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补充意见建筑类型基本规定新建文物古迹保护、寺庙、教堂等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参照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不设集中空调、采暖的独立建设的机电设备用房、动力站房以及为其服务的、面积不大于200m2附属用房。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有人长期停留的场所参照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其他场所的外围护结构传热阻应不小于所在地区的最小传热阻。独立建设的特定功能要求的技术实验室、测试房间等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参照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厂房内附设的办公、餐厅、宿舍可不强制
2、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参照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独立于厂房外设的面积大于500办公、餐厅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执行。汽车销售(含场店合建)的建筑展销厅、办公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执行。地下二层及以下建筑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地面及其外墙的热阻可不验算。设集中空调、采暖地下一层的建筑地下室的地面和外墙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按表4.2.2-6计算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热阻并符合限值。 国家级贫困地区的不设集中空调、集中采暖的公共建筑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
3、则;应根据国家明文规定的 “国家级贫困地区”名单,参照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汽车库、自行车库(设置采暖)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严寒、寒冷地区参照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筑类型基本规定不设置采暖和空调设施的中小学学校教学楼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严寒、寒冷地区参照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筑面积在500m2以下的独立公共建筑(如小区的商店、饭馆,汽车站,单位的大门传达室、值班室等)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参照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厕所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
4、筑节能设计导则;按有关设计标准执行。地铁入口门廊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不设置采暖、空调的体育建筑(如自然通风的体育场馆、体育场馆的休息室、更衣室等)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严寒、寒冷地区需要设置采暖设施时,参照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住宅楼临街底层或不超过二层面积在300m2以下的商业服务网点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商业服务网点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商 综住 合楼 楼住宅楼底部为设有采暖、空调的商业建筑或其他公共建筑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托儿所、幼儿园(不含的大于500m2服务用房)可不强制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1、参照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系指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其传热系数不应超过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陕DBJ 24-8-97及陕西省建筑节能设计导则(试行)2005121规定的限值(与体形系数对应);其他如建筑物的窗墙比、体形系数及建筑物能耗指标可不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见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2.0.1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