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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丹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21-2025年)(6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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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丹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21-2025年)(64页).doc

1、眉山市丹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二O一O年十月目 录第一章 前言1第一节 规划目的1第二节 规划任务1第三节 规划依据1第四节 规划范围3第五节 规划期限3第二章 规划背景4第一节 丹棱县概况4第二节 土地利用的有利及不利条件5第三节 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和特点6第四节 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8第五节 土地利用未来面临的机遇与挑战8第六节 社会经济发展趋势10第三章 规划目标10第一节 规划的指导思想10第二节 土地利用的基本原则11第三节 规划目标12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16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6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19第五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23第

2、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状况23第二节 控制耕地减少和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的措施24第三节 基本农田数量保护、质量建设和保护的措施24第六章 建设用地调控24第一节 城镇村发展目标、用地规模、空间布局安排24第二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调控24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措施24第四节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布局及用地时序24第五节 灾后重建情况24第七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24第一节 各类基础性生态用地的规模和布局24第二节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安排24第三节 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其他措施24第八章 土地综合整治24第一节 土地综合整治、保护、开发项目规模与布局安排24第二节 相关重

3、点项目实施计划24第三节 项目资金落实、技术保障及管理措施24第九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24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24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24第三节 林业用地区24第四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24第五节 独立工矿用地区24第六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24第十章 乡镇土地利用24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控制指标24第二节 乡镇土地利用管制要求24第三节 土地利用的方向和重点24第十一章 近期规划24第一节 上级下达指标24第二节 近期规划目标24第三节 近期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安排24第四节 土地整治、复垦、开发近期任务24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措施24第一节 行政措施24第二节 经济措施24第三节 法律措施24第四

4、节 技术措施24附表24第一章 前言第一节 规划目的本轮规划的目的是在土地利用结构的基础上,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长期规划对丹棱县土地资源的需求、土地资源的供给状况、土地的人口承载潜力和土地利用战略的研究成果提出规划年需实现的土地利用目标。总体目的是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保持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变,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明显改善,土地产出率和综合利用效益有比较明显的提高,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土地保障。第二节 规划任务1、根据丹棱县社会经济条件和眉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上级规划”)的要求,综合研究、确定规划期间土地利用

5、的方针、目标和调控措施,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丹棱县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落实上级规划任务,协调上下级规划在土地利用政策、各业用地上的矛盾;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规定土地用途区,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对建设用地规模进行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城镇村建设用地,保障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分解下达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第三节 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6、法。(二)国家政策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2、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3、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189号)及有关要求;4、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5、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6、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7、国土资源部办

7、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三)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2、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4、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5、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6、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7、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四)相关规划1、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眉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3、眉山市城镇体系规划(20042006年);4、丹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

8、五”计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5、丹棱县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6、丹棱县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第四节 规划范围丹棱县行政范围内的所有土地,面积450.5平方公里,包括5个镇(丹棱镇、双桥镇、仁美镇、杨场镇、张场镇)和2个乡(石桥乡和顺龙乡)。 第五节 规划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并与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本规划期限为:规划基期:2005年;规划期:20062020年,其中近期规划20062010年,远期规划20112020年。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丹棱县概况(一)自然条件丹棱县位于四川盆地西南边缘,岷江以西,青衣江以东,总岗山脉南麓,

9、眉山市中部偏西,东与东坡区比邻,东南与夹江县接壤,西南和洪雅县相连,西北与名山县相连,北与蒲江县连接。所以丹棱县地处成都、乐山、雅安的结合部,在成乐经济带的边缘,是眉山十字型主骨架的重要节点,是宜宾、乐山通往雅安的必经之路。地跨东经1031410335,北纬29523008之间,县域东西宽61公里,南北长33公里,幅员面积450.5平方公里。县域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由西向东逐渐低平,全县山区、丘陵和平坝的比例为2:7:1。全县无大河过境,但雨量充沛,年均降雨量1233毫米,气候属于亚热带气候,四季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冬干春旱、夏洪秋雨、阴天偏多,日照偏少。(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到2005

10、年,辖7个乡镇, 71个村,491个村民小组,5个城区委员会。2005年末,全县共有人口16.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9万人。2005年,全县GDP达10.5亿,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7亿,第二产业增加值4.0亿,第三产业增加值2.8亿。坚持工业强县战略,经过多年努力,产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全县三次产业比值调整为34.9:37.9:27.2,由“一、二、三”的产业格局变为“二、一、三”,齿轮机械、芒硝化工、陶瓷建材已成为全县三大支柱产业。第二节 土地利用的有利及不利条件(一)有利条件1、丹棱县的属亚热带气候,四季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均气温16.5,无霜期314天,为农业生产创造了有

11、利条件。2、区位条件较好,与成都市浦江县接壤,处于一小时成都经济圈范围内,与眉山市中心城区东坡区仅半小时里程。3、丹棱县矿产资源丰富,钙芒硝探明储量达到250亿吨,开发条件好,利用该矿生产的精制元明粉(无水硫酸钠)远销全国各地,并部分出口国外。矿泉水探明储量17亿吨以上,属优质矿泉水。页岩资源丰富,是瓷砖企业的理想原料基地。4、生态环境优越,绿化率达94.9%,森林覆盖率32%,是城区近郊少有的生态型“天然氧吧”,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四川省园林县城。5、近年来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契机。(二)不利条件1、丹棱县面临同域同质性竞争压力大,与周边相邻的东坡、蒲江等

12、区县的经济对比,经济实力总体还存在一定差距。2、丹棱县经济增长速度快,但运行质量不高,农业生产率、组织化程度不高,整体竞争力弱,经济结构对丹棱县的长期发展有滞后效应。第三节 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和特点(一)土地资源利用现状根据2005年丹棱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国控数据),进行规划基数转换后,2005年全县土地总面积45046.9公顷。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面积为4043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8%;建设用地次之,面积402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未利用地最少,仅有58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各类土地数量及比重如下:1、农用地全县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到20

13、05年末农用地总面积为40436.6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4389.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5.6%;园地面积4488.5公顷,占农用地的11.1%;林地面积13809.8公顷,占农用地的34.2%;其他农用地面积7748.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9.2%。2、建设用地(1)城乡建设用地全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3449.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5.8。其中建制镇用地501.1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2703.9公顷,采矿用地244.9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4.5%,78.4%和7.1%。(2)交通水利用地交通水利用地面积439.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2.3,以水库水面为主,面积276.9

14、公顷,占交通水利面积的63.0%。其他如:公路用地138.9公顷,水工建筑用地23.7公顷,分别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31.6%和5.4%。(3)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33.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7。3、其他用地全县其他用地587.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其中水域面积264.0公顷,自然保留地323.5公顷,分别占其他用地面积的55.1%和44.9%。(二)土地资源利用特点丹棱县面积虽小,但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呈现“一多两少”的格局,即农用地多,占土地总面积的89.77%,建设用地少,占总土地面积的8.93%。其他用地更少,占土地总面积的1.3%,形成以大农业为主的土地

15、资源利用格局。(1)土地开发利用程度高,后备土地资源数量较少。2005年全市农用地和建设用地面积共4445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8.7%,土地开发利用程度高;未利用地面积仅有587.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2)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土地垦殖率低。一般以耕地和园地面积之与土地总面积的比作为土地垦殖率,2005年丹棱县土地垦殖率为41.9%。土地垦殖率受地貌影响较大,以平原垦殖率最高,丘陵次之,山地垦殖率最低,丹棱县处于丘陵向低山的过渡区域,垦殖率处于全市相对较低的水平。(3)土地产出率低。土地产出率是指现状土地利用水平下,土地的生产能力,反映土地利用状况的经济效益。2005年丹

16、棱县土地产出率为2.3万元/公顷,处于眉山市较低水平。第四节 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匮乏。2005年末,未利用地中荒草地有277.4公顷,滩涂42.4公顷,仅占总面积0.7%。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大。2、中低产田较多,粮食安全压力大根据眉山市统计的耕地质量情况,丹棱县中低产田占总耕地面积的67.8%,超过总耕地面积的2/3。3、农村居民点用地粗放2005年,丹棱县农村居民点总面积2538.2公顷,人均占地193.1平方米,超过国家要求的最高人均占地150平方米的要求。4、交通用地少,制约地方经济发展从地均GDP的情况看,交通用地总量小一定程度上制约当地经济发展。第五节 土地

17、利用未来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现行规划实施已经9年,相比规划之初,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巨大发展,生态环境保持良好状况,但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与10年前相比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机遇(1)成渝经济区发展。成渝经济区是西部最发达,经济密度最高的区域,丹棱县是核心区域成都市紧密层的成员之一,属于1小时交通圈范围内,这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区域交通、产业、信息平台。(2)丹棱县特色农业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优质水果、出口盐渍蔬菜加工外销,杂交水稻、桑蚕丝绸、畜牧业、林业生产等农业特色产业。继续坚持立足现有基础,重点发挥资源优势,紧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3)灾后恢复重建。“5.12汶川地震”给丹棱县社会经济

18、发展各方面造成了较大损失,国家给予47.4公顷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用于灾后三年恢复重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用地指标偏紧的局面,同时国家对震区在经济政策方面的特殊扶持,给丹棱县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机遇。2、挑战(1)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增加,使保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得压力增大。同时,要求节约集约用地也对新增建设用地的产出强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区域内的充足的耕地才可以保证粮食安全,保证区域内一定数量的农用地,尤其是林地,才能维护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3

19、)统筹城乡任务艰巨。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短期难以消除,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需要较长时间加以改变,节约集约用地还需要在发展中逐渐加强,如何形成有特色的城乡发展模式还需要不断摸索,建立差别化的土地利用调控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还任重道远。第六节 社会经济发展趋势1、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根据丹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其2010年GDP目标为18亿元。2、人口增长目标根据丹棱县人口变化的自身特点,总人口预测采用综合增长率法和回归预测法预测。综合预测丹棱县总人口:2010年控制在16.5万人;2020年控制在为18.3万人。3、城镇化水平目标城镇人口预测主要采用劳动力需求法,确定城镇人

20、口在2010年达到6.6万人,2020年达到11.0万人,因此城镇化率在2010年与2020年分别达到40%和60%。第三章 规划目标第一节 规划的指导思想编制丹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围绕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规划期间各项土地利用活动,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促进丹棱县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努力建设“活力丹棱、繁荣丹棱、大雅丹棱、和谐丹棱、田园丹棱”。第二节 土地利用的基本原则为实现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应遵循的土地利用基本原则是:1、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十分珍惜、合理利用

21、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丹棱县人均耕地较少,耕地供求矛盾比较突出。因此,更要加倍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坚持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挂钩,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2、统筹兼顾农用地和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丹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在供给引导需求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各类用地。既要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扩大园地和养殖水面,以增加食物来源,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又要合理安排城镇、工矿、交通、水利设施、旅游设施等建设用地。城镇建设要以内涵发展为主,在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城镇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的前提下,严格按城镇总体规划有适度地扩张用地规模;新增采矿用地应尽可

22、能减少占用耕地,多利用坡地和荒地,要依托现有城镇进行集中统一布局,严格限制分散随意布点,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交通、水利和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合理规划,选址定点要把保护耕地放在突出位置,注意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总之,各项建设要统筹规划,把节约用地放在首位,努力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3、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丹棱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各类土地供需预测,合理确定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以及城镇村建设用地、独立工矿用地、交通建设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等建设用地所占比重,在有限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提高用地效率。4、因地制宜安排土地利用布局丹棱自然条件和社

23、会经济条件的地区差异明显,土地资源特点和开发利用条件各不相同,要根据各类用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因地制宜安排各类用地布局。5、土地开发利用与保护治理结合首先要充分挖掘各类用地现有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其次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其他用地,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土地资源利用要力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最佳结合,做到充分、合理、持续、高效地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土地。第三节 规划目标(一)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指标根据眉山市国土局“关于眉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指标分解方案”,按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与建设用地指标同时分解落实的原则、土地利用规划与

24、城市规划、工业布局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与县经济发展目标相结合的原则、以县城、生态工业集中区为重点,保证工业集中发展区和交通、能源、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用地的原则、坚持建设占用耕地与土地整理、占补平衡挂钩,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下达丹棱县土地利用规划指标为:(1)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15492.0公顷,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5331.0公顷。(2)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4189.0公顷。(3)近期规划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指标133.0公顷,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72.0公顷以内,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111.0公顷以内,补充耕地82.0公顷以上;目标规

25、划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指标333.0公顷,占用耕地172.0公顷,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271.0公顷以内,补充耕地217.0公顷以上。(4)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775.0公顷以内,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60.0公顷以内。2006年至2020年全县净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329.0公顷。(5)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579.0公顷以内,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761.0公顷以内。(6)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147.0公顷以内,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352.0公顷以内,2006年至2020年全县净增建设用地总规模32

26、9.0公顷。(7)2010年园地总规模4943.0公顷,2020年园地总规模控制在5246.0公顷以内; 2010年林地总规模14046.0公顷,2020年林地总规模控制在14399.0公顷以内。2010年牧草地总规模20.0公顷,2020年牧草地规模控制在53.0公顷以内。(8)规划期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丹棱县主要控制指标详见附表1。(二)基本农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1)耕地总量控制目标2005年全县耕地面积为14389.6公顷,2006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面积172.0公顷,灾毁耕地自行复垦,因此规划期共减少耕地172.0公顷。全县通过土地开发可增加耕地118

27、.6公顷,通过土地整理项目可增加耕地203.2公顷,通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791.5公顷,规划期内共新增耕地1113.4公顷。实现占补平衡后,规划期内可净增耕地面积941.4公顷。到2020年全县可实现耕地保有量增加,耕地保有量可达到15331.0公顷。丹棱县2006-2020年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见附表4。(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眉山市下达丹棱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4194.0公顷。(三)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1)总量控制目标规划期内,全县各类建设新增用地规模控制在333.0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172.0公顷以内。各类建设用地中,城镇建设用地安排新增用地控制在276.8公顷以内(包

28、含城镇周边工业发展集中区),其中占用耕地144.2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安排新增用地控制在30.0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15.0公顷;机动指标18.6公顷,占用耕地8.8公顷,主要用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7.6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4.0公顷,主要为旅游设施用地。规划期内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人均100平方米以内。(2)县城所在乡镇规划目标丹棱镇是丹棱县中心城区所在乡镇。根据丹棱县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以及丹棱镇的城镇人口的发展状况,城镇建设发展条件和城镇环境容量,以及省、市加快郊区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水平的客观要求,规划期内县城区将新增城镇建设用地12

29、9.5公顷,占用耕地68.0公顷,新增城镇指标中52.8公顷用于发展中心城区城镇建设,70.0公顷用于发展生态工业集中区,6.7公顷发展其他独立建设用地。(3)重点发展乡镇规划目标规划期内将重点发展双桥镇、张场镇和杨场镇,促进小城镇与中心城区的协调发展。20062020年规划期内,双桥镇、张场镇和杨场镇总计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156.5公顷(占用耕地67.0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增加16.4公顷(张场镇6.0公顷、杨场镇6.4公顷和双桥镇4.0公顷),工业集中区增加用地128.2公顷(张场镇20.0公顷、杨场镇89.6公顷和双桥镇18.6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1.9公顷(杨场镇11.2公

30、顷和双桥镇0.7公顷)。(4)其他镇规划目标规划期内,除重点乡镇以外的仁美镇、顺龙乡和石桥乡三个一般乡镇,分配指标9.4公顷用于乡镇发展,具体仁美镇5.4公顷,顺龙乡和石桥乡各2.0公顷。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丹棱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思路,采用综合平衡的方法对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一)农业用地结构调整全县农用地从2005年的40436.6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40454.4公顷和2020年的4039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也相应地从89.9%增加到2020年的89.7%。1、耕地2010年耕地面积为15492.0公

31、顷,比2005年耕地面积增加公顷1102.4公顷;2020年耕地面积为15331.0公顷,比2005年耕地面积增加941.4公顷。2、园地2010年园地面积为4943.0公顷,比2005年园地面积增加454.5公顷;2020年园地面积为5246.0公顷,比2005年园地面积增加757.5公顷。3、林地在规划期间通过对坡度较大的成片荒草地的开发,适度扩大林地面积,规划到2010年林地面积达14046.0公顷,比2005年增加236.2公顷,2020年林地为14399.0公顷,比2005年增加589.2公顷。林地主要增加在山区。4、牧草地2010年牧草地面积为0.0公顷,比2005年牧草地面积增加

32、20公顷;2020年牧草地面积为53公顷,比2005年牧草地面积增加53公顷。5、其他农用地根据丹棱县实际情况,规划期内应加强对田坎、农村道路、养殖水面等进行有效的安排和整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同时,对农用地内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部分其他农用地调整为园地、林地。规划到2010年其他农用地为5953.4公顷,期间减少1795.3公顷,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为5368.5公顷,期间减少2380.2公顷。农用地减少主要集中在平坝和浅丘地区。(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全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建设用地从2005年的4022.8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4147.0公顷和2020年的435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3、比重也相应地从2005年的8.9%增加到2010年的9.2%和2020年的9.7%,净增329.2公顷。1、城镇用地城镇用地2010年达到612.5公顷,比2005年增加111.4公顷,2020年达到796.5公顷,比2005年增加295.4公顷。主要集中在丹棱镇。2、农村居民点用地积极改造空隙地,缩并部分分散农户,复垦废旧宅基地,将其整理为耕地、园地、林地。本轮规划新增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来源于自然村的缩并,不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2701.0公顷,比2005年减少2.9公顷。3、采矿用地本轮规划未安排新增采矿用地,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如有新增则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解决。2006

34、-2020年用地面积维持在244.9公顷。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新增独立建设用地18.6公顷,主要为养老院和污水处理厂的修建,集中增加在平坝地区的丹棱镇和杨场镇。 5、交通水利用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469.4公顷,比2005年增加30.0公顷。6、其他建设用地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121.6公顷,比2005年净减少11.9公顷。新增项目为旅游设施用地。由于其他建设用地的减少多于新增,因此总量减少。(三)其他用地结构调整到2010年其他用地面积为445.5顷,比2005年减少142.0公顷;2020年其他用地面积为297.4公顷,比2005年减少290.1公顷。2010年和2020年其他用地占

35、土地总面的比例也从2005年的1.3%减少至1.0%和0.7%。其他用地减少主要集中在平坝和浅丘地区的乡镇。丹棱县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见附表2。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主要调控方向是围绕丹棱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调整现状不适应的用地,在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前提下,保障城乡发展建设用地,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屏障建设。(一)优化农用地布局1、优化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稳步增加耕地总量,持续提高耕地质量,到2020年,耕地面积可达15331.0公顷,比2005年净增加941.4公顷。规划期间,基于建设占用耕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对7个乡镇的耕地分布

36、做了合理调整,主要增加在平坝和浅丘地区,调整后耕地主要分布杨场镇、双桥镇等乡镇。规划期间,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建设发展应积极挖掘存量用地潜力,非农业建设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应充分开发利用非耕地资源,除改善生态环境外,不得占用耕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加强耕地的整治,防止水土流失,改善耕作条件,并逐步提高新增耕地的质量。依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的同时,把质量较好的一般农田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将高等级耕地、

37、集中和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调整为基本农田;将低等级、质量较差、因损毁和污染严重难以恢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零星破碎、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调出。本轮规划重点将中心城区、建制镇、产业集聚区周边的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将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及重要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所涉及的基本农田调出。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189.0公顷,同时多划定基本农田305.5公顷,作为基本农田保护,主要解决规划期内不可预见的,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用地,但是不计入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任务量。2、

38、优化园地布局调整改造现有园地,着力提高单产和效益。园地发展应逐步由外延扩展转变到内涵提高上来,即完成由“量的增加”到“质的提高”的转变。规划期间园地规模化发展,按照适宜性原则适当集中;园地面积要基本稳定,不得占用耕地发展新果园,对低效劣质的园地要进行土地整理。规划期末,园地主要集中在丹棱镇和双桥镇。3、优化林业用地布局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的要求,以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充分利用荒滩、荒地等非耕地资源进行造林。在低山地区的张场镇、顺龙乡和石桥乡建设一批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在立地条件好的“四旁”闲地,建设一批以速生丰产林、经济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重点实施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生态廊道网

39、络建设工程、城市林业生态工程、村镇绿化工程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全县范围内公路(含高速公路、省道、县乡道、村村通公路等)、河渠的生态廊道网络。规划期末,丹棱县大部分林地主要分布在张场镇、顺龙乡和石桥乡等乡镇。4、优化其他农用地布局其他农用地布局除田坎、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沟渠外,主要为坑塘水面。坑塘水面将作为水产养殖用地保留,并提高其使用效率。田坎、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的优化与农用地整理充分结合。规划期末,丹棱县其他农用地各乡镇均有少量分布。到2020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368.5公顷,比2005年减少2380.2公顷。(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以调整和优化全县建设用地布局为重点,以提高城乡

40、建设用地效率为核心, 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丹棱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障中心城区和重点乡(镇)用地需求,推进工业项目向产业集聚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提高基础设施运行能力和效益,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充分体现各类用地的功能性和合理分区。1、优化城镇工矿用地布局根据丹棱县域城镇布局形态、城镇发展特点和城镇化发展要求,形成一核、一级、两轴、两区的城镇空间格局。“一核”:即丹棱县城,是全县的核心;“一极”:即张场镇,是县域西部的片区中心,县域社会经济的重要增长极。“二轴”:即由丹蒲路、丹夹路、洪龙路、洪仁路四条县域内的主要交通形成的“T”字型的城镇发展轴。“二区”:一核,一极形成的两个辐射区,包括

41、县域辐射区,即东部经济区;张场辐射区,即西部经济区。按照县域城镇体系空间布局、职能分工以及各区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资源分布状况、产业结构等,合理规划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发展用地,提升其规模等级和经济辐射能力;重点保障丹棱县产业集聚区,保障其重点产业发展用地;其他小城镇建设以内涵挖潜为主,适当增加用地规模。优化工业用地结构。按照总量快速扩张、结构优化升级、优势行业突出、产业集群带动的思路,立足资源环境条件以及现有的工业基础,依托交通区位优势、市场区位优势、劳动力资源优势等,继续大力推进工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2、村庄布局优化加强村庄建设,整合中心村和居民点,引导土地向规模经营集

42、中,农民向中心镇、中心村集中,提高其综合承载能力,实现与城区和建制镇的功能对接,融入市域城镇体系,成为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据点。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方式,新建住房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结合城乡总体规划,加大零星农村居民点的撤并力度,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中,适时优化农村住宅空间布局。规划期间,通过优化布局农村居民点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农村居民点总面积到2020年净减少2.9公顷。3、优化交通用地布局坚持枢纽优先、适度超前的发展原则,优化结构,完善网络,统筹部署全县交通用地。根据社会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战略的需要,建设遂宁资阳眉山高速公路(丹棱段)、丹蒲路等

43、项目。4、优化其他建设用地布局其他建设用地主要以旅游用地为主。规划期间,应加强对县域内旅游景点的规划,加强老峨山、九龙山和龙鸪山等旅游景点的保护,进一步完善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第五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状况到规划期末,耕地面积达到15331.0公顷,占全县总面积34.0%,与2005年相比规划期末耕地增加941.4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为172.0公顷,灾毁耕地不计,土地整理、开发耕地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1113.4公顷。本轮规划期间,耕地的减少得到严格的控制,补充的耕地得到更有力度的实施。规划期耕地占补平衡见附表4。规划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4189

44、.0公顷,到规划末期,基本农田面积任务量为14189.0公顷,与规划基期年一致,而2005年实际划定基本农田面积为14494.5公顷,比下达任务面积多305.5公顷。多划定的面积用于规划期内不确定的新增省级、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对基本农田的占用,以确保我县基本农田任务量的实现。丹棱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详见附表7。第二节 控制耕地减少和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的措施(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将耕地保护纳入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考核的内容,按照市级规划要求,丹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有量目标为14189.0公顷,经过实地勘测,实际在全县划定优质耕地14494.5公顷耕地为基本农田,并且全面建设

45、县、乡、村、组、户五级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层层分解保护责任。(二)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强化对城乡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通过严格供地政策,制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严格市场准入条件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非农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的评价与论证,建设项目选址必须把减少占用耕地作为评选的重要因素,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三)多源头控制耕地流失按照国家要求,规划期内不再安排生态退耕,禁止各乡镇擅自实施生态退耕;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和市场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加大灾毁耕地修复和补充

46、力度,将灾毁耕地数量降到最低。(四)切实落实补充耕地任务规划期内为增加土地有效供给量,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必须有计划地开展土地整理、复垦与开发,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动作机制。土地整理项目编制时,对补充耕地地力培肥措施及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促进补充耕地质量提高。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结合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村居民点低效利用土地整理,加大工矿废弃地复垦力度,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利用后备土地资源。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质量评价,确保不因建设占用造成耕地质量下降。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

47、农田建设。规划期内,应加大耕地质量提升力度,如增施有机肥、开展测土配方等第三节 基本农田数量保护、质量建设和保护的措施根据耕地与基本农田在丹棱县社会经济发展上的需要,对基本农田的保护采取以下措施:(一)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者占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确保基本农田的稳定。(二)非农业建设一般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必须严格审批程序,控制占用面积。(三)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从事非农业基本建设,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缴纳有关税费外,用地单位还应当开发同等面积和质量的基本农田。开发基本农田确实没有条件的,应当缴纳基本农田占用补偿费。 (四)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管全县基本

48、农田保护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弃耕、抛荒者,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承包经营权。(六)在基础工作方面,主要是要落实责任和制度。责任要逐级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应以行政村为单位与乡级政府签订。在此基础上,可通过在农村土地承包书标注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形式落实到承包农户,明确承包农户保护基本农田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与农户承包合同不一致的,可按承包面积落实到农户。对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落实到农户有困难的,可在行政村或村民小组的责任书后附农户亲笔签名的名录。制度落实要抓重点,第一,要把规划

49、确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第二,要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做到县、乡、村、组四级基本农田档案、图件、数据齐备,可查可核,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件要做到在县级备案。第六章 建设用地调控第一节 城镇村发展目标、用地规模、空间布局安排城镇发展主要依托于城镇建设与村镇建设。在规划用途分区中,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划定面积为1550.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4%,其中城镇村主要分布于丹棱镇和杨场镇,包含城镇周边工业集中发展区。这些区域均分布于各大交通干线和水利条件良好的平原地区,如S106公路等。村镇区域主要分散于各个乡镇之间,范围极广,面积以河谷地带平坦地区较大。规划期内,从各类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来看,可知

50、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量将达到4352.0公顷,比05年增加了32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到2020年,建制镇面积达到796.5公顷,比05年增加了295.4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76.8公顷;建制镇面积的增长主要是在丹棱镇、张场镇等交通运输发达,经济优势发展相对突出的地区,这样的规划更好的使全县经济区发展成片,基础设施配套合作,各种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丹棱县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本轮规划期间将有限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需要。到2020年,丹棱县城镇村规模控制在1550.9公顷内,其中,丹棱镇城镇村规模1047.3公顷,仁美镇75.2公顷,石桥乡14.5公顷,双桥镇134.5公顷

51、,顺龙乡8.0公顷,杨场镇222.8公顷,张场镇48.6公顷。到2020年,采矿用地没有变化,如有需求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解决。规划期间依据有条件建设区规模,预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342.6公顷。第二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调控丹棱县中心城区所在地丹棱镇,发展范围涉及白塔社区、板桥村、新桥村、观音村和群力村的全部或部分区域,总控制面积为2041.7公顷。中心城区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427.2公顷,城镇人口为2.7万人。规划期内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122.8公顷,合计面积达到550.0公顷,即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面积为550.0公顷。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当地实际发展情况,在允许建设区外设置有条件发展区

52、,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满足城市发展总体需求,控制范围内划定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为346.2公顷。预计到2020年中心城区容纳城市人口9万人。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措施为了有效管理全县建设用地,突出建设用地的有效利用,实现基础设施的共享,防止重复建设。同时,为了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实行差别化管理,依照土地的使用性质和时序重点,将全县依次划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一)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本区面积为1038.6公顷,占土地总

53、面积的2.3%,主要分布在丹棱镇和杨场镇等乡镇。本区管制原则为:(1)区内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用地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保障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二)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包括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域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本区面积为60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其中,丹棱镇494

54、.0公顷,杨场镇32.9公顷,张场镇1.2公顷,双桥乡57.5公顷,仁美镇14.8公顷。石桥乡和顺龙乡各为0.4公顷左右。本区域指标主要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解决。本区管制原则为:(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用地规模;(2)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三)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包括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本区面积为4237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1%。本区管制原则为:(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

55、的主要区域。(2)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双重约束,禁止城、镇、村新增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新增用地。(3)规划中已列明、且已安排用地布局的线性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规划中未列明、或虽已列明但未安排用地布局的线性建设项目,须由规划批准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项目选址和用地的专家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审批。(四)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包括建设用地禁止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建设开发的区域。本区面积为103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主要包括水库和风景区,如:梅湾水库、党仲水库等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本区管制原则为

56、:(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3)区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与建设项目用地,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项目选址和用地的论证,从严把关。(4)规划期内已确定修建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经过禁止建设区,允许修建。第四节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布局及用地时序重点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本地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改善生活环境有着深远的意义。根据省、市的安排以及全县发展的需求,丹棱县在本轮规划实施期间确保全面完成以下重点项目的建设任务:1、交通运输项目4项:省级重

57、点项目遂宁资阳眉山高速公路和浦江丹棱青神井研高速公路,规模不确定。县级重点项目丹蒲路、丹名路等。2、能源建设项目4项:1)雅安至南京北1000KV输变电工程(丹棱段),修建时间2013-2017年,位置不确定;2)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一个,修建时间20112015年;3)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两个、扩建一个,修建时间20112015年;4)35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三个,修建时间20112015年。3、水利建设项目5项:1)新建长征渠饮水工程,位置不确定;2)新建黑滩子水库;3)新建梅湾水库饮水工程;4)党仲水库扩建工程;5)新建观音崖水库。4、旅游建设项目3项:龙鹄山、老峨山和九龙山旅游设

58、施新建,修建时间20092020年。5、其他:丹棱镇中心城区沿河下游修建县污水处理厂,修建时间为2009-2013年。丹棱县重点项目用地规划表见附表5。第五节 灾后重建情况丹棱县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100个一般受灾(市、区)规划范围内,为全面贯彻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保障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展开,保障灾区重建的各项用地需求,统筹灾区各类各业用地的安排,尽快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的生活、生产条件,促进灾区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特制定丹棱县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规划期限为三年,即2008年2010年。根据丹棱县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城镇新增建设用47.4公顷,纳入到规划期建设用地总

59、规模控制范围内。第七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第一节 各类基础性生态用地的规模和布局本文中生态用地布局主要是指农业用地中具有生态效益的土地布局,到2020年,规划区内农用地有4039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7%,其中林地面积为到14399.0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32.0%,园地面积524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6%,耕地面积为1533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4.0%,耕地数量增加最多,园地和林地比耕地增加略少,三个地类增加面积总和在2000.0公顷以上,为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提供了有力保证。(一)耕地与基本农田规模布局2020年耕地面积比基期年净增加941.4公顷。耕地主要集

60、中分布于县内平坝区,丹棱镇和杨场镇等乡镇分布较多。规划期末基本农田下达的保护目标为14189.0公顷,实际划定14494.5公顷。基本农田主要分布于平坝和浅丘地区,这些区域相对坡度较小,土壤肥沃,水利条件设施良好,是优质的农业粮食产地,有利用基本农田片(块)的保护,符合规划要求。(二)园地规模布局到2020年园地规模比05年园地增加了757.5公顷,占农用地的11.6%,园地分布较为零散,主要分布在丹棱、仁美等平坝和浅丘区乡镇。(三)林地规模布局到2020年林地规模比05年林地增加589.2公顷,占农用地的32.6%。林地主要分布在低山地区的张场镇和顺龙乡。第二节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安排对

6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影响评价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的法律要求。规划的实施将对环境造成广泛深远的影响,而且一旦影响发生之后将很难处理。因此如何在保证规划能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实现对生态环境的良性影响,规避和减轻恶性影响,也是判断该项规划是否合理、科学的关键之一。在本轮规划中,安排了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田区,林业用地区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等规划区域,在一定程度上很好的保证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保护了丹棱县的山水文化,最大限度上保证丹棱县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及社会、经济、人口、环境多目标协调发展的协调性。具体情况如下:1、通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将使丹棱县的林地面

62、积由2005年的13809.8公顷提高到2020年的14399.0公顷,提高了1.8个百分比,增加589.2公顷。2、通过完善龙鹄山、九龙山、老峨山等风景旅游区,能进一步保护丹棱县的自然历史文化遗产。3、通过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副产品基地等进行农业结构调整,能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体园地面积增加757.5公顷,耕地面积增加941.4公顷,草地面积增加53.0公顷。第三节 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其他措施但由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划必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1、建设用地占用的主要是平坝地区的高产粮田,且需要占用部分园地、其他农用地,不利于生态的保护。2、划定的小城镇建设区

63、内的土地利用类型将发生较大的变化,由农业景观变为城市景观,利用类型单一,改善环境能力下降,生态功能将进一步弱化。3、一些新建项目的启动将对局部地区产生较大的影响,如遂宁资阳眉山高速公路、黑滩子水库等。针对以上情况,规划中必须更加注重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措施手段,具体如下:1、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防止水土流失危害,保护生态环境。2、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加强“三废”治理,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城市生活垃圾污泥等用作肥料时应事先采取有效技术处理。3、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的施用量,大力提倡和积极推广科学的化肥和农药施用方式。增施有机肥,运用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农药用量。4、合理布局各类功能区,严

64、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减少污染排放量,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防治。工业区污水排放必须要求各企业先进行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1886)后方可排入城市道路下市政污水管网。5、建立质量效益型、资源节约型经济发展模式,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严格限制能耗高、资源浪费大、污染严重的企业发展。6、加快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乡镇沼气池和人工湿地池建设,实行雨污分流,严禁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体,控制水体污染。7、深化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对于工业企业废水,继续推行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并加强有毒、难降解物质的处理。以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为契机,关停一批生产规模小、 技术落后的企业。积极

65、引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实施综合利用,增加水资源利用率,提高废水回收率,减少废水排放量。8、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高土地利用环境质量。第八章 土地综合整治第一节 土地综合整治、保护、开发项目规模与布局安排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丹棱县土地利用压力越来越大,土地问题也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一方面为了有计划的缓解人地矛盾,减速各项生产对土地的破坏;另一方面,为了使资源得到永续利用,创造土地生态良性循环。因此,在本规划中,土地综合整治、保护、开发项目将提上一个新的高度,作为重点专题进行研究。根据本轮规划目标与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的具体实行情况,土地整理和开发的总

66、规模达到1500.0公顷,补充耕地面积321.8公顷。(一)土地整理土地整理分农用地整理和农地整理,共增加耕地203.2公顷。1、农用地整理农用地整理是丹棱县土地整理的重点,通过农用地整理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并提高耕地质量为中心。全县通过农田整治、农地改造、地块调整、土地结构调整等措施,整理的土地面积达到1200.0公顷,补充耕地面积200.0公顷。各乡镇都有农用地整理,主要增加在双桥镇。2、农村居民点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主要是对村庄的治理,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与空宅、缩并零散的小村落到中心村或集镇。2005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2936.5公顷,规划期2006-2020年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3.8公顷

67、,新增耕地3.2公顷。(二)土地开发丹棱县对其他用地的开发主要是对河滩地的开发,规划期内全县开发面积148.3公顷,开发新增耕地118.6公顷。主要实施地区为张场镇、仁美镇等乡镇。第二节 相关重点项目实施计划依据丹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通过潜力分析和可行性预测,经过实地踏勘和测绘,确定规划期内全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时序为:(一)2006-2010年实施区域到近期规划年土地整理实施区域:丹棱镇主要在龙滩村、红石村、板桥村、桂花村、兴隆村;杨场镇主要在古井村、朱沟村、会灵村、大兴村、狮子村、石马村;仁美镇主要在小桥村、雄义村、中心村、高河村、罗沟

68、村、严沟村;双桥镇主要在石河村、宿场村、黄金村、隆兴村、金藏村、五龙村、龙埂村;张场镇主要在河湾村、锁江村、小河村、文武村、陈咀村。(二)2011-2020年实施区域到远期规划年土地整理实施区域:丹棱镇主要在青龙村、群力村、大林村、新桥村、观音村、桂花村、龙鹄村;杨场镇主要在凤凰村、黄庙村、杨坝村、水口村、金龙村、曾坝村;仁美镇主要在光明村、正安村;双桥镇主要在石牛村、桂香村、团林村、刘坡村、中山村、梅湾村、天宫村;张场镇主要在峨山村、金峡村、大田坎村、大木河村、玉柱村、金峡村、长流村、万年村、廖店村、三合村、岐山村。第三节 项目资金落实、技术保障及管理措施(一)项目资金落实多渠道筹集土地整理

69、项目所需资金,保障土地整理资金投入。从资金筹措来源考虑可有以下几条措施建议:(1)针对农用地整理主要资金来源:争取国家、省、市部门投资;市政府计划投资;开发整理项目所在的乡镇投资。(2)针对建设用地整理主要资金来源:争取国家、省、市部门投资;市政府计划投资;采取集体或个人赞助,实行“谁投资谁受益”原则。(3)建立政府、集体、农民和经济实体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体系,广泛吸引各方面的资金,努力降低财政投资额。(二)技术保障丹棱县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方案是依照国土资源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出台的关于土地整理项目的若干政策性文件,并充分考虑了丹棱县现有自然、经济、社会的实际情况实行的,是科学的,先进的。农用

70、地的整理主要是通过综合开发、整治和改造,完善整理区内的沟、路、林、渠等基础设施配套程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耕作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建设标准农田。农村居民点整理主要是村庄建设统一规划和空心村改造、迁村并点、宅基地调整、村内道路和供排水等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和建设,挖掘土地利用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美化居住环境。土地开发复垦主要是应地制宜,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协调发展。开发复垦要与矿区和邻近企业的排矿、排土、排灰、排渣等统一规划。(三)管理措施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进行项目规划设计,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

71、划相衔接的规划体系,切实发挥规划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的宏观控制和引导作用。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执行规划评审和备案制度,建立规划公告制度,强化土地开发整理活动的规划审查制度,实施规划监督和评价制度。土地开发整理活动必须符合规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都必须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为依据。要严格依据规划审批土地后备资源开发,严格依据规划审查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方案,搞好土地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确保土地开发整理活动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九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根据丹棱县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比较分析结果和土地利用的布局调整指标,按照全县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土地利用

72、的主要用途,将丹棱县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本次丹棱县土地用途分区全覆盖规划范围内的全部土地。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区域。本区总面积为23066.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1.2%,全县各镇均有分布,以杨场镇和双桥镇分布最多。基本农田区原则上是依据农用地分等定级划定,在实际应用中本区主要包括以下土地:(1)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蔬菜生产基地。(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设施农业用地,正在改造

73、或已列入改造规划的中、低产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集中连片程度较高的耕地。(3)为基本农田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和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本区土地利用管制原则如下:(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区内耕地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调整为其他农用地,并仍依照本区管制规则进行保护和管理。(4)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的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

74、、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5)严格控制区内的农田转变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点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农业用地区内基本农田的,应经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并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严格审批用地。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土地总面积8109.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8.0%。主要分布在丹棱镇和双桥镇。根据规划纲要,一般农地区主要有以下土地:(1)现有成片的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种植园用地。(2)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3)城镇绿化隔离带用地。(4)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活动增加的集中

75、连片成片耕地和园地。(5)为农业生产生态建设服务的农田防护林、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能扩大面积;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3)鼓励区内的其他用地转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鼓励农民科学种植,改良土壤,不断提高耕地质量水平,进一步搞好粮、油基地建设。开发复垦新增的耕地,经省市验收合格后,纳入用途管制。

76、(4)区内耕地必须优先发展粮食、油料及蔬菜生产,不得盲目和随意占用或弃耕。(5)实行农用土地转用许可制度,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占用控制指标,严格约束农业用地的用途转换,不得超指标转变农业用地的用途。第三节 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指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本区土地总面积11724.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6.1%,大部分分布于低山区的张场镇,丘陵区的双桥镇也分布较多。该区主要是维护生态平衡、涵养水源、调节区域气候状况。根据规划纲要,林业用地区主要有以下土地:(1)现有成片的有林地、灌木林、蔬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其中已划入其它土地用途区的林地除外。(2)已列入生

77、态保护和建设实施项目的造林地,如生态退耕土地。(3)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活动增加的集中连片林地。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1)区内的土地主要供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及其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转变用途。(2)鼓励林业用地区内影响林业生产的其他用地,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3)控制林业用地区内耕地改变用途。除改善生态环境、法律规定确需退耕还林外,其他耕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4)严禁各类建设占用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及其他各种防护林用地,禁止违法占用征用林地。第四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是指城镇建设和农村居民点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包括现有城市、建制镇、集镇和中

78、心村建设发展用地;规划期内新增的城市、建制镇、集镇和中心村建设发展用地;附属于城镇和村镇的开发区、工业小区等现状及规划建设用地。本区总面积为1550.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4%,主要分布于丹棱镇和杨场镇等,包含城镇范围内的工业集中发展区。该区基础设施好,均位于全县干线公路上,交通方便,城镇布局按照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1)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废;(4)区内建设用地应当在整理

79、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第五节 独立工矿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指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用地以及独立建设用地发展所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88.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2%,主要分布在双桥镇和杨场镇。根据独立工矿用地区特点,划入独立建设用地区应具备以下原则:(1)独立于城镇、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规划期间不改变用途的采矿地及其它独立建设用地,其中已划入其它土地用途区的除外。(2)独立于城镇、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规划期间已列入计划的采矿业发展用地、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其它独立建设用地。(3)已列入居民点范围内的开发区、工业小区等

80、不得划入独立建设用地区。应复垦、整理的采矿地和其它独立建设用地不得划入独立建设用地区。(4)区内采矿地和其它独立建设用地应满足建筑、交通、防护、环保等建设条件,与居民点保持安全距离。新建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的独立建设用地规模的范围要求。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工地;(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坍塌、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废。第六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主要为河湖及蓄滞

81、洪区,滨海防患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其他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特殊控制的区域,在丹棱县主要为生活饮用水提供水源的水库,如梅湾水库,党仲水库和东风水库。面积为507.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1%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丹棱县乡镇用途分区面积表见表3。第十章 乡镇土地利用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控制指标为了合理引导和控制丹棱县各乡镇的土地利用

82、,本规划在分析县域内各乡镇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土地资源现状和利用潜力的基础上,明确乡镇土地利用的方向及有关政策,通过上下反馈和综合平衡,在不突破眉山市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本着综合协调,统筹兼顾的原则,拟定各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根据土地利用分区的调控方向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分别确定各乡(镇)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强化各乡(镇)行政辖区的土地利用调控职责。(一)耕地保有量规划期内,丹棱县耕地保有量面

83、积为15331.0公顷,其中杨场镇和双桥镇分布较多,均在2000.0公顷以上。(二)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期内,丹棱县建设地总规模达到4352.0公顷,其中,丹棱镇建设用地总面积最大,为1182.1公顷。(三)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3761.0公顷,其中中心城区所在地丹棱镇总量最大。(四)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为172.0公顷,从发展的长远角度考虑,其中丹棱镇建设占用耕地情况最多。(五)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为了更好的保护耕地,使丹棱县各方面得到协调发展,保证耕地得到充分的补充,并落实到各乡镇尤其重要。规划期内,全县补充耕地941.4公顷,在双桥、仁美等乡

84、镇补充相对较多。丹棱县各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见附表6。第二节 乡镇土地利用管制要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等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到各乡镇,严格落实,不得突破。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各乡镇要按照规划规定的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配合县域发展战略实施,切实落实所属区域的土地利用政策,加强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的统筹协调。各乡镇要在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难以满足当地建设用地需求的情况下,通过有保有压,优先保障重点开发区域、重点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统筹城乡发展。在各乡中心集镇

85、和各乡镇中心村周边划定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区,为新农村建设预留空间。在挂钩区内,农村建设用地增加指标通过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解决。做好丹棱县土地利用用途区在本行政辖区的空间落实和用地政策上的互相衔接,促进形成统筹协调的土地利用秩序。第三节 土地利用的方向和重点丹棱镇是丹棱县中心城镇所在乡镇,位于县域中部,是丹棱县委、政府所在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丹棱镇主要是沿中心城区向东发展,在保证耕地与基本农田符合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加强中心城镇的建设,促使其他乡镇交通、通讯、电力、医疗、教育、文化娱乐及市政等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双桥镇和张场镇由境内于芒硝丰富,在优势区域内发展矿产资源加工集中区,促进区

86、域经济的发展。杨场镇充分发挥交通优势,发展陶瓷工业。农业发展方面:丹棱镇和杨场镇以发展水果产业为主,双桥镇和仁美镇以发展桑蚕产业为主,张场镇和顺龙乡以发展茶叶为主,石桥乡和顺龙乡发展竹林产业。第十一章 近期规划在规划期限内,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做出了近期土地利用安排,期限为5年,即2006年2010年。第一节 上级下达指标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四川省扩权县规划修编主要指标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09953号)文件和眉山市委常委会精神和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眉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指标分配方案的通知”精神,丹棱县下达了以下近期规划指标:(1)2010年耕地保

87、有量为15492.0公顷;(2)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775.0公顷以内;(3)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579.0公顷以内;(4)2010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147.0公顷以内;(5)2010年园地总规模4943.0公顷,林地2010年总规模14116.0公顷,牧草地2010年总规模20.0公顷;(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133.0公顷;(7)201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111.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72.0公顷(8)2010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82.0公顷。 第二节 近期规划目标(1)近期耕地控制目标2006-2010年间,耕地面积增加1174

88、.4公顷,其中土地利用开发增加耕地78.8公顷,农地整理项目增加耕地1088.6公顷,农房整理增加7.0公顷;耕地面积减少72.0公顷,为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灾毁不记(直接复垦)。耕地净增加1102.4公顷,由2005年的14389.6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15492.0公顷。(2)近期新增建设用地控制目标2006年到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33.0公顷内,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72.0公顷。城镇建设用地新增控制在113.0公顷,占用耕地64.0公顷。其中,其中县城所在乡镇(丹棱镇)新增用地60.0公顷,占用耕地34.0公顷;张场镇镇新增建设用地18.0公顷,占用耕地10.5公顷;杨场镇

89、新增建设用地15.0公顷,占用耕地8.0公顷;双桥镇新增建设用地19.0公顷,占用耕地11.0公顷;仁美镇新增建设用地1.0公顷,占用耕地0.5公顷。交通水利用地新增15.0公顷,占用耕地6.00公顷;其他建设用地新增3.0公顷,占用耕地1.0公顷;机动指标近期新增2公顷,占用耕地1.0公顷。第三节 近期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安排丹棱县近期开始实施的重点项目主要为县级旅游设施龙鹄山风景区、九龙山风景区和老峨山风景区的用地。第四节 土地整治、复垦、开发近期任务(1)2006-2010年全县规划整理农用地新增有效耕地面积100.0公顷;(2)2006-2010年全县规划整理农村居民点8.8公顷,新增有效

90、耕地面积7.5公顷;近期开发整理区域见下表。丹棱县2006-2010年土地开发整理优先地区行政区划涉及区域丹棱镇龙滩村、红石村、板桥村、桂花村、兴隆村杨场镇古井村、朱沟村、会灵村、大兴村、狮子村、石马村仁美镇小桥村、雄义村、中心村、高河村、罗沟村、严沟村双桥镇石河村、宿场村、黄金村、隆兴村、金藏村、五龙村、龙埂村张场镇河湾村、锁江村、小河村、文武村、陈咀村(3)2006-2010年通过对荒草地开发规模100.0公顷,新增耕地80.0公顷。面积较大荒草地的开发主要集中在张场镇,对于坡度较大的荒草地直接开发为果园或者林地,对于较平坦地区可开发为耕地。面积较小的荒草地主要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新增为耕地。

91、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措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定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为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落实和实施,提出以下保证措施。第一节 行政措施1、建立政府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把规划实施列为各级政府任期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土地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付诸实施。2、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形成土地利用规划的分期实施方案,统筹安排阶段性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规模,推进规划方案的有序实施。3、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制定保护区管理细则,明确责任人,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任

92、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闲置、荒芜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确因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占用基本农田的,须报国务院批准,并按“占一补一”原则,补划相当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在对基本农田保护的过程中,应加大地利培肥,建立基本农田耕地质量监测点,确保耕地质量有提高,应安排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土地开垦费等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基本农田和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质量建设。4、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完善和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把好建设用地规模审查关,引导各项建设按规划用地。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5、建立

93、建设用地弹性管理机制为提高规划对未来变化的适应性,应建立规划的弹性机制:一是允许建设区在扩展边界的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二是对独立工矿用地,在控制用地规模的前提下,项目选址布局可以根据项目设计要求确定;三是对独立选址项目,重点基础设施等独立选址项目建设可能占用基本农田的,可以在划定基本农田时,考虑独立选址项目用地规模,适当多划一定数量的基本农田,使相关项目建设不影响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第二节 经济措施1、积极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全面实现土地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完善的土地供应市场调节机制,通过地价来调节土地利用规模和布局,促进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2、拓宽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来源抢抓机

94、遇,用足用活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土地整理资金主渠道投入;安排30的土地出纳金,建立地方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及土地开发和复垦;同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民营资本投入土地开发整理,促进土地开发整理产业化、市场化。3、制定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优惠政策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构,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村庄改造投入机制;制定一定的优惠政策,坚持“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引导村庄改造工作的开展和不断深入;实行现有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优惠政策,鼓励现有建设用地内部挖潜和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第三节 法律措施1、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导地位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调控上的主

95、导地位,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法制轨道,对未经批准违规用地者必须追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2、严格按照规划和法律程序审批土地依法行政,强化土地执法,严格按照规划和法律程序审批土地。国土管理部门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审批,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和基本农田占用审批制度,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严禁越权审批,严禁违法用地。第四节 技术措施1、建立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土地利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制度,利用“3S”技术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为规划实施和监督提供有力依据和保障。2、建立一套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参照原定规划进行科学系统地分析,对土地利用总

96、体规划实施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以便采取相应而有效的措施,确保土地资源利用的科学合理性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性。3、建立基本农田动态监测制度及时将全县基本农田分布图、地块、位置、数量等相关数据汇总,建成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数据库,并建立基本农田耕地质量监测点,对基本农田的数量及质量变化进行动态监测。4、加强规划实施管理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结合机构改革,稳定并加强规划管理队伍。要加大各级规划管理队伍学习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计划地开展规划管理培训。附表1 丹棱县主要控制指标表指标现状规划近期规划远期指标属性总量指标(单位:公顷)2005年2010年2020年-一、耕地保有量

97、1438915492.015331约束性二、基本农田面积1434214189.014189约束性三、园地面积44884943.05246预期性四、林地面积1381014046.014399预期性五、牧草地020.053预期性六、建设用地面积40234147.04352预期性(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579.03761约束性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775.01060预期性增量指标(单位:公顷)-20062010年20062020年-六、新增建设用地总量-133.0333约束性七、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111.0271预期性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72.0172约束性八、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

98、量-82.0217预期性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2010年2020年-九、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00100约束性备注:表格中基本农田面积为市政府下达基本农田指标。附表2 丹棱县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地类规划基期年规划近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间面积增减面积比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土地总面积45046.9100.00%45046.9100.00%45046.9100.00%0.0 农用地耕地14389.631.9%15492.0 34.4%15331.0 34.0%941.4 园地4488.510.0%4943.0 11.0%5246.0 11.6%757.5 林地138

99、09.830.7%14046.0 31.2%14399.0 32.0%589.2 草地00.0%20.0 0.0%53.0 0.1%53.0 其他农用地7748.717.2%5953.4 13.2%5368.5 11.9%-2380.2 农用地合计40436.689.8%40454.4 89.8%40397.5 89.7%-39.1 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建设用地501.11.1%612.5 1.4%796.5 1.8%295.4 农村居民点用地2703.96.0%2804.0 6.2%2701.0 6.0%-2.9 采矿用地244.90.5%143.9 0.3%244.9 0.5%0.0

100、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18.6 0.0%18.6 0.0%18.6 城乡建设用地合计3449.97.7%3579.0 7.9%3761.0 8.3%311.1 交通水利用地439.41.0%439.4 1.0%469.4 1.0%30.0 其他建设用地133.50.3%128.6 0.3%121.6 0.3%-11.9 建设用地合计4022.88.9%4147.0 9.2%4352.0 9.7%329.2 其他用地水域2640.6%264.0 0.6%264.0 0.6%0.0 自然保留地323.50.7%181.5 0.4%33.4 0.1%-290.1 其他用地合计587.51.3%4

101、45.5 1.0%297.4 0.7%-290.1 附表3 丹棱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单位:公顷乡镇名称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田保护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生态安全环境控制地区林业用地区丹棱镇2392.9 2141.1 1047.3 4.3 65.9 388.5 仁美镇2581.0 411.1 75.2 0.0 156.8 石桥乡1005.3 579.5 14.5 0.0 662.7 双桥镇4780.6 1554.0 134.5 25.7 218.8 2102.5 顺龙乡3333.5 1044.3 8.0 0.0 1.7 1313.7 杨场镇6014.7 1407.5 222.8 54.

102、7 24.0 1428.1 张场镇2958.3 972.1 48.6 4.0 196.6 5672.3 合计23066.2 8109.5 1550.9 88.8 507.0 11724.5 附表4 丹棱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单位:公顷年限基期耕地面积规划期内补充耕地面积规划期内减少耕地面积耕地净增减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增加合计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农业结构调整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耕地2006-201014389.61174.4 80107.50.0 986.972721102.4 15492.0 2006-202014389.61113.4 118.6 203.20.0 791.617217

103、2941.4 15331.0 年均增减74.2 7.9 13.3 52.8 11.5 11.5 62.8 附表5 丹棱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名称建设年限项目用地建设性质涉及乡(镇)备注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用耕地1、交通遂宁资阳眉山高速公路(丹棱段)2012-20202010新建丹棱镇、杨场镇、仁美镇省级(含接引路)蒲江丹棱青神井研高速公路(丹棱段)2010-2020新建石桥乡、丹棱镇省级丹棱蒲江公路2006-2020扩建丹棱镇、顺龙乡县级丹棱名山公路2006-2020改建丹棱镇、顺龙乡县级仁张路2010-2020扩建张场镇县级2、旅游龙鹄山风景区2009-20203

104、.03.01.0扩建丹棱镇县级九龙山风景区2009-20200.60.60.2扩建杨场镇老峨山风景区2009-20204.04.02.8扩建张场镇3、水利黑滩子水库2012-202026.77.03.0新建张场镇市级长征渠饮水工程2015-2025新建丹棱镇省级梅湾水库饮水源工程2012-20206.73.02.0扩建双桥镇县级党仲水库2011扩建双桥镇市级观音崖水库2011-2020新建双桥镇市级4、能源雅安至南京北1000KV输变电工程(丹棱段)2013-201716.02.00.5新建丹棱县省级220KV输变电工程(含变电站和线路接近工程)2011-20151.3新建仁美镇市级110KV

105、输变电工程(含变电站、配套线路工程和间隔扩建工程等2011-20151.7新建双桥镇、杨场镇、丹棱镇(扩建)市级35KV输变电工程2011-20151.0新建杨场镇、双桥镇(两个)市级5、公共设施丹棱县城市供水工程2011-20152.02.00.3新建丹棱镇县级污水处理厂2009-20132.02.01.9新建丹棱镇县级乡镇名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丹棱镇1639.91837.71157.01042.681.268.0仁美镇1367.11501.6370.4332.54.010.0石桥乡440.9494.9149.5137.5

106、1.00.0双桥镇3150.33245.7805.4674.512.040.0顺龙乡1741.31823.2238.5209.01.020.0杨场镇3968.24128.71040.2896.459.049.0张场镇2186.82299.2590.9468.413.830.0丹棱县14494.5 15331.04352.0 3761.0 172.0217.0 注:规划下达基本农田保护指标面积为14189公顷,实际划定基本农田14494.5公顷,比指标多划定305.5公顷。附表6 丹棱县各乡镇规划主要指标表 单位:公顷附表7 丹棱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单位:公顷乡镇名称基本农田保护数量调入

107、基本农田调出基本农田2005年2020年下达目标实际划定多保数量面积比例(%)面积比例(%)丹棱镇1950.91569.41639.970.531115.90%仁美镇1523.81317.11367.150.0156.710.30%石桥乡558.1430.9440.910.0117.221.00%双桥镇3125.83090.33150.360.024.50.80%顺龙乡1425.41731.31741.310.0315.922.20%杨场镇3470.13908.23968.260.0498.114.40%张场镇2288.42141.82186.845.0101.64.40%合计14342.514189.014494.5305.5838.5686.5注:眉山市下达目标位14189.0公顷,实际划定14494.5公顷,多保护305.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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