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报告(公共建筑)2016年8月27日填写说明1.本报告适用于深圳市按照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30-2009设计的公共建筑。2.本报告由报审单位和审图单位按照项目情况如实填写。3.“达标自评”项和“达标判定”项的填写方式:满足要求的项在中填写“”;不满足要求的项在中填写“”;不参评的项在中填写“”,规划设计阶段不参评的项已用“”标出。如因项目实际情况致使某些条文不参评,请在该条文“主要内容”中阐明原因。4.若审查处某项不达标,须在“备注”中说明原因。6.1 节地与室外环境名称类别编号标准条文达标自评达标判定备注节地与室外环境控制项6.1.1 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
2、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1 场地设计充分保留与利用场地内有环保价值和资源再利用价值的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2根据国家及深圳相关规定保护场地内有较高生态价值的树木、水塘、水系,确实需要改造的,工程结束后,须生态复原。6.1.2建筑场地选址无洪灾、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建筑选址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的相关安全规定。1 对用地的选址与水文状况做出分析,用地位于洪水水位之上或有可靠的城市防洪设施,防汛能力达到防洪标准GB 50201的要求,充分考虑到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应对措施;2 用地符合建筑抗震设计
3、规范GB 50011的要求;3 选址周围土壤氡浓度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要求。如利用原有工业用地的,进行土壤化学污染检测和评估,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4 选址周围电磁辐射强度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与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 9175的要求,选址远离电视广播发射塔、雷达站、通信发射台、变电站、高压电线等;选址远离油库、煤气站、有毒物质车间等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和毒气泄漏等区域。6.1.3 不对周边建筑物带来光污染,不影响周围居住建筑的日照要求。1 幕墙建筑的设计与选材合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 18091的要求;2 控制室外照明中
4、射向夜空与住户外窗以及溢出场地边界的光束; 3 日照分析证明不影响周边居住建筑的日照要求。6.1.4 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1 饮食店、锅炉房、发电机房、配套商业、厨房、垃圾站和垃圾处理场等排放的有害气体、粉尘等经净化处理后排放或高空排放。污废水经净化处理后排放;2 空调排热与排风采取高位排放措施,并不对行人产生影响;3 空调制冷设备采用环保制冷剂,不采用CFC制冷剂。6.1.5 项目建设过程中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防止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水土流失与水污染及光污染等。1 施工组织提出行之有效的控制扬尘的技术路线和方案;2 识别各种污染和破坏因素对土壤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避
5、免、消除、减轻土壤侵蚀和污染的对策与措施;3 施工工程污水、食堂污水、厕所污水分别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要求;4 严格按照规定时段施工,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建筑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的要求;5 采用适当的照明方式和技术,避免电焊及夜间作业照明对周边环境造成光污染;6 合理布置现场大型机械设施,避免对周围区域产生有害干扰;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采取措施保障施工场地周边人群、设施的安全。设计阶段不参评。得分项6.1.6 场地环境噪声符合深圳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的规定。6.1.7 对建筑室外风环境进行模拟分析,并在模拟分析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改
6、善室外风环境。建筑物周围人行区域距地面1.5m高处的风速放大系数不大于2,80%人行区域距地面1.5m高处的风速放大系数不小于0.3。6.1.8 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符合以下任一项即为满足要求:1 屋面绿化面积占屋面可绿化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2 垂直绿化种植面积不少于2%的屋面面积或垂直绿化种植长度不小于10%的屋面周长。6.1.9 屋面绿化面积占屋面可绿化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50%。6.1.10 绿化物种选择适宜深圳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且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1 每100m绿地上乔木量不少于3株,灌木量不少于10株;2 每100m硬质铺地上乔木量不少于1株;3 场地内
7、70%树种和植物数量的产地距场地的运输距离在500km以内,保留利用场地内胸径大于100mm的成年树木;4 按道路长度计道路遮荫率不低于80;5 选用木本植物种类满足:场地面积5万m时不少于45种;场地面积510万m时不少于55种;场地面积10万m时不少于60种。6.1.11 场地交通组织及停车设计满足以下要求:1 主要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且有2条及以上公交路线,或距场地出入口800m内有地铁站;2 机动车停车泊位配置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相关规定,无遮荫地面停车比例不超过30%;3 场地内配套有相应的自行车停车场(库)。6.1.12 场地内设置可遮荫避雨的
8、步行连廊,其总长度不少于人行道总长度的20。6.1.13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0%。场地下垫面遮荫与浅色饰面。1 场地中不少于50%的硬质地面有遮荫或铺设太阳辐射吸收率为0.30.7的浅色材料;2 不少于75%的非绿化屋面为浅色饰面,坡屋顶太阳辐射吸收率小于0.7,平屋顶太阳辐射吸收率小于0.5;3 建筑外墙浅色饰面,墙面太阳辐射吸收率小于0.6。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与建筑占地面积之比不小于15%。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并纳入规划项目。无旧建筑,不参评。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在场地内开辟城市公共通道、城市公共开放空间或
9、建筑楼层架空作为绿化休闲等功能。 6.2 节能与能源利用名称类别编号标准条文达标自评达标判定备注节能与能源利用控制项6.2.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符合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ZJG 29的规定。6.2.2 空调系统冷热源机组能效比和锅炉热效率符合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ZJG 29的规定。6.2.3 不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严格限制“高质低用”的能源转换利用方式,高品位的电能不可直接转换为低品位的热能作为空调系统的热源。6.2.4 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规定的现行值。6.2.5 新建的公共建筑
10、,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系统等各部分能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1 新建公共建筑安装分项计量装置,与城市能耗统计数据中心联网;2 对建筑内各主要耗能环节如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办公设备和热水能耗等进行独立分项计量,物业定期记录。得分项6.2.6 合理设计建筑朝向与开窗面积。符合以下任两项即为满足要求: 1 建筑的主朝向为正南北朝向或在正南北朝向正负15以内,主要功能房间避开夏季最大日射朝向;2 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均不大于0.70,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3 建筑的正东、正西和西偏北、东偏北方向无大面积的玻璃门窗或玻璃幕墙,东西向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不
11、大于0.50。6.2.7 外窗设置外遮阳,建筑的外窗综合外遮阳系数不大于0.8。6.2.8 外窗设置可调节外遮阳,建筑的外窗综合外遮阳系数不大于0.6。6.2.9 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低于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 7107规定的4级要求,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低于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 15225规定的3级要求。6.2.10 合理利用蓄能材料和建筑构造,实现建筑本体蓄能。6.2.11 合理采用蓄能设备和系统。6.2.12 利用排风对新风进行预热(或预冷)处理,降低新风负荷。 1 比较排风热回收的能量投入产出收益,合理采用排风热回收系统;2 运行可靠,实测的热回收效率达到设计
12、要求。6.2.13 全空气空调系统采用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的措施。符合以下任一项即为满足要求:1 新风取风口和新风管所需的截面积设计合理,实现新风比可调节;2 实际运行中,过渡季节合理采用全新风运行或增大新风比的模式。6.2.14 建筑物处于部分冷热负荷时或仅部分空间需要使用空调通风系统时,采取有效措施节约空调通风系统能耗。符合以下任两项即为满足要求: 1 合理划分空调系统分区。根据房间的朝向、使用特点等因素,细分空调区域,实现空调系统分区控制;2 根据负荷变化实现制冷(热)量调节;3 水系统采用变频运行系统或全空气系统采用变风量控制。6.2.15 空调通风系统的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系
13、统的输送能效比符合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ZJG 29第7.2.26、7.2.27条的规定。6.2.16 建筑空调能耗不高于深圳市建筑节能标准规定值的80%。6.2.17 建筑内所有电梯均使用节能型电梯,并采用节能控制方式。6.2.18选用余热或废热利用等方式提供建筑所需蒸汽、生活热水或其他热需求。6.2.19 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目标值。公共区域照明光源的平均发光效率不低于60 lm/W。无遮盖停车场照明功率密度不大于1.6W/ m2,人行道或广场照明功率密度不大于2 W/ m2。公共建筑照明采用节能控制方式,符合以下任两项
14、即为满足要求: 1分级设计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满足低标准的一般照明与符合工作面照度要求的局部照明相结合,局部照明可调节;2自然采光良好的场所,按该场所照度要求自动控制开关或调光;3个人使用的办公室,采用人体感应或动静感应等自动控制方式;4 走廊、楼梯间、门厅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采用集中控制,并按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调光控制等措施。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办公设备、电梯等各部分能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对非电能源实现按主要用途分项、定时计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参评。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符合以下任一项即为满足要求:1 可再生能源产生的
15、热水量不低于建筑生活热水消耗量的10;2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低于建筑用电量的2;3 合理采用地源、水源等新型热泵空调技术。 6.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名称类别编号标准条文达标自评达标判定备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控制项6.3.1 在方案设计阶段制定水系统设计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1 根据深圳地区水资源状况、气候特征和不同的建筑类型,以及低质低用,高质高用的用水原则对用水水量和水质进行估算与评价,提出合理用水分配计划、水质和水量保证方案;2 水系统设计方案包括用水定额的确定、用水量估算及水量平衡、给排水系统设计、节水器具与非传统水源利用等内容。6.3.2 设置合理、完善的供水、排水系统。1 公共
16、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的设计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等的规定;2 管材、管道附件及设备等供水设施的选取和运行不对供水造成二次污染,优先采用节能的供水设备;3 设有完善的污水收集和排放设施;4 根据地形、地貌等特点合理设计雨水排放渠道、渗透途径或收集回用途径,保证排水渠道畅通,实现雨污分流。6.3.3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1 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设备,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2 给水系统无超压出流现象;3 根据水平衡测试标准安装分级计量水表,安装率达100;4 合理设计供水系统,避免供水压力过高或压力骤变。6.3.4 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节水率不低于10%。6.3
17、.5 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1 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在储存、输配等过程中有足够的消毒杀菌能力,且水质不会被污染,以保障水质安全,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的规定;2 雨水、中水等在处理、储存、输配等过程中符合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及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的相关要求;3 供水系统设有备用水源、溢流装置及相关切换设施等,以保障水量安全;4 景观水体采用雨水、再生水时,水景
18、方案包括水景设计和水质安全保障措施等。得分项6.3.6 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途径,滞流截污,采用多种渗透措施增加雨水渗透量,减少径流污染。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5的建筑,其综合径流系数不高于0.60;建筑密度大于35的建筑,其综合径流系数不高于0.65。6.3.7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水积蓄、处理及利用方案。方案采用了雨水收集回用等技术设施,并符合以下任一项即为满足要求:1 采用雨水入渗措施;2 采用雨水调蓄排放系统。6.3.8 绿化、景观、洗车等非饮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非传统水源用于以下任两项即为满足要求:1绿化;2洗车或冲洗道路;3景观。6.3.9 绿化灌溉采用微灌、渗灌、低压管
19、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6.3.10 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或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满足以下任一项即为满足要求:1 选用市政再生水;2 采用建筑中水,并依次考虑优质杂排水、杂排水、生活排水等的再生利用。6.3.11 按使用用途和水量平衡测试标准要求设置用水计量水表。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2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15。6.3.13 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4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25。 6.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名称类别编号标准条文达标自评达标判定备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控制项6.4.1 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
20、符合国家标准GB 18580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要求。不使用国家及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设计阶段不参评。6.4.2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1 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格栅和构架等不作为建筑构成要素在建筑中使用;2 屋顶等不设立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的塔、球、曲面等异形构件。6.4.3 将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回收利用率不低于30%。新建工程的建筑垃圾控制在每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50吨以下。设计阶段不参评。6.4.4 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得分项6.4.5 施
21、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大于70。设计阶段不参评。6.4.6 采用预拌砂浆。6.4.7 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强度钢。6层以上的钢筋混凝土建筑,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使用HRB400级(或以上)钢筋作为主筋占主筋总量的比例大于70%。6.4.8 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强高性能混凝土。6层以上的钢筋混凝土建筑,符合以下任一项即为满足要求:1 高性能混凝土用量占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超过50%;2 混凝土竖向承重结构中采用强度等级为C50(或以上)的混凝土用量占竖向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超过70%。6.4.9 土建与装修工程进行一体化设计施工。6.4.10 办公、商场
22、类建筑可变换功能或布局的室内空间中,不少于30%的室内空间采用灵活隔断。6.4.11 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使用可再循环材料。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循环材料的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大于10。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的使用重量占同类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中废弃物取代原有同类产品中天然或人造原材料的比例不低于20%。设计阶段不参评。再利用建筑材料的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大于5。设计阶段不参评。6.4.14 采用钢结构、砌体结构或木结构等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 6.5 室内环境质量名称类别
23、编号标准条文达标自评达标判定备注室内环境质量控制项6.5.1 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风速等参数符合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ZJG 29的规定。6.5.2 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新风量符合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ZJG 29的规定。6.5.3 建筑围护结构内部和表面无结露、发霉现象。1 采取合理的保温隔热措施,减少围护结构热桥部位的传热损失,防止外墙和外窗等外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避免表面结露、发霉;2 在室内使用辐射型空调末端时,需注意水温的控制,送入室内的新风具有消除室内湿负荷的能力,或配有除湿机,避免表面结露。6.5.4 建
24、筑每个房间的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外窗面积的30%。透明幕墙具有不小于房间透明面积10的可开启部分。6.5.5 室内游离甲醛、苯、氨、氡和TVOC等空气污染物浓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中的有关规定。设计阶段不参评。6.5.6 宾馆和办公建筑室内背景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中室内允许噪声标准中的二级要求;商场类建筑室内背景噪声水平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的相关要求。6.5.7 建筑室内照度、统一眩光值、一般显色指数等指标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的有关要求。一般项6.
25、5.8 建筑设计和构造设计有促进自然通风的措施。在自然通风条件下,保证主要功能房间换气次数不低于2次/h,并符合以下任两项即为满足要求:1 建筑总平面布局和建筑朝向有利于自然通风;2 建筑单体采用诱导气流方式,如导风墙和拔风井等,促进建筑内自然通风;3 采用数值模拟技术定量分析与优化自然通风设计方案。6.5.9 室内采用调节方便、可提高人员舒适性的空调末端。符合以下任两项即为满足要求:1 主要功能房间采用能独立开启的空调末端;2 主要功能房间采用能进行温湿度调节的空调末端;3 主要功能房间采用能独立湿度调节的空调末端。6.5.10 宾馆类建筑围护结构构件隔声性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
26、规范GBJ 118中的一级要求。6.5.11 建筑平面布局和空间功能安排合理,减少相邻空间的噪声干扰以及外界噪声对室内的影响。1 合理布置可能引起振动和噪声的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和隔声措施;2 对噪声敏感的房间远离室内外噪声源。6.5.12 办公、宾馆类建筑75以上的主要功能空间室内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的要求。6.5.13 采用合理措施改善室内或地下空间的自然采光效果。1 采用反光板、散光板、集光导光设备等措施改善室内空间采光效果,并有防眩光措施,不少于75%的室内空间采光系数不低于2%;2 采用采光井、集光导光设备等措施改善地下空间自然采光,不少于5%的
27、地下一层空间采光系数不低于0.5%。6.5.14 办公、宾馆类建筑90以上的主要功能空间距楼地面垂直距离1.2 m处的视线可及室外。6.5.15 建筑入口和主要活动空间设有无障碍设施。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保证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1检测进、排风设备的工作状态,并与室内空气污染监测系统关联,实现自动通风调节;2 对室内主要功能空间的二氧化碳、空气污染物浓度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或能够实现污染物浓度超标实时报警。 6.6运营管理名称类别编号标准条文达标自评达标判定备注运营管理控制项6.6.1 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与绿化管理制度。1 制订并实施节能管理模式、收费模式等节能管理制度;2 制订
28、并实施梯级用水原则和节水方案等节水管理制度;3 制订并实施建筑、设备、系统的维护制度和耗材管理制度;4 制订并实施绿化用水的使用及计量、各种杀虫剂、除草剂、化肥、农药等化学药品的规范使用等绿化管理制度。设计阶段不参评。6.6.2 建筑运行过程中无不达标废气、废水排放。设计阶段不参评。6.6.3 设置分类收集的垃圾站和垃圾收集点,并根据建筑垃圾的来源、可否回用性质、处理难易度等进行分类,将其中可再利用或可再生的材料进行有效回收处理,收集和处理过程中无二次污染。单独设置废电池、纸张、玻璃、塑料和金属的回收点。设计阶段不参评。得分项6.6.4 建筑施工兼顾土方平衡和施工道路等设施在运营过程中的使用。
29、符合以下任两项即为满足要求:1 施工过程中挖出的弃土回填利用,基本满足土方量挖填平衡,或对邻近施工场地间的土方资源进行合理调配;2 收集和利用施工场地内土质良好的表面耕植土;3 施工道路和建成后运营道路保持延续性,考虑临时设施在建筑运营中的应用。设计阶段不参评。6.6.5 设备、管道的设置便于维修、改造和更换。符合以下任两项即为满足要求:1 管井设置在公共部位;2 具有公共使用功能的设备、管道设置在公共部位;3 采用其他便于维修和改造的措施。6.6.6 对空调通风系统按照国家标准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 19210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洗。设计阶段不参评。6.6.7 建筑智能化系统定位合理,信息
30、网络系统功能完善,且满足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的基本配置要求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的要求。6.6.8 建筑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自动监控系统技术合理,系统高效运营。符合以下任两项即为满足要求:1 设置对空调、通风系统和设备及环境参数的定期自动检测和记录系统;2 空调通风系统设置根据负荷变化而调节的自动控制系统,且运行正常;3 公共区域照明系统设置自动调节系统,且运行正常。6.6.9 建筑耗电、冷热量等实行分项计量,并安装能源管理系统。办公、商场类建筑根据计量结果进行收费。6.6.10 物业管理部门通过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设计阶段
31、不参评。具有并实施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管理业绩与节约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挂钩。设计阶段不参评。6.7 创新项类别编号标准条文达标自评达标判定备注控制项6.7.1创新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空调能耗不高于国家和深圳市建筑节能标准规定值的70%;2 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5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35;3 在不污染海水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海水作为非传统水源或空调冷热源;4 设置可调节外遮阳,建筑的外窗综合外遮阳系数不大于0.4。 深圳市银级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表项目名称:深圳市华强创意产业园二期 公共建筑总分(63分)得分项(共58分)创新项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
32、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运营管理控制项总项数共4项共5项共5项共2项共6项共2项/自评达标项数455242/不参评项数000020/审查达标项数455242/不参评项数000020/得分项+创新项规范要求各类指标总分共13分共17分共8分共7分共9分共4分共5分星级银级2328(该星级分值范围,每类指标得分之和不低于2分,创新项除外)自评参评项得分4544620不参评项数1300100审查参评项得分4544620不参评项数1300100审查意见:1、该项目 24 项各控制项 符合 不符合 规范要求;2、该项目 25 项得分项共计 25分,符合 不符合 规范对深圳市 银 级绿色建筑的要求;3、该项目 0 项创新项得分 0 分;4、其它审查意见:审查单位:审查单位盖章: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