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质量行为评价”实施指南(房屋建筑工程)序号项 目主要检查内容及评价标准检查依据检查判定应得分值检查时段检查方式1企业对项目的检查管理情况企业有关人员参加重要验收的情况:基础验收、主体验收、节能分部验收、竣工验收等,发现未到位一次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 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条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条 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检查验收会议签到记录,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未签到扣分。2按基础、主体、节能分阶段检查。已经检查的不重复检查。全面检查基础、主体或节能分部工程验收会议签到表中是否有公司人员的签到,签到应注明在何部门及担任何种职务。2质量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项目
3、管理机构无公司委派书,扣2分;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没有签署责任书,发现一人次扣0.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检查项目管理机构的公司委派书,无委派书扣分;检查质量责任书签署情况,无质量责任书和责任人员有未签的扣分3分阶段检查项。此项完备后除非有列举的人员变动,否则此项不做检查。项目机构的委派书应有公司法人签字和加盖公司鲜章。注意要核对监督报表中的人员。列举的主要人员均要签署责任书,责任书中责任授权要明确。3项目经理到位情况未参
4、加基础验收、主体验收、节能验收、竣工验收等;发现一次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
5、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检查验收会议签到记录,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未签到扣分。2分阶段检查项。全面检查基础、主体或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签到记录,并核对是否本人签字。4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格有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人次扣1分;质量评价时主要配备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未到岗的,发现一人次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DBJ50-077-2009承包单位应具有与所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
6、相适应的技术、经济和工程方面的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管理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项目造价(合同)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材料管理人员、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等。检查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从业岗位要求的扣分;质量评价时主要配备人员未到岗的扣分。3各阶段检查项。核查所列举人员的资格是否符合。评价时凡列举人员本人有未到应按规定扣分。5工程分包及分包管理情况。没有进行分包单位资质报审的,扣2分;没有按规定签署分包合同的,扣2分;总包单位有关人员未在分包有关资料中签字的,发现一人次扣0.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7、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部令第124号第六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第八条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第九条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第十条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7个
8、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 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具体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前款所指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检查总、分包单位的相关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扣分。3分阶段检查项。评价时有分包检查,无分包则不检查此项。劳务分包不在此评价标准范畴。核查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及相关附属资料。检
9、查分包合同,签字盖章是否齐备。抽查分包单位的资料,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质量检查员应该在分包的相应资料中签字,抽查资料不应少于3/0.5份。6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未建立完善的三检制、材料进场检验制、工序报验制、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等有效的管理制度(建立的管理制度应有相应的书面资料),发现一项未建立的扣2分;建立的管理制度没有执行的,扣4分;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DBJ50-077-2009为了确保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和验收
10、规范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在材料采购、验收、储存,施工过程质量自检、互检、专检,隐蔽工程验收,以及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抽查检验等各环节建立质量管理制度。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没有建立的管理制度或没有执行的扣分。4各阶段检查项。仅查列举的四项制度,主要查有无制度和有无如何执行的表格。抽查执行过程中的相关表格或台账,若无视为没有执行。有分包的应纳入检查。7现场配置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图集的情况没有配置工程必要技术标准、规范,扣1分;设计选用的工程图集现场没有配备的,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DBJ50-077-2009施工单位应备有与所承担施工项目相关的施工技术标准的有效
11、版本,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控制质量、指导施工的操作规程、工艺标准或工法等。检查现场的标准、规范、图集,有漏项扣分。2各阶段检查项规范标准可按工程进度分阶段配置。规范标准核查主要查施工组织设计和设计施工图中参考的标准是否配备,其中设计要求施工要参照的标准和图集必须是书面版的。8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及执行情况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开工的,扣5分没有相应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扣2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扣1分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发现一起扣0.5分;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发现一起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DBJ50-0
12、77-2009施工单位应编写施工组织设计,重要的分项(专业)工程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签认批复。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应及时修订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批复后执行。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内容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执行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5各阶段检查项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检查基础、混凝土、钢筋、模板、节能、安装有无相应的施工方案。抽查施工组织设计或相应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方案1分。审批程序全部检查,核查签字和程序。抽查施工现场或相关资料核查是否执行。9施工
13、图设计文件修改、变更、洽商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变更、洽商程序不符合要求组织施工的,发现一起扣1分。重大设计变更没有重新报审组织施工的,发现一起扣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确需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应当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经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修改单位对修改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14、有权要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检查技术资料中的设计修改、变更、洽商相关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扣分。3分阶段检查项。评价周期内有变更的则查此项。核查设计变更台账。评价周期内的变更。设计方面的变更必须有有关设计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的盖章方可有效。抽查变更资料,抽查不少于3份。10按图施工情况未按图施工的,发现一项扣2分;明显存在偷工减料行为的,发现一起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6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15、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检查时发现未按图施工、违反工程技术标准的扣分。6各阶段检查项抽查现场和核查相关资料。11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没有进行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的,扣4分;验收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起扣2分;验收资料的填写、签字(签章)不完善的,发现一起扣0.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
16、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6.0.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6.0.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按本标准规定的
17、程度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6.0.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检查技术资料中的工程的划分、验收、填写、签字(签章)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4各阶段检查项核查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资料,无则扣四分;划分是否与现场和规范相符酌情扣分。抽查有关验收资料,查验验收程序。抽查资料核查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要求。有分包的应抽查分包的有关验收资料。12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不及时,发现一起扣0.5分;填写有明显错误的,发现一起扣0.
18、5分;签字不及时、不完善的,发现一起扣0.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DBJ50-077-2009施工技术文件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完整真实,并及时移交建设单位存档。检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填写、签字(签章)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3各阶段检查项按实际工程进度进行随机抽取,核查工程技术资料是否与工程进度同步。抽查工程技术资料填写是否正确。抽查工程技术资料签字是否及时、真实和完善。核对是否是其本人签字.13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验收情况使用不合格材料的,发现一次扣2分;进场合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起扣1分;进场报验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发
19、现一起扣1分;进场材料没按规定要求复检的,发现一起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8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
2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检查技术资料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验收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扣分。8各阶段检查项与本标准第6检查项材料进场检验制对应。检查材料进场及检验台账。核查对不合格材料的处理,处理不当的视为使用不合格材料。抽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应有效,复印件必须具有可追溯性。抽查材料报验程序及有关附件是否符合要求。抽查材料的进场复检资料和核对材料抽样台账。14施工试验检测情况各种施工试验检验取样批次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起扣2分;没有建立试验台账的,扣3分;累计扣分不超过6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
21、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检查技术资料中的施工试验检测资料及试验台帐,不符合要求的扣分。6各阶段检查项应首先检查有无施工试验检验方案。再抽查核对检验批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台账,并且应该有体现评价周期内的施工试验台账。15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违反工程建
22、设强制性条文(施工部分),发现一起扣2分;没有按要求填写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的,发现一次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8分。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第十八条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检查工程实施情况和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不符合要求的扣分。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按法规另行处罚。8各阶段检查项抽查发现有违背的扣分。评价周期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此项应全部扣除8分。检查强制
23、性条文的填写按分部工程验收阶段进行,每个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及时填写强制性条文记录表。16限制或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执行情况按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检查,发现一项不符合的,扣0.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自2004年5月1日起,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禁止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的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和产品,不得超范围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的限制使用落后技术和产品,对使用这些落后技术和产品的工程项目,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设计及施工图审查中应不予通过,并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按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
24、术通告(一、二、三、四、五、六、七)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扣分。2各阶段检查项对照限禁技术抽查现场和资料。17质量通病治理落实情况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要点要求检查,发现一项不符合的扣0.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要点(2009年版)的通知(渝建发201044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应将建设工程是否执行通病防治要点列入工程监管的重要内容;凡不执行通病防治要点的建设工程,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要点(2009年版)要求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扣分。4各阶段检查项对照通病治理的有关要求抽查,工程质量问题比较突出和明
25、显的,此项扣除。18样板制施工执行情况没有按渝建质监(2007)014号文要求,对填充隔墙、幕墙、门窗、护栏、外墙饰面、厨房、卫生间安装等安全和功能的重要分项推行实物样板施工的,发现一项扣1分;住宅工程没有实行交房样板房制度的,扣2分;未按确定的样板进行施工的,发现一次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6分。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在房屋建筑工程中推行样板制施工的通知渝建质监(2007)014号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DBJ50-077-2009装饰装修施工必须坚持样板领路。样板间(套、墙)经监理(建设)、施工单位共同检查通过,明确跟样要求和验收标准后方可展开施工。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
26、能设计的房间的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检查工程样板和跟样情况,未做样板或未跟样的扣分。6阶段检查项按渝建质监(2007)014号要求目前只对填充隔墙、幕墙、门窗、护栏、外墙饰面、厨房、卫生间安装是否执行样板做检查。住宅工程必须做交房样板,并按交房样板进行施工。核查实际施工与样板是否一致。19监督机构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不整改落实,发现一次扣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渝建发【2011】81号)检查整改回执4
27、各阶段检查项核查有关单位签字盖章的书面整改回执,否则视为未整改执行。有回执但现场却明显未整改完善的,此项4分全部扣除。20地基与基础工程(累计扣分不超过12分)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与设计工况不一致的,扣2分;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与设计工况是否相符,不符合要求的扣分。12阶段检查项。应抽查核对落实方案的情况。评价周期在进行基础工程施工的,此项在评价之列。现场抽查比例不少于评价周期施工内容的10%。基础工程(包括边坡、支护)施工期间如果工程
28、出现重大险情的,此大项分值12分应全部扣除,并应扣除第15项的分值。土方的开挖包括基坑、边坡工程的施工,应检查现场和抽查有关资料。基础开挖没有考虑对周围建筑物的影响的,扣2分;基坑(槽)、管沟土方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检查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扣分。检查有无对支护结构和环境观察和监测的措施。现场是否按方案设置观察和监测点。有无观察和监测记录。有无应急处理方案。地基持力层未按规定检验的,扣2分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
29、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查技术资料中的施工试验检测资料;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岩心取样、持力层的判断以及承载力检测是否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要求。桩身质量检测方法、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2分;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按渝建质监2008004号文要求判断桩身检测方法和检测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扣分。桩身质量检测、方法、数量等是否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要求。桩身质量有、桩的,发现一根扣2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类桩:桩身有明显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有影响;类桩:桩身存在严重缺陷,需要进行工程处理。检查桩检测报告全面核查桩身质量检查报告。地下工程防水出现超过设计等级
30、标准的渗漏点,发现一点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分为4级,各级标准应符合表的规定。表3.0.1地下工程防水等级标准防水等级防 水 标 准一级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二级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房屋建筑地下工程:总湿渍面积不应大于总防水面积(包括顶板、墙面、地面)的1/1000;任意100 m2防水面积上的湿渍不超过2处,单个湿渍的最大面积不大于0.1 m2;其他地下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应大于总防水面积的2/1000;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上的湿渍不超过3处,单个湿渍的最大面积不大于0.2 m2;其中,隧道工程平均
31、渗水量不大于0.05L/( m2d),任意100 m2防水面积上的渗水量不大于0.15L/( m2d)三级有少量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任意 100m2防水面积上的漏水或湿渍点数不超过 7处,单个漏水点的最大漏水量不大于2.5Ld,单个湿渍的最大面积不大于0.3m2四级有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整个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2L(m2d);任意 100m2防水面积上的平均漏水量不大于4L(m2d)按设计的防水等级检查地下工程防水出现渗漏的情况,不符合等级要求的扣分。此项打分应地下工程防水工程施工完毕以后进行,发现有渗漏点且未处理完善前一直延续扣分。此3分在地下工程防水工程施工完毕后一直延续检
32、查到工程终止评价,但如基础工程施工完毕且不再评价时,仅这3分纳入应得分项。21砌体工程(累计扣分不超过12分)砌筑砂浆配合比试配,有机塑化剂等的掺入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项扣1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4.0.5 砌筑砂浆应进行配合比设计。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在砂浆中掺入的砌筑砂浆增塑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防水剂等砂浆外加剂,其品种和用量应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和试配确定。检查技术资料中的施工试验检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扣分。12阶段检查项。应抽查核对落实方案和执行样板的情况。评价周期在进行砌体工程施工的,此项在评价之列。现场抽查比例
33、不少于评价周期施工内容的10%。检查试配报告。检查配合比报告。抽查现场实际配比与配合比报告是否一致。掺入有机塑机剂、早强剂、缓凝剂、等,是否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使用。检查有机塑化剂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不同种类砂浆的替代等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4.0.6 施工中不应采用强度等级小于M5水泥砂浆代替同强度等级水泥混合砂浆,如需替代,应将水泥砂浆提高一个强度等级检查技术资料中的设计文件和施工试验检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扣分。检查替代是否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砌筑砂浆标准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养护或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项扣1分; 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同一验收批
34、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85倍。注: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检验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最后检查试块强度试验报告单。检查砂浆留置
35、数量、养护或标识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检查标准养护条件是否满足。标样件的留置、数量、标识是否符合。小砌块的产品龄期小于28天,使用断裂小砌块的,发现一项扣1分; 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检查小砌块产品合格证;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现场抽查砌块使用情况。墙体转角处、交接处没有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没有按规定留成斜槎,抗震拉接筋数量、埋入深度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发现一项扣1分;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普通砖砌体斜槎水
36、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的数量为每120mm墙厚放置16拉结钢筋(120mm厚墙放置26拉结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直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末端应有90弯钩。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转角处、交接处、临时间断的砌筑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抗震拉接筋数量、埋入深度及检测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预制构件制作质量、搁置长度有不符合要求的
37、,发现一项扣1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 预制构件应在明显部位标明生产单位、构件型号、生产日期和质量验收标志。构件上的预埋件、插筋和预留孔洞的规格、位置和数量应符合标准图或设计的要求。 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预制构件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接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预制构件与结构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构件安装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抽查预制构件的合格证明文件。抽查预制
38、构件的外观质量。抽查预制构件的尺寸。抽查预制构件的安装质量。砌体的组砌方式、灰缝饱满度等存在明显缺陷的,发现一项扣1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砌体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应按净面积计算不得低于90%。检查砌体工程施工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抽查检查砌体的组砌方式、灰缝饱满度。填充墙砌体的组砌方式、灰缝饱满度、拉接筋设置等存在明显缺陷的,发现一项扣1分;9.3.2 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2的规定。表 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
39、方法砌体分类灰缝饱满度及要求检验方法空心砖砌体水平80%采用百格网检查块材底面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垂直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砌体水平80%垂直80%9.3.3 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拉结钢筋或网片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高度。9.3.4 填充墙砌筑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9.1.9 填充墙砌体砌筑、应在承重主体结构检验批验收合格后进行。填充墙与砌承重主体结构间的空(缝
40、)隙部位施工,应在填充墙砌筑至14d后进行。检查砌体工程施工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抽查检查填充墙砌体质量。抽查检查填充墙砌体的组砌方式、错缝搭接、灰缝饱满度、拉接筋设置、分段砌筑情况。并应核对是否与方案、样板一致。圈梁、构造柱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有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0.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 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圈梁、构筑柱施工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圈梁、构造柱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圈梁、构造柱混凝土出现露筋、蜂窝、孔洞等严重缺陷的,发现一处扣0.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
41、2(2011年版)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检查圈梁、构筑柱施工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圈梁、构造柱混凝土是否出现露筋、蜂窝、孔洞等严重缺陷。楼层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要求的,扣1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8 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当施工层进料口处施工荷载较大时,楼板下宜采取临时加撑措施。检查楼层施工荷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抽查检查现场是否有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要求的情况。22钢筋混凝土工程(累计扣分不超
42、过12分)混凝土中外加剂的掺用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 GB 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 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检查技术资料中的施工试验检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扣分。12阶段检查项。应抽查核对落实方案情况。评价周期内在进行钢筋混凝土施工的评价此项。现场抽查比例不少于评价周期施工内容的10%。检查外加剂的质量证明文件。外加剂的参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的配合比、计量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起扣1分;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DBJ50-077-20
43、093.2.8配合比与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混凝土、砂浆搅拌前必须取得由检测(试验)单位出具的配合比通知书,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原材料的含水率换算成施工配合比,当所用材料和环境发生变化,应委托检测(试验)单位重新设计配合比。2 施工单位应在搅拌机具旁设置计量设备,并使用计量设备对拟搅拌的材料按照设计配合比的要求进行计量。计量设备应具有法定计量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检查技术资料中的施工试验检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扣分。抽查配合比资料。抽查检查实际配比是否与配合比报告一致。检查现场是否设置计量设备,材料配比情况。检查计量设备在有效认证期内的计量认证书。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留置数量
44、,养护环境,标识等有不符合的,发现一项扣1分;施工现场没有设置标准养护条件的,扣2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来。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 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
45、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DBJ50-077-2009 试块留置与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现场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必须按规定执行,由专人负责。相关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遵守真实、有效的原则,不弄虚作假,试验结果要及时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现场监理。2 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留置标准养护试件和同条件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满足施工期间确定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和检验结构实体混凝
46、土强度的需要。同条件养护试件应放置在相应结构位置处,并设置专用保护器具。3 标准养护试件的养护温度、湿度应符合技术标准的规定。检查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相关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检查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养护箱);不符合要求的扣分。检查现场有无标养设备。标养条件是否符合。抽查试块留置数量是否符合。混凝土出现露筋、蜂窝、孔洞等严重缺陷的,发现一处扣0.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
47、检查验收。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观察有无出现露筋、蜂窝、孔洞等严重缺陷。钢筋代换、钢筋的品种、规格、级别、数量有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起扣0.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检查设计变更台账,有无钢筋代换的变更。现场抽查检查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设计变更要求。钢筋加工、连接、安装以及受力钢筋的位置有不符合要求,发现一起扣0.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分;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
48、内容包括:1 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2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3 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4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钢筋加工、连接、安装以及受力钢筋的位置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预应力钢筋张拉锚固、外露预应力钢筋的处理、锚具封闭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起扣0.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 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应低于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 75。 预应力筋张拉锚固后实际建立的预应力值与工程设计规定检验值的相对允许偏差为5
49、。 张拉过程中应避免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当发生断裂或滑脱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对后张法预应力结构构件,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严禁超过同一截面预应力筋总根数的3,且每束钢丝不得超过一根;对多跨双向连续板,其同一截面应按每跨计算;2 对先张法预应力构件,在浇筑混凝土前发生断裂或滑脱的预应力筋必须予以更换。 锚具的封闭保护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采取防止锚具腐蚀和遭受机械损伤的有效措施;2 凸出式锚固端锚具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3 外露预应力筋的保护层厚度:处于正常环境时,不应小于20mm;处于易受腐蚀的环境时,不应小于 50mm。 灌浆用水泥浆的抗压强度不应
50、小于30Nmm2。检查预应力施工技术资料及现场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抽查张拉记录及混凝土强度资料进行核查,张拉过程与方案是否一致。抽查检查外露预应力筋的保护层厚度。检查灌浆水泥砂浆的抗压强度资料。23钢结构工程(累计扣分不超过12分)操作焊工未持证上岗的,发现一人次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检查焊工合格证及认可范围,不符合要求的扣分。12阶段检查项。应抽查核对落实方案情况。评价周期内在进行钢筋工程施工的评价此项。现场抽查比例不少于评价周期施工内容的10%。检查焊工资格证。现场检查是否配证上岗。焊缝存在裂纹、
51、焊瘤、焊缝厚度不足、表面气孔等缺陷的,发现一处扣0.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 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抽查检查焊缝是否存在裂纹、焊瘤、焊缝厚度不足、表面气孔等缺陷。没有按规定进行焊缝的无损探伤,扣2分; 设计基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 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52、GB 3323的规定。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节点相贯线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GT 3034.1、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GT 3034.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 81的规定。检查技术资料中的施工试验检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扣分。检查焊缝检测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未按规定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抗滑移系数复验的,扣2分; 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
53、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技术资料中的施工试验检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扣分。检查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是否单独进行了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涂料品种、涂层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发现一处扣0.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 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m,室内应为125m,其允许偏差为-25m。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m。检查技术资料中涂料的材料、检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扣分。检查涂料质量证明文件、涂装遍数、涂层厚度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24建筑节能工程(累计扣分不超过6
54、分)没有有效设计施工图就进行节能施工的,发现一起扣3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 设计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检查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的审查及备案资料,以及设计变更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6阶段检查项。应抽查核对落实方案和执行样板的情况。评价周期内在进行节能工程施工的评价此项。现场抽查比例不少于评价周期施工内容的10%。检查节能施工是否有有效的设计施工图。材料没有先检验合格就开始现场施
55、工的,扣3分; 材料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1 应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2 应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3 对材料和设备按照本规范附录A 及各章的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检查技术资料中的施工试验检测资料及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抽查材料进场及
56、检验的有关台账,核对施工记录,抽查现场。保温系统型式检验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检查外保温系统的型式检验报告(包括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无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的扣分。检查保温系统型式检验报告。并核查报告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后置锚固件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等功能性检测有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项不符的扣2分; 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 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57、 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 保温板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3 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4 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且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报告。受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能检测项目,应在保修期内
58、补做。检查技术资料中的施工试验检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扣分。抽查检查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保温板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抽查检查分层施工情况。检查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资料。25建筑幕墙工程(累计扣分不超过6分)后置埋件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第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现场查看和核查资料6阶段检查项。应抽查核对落实方案和执行样板的情况。评价周期内在进行建筑幕墙工程施工的评价此项。现场抽查比例不
59、少于评价周期施工内容的10%。抽查检查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情况。主要受力杆件的截面受力部位的壁厚,幕墙面板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起的扣2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立柱和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其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应经计算确定,且铝合金型材壁厚不应小于3.0mm,钢型材壁厚不应小于3.5mm。单元幕墙连接处和吊挂处得铝合金型材的壁厚应通过计算确定,并不得小于5.0mm。现场查看和核查资料抽查检查主要受力杆件的截面受力部位的壁厚,幕墙面板材料。硅酮结构密封胶打注环境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60、2001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打注饱满,并应在温度1530、相对湿度50%以上、洁净的室内进行;不得在现场墙上打注。 现场查看和核查资料检查硅酮结构密封胶打注环境。伸缩节处理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的扣1分; 上、下立柱间应留有不小于15MM的缝隙,闭口型材应采用长度不小于250MM芯柱连接,芯柱与立柱应紧密配合。芯柱与上柱或下柱采用机械连接方法固定 现场查看和核查资料抽查检查伸缩节处理情况。防火处理处理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的扣1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幕墙的防火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
61、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防火材料的耐火极限决定防火层的厚度和宽度,并应在楼板处形成防火带。2、 防火层应采取隔离措施。防火层的衬板应采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1.5mm的钢板,不得采用铝板。3、 防火层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防火密封胶。4、 防火层与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同一幕墙玻璃单元不宜跨越两个防火分区。 现场查看和核查资料抽查检查防火处理情况,尤其是防火层的设置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防雷处理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的扣1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玻璃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金属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石材幕
62、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在立柱的伸缩节处应进行跨接处理.幕墙顶部女儿墙盖板应采用厚度不小于2mm的单层金属板,并且每隔10m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连接一次。 现场查看和核查资料抽查检查防雷处理情况。26建筑装饰工程(累计扣分不超过12分)未落实初装饰文件要求,扣12分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的通知(渝建发【2007】226号)现场检查12阶段检查项。应抽查核对落实方案和执行样板的情况。评价周期内在进行节能工程施工的评价此项。现场抽查比例不少于评价周期施工内容的10%。对照文件检查。装饰过程中有影响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发现一起扣2分;建筑装饰装修工
63、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现场检查抹灰超厚未采取加强措施的,发现一处扣2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抽查检查方案和现场抹灰超厚处理情况。抹灰层有脱层、空鼓;面层有爆灰和裂缝的,发现一处扣0.5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
64、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门窗安装的固定方式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0.5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核对图纸,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装饰材料未进行防火、防腐处理的,发现一起扣1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核对图纸,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防火、防腐和防虫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主龙骨的设置
65、及端部悬挑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起扣1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核对图纸,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人造木板及天然石材未按规定进行有害物质检测的,发现一起扣2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爱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核对图纸,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检查人造木板及天然石材进场台账及检验资料。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有
66、空鼓、裂缝的,发现一处扣0.5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核对图纸,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湿作业法施工的石材粘贴未做防碱背涂处理的,发现一处扣0.5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采用湿作业施工的饰面板工程,石材应进行防碱背涂处理。饰面板与基体之间的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核对图纸,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涂饰工程表面有起皮、掉粉、透底的;发现一处扣0.5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核对图纸,检查工程实施情
67、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栏杆高度、间距、与主体结构的连接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核对图纸,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27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给水管道的材质和连接方式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项扣1分。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条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核对图纸,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10阶段检查项。应抽查
68、核对落实方案和执行样板的情况。对在评价周期内施工的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内容的进行评价。现场抽查比例不少于评价周期施工内容的10%。现场核对实物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给水管道的支吊架安装平整牢固,间距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0.5分。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3.9、3.3.10、4.1.4、4.2.9条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排水管道的伸缩节、阻火圈、检查口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0.5分。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2.6、5.2.7条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
69、场抽查检查。排水通气管安装位置和高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0.5分。排水通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 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m,但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2 在通气管出口4m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3 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 ,并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4 屋顶有隔热层应从隔热板面算起。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地漏及存水弯选型和水封高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项扣3分。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建筑给水排
70、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426 当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生活污水管道或其他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排水管道连接时,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存水弯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严禁采用活动机械密封替代水封。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28通风与空调工程(累计扣分不超过8分)风管的连接、加固,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0.5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4.2.8、4.2.10、4.2.11、4.3.4、4.3.5条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8阶段检查项。应抽查核对落实方案和执行样板的情况。对在评价周期内施工的通风
71、与空调工程内容的进行评价。现场抽查比例不少于评价周期施工内容的10%。现场抽查检查。风管安装,风管的支吊架选型、间距,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0.5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风管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2 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安装在易燃、易爆环境的风管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通过生活区或其他辅助生产房间时必须严密,并不得设置接口;3 室外立管的固定拉索严禁拉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空调设备风机、空调机组、风机盘管等安装牢固,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0.5分。各功能段之间、与风管之间连接紧密,
72、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0.5分。单机试运行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起扣1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 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口,必须装设防护罩(网)或采取其他安全设施。检查工程实施情况和试运行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空调水管道及其部件连接严密、支吊架选型、间距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0.5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空调水泵及其附属设备安装牢固,单机试运行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
73、243-2002 、检查工程实施情况和试运行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风管、水管、设备的绝热,材料符合要求,无断带和冷桥,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29建筑电气工程(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金属桥架、导管和线槽的接地可靠,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
74、相连接; 2.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3. 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金属的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符合下列规定:1.镀锌的钢导管、可挠性导管和金属线槽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以专用接地跨接的两卡间边线为铜芯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 2.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焊跨接接地线;当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3.金属线槽不作设备的接地导体,当设计无要求时,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2处与接地(P
75、E)或接零(PEN)干线连接。 4.非镀锌金属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镀锌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10阶段检查项。应抽查核对落实方案和执行样板的情况。对在评价周期内施工的建筑电气工程内容的进行评价。现场抽查比例不少于评价周期施工内容的10%。现场抽查检查。导线按相分色,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当采用多相供电时,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选择应一致,即保护地线(PE线)应是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蓝色;相线用: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
76、场抽查检查。低于2.4米高灯具的可导电部位接地可靠,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配电柜、控制柜、配电箱的接地可靠,接线检查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插座的接线检查符合要求,接地线在插座间不串联。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
77、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3.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检查工程实施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分。现场抽查检查。30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未按规定进行分户验收的,扣10分;关于印发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057号第三条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十五条2010年7月1日起,组织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的,应执行本办法,原重庆市住
78、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办法(试行)同时废止。从2010年7月1日起,未按规定进行分户验收的扣分。10阶段检查项。在主体验收和验收准备会前检查此项。应抽查核对落实方案和执行样板的情况。主体结构验收前应完成板厚和裂缝的分户检验验收准备会前应进行分户验收的所有检验。分户验收记录与实物质量不符的,扣3分;第十一条验收组对分户验收的核查中发现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经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组织验收。第十三条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工程验收为合格工程的,应按有关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查处,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检查工程分户验收情况
79、,不符合要求的扣分。抽查检查分户验收记录与实物质量是否一致。对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工程验收为合格工程的应严格扣分。分户验收项目不全的,发现一项扣1分;第七条分户验收的内容主要项目:(一)楼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二)门窗质量;(三)栏杆、护栏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室内主要空间尺寸;(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八)建筑节能和空调工程质量;(九)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分户验收的具体项目及实施指南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结合我市一定时期内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缺陷适时公布,并统一制定分户验收系列表格,包括住宅工程质量
80、分户验收表及各项目验收记录。核查分户检验总数、每户检验项目是否齐全。31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试验检测(累计扣分不超过12分)建筑与结构屋面淋水试验;检查工程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12阶段检查项。验收准备会之前应完成此项有关检验项目。检查有关的检验报告或试验记录资料。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门窗幕墙的“四性”试验;设计要求的建筑物沉降观测;室内环境检测;给排水与采暖给水管道通水试验;隐蔽排水管道的灌水试验;消防管道、给水管道的压力试验;排水干管通球试验;电气大型花灯吊具的荷载试验;接地电阻测试;照明系统的通电试运行;插座漏电保护模拟动作试验;通风与空调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漏风量和风量测试;备注:1、黑体条文为相关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 2、诚信评价应与日常监督形成有效的结合,不是一种替代关系,而是一种有效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