由向发包人指定分包单
125、位和供货商收取额外费用。如发包人发现此类情况将以收取费用的双倍数额在当月工程款中予以扣除。23. 抹灰施工需先施工强、弱电井、水表井、管道井及有立管的墙面,确保机电立管的安装进度。因工期紧张需考虑立管背部局部抹灰的施工措施,由此产生的人工、材料费等相关费用的增加包含在中标总价内。24. 阳台栏杆、空调机位栏杆可能在抹灰之后安装,导致抹灰层破坏,因此造成的二次修补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25. 穿墙、穿楼板管道可能在砌墙、抹灰之后安装,导致砌体、抹灰层破坏,因此造成的二次修补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26. 预留预埋套管可能在抹灰完成后未使用,因此造成抹灰完成后的封堵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27. 外窗
126、台、外凸腰线、外挑板等部位上口必须设置不小于5%且坡向室外的排水坡度,墙根部用防水砂浆做成圆角;以上部位的下口应做成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不应小于10mm,滴水线终始点应设断水口,断水口宜离墙边20mm。该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28. 门窗洞边距框架柱、构造柱边小于240mm时,应沿门窗洞高度范围设置现浇混凝土门(窗)垛,且门(窗)垛应配置构造钢筋与框架柱、构造柱连接。该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29. 阳台门在安装前,承包人应根据门的安装高度预先设置混凝土坎台,该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30. 为满足公区精装修要求,公区门洞口尺寸可能会有所变化,因
127、此导致砌体、抹灰量增加,或者增加混凝土构件,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31. 幕墙安装可能与土建预留洞口尺寸有变差,因此导致承包人需要采取特殊措施进行收口,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32. 地下室管道较多,承包人应及时与安装单位协调确定门的安装尺寸,否则因此导致门不能正常开启而产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3. 不论外墙采用何种装修做法,承包人需对外墙渗水负全责。34. 不论外窗收口采用何种做法,承包人需对外窗渗水负全责。如因门窗安装质量问题导致渗漏水,承包人可向门窗单位索赔。35. 承包人应严格遵循报验制度并加强自查,如果发生3次报验结果与业主、监理检查结果不相符,业主、监理有权要求承包人将质检员(
128、安全员)进行更换。如果发生3次质检员(安全员)更换,业主、监理有权要求承包人将生产经理进行更换。如果发生3次生产经理更换,业主、监理有权要求承包人单位将项目经理更换。对上述人员更换措施,承包人需无条件执行,否则业主将有权暂停工程款支付,直到承包人按要求执行完成。36. 承包人在施工、交房维修阶段应全面负责各分包单位的协调、安排及与小业主的沟通、交接事宜,直至小业主顺利入住、签字认可。37. 总包承包人合同范围内墙、地面、天棚、屋面等详细做法,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图纸内的设计说明做法表。38. 本招标技术要求与其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相关内容存在不统一、协调者,以较严格者招标文件内容为准执行。十五、处罚
129、条例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罚款项目所列举的情况时,发包人将对承包人按罚款条例进行罚款,所有罚款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1) 违反以下约定,每次处罚1000元。1) 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或没有正确佩戴安全帽而上岗的情形。2) 危险作业区域未做有效防护的情形。3) 失效的灭火器未及时更新的情形。4) 危险作业未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为准)的情形。5) 动火作业、防火措施未跟上或未经审批私自进行明火施工的情形。6) 在工地宿舍乱拉乱接电线、插座(不经过电工、施工员批准)的情形。7) 仓库、生活区及施工区未配灭火器材或配备数量不足的情形。8) 现场检查发现工人没有按
130、要求着装、随地小便一次、随地大便一次。9) 未经批准在施工现场随意使用明火的情形。(2) 违反以下约定,每次处罚2000元。1) 承包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周围及场地内悬挂除政府规定和招标人要求以外的任何广告、标识或公司名称等一切宣传物。2) 特种作业无证上岗或“上岗证”不符合要求或非特种人员私自进行特种作业的情形。3) 中小机械无证操作的情形。4) 氧气瓶与乙炔存放,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情形。5) 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物品未隔离存放的情形。6) 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造成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每扣一分情形的。7) 现场每发生一次打架斗殴事件的。(3) 违反以下约定,每次处罚5000元。1) 由于
131、施工纠纷,造成政府有效的的投诉。2) 发包人将定期对工程现场进行巡查,若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若在发包人公司当月评比项目中排名为后三名之一(每次不少于4评比项目),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 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造成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个人黄色警示的。4) 如因未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每受到一例有效的周边小区住户投诉的。(4) 违反以下约定,每次处罚10000元。1) 在每次政府行业部门组织检查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整改的。2) 发包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造成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红色警示的。(5) 其它违约处罚。1) 开工后三个月内必须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若拖延时间,2000元/天。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罚款的,其罚款由承包人承担。2.其他处罚条例:违法以下约定,每次处罚5000元。1) 隐蔽验收发现问题需整改。2) 发现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3) 不能按进度计划实施且无正当理由。4) 对其它专业质量、工期造成影响较大。5) 作为承包人对专业合理配合要求配合不力。 6) 无应有保护措施被污染或对其它工种、专业造成污染。发现问题后整改不力或整改达不到要求。7) 37 /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