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2014.11.272014.11.27一、有限空间定义二、有限空间的分类及分布三、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分析四、有限空间危险分析五、有限空间作业技术措施六、有限作业的监护与救援七、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八、国家的监督管理规定一、有限空间定义我国有限空间定义有限空间的特点有限空间的特点空间有限空间有限进出口受限进出口受限不是按照固定的作业场所不是按照固定的作业场所设计的设计的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或缺氧物质或缺氧7二、有限空间的分类及分布封封闭半封半封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压力容器、冷藏箱、浮筒、管道、锅炉等。地下建(构)筑物地下建(构)筑物
2、 如深基坑的肥槽、建筑孔桩、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 地下电缆沟、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等。9地地上上建(构)筑物建(构)筑物 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试验场所、烟道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目录有限空间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施工、维修、排障、保养、清理等的作业统称为有限空间作业。三、有限空间事故分析1、事故统计分析1)20012009全国每年死亡300多人2)近三年工贸企业事故占全国30%2、事故案例分析(1)厌氧池硫化氢未排净中毒事故 事故事故经过2014年4月2
3、4日11:00,辽宁灯塔市北方化工公司3名职工在公司南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检维修工作,需在厌氧池(长4米、宽1米、深4米、水深约1米,厌氧池顶部有盖板,当天早上,工人将盖板打开进行自然通风)底部安装一台污泥泵。1名职工从厌氧池出口进入准备安装时跌入厌氧池,另2名职工在实施抢救过程中,也跌入厌氧池。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事故原因事故原因分析分析 厌氧池底污泥中含有硫化氢,致使硫化氢在厌氧池中聚集,在没有对厌氧池进行完全置换、未对厌氧池内气体含量进行检测、未履行进入受限空间审批程序的情况下,员工进入厌氧池内工作晕倒,其他员工未佩戴任何防护用品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进入受限空间管理和科学施救问题) (
4、2) 泵池中毒施救不当事故扩大 事故经过事故经过 安徽省亳州市康达化工有限公司将部分空闲厂房和场地以300万元/年租给山东籍人员王某,王某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购买安装设备、组织人员生产农药莠灭净。 2014年1月9日9时许,王某所聘技术人员张某去异丙醇输送泵泵池(深约2.6m,宽约1.5m,长约5m)查看,入池后中毒晕倒,随后现场另3名工人未佩戴个体防护用品下去施救,也倒在池内。其他2名工人听到呼救后,在泵池边用铁钩将4人救出,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最后实施救援的2人在施救过程中,也轻微中毒。27事故泵池内部墙壁内为异丙醇溶剂罐墙壁内为一空罐甲硫醇钠罐事故原因分析 1)异丙醇溶剂泄
5、漏到泵池内,其中溶解副产物硫化氢、氰化氢气体逸出,聚集在泵池内: 2)技术人员未经过进入受限空间审批、未做任何气体检测进入池内造成中毒; 3)其余3人未佩戴防护用品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3)擅自进入混料机清理未切断电源被埋致死事故事故经过事故经过 重钢股份公司烧结厂三烧作业区混料三班混料程某某(副班长、男,51岁)按照当班工长陈某某的工作安排,与揭某(程的徒弟)在二混作业区域(1#圆筒、2#圆筒)当班。5月3日20:40分左右,程某某发现2#圆筒输出来的料满仓,梭槽出现堵料。程某某在只按了“停止”按钮,未按规程操作“安全开关”和“控制开关”(事故后对2#圆筒开关进行了8次试验)、且未与中控
6、室进行了电话联系的情况下,随即打开了2#圆筒门,手拿电筒和撬棍进入2#圆筒内清除堵料,在清理堵料作业过程中2#圆筒突然转动,导致程某某被烧结料掩埋。程某某在进入2#圆筒时,揭某问是否一同去清料,程某某叫揭某去看10米外的1#圆筒是否堵料。大约1分钟左右,揭某从1#圆筒返回2#圆筒时,发现2#圆筒在运转了。揭某在现场又未见其师父程某某。这时,当班相邻岗位的皮带操作工张某某路过现场,揭某问张某某:“师父还在圆筒内有危险没有?”张某某说:“圆筒运行中,里面有人是很危险的”。揭某立即将电源开关关了,并立即汇报工长陈某某。张某某、揭某当即进入2#圆筒将被掩埋在2#圆筒内烧结料中的程某某扒出来。工长陈某某
7、联系重钢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值班车将昏迷中的程某某送往重钢职工总医院抢救。重钢职工总医院立即对其进行清理呼吸道,行气管插管,心肺复苏等抢救。经抢救40分钟后,程某某因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重钢股份公司烧结厂三烧作业区二次混合机岗位操作规程规定:“进入圆筒、梭槽内检查或清理粘堵料等,必须有2人以上配合,一人在外监护,必须先用电话通知中控室和当班工长,上下岗位联系,切断控制系统电源,在操作箱上挂警示牌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入圆筒操作”。程某某进入2#圆筒作业时违章操作,未按规定有效切断控制系统电源、未按规定电话通知中控室或当班工长,未进行上下岗链接
8、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间接原因1)安全措施不力。某钢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三烧作业区三大班工长陈某某平时在混筒这样受限空间特殊操作所存在的安全风险、潜在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2)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某钢股份公司烧结厂三烧作业区有关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和故障检修情况下启动电源开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不细致、不完善,对现有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严格;对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3)对职工违规、违章行为检查制止不力。某钢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三烧作业区对班组安全工作缺乏检查、指导,特别是对职工岗位操作存在的违规、违章行为检查制止不力。(4)检修旁滤器未切断氮气管窒息死亡事故 事故经过事故经
9、过 2006年4月26日,邯钢动力厂检修车间钳工二班开始对水站2旁滤器进行检修。水站岗位职工张某某和魏某某在对3旁滤器进行反冲洗时,看到检修车间钳工二班班长林某等人前来进行检修,就对林某说:“我们正在反冲洗,你们等反冲洗结束后再干吧”。林某回答说:“没问题,我们加着盲板呢”。9:05分林某带领朱某某等组员登上2旁滤器,林某从2旁滤器罐顶人孔顺着罐内梯子进到罐内后,立即窒息倒地,联保互保人员副班长朱某某在罐口见状后下去拉林某,也当即倒在罐内,检修工人朱某某见此情景后马上让职工张到车间向车间领导报告情况。9:10分车间从充氧站搬来氧气瓶向罐内吹富氧,并打开罐底人孔处的轴流风机对罐内进行通风,随后职
10、工马某某下到罐内,在朱某某、刘某、张某等人的协助下将罐内两名职工救出。动力厂调度通知生产部叫救护车。9:35分救护车赶到现场将林某和朱某某送往邯钢医院抢救,朱某某当日死亡,林某经抢救无效于27日23:40分死亡。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分析 (1)在进行2旁滤器检修时,加装的氮气管道盲板没有固定,导致3旁滤器进行反冲洗时,氮气泄露充入2旁滤器内;进罐前没有打开已经接好在现场的强制通风的轴流风机进行通风换气,造成2旁滤器内缺氧,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检修人员进入2旁滤器进行检修时,没有随身携带便携式测氧仪,检修人员进罐前没有采取其他手段进行氧含量分析;对本岗位检修工作安全确认落实不力,是
11、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3)恢复2旁滤器检修没有续办检修工作票。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工作管理不严不细,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够,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5)修复池壁渗漏缺氧窒息误判事故扩大 事故事故经过2009年3月21日8时30分,中国第四冶金建设公司曹妃甸工程项目部闻某带领2名民工到京唐钢铁公司连铸车间水泵房除盐水池(长20米、宽4.6米、高3.65米,容积约320立方米)进行池壁渗漏修复作业。事先业主已将水池水位降至溢流最低点(池内剩余水深约0.5米左右)。13时45左右,闻某等2人先后下到池底(池内余水已在当天中午前排除),相继晕倒。电工张某等2人闻
12、迅下池救人,也晕倒在除盐水池内。电工安某顺爬梯下到水池一半高度时,发现池内已有4人倒地,感觉情况异常顺爬梯回到池上。管道安装工段长郭某带人赶至事故现场,误以为是触电导致下池人员晕倒,在断电后让管道工杨某下池救人,导致杨某缺氧窒息倒在池内。至此,除盐水池内共5人窒息晕倒,送医院医治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有关人员在除盐水池内作业过程中,违反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88),在未经检测、不明池内环境和缺乏有效通风换气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准备了通风换气用的轴流风机,但在实际工作时没有使用)的情况下,贸然在缺氧危险场所作业,是导致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专家组认为
13、,事故是由稳压罐内氮气随回水管道反串到除盐水池内,造成池内氮气含量超标、严重缺氧,导致作业人员下池后窒息死亡。2)间接原因中国第四冶金建设公司曹妃甸工程总项目经理部对地上有限空间缺氧危险作业危险性认识不足,事前没有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预案;对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水平匮乏,安全意识低;现场施救人员缺乏必要的救护知识,盲目施救,致使施救人员缺氧窒息,导致事故扩大;作业人员进行除盐水池防渗漏修复作业施工过程时,没有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管。(6)煤气窜入砌筑的转炉重大煤气中毒事故事故事故经过2010年1月3日,江苏南京三叶公司利用普阳钢铁公司南坪钢厂炼钢分厂8时13时1#转炉停
14、炉检修时间,将3#风机入柜煤气管道和1#、2#风机入柜煤气管道对接,在两管道间的盲板切割出约500mm500mm的方孔后,发生两人死亡事故,三叶公司随即停止作业。事故处置后,普阳钢铁公司南坪钢厂炼钢分厂副厂长武某某安排当班维修工将3#风机入柜煤气管道上的人孔焊死(未对盲板上切开的方孔进行焊补)。运转工段长王某某安排当班风机房操作工李某给3#风机管道U型水封注水后,于13时左右1#转炉重新开炉生产。 约10时50分,煤气柜内(事故时1#转炉未回收)煤气通过盲板上新切割500mmx500mm的方孔击穿U型水封,经仍处于安装调试状态的水封逆止阀、三通阀、电动蝶阀、电动插板阀、从3#风机入口人孔、2#
15、转炉一文溢流水封和斜烟道口等多个部位逸出;倒灌入正在砌炉作业2#转炉内,造成21人煤气中毒死亡,9人受伤入院治疗。39普阳钢铁事故图示普阳钢铁事故图示插板阀插板阀碟阀碟阀1#风机风机放散塔放散塔三通阀三通阀3#风机风机水封水封逆止阀逆止阀U型型水封水封盲板盲板煤气柜煤气柜2号转炉号转炉1号转炉号转炉插板阀插板阀蝶阀蝶阀总回收总回收管道管道人孔人孔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1)普阳钢铁公司单一靠U型水封隔断煤气,没按照GB622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规定采取可靠的煤气切断措施;2)U型水封阀门下部的排水器溢流阀门未关闭到位,持续漏水, 从1月3日13时注水完毕至1月4日1 0时2
16、0分左右,经过约2 1小时的持续漏水,U型水封内水位下降,水位差小于27.5cm(煤气柜柜内压力为2.75 KPa),水封失效(失去阻断煤气的作用)。3)该U型水封在给水阀给水出现U型水封溢流后,即行关闭,没有持续补水的小给水装置;未按图纸要未按图纸要求设置旁通求设置旁通阀!阀!放水阀门损放水阀门损坏漏水坏漏水(2)间接原因:1)企业重生产、轻安全本次事故前一天,即1月3日管道对接作业时死亡两人,既未分析事故原因,又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盲目恢复生产。2)安全生产和施工管理混乱。3#风机管道安装单位(南京三叶)无资质;煤气管道对接这种危险作业没有施工方案;煤气作业的安排全部口头命令指挥;煤气设施
17、动火作业没有动火票,没有吹扫置换方案,吹扫置换后没有取样化验,仅用便携式CO报警仪监测等。3、事故类型分析1)中毒、窒息2)火灾、爆炸3)淹溺4)坍塌掩埋5)灼伤与腐蚀 6 6)触电7)物理或机械伤害 4、暴露出的主要问题(1)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重视不够(2)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制度不全(3)有限空间作业的应急救援演习欠缺(4)有限空间作业方法及风险识别培训不够(5)监督管理措施不到位四、有限空间危险分析1、有毒物、有毒物质硫化氢(H2S)是无色气体,有特殊的臭味(臭鸡蛋味),易溶于水;比重比空气大,易积聚在通风不良的城市污水管道、窨井、化粪池、污水池、纸浆池以及其他各类发酵池和蔬菜腌制池等低洼
18、处(含氮化合物例如蛋白质腐败分解产生)。硫化氢属窒息性气体,是一种强烈的神经毒物。硫化氢浓度在0.4mg/立方米时,人能明显嗅到硫化氢的臭味;70150mg/立方米时,吸入数分钟即发生嗅觉疲劳而闻不到臭味,浓度越高嗅觉疲劳越快,越容易使人丧失警惕;超过760mg/立方米时,短时间内即可发生肺水肿、支气管炎、肺炎,可能造成生命危险;超过1000mg/立方米,可致人发生电击样死亡。一氧化碳(CO)是无色无臭气体,微溶于水,溶于乙醇、苯等多数有机溶剂;属于易燃易爆有毒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一氧化碳在血中易与血红蛋白结合(相对于氧气)而造成组织缺氧。轻度中毒者
19、出现头痛、头晕、耳鸣、心悸、恶心、呕吐、无力,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10;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状外,还有皮肤粘膜呈樱红色、脉快、烦躁、步态不稳、浅至中度昏迷,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30;重度患者深度昏迷、瞳孔缩小、肌张力增强、频繁抽搐、大小便失禁、休克、肺水肿、严重心肌损害等。 2、缺缺氧氧窒窒息息:引起人体组织处于缺氧状态的过程称为窒息。不同浓度的氧气对人体的影响如下:窒息性气体:1、氮气工业上,使用氮气作为惰化、密封、吹扫、搅拌及仪表用气。空气中氮气含量过高,使吸入气氧分压下降,引起缺氧窒息。吸入氮气浓度不太高时,患者最初感胸闷、气短、疲软无力;继而有烦躁不安、极度兴奋、乱跑、叫喊、
20、神情恍惚、步态不稳,称之为“氮酩酊”,可进入昏睡或昏迷状态。吸入高浓度,患者可迅速出现昏迷、呼吸心跳停止而致死亡。潜水员深潜时,可发生氮的麻醉作用;若从高压环境下过快转入常压环境,体内会形成氮气气泡,压迫神经、血管或造成微血管阻塞,发生“减压病”。4、沼气2、二氧化碳凡是有机物(包括动植物)在分解、发酵、腐烂、变质的过程中都可释放出CO2;所有粪便、腐植酸在发酵,熟化的过程中也能释放出CO2;所有动物在呼吸过程中,都要吸氧气吐出CO2。工业上,CO2用作灭火气体、焊接气体及舞台烟雾等。CO2在低浓度时,对呼吸中枢呈兴奋作用,高浓度时则产生抑制甚至麻痹作用。中毒机制中还兼有缺氧的因素。急性中毒:
21、轻度中毒出现头晕、头痛、疲乏、恶心等,脱离接触后较快恢复。人进入高浓度二氧化碳环境,在几秒钟内迅速昏迷倒下,反射消失、瞳孔扩大或缩小、大小便失禁、呕吐等,更严重者出现呼吸、心跳停止及休克,甚至死亡。慢性影响:经常接触较高浓度的二氧化碳者,可有头晕、头痛、失眠、易兴奋、无力等神经功能紊乱等。3、甲烷甲烷是天然气、沼气的主要成分。自然物质的腐烂,很容易产生甲烷,因此甲烷在自然中广泛存在,如:沼泽地,下水道,畜粪坑,地窖,竖井等。甲烷即天然气、沼气工业上或民用作气体燃料。空气中如果含有90%的甲烷,会致使用呼吸停止;80%会引起头痛,25%30%的浓度,会出现室息前症状,如:头晕、呼吸加快、脉素速、
22、乏力、注意力不集中、精确动作障碍、甚至室息。3、易燃易爆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气及可燃粉尘浓度进入爆炸范围,就有爆炸的可能。通常认为,可燃物的爆炸下限越低,爆炸的可能性越大。1)可燃气体爆炸 2)可燃液体蒸气爆炸3)可燃粉尘爆炸受限空间潜在危险分析示例五、有限空间作业技术措施1、可靠隔离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将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所有管道(煤气、氧气、氮气、水、油、酸、碱等)进行可靠隔断。气体管道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断,单一的水封或阀门隔断是不可靠的。同时,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封堵。2、彻底清洗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清除受限空间的有毒、有害气
23、体,使其达到氧含量不低于19.5%、不高于23.5%的标准,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如若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气体或粉尘浓度必须在爆炸范围以外。须要注意的是,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的易燃、易爆气体必须用惰性气体,如氮气、蒸汽或烟气,不能用空气。 备注 1.使用惰性气体吹扫一个空间,虽然可以排除易燃物质,但是也没有留下氧气 。 2.对于采用惰性气体(例如,氩气、二氧化碳等)灭火的服务器室或电气室,在这些空间工作时,必须上锁或贴标签 在大量事故中,受限空间内的人员大都是在维护作业期间,因为二氧化碳或氩气灭火剂的泄放而被致死 747480焦炉煤气
24、空气氮气60402020406080 1)置换 介质:吹扫和置换煤气设施内部的煤气,应用蒸汽、氮气或烟气为置换介质。不能用空气。 顺序:凡用惰性气体吹扫和置换过的煤气设施,应再用空气吹扫和置换惰性气体。M经氮气吹扫脱离爆炸范围M75 2)放散 检查放散管是否打开,位置是否在设备顶部、管道末端,不能有吹扫盲区 ; 注意不能让放散的煤气因天阴气压低而向下扩散,因此,放散管口必须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m,离地面不小于10m。尤其要注意防止放散管口弯头不要朝向地面或厂房。 3) 吹扫 吹扫管是否连接可靠(吹扫管未用时, 应断开,采用活连接方式) 吹扫按吹扫方案进行,应按从下向上 ,先近后远. 先干
25、管后支管,分段进行; 吹扫完毕,管接头应断开或堵盲板。 3、保持通风清洗或置换完毕,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内气体流动良好。例如,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管道送风,要确认风流通畅,不要出现死角。4、检测监护受限空间作业前30分钟内,要对受限空间的气体进行测试。进设备前半小时数据才有效,因为吹扫和置换合格的有限空间设备,停置一段时间后,由于下列原因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1)与运行中的设备没有可靠隔断而窜入煤气2)设备内表层沉积物或设备内容物吸附的煤气释
26、放;3)设备内吹扫死角区的煤气扩撒。 对于于动火作火作业,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LEL)大于等于4%时,受限空间可燃气体的被测浓度不能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能大于0.2%(体积百分数)。对于于进人作人作业,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应符合作业时间要求,并且在作业过程中每2小时检测一次。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对可燃气体的浓度作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检修动火工作中每两小每两小时应重新分析重新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0.5h,也应重新分析,取样应有代表性,防止死角。当煤气比重大于空气时,取中、下部各一气样;煤气比重小于空气时,
27、取中、上部各一气样。82爆发筒爆发筒取样操作方法:是在煤气管道或设备送煤气后,经过足够时间的放散,由末端的取样管处,将爆发筒筒盖打开对接取样头或取样管,同时打开煤气取样阀门和打开爆发筒放气头的球阀,通入煤气样置换爆发筒内的残余气体,几分钟后先关闭爆发筒放气的球阀,再将爆发筒撤离取样点迅速合上筒盖,同时关闭煤气取样的阀门。手持爆发筒快速离开取样区域到空气上风口,打开爆发筒的筒盖,将事先点燃的火种,由筒口点燃煤气试样。爆发试验点燃时出现爆鸣声,并且筒内煤气无燃烧着,说明煤气样为不合格。爆发试验煤气燃烧着且由筒口缓慢在筒内燃烧着,说明煤气为合格。83常用便携式CO报警仪参数5、个人防护措施当必须在缺
28、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应拴带救生绳。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防护品。在粉尘浓度较大、有刺鼻刺眼气味的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佩戴正压式呼吸器或能够保证个人健康的防护口罩。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85 空气呼吸器 气瓶减压器中、高压空气管供需阀全面罩压力表背板、皮带低压声音报警器受限空间作业装备6、照明及用电安全受限空间的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24伏,在潮湿容器
29、、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伏。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且漏电保护器应放在受限空间外。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7、人员监护监护人人员必必须清楚自己的清楚自己的职责:l清楚进入有限空间的风险:l能够识别有限空间内不正常的信号或征兆:l知晓进入有限空间人员名单并进入许可上的名单上有自己的名字(列入监护人一栏)l与授权进入者保持通信联系;l监视有限空间内外的环境变化;l保证未授权进入的人员远离有限空间;l有异常情况发生,命令授权进入者退出有限空间;l紧急情况下通知应急救援人员或二级监护人;l在没有二级监护人
30、的情况下,不要离开或试图自行进入有限空间救人;l必要时,实施营救。8、应急救援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在现场实际许可的情况下应建立起逃生通道。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前,相关人员应在危险辨识、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制订严密的、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计划,明确紧急情况下作业人员的逃生、自救、互救方法,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防止因施救不当造成事故扩大。五、有限空间安全管理1、有限空间登记2、有限空间标示3、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限空间作业的申请与审批许可的执行与培训4、进入与救援受限空间作业装备一、国家的监督管理规定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国家安全
31、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第一章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
32、量不足的空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的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第三条工贸企业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第四条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二章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五条第五条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
33、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五)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第六条工贸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
34、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七条第七条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第八条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第九条第九条工贸企业应当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第十条第十条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工贸企业应当
35、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第十三条第十三条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
36、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经检测,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工贸企业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
37、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第十七条第十七条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电压应当符合特低电压限值(GB/T3805)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作业场所存在可燃性气体、粉尘的,其电气设施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防爆安全要求应当符合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二)设置明显
38、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三)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四)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五)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六)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工贸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
39、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存在多个承包方时,工贸企业应当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工贸企业对其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承包方对其承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禁止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第三章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将检查纳入年
40、度执法工作计划。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抽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并为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测仪器。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发现有限空间作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
41、作业,撤出作业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作业。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二)未按照本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二)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
42、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的;(三)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四)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的;(五)未教育和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本规定正确佩戴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六)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的。第五章附则第三十条第三十条本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