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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厦门市城市设计标准与准则(68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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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厦门市城市设计标准与准则(68页).pdf

1、厦门市城市设计标准与厦门市城市设计标准与准则准则(试行(试行)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一九年八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高素质创新创业之城、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厦门市的城市设计工作,塑造“山、海、城”相融的空间格局,体现地域特征和时代风貌,形成社会各界对城市景观提质的统一认识,建立公众与城市设计审批管理的统一对话平台,保障城市公共空间环境的公共利益,实现城市设计编制与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设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35号)及厦门市相关法律、法规,以强化空间管控要素为原则,结合厦门市概念性总体城

2、市设计方案暨总规城市设计专题(以下简称厦门市总体城市设计)纲领与目标制定本标准与准则。本标准与准则经市政府批准,作为厦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建筑形态管控的补充配套文件使用。厦门市域范围内的相关规划编制、地块城市设计、出让用地城市设计条件设置及各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应遵循本标准与准则的指引,并同时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已编制城市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域,各项工程建设应按已批准定稿的城市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未编制城市设计的区域,各项工程建设应遵循本标准与准则。本标准与准则自批准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本标准与准则实施前已取得规划审批许可的项

3、目按原审批意见执行。【前 言】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11.1 目的11.2 作用 11.3 适用范围11.4 区域的划分11.5 规划编制与管理运用11.6 标准用地说明1第二章第二章 总体城市空间形态控制总体城市空间形态控制 22.1 总体目标22.2 总体策略22.3 控制原则32.4 形态风貌眺望体系32.5 重要滨水天际线控制62.6 重点片区划分7第三章第三章 分区域城市空间分区域城市空间形态形态控制控制83.1 一般区域83.2 滨水区域323.3 临山区域 413.4 历史区域 463.5 特定风貌区域533.6 山海通廊573.7 主要动线61目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

4、.1 1.1 目的目的随着厦门城市的发展,大规模开发建设项目在适应城市经济高速发展要求的同时,也对城市空间形态、自然景观、历史风貌造成一定的影响。在未来土地高效集约开发的趋势下,城市空间的塑造亟需在城市设计上整体考量,全社会形成共识、各层面协同推进,特制定厦门市城市设计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本标准与准则)。本标准与准则基于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厦门市多规合一一张图规划及厦门市总体城市设计,从宏观、中观及微观层面对城市空间、景观形态提出管控要求,目标是形成城市景观控制的社会共识,指引城市空间整体有序发展,提高城市公共环境质量,维护社会公共景观利益,为塑造“高素质、高颜值”、“国际化、现代化”的城市空间景

5、观形象提出管控标准,提升城市景观和城市整体形象的品质和水平,创造和谐宜人的生活环境,彰显厦门滨海城市独特的魅力。1.2 1.2 作用作用明确厦门城市设计控制要素,形成各景观要素管控的共识,提出城市景观控制的底线要求,为搭建城市设计“一张图”奠定基础,有效指导城市设计、建筑设计编制与管理工作。1.3 1.3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厦门市全市域的城市设计编制与管理,指导地块出让条件设定及建筑、景观设计。1.4 1.4 区域的划分区域的划分本标准与准则根据城市各区域的景观特点,将厦门市域划分成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特定风貌区域、山海通廊及主要动线。1.5 1.5 规划编制与管理运用规划编

6、制与管理运用重点片区城市设计、街道设计导则等中观层面城市设计编制参考本标准与准则,节点、广场、地块城市设计等微观层面城市设计,根据地块的位置在本标准与准则里检索适合地块设计的条款;一般通则中条款与重点区域中的条款根据地块位置属性可叠加使用(如集美新城即属于滨水区域,也属于风貌区域,则既要遵守滨水区域条款,又要遵守风貌区域条款);已编制城市设计的地块设计要求按照已批准的城市设计具体制定。1.6 1.6 标准用词说明标准用词说明“必须”、“应”、“禁止”、“不得”表示严格性要求。“宜”、“不宜”、“可”、“鼓励”表示建议性要求。注:本标准与准则之未尽事宜,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权威解释。所有照

7、片和各类图片均为示意性,作为相关条款文字表述的直观形象或图形表达。1 第二章第二章 总体城市空间形态总体城市空间形态控制控制2.1 2.1 总体目标总体目标(1)城市定位:国家重要创新中心、国际滨海花园名城、国际门户枢纽城市、两岸融合战略支点。(2)空间特色定位: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3)总体空间形态目标:构筑“山、海、城”相融的空间格局,落实大海湾、大山海、大花园战略,突出厦门独特的山海格局及人文历史。在国际层面,巩固厦门“国际滨海花园名城”的地位;在全国层面,力争将厦门建设成为“美丽中国典范城市”。2.2 2.2 总体策略总体策略挖掘厦门的独特美丽基因大山海格局、大海湾形态、大花园风貌、

8、有温度家园,形成体系化的美丽基因的保护、强化和传承策略。在从“海岛型城市”向“海湾型城市”的跨越式发展中,依托“美丽厦门”的城市建设基础,在践行“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战略部署中,构建具有鲜明厦门地方特点的城市特色体系。(1)保护 “山海交融,城在海上,海在城中”的大山海格局,构筑“一屏、环湾、九溪、十廊、多岛、多丘”的空间格局(图2-1-1) 。(2)强化世界独特、浪漫风雅的大海湾形态,建构“湾中有湾、湾中有岛、岛外有山、海天一色”的环湾型城市公共空间框架。(3)延续“清新明亮、中西合璧、碧翠镶金”的大花园风貌,彰显厦门作为海丝节点的城市特质和东西方文化桥梁的城市定位。(4)加强

9、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珍视“小街小巷、亲情凝聚、多元包容”的温情因子,塑造独具厦门特色的文化魅力,让美丽的厦门有温度、有乡愁。(图2-1-1)2厦门市总体形态格局图图片来源:厦门市总体城市设计 2.4 2.4 形态风貌形态风貌眺望体系眺望体系2.4.1 塑造主要高点看海视廊视廊控制范围内着重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城市风貌,注重建筑第五立面的塑造,中景、远景着重营造与自然山水和谐相融、与历史文化交相辉映的花园风貌眺望景观。32.3 2.3 控制原则控制原则(1)尊重自然确定景观空间格局(2)突出特色强化地方特色风貌(3)划定重点形成未来管控框架(4)要素控制提出通则管控要求(5)衔接管理加强城市设计管控蔡

10、尖尾山高点眺望蔡尖尾山高点眺望双子塔高点环视双子塔高点环视杏林湾高点环视杏林湾高点环视海沧湾高点环视海沧湾高点环视天马山高点眺望天马山高点眺望五缘湾高点环视五缘湾高点环视狐尾山高点环视狐尾山高点环视云顶岩云顶岩高点高点眺望眺望御屏山御屏山高点眺望高点眺望两湾高点环视两湾高点环视香山高点眺望香山高点眺望马銮湾高点环视马銮湾高点环视东坑湾高点环视东坑湾高点环视高点眺望山体水系(溪流水库等)海域、海湾高点眺望点高点环视(图2-4-1)高点看海眺望点分布图 42.4.2 塑造主要低点看山视廊沿滨海重要节点形成低点看山视廊,视廊内的建筑高度应结合视点高度、建筑群多层次叠合影响和山脊线控制等要求进行控制。

11、保证重要山脊线的可视性和完整性,区域内局部地段需建设超高层建筑时,应进行专项景观视线论证分析。编号编号眺望点眺望点重要眺望控制区域重要眺望控制区域1御屏山高点眺望厦大片区、曾厝垵片区2云顶岩高点眺望日出视觉走廊、会展片区3双子塔高点环视鼓浪屿片区、厦大片区、中山路片区4狐尾山高点环视筼筜湖片区、海沧大桥片区5海沧湾高点环视海沧CBD片区6蔡尖尾山高点眺望海沧CBD片区、马銮湾片区7马銮湾高点环视马銮湾片区8杏林湾高点环视杏林湾片区9天马山高点眺望美峰片区10两湾高点环视(下潭尾湾、同安湾)下潭尾湾片区、同安湾片区11香山高点眺望翔安机场片区、九溪湾片区12五缘湾高点环视会展片区、五缘湾片区13

12、东坑湾高点环视东坑湾片区、翔安新城片区编号编号眺望点眺望点重要山脊线重要山脊线1马銮湾视点蔡尖尾山大屏山山脊线2海湾公园蔡尖尾山大屏山山脊线、京口岩山脊线3牛头山公园视点蔡尖尾山大屏山山脊线、狐尾山-仙岳山山脊线4集杏海堤视点蔡尖尾山大屏山山脊线5杏林市民广场视点蔡尖尾山大屏山山脊线6园博苑视点天马山山脊线7丙洲岛视点天马山山脊线8厦门大桥海堤公园视点天马山山脊线9东坑湾视点天马山山脊线、香山山脊线、大帽山山脊线10九溪湾视点香山山脊线11杏林湾大桥视点大屏山山脊线12双溪视点大西山山脊线13海上视点I御屏山-云顶岩山脊线14海上视点II御屏山-云顶岩山脊线表2-4-1 主要高点看海眺望点一览

13、表表2-4-2 主要滨海低点看山视廊 (图2-4-2)5低点看山眺望点示意图(图2-4-3)山脊线保护示意图视域(建筑高度控制区)重要山脊线山体水体主要山体规划低点眺望点现状低点眺望点 2.5 2.5 重要滨水天际线控制重要滨水天际线控制编编号号名称名称天际线布局天际线布局地标分布地标分布开敞区开敞区湾中岛湾中岛1杏林湾天际线杏林湾整体形成“一主两副多开敞”的结构,营造重点突出、疏密有致、碧翠镶金的环湾天际轮廓线主波峰:杏林湾商务中心次波峰:杏林湾商务中心两侧高层住宅区山海通廊开敞区保持景观通透、滨水小区方向新建高层住宅建议继续使用红坡屋顶园博苑岛不宜高强度开发,沿海开敞区加强湾内小品控制2海

14、沧湾天际线海沧湾整体形成“三主两副多开敞”的结构,营造起伏有序、尺度大气的环湾天际轮廓线主波峰:海沧CBD、嵩屿中心、本岛世纪中心次波峰:筼筜湖北片、海沧湾公园北山海通廊开敞区保持景观通透鼓浪屿、大屿、火烧屿禁止高强度开发3马銮湾天际线马銮湾整体形成“一主两副多开敞”的结构,形成重点突出,开阔大气的环湾天际线主波峰:湾中主岛东端次波峰:南岸片区、湾北住宅区山海通廊开敞区保持景观通透增加湾中浮岛景观,增加景观层次4同安湾天际线同安湾整体形成“两主三副多开敞”的结构,形成起伏有序、疏密有致的天际轮廓线主波峰:体育会展新城中心次波峰:现代服务业基地山海通廊开敞区保持景观通透控制丙洲岛建筑高度,提高丙

15、洲岛绿化覆盖率5九溪湾天际线九溪湾整体形成“低矮平缓、疏密有致、碧翠镶金”的天际轮廓线由于机场限高、无波峰,厦大翔安校区、翔安机场形成地标景观山海通廊开敞区保持景观通透增加湾中浮岛景观,增加景观层次6东海湾天际线东海湾整体新城“三主两副多开敞”的天际线结构主波峰:两岸金融中心、翔安中心次波峰:会展中心、南部新城山海通廊开敞区保持景观通透-以滨海湾区多个观景点为景观眺望点,在环湾重要门户地区构建6组海湾门户对望体系,强调滨水两岸互动的视觉体验。同时综合考虑地标建筑分布、建筑高度、开敞度、湾中岛屿、背景山体的天际轮廓等因素,形成“背山面水、湾岛相望、层次分明、起伏灵动”的环湾天际线。6表2-5-1

16、 海湾花园门户对望体系(注1)(图2-5-1)重要眺望点分布图注1:本表所示天际线控制要求具体可查阅厦门市总体城市设计。 2.6 2.6 城市设计重点片区划分城市设计重点片区划分将新城、新区等景观影响力较大的片区划定为第一层级重点片区,将岛内环岛路等重点改造提升区划定为第二层级重点片区,将其他重点片区划定为第三层级重点片区。表2-6-1 重点片区一览表 莲花 汀溪 竹坝农场 新圩 同安旧城 集美旧城 同安新城滨海 西柯南滨海 侨英滨海 下潭尾北滨海 下潭尾南滨海 东坑湾 下许 钟宅 刘五店 翔安新城 九溪 厦大翔安校区 厦门北站 集美新城 马銮湾新城 灌口 东孚 高崎 五缘湾 高林 观音山 前

17、埔第一层级重点片区第二层级重点片区第三层级重点片区 东西溪 同集路 官浔溪 后溪 瑶山溪 殿前滨海湖里老工业区濠头 筼筜湖 火车站仙岳路 新垵 霞阳 吴冠 马青路 海沧CBD 鼓浪屿 中山路 鹭江道 厦港 曾厝垵 黄厝滨海 澳头滨海杏林滨海 天马山山海通廊 同集路(图2-6-1)重要片区分布图(注2)城市设城市设计类型计类型第一层级重点片区第一层级重点片区第二层级重点片区第二层级重点片区第三层级重点片区第三层级重点片区滨水地区五缘湾、环东海域(同安新城滨海、侨英滨海、西柯南滨海、下潭尾北滨海、下潭尾南滨海)前埔、筼筜湖、鹭江道、黄厝滨海濠头、官浔溪、澳头滨海、后溪、九溪(含吕塘村)、天马山山海

18、通廊、瑶山溪、东西溪城市中心马銮湾新城、环东海域(东坑湾、下许、钟宅、刘五店)、观音山、海沧CBD、集美新城、翔安新城、高林、同翔高新区高崎城市门户厦门北站火车站、殿前滨海杏林滨海、吴冠特色风貌曾厝垵、鼓浪屿、中山路、厦港(含南华片区、厦门大学)、沧江古镇、湖里老工业区集美旧城、新垵村、霞阳村、同安旧城、汀溪、竹坝农场、东孚、灌口、莲花、新圩、厦门大学翔安校区重要道路仙岳路(含祥店)马青路、同集路 同翔高新区 沧江古镇注2:本图所示重点片区及其范围未来可根据规划情况进行调整。7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建筑退让示意图建筑退距第三章第三章 分区域城市空间形态控

19、制分区域城市空间形态控制3.1 3.1 一般通则一般通则3.1.1 建筑与空间关系要素3.1.1.1 建筑退让建筑退线必须符合厦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建筑退线控制的要求,并保证街道的舒适性(图3-1-1)。在城市中心区、轨道站点周边等高强度、高密度开发地块,建筑在满足“城市设计及消防要求”前提下可实行零退让,但必须满足“基础、管线不得超出用地红线”的要求。城市设计要求形成连续界面时,沿道路同侧的相邻建筑退让距离应统一(图3-1-2)。在地块相邻道路存在较大坡度(3%)的情况下,建筑退让应在厦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提高步行空间的舒适性(图3-1-3)。同一街区、街块相

20、邻建筑统一退线相邻建筑统一退线示意图(图3-1-2)(图3-1-3)存在较大坡度退让示意图原退让调整退让(图3-1-1)8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特定风貌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3.1.1.2 建筑贴线率临次干路以下级别道路的建筑,应考虑形成连续的街道界面,贴线率不应低于60%,其中步行街、商业街沿线贴线率不应低于80%(图3-1-4、图3-1-5)。同时注重界面空间的景观塑造,避免单调、乏味的城市空间体验。临次干路以下级别道路贴线率要求示意图(图3-1-5)步行街、商业街沿线贴线率要求示意图 60的贴线率 80%的贴线率(图3-1-4)3.1.1.3 建筑连接城市设计要求建筑物拼接以形

21、成连续街墙时,除满足消防要求外,建筑物拼接面可零退让,但基础和管线不得超出用地红线(图3-1-6、图3-1-7)。同时注重界面的景观营造,避免单调、乏味的城市体验。城市设计要求相邻建筑设置连廊时,先行施工地块的建设单位负责连廊的整体设计并建设至用地红线边及预留接口,后期施工地块的建设单位应负责按整体设计接至预留接口处,与先施工地块的建筑连廊实现对接(图3-1-8)。3.1.1.4 地下空间连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相邻商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鼓励通过地下通道相连接:(1)相邻地块有统一开发可能性的;(2)地块位于城市商业办公中心区、人流集散中心、轨道站点综合开发或周边等高价值区域的。

22、该地块宜预留与相邻地块的连接通道,其接口应延伸至用地红线边界。当连接通道穿越城市道路时,先建地块应在自身用地红线处预留接口,后建地块应将接口延伸至先建地块接口处。地下通道应遵循统一规划确定的竖向详细设计,并预留市政管线空间(图3-1-9)。建筑拼接平面示意图建筑拼接三维示意图地块车库连接示意图建筑连廊平面示意图塔楼塔楼裙房裙房建筑连廊(图3-1-8)(图3-1-6)(图3-1-7)(图3-1-9)9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1.1.5 停车场地地块内停车宜以地下停车为主,地面停车为辅。为提高交通效率,地面停车不宜设于较高等级的道路一侧,宜设于较低等级的道

23、路一侧或内院(图3-1-10)。停车场地及其出入口宜布置在临较低等级的道路上(图3-1-11)。停车场的设置宜充分结合规划或新增公园,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建设地下停车场。室外地面停车场宜采用树荫式停车场(位)设计,铺地宜用草地砖(图3-1-12)。地下车库应设置人流导向标识,通往地面人行出入口处宜设置专用门厅,大型停车库宜设置人行专用道和无障碍设施(图3-1-13)。鼓励停车换乘绿色交通方式。在城市中心区外围的公交枢纽、轨道交通站点规划建设停车设施,优化停车换乘系统设计,减少换乘距离。鼓励学校利用地下空间、操场等空地设置临时停靠通道,合理设置临停泊位、即停即走泊位,强化安全意识并减少对周边

24、道路交通干扰。地下车库的出入口起坡点,不得超出用地红线,地下车库上下坡道也不应占用公共开放空间和建筑退让范围,宜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建筑边线范围内。地下停车和地面停车均应合理设置非机动车位和残疾人专用车位。非机动车应靠近使用者活动区域;残疾人专用车位应设置在方便出入的位置,并应作显著标识,按总停车位的0.8%设置。地下停车地面停车(图3-1-10)(图3-1-13)地块停车场导向标识示意图地块停车场布局示意图停车场较低等级的道路较高等级的道路较高等级的道路停车场(图3-1-11)较高等级的道路较高等级的道路较高等级的道路较高等级的道路较低等级的道路室外地面停车场示意图(图3-1-12)10 一般区

25、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特定风貌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3.1.1.6 出入口建筑物的主要人行出入口、门牌号码和商业店铺等应集中布置在较高等级的道路上;车行出入口、货物装卸区等应集中设于较低等级的道路上。当地块较小并与街坊内多个地块相邻时,宜统筹安排机动车出入口、机动车停车场和货物装卸区出入口,减少车行出入口的设置(图3-1-14)。人行和车行出入口应分开,人行出入口应与公交车站、地铁站有方便的步行联系(图3-1-15)。必要时,可设置轻巧、美观的防雨、遮阳设施。3.1.1.7 配合地形的设计(处理建筑首层和街道的关系)(1)明确场地的标高应先界定地块周边城市街道的标高再进行建筑设计,并详细测算

26、城市交叉口之间的高差,在沿街界面上与首层楼层的高差需要通过地块内场地设计来消解,确保城市公共空间的竖向衔接顺畅和无障碍。(2)行人入口和建筑首层主要入口空间的标高设置建筑首层主要入口空间的标高应尽可能接近行人入口处的街道公共人行道标高设置。行人入口应尽可能设置在建筑首层主要入口空间沿街侧的中间,以使此空间沿街两端与街道标高的差距最小(图3-1-16)。11相邻地块交通组织示意图停车场A地块B地块人行出入口AB地块共享车行出入口(图3-1-14)人行出入口较低等级的道路较高等级的道路较高等级的道路较高等级的道路人行和车行出入口示意图(图3-1-15)公交站地铁站公交站地铁站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

27、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12L100米H18米L80米H18米(图 3-1-18)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与建筑高度关系示意图3.1.1.8 建筑立面建筑附属设施(如空调机位、管道等)应采用隐蔽式设计,统一形式和安装位置,设置统一的遮挡设施。主入口A处剖面ABC主入口B处剖面次入口C处剖面(图3-1-16)行人入口和建筑首层主要入口空间的标高设置示意图3.1.1.9 建筑面宽建筑面宽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来控制,避免因面宽过大而对阳光和通风产生屏障遮挡影响(图3-1-17)。在区域主导风向上风位的地块应避免布置垂直于主导风向的大面宽板式建筑。除特殊类型重要建筑外,高度小于18米

28、的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100米;高度大于等于18米的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80米(图3-1-18)。屏风遮挡效应示意图(图3-1-17)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特定风貌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3.1.1.10 建筑高度对航空港、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特殊区域工程等区域,根据相关净空控制要求对应的建筑限高执行控制(图3-1-19)。翔安机场限高(黄海高程):50.5米150.5米高崎机场限高(黄海高程):58米202米航空限高控制图与特殊用地协调区域与特殊用地协调区域建筑限高52-62米(黄海高程)地面起伏高度限制6.25-8.75米特

29、殊区域工程限高控制图地网边辊外1000米相对限高52.4-104.8米地网边辊外1000米相对限高52.4-104.8米广播电视发射中心限高控制图相对限高8.75120米相对限高5.2478.6米相对限高5.2478.6米无线电及微波通信设施限高控制图(图3-1-19)133.1.1.11 高低关系地块紧邻次干道级别以上(含次干道)的道路、公建区、重要的广场或绿地,地块第一排相邻高层建筑,原则上不得连续三栋或三栋以上等高,且高度落差不得小于三层。高层建筑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应灵活布置,不宜过于均衡(图3-1-20)。3.1.1.12 轨道站点周边开发强度应根据不同站点类型,对轨道综合开发地

30、块的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进行引导。轨道站点核心区(距离站点约300-500米以内)及与轨道交通建设综合开发相关高强度、高价值地块,其开发强度的确定可通过地块城市设计的研究论证提出;片区整体开发强度应根据片区交通影响评价的结果进行校核。建筑高低关系示意图(图3-1-20)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负面清单(红色框内是禁止色)143.1.1.13 建筑色彩除地标建筑、风貌建筑、特色建筑以外,其它建筑的主色彩不应采用负面清单中的色彩(图3-1-21)。单体建筑不宜大面积使用饱和度高的颜色,相邻建筑可采用类似色相对比及类似明度对比的手法协调色彩。(图3-1-21) 一

31、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特定风貌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3.1.1.15 建筑造型建筑造型应与建筑使用功能相匹配,切实反映建筑性质,并按照相应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建筑形象与风格力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应注重大众的生活经验和审美习惯。一般情形下,建筑不宜过于宣扬其外观个性,造型不宜过度夸张,避免奇奇怪怪。(1)建筑主体建筑应注重基座、墙身和顶部建筑整体关系的协调性,以及建筑各立面形式的统一性。高层建筑设计的竖向要素应与街道特征相协调。提供显著及独特的建筑出入口。横向和竖向建筑元素之间应主次清晰、合理调配。高层建筑结构可在立面上有所表现(图3-1-23) 。15建筑主体风格引导示意图(图3-1-2

32、3)3.1.1.14 转角退让设置街旁绿地或有密集人流疏散要求的城市道路交叉口处的相临建筑转角退让(L1)绿地7米或7米以上;无设置街旁绿地的,交叉口建筑转角退让(L1)应按地块相邻道路中较高等级道路的退线距离(L2与L3较大者)控制(图3-1-22)。L3L2L17米L17米L1L2L3(图3-1-22)建筑转角退让控制示意图(2)建筑顶部随建筑高度的增加,宜通过建筑形体的塑造,避免对城市空间产生压迫感。除规定的特色建筑风貌区外,鼓励高层主体采用退台或顶部收分设计,使街道能够得到更充足的阳光,同时退台或收分设计可以降低高层部分所受的风压。屋顶设计应是整体的延伸,应采用外立面稍加变化的形式(如

33、:肌理、材质等)以突显建筑顶部(图3-1-24)。禁止设计与建筑主体无关且形式、尺度夸张的屋顶形式。绿地或广场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1.1.16 附属设施建筑室外空调机和临街居住建筑的晾衣设施、管道等,应采用隐蔽式设计,设置统一的遮挡设施,统一形式和安装位置(图3-1-25)。挑檐、雨棚和遮阳棚的范围不得超出人行道,出挑的距离和高度不得影响退让空间和人行道内的步行通行、绿化种植等(图3-1-26)。相邻建筑的一层檐口应统一高度、出挑宽度。室外构建设置示意图(图3-1-25)挑檐、雨棚和遮阳棚的设置要求示意图固定雨棚3.5米不得超出人行道挑檐3.5米不

34、得超出人行道2.5米不得超出人行道移动遮阳棚2.5米沿街建筑人行道沿街建筑人行道沿街建筑人行道(图3-1-26)16建筑顶部风格控制示意图(图3-1-24)3.1.2 公共景观要素3.1.2.1 街廓比例街廓比例是指街道与街墙的宽高比(L/H)。生活性道路的街廓比例宜控制在0.5-1.5之间,服务性道路的街廓比例宜控制在1.0-2.0之间(图3-1-27)。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特定风貌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HHLLL/H45米建筑面宽45米(图3-2-6)34滨水第一排建筑形体示意图滨水区域高层建筑面宽示意图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2.2.

35、3 建筑风格公共建筑应在现代建筑的基础上强调建筑立面造型简洁、轻盈、流线感和通透感,多以简约、开放的流线创造自由的形式,轻盈通透的屋顶形式。居住建筑宜剔除建筑型体边缘生硬的实体边框线的形式,建筑色彩以明快淡雅的浅色、亮色或白色为主,滨水第一排居住建筑,宜采用公建化处理方式(图3-2-7)。3.2.2.4 建筑功能滨水第一排空间,宜布置具有公共性质的建筑设施,市政类公共配套建筑除外(图3-2-8)。3.2.2.5 建筑界面建筑界面处于滨水空间与城市空间的交界处,应充分体现交流、融合的特质,界面在保证私密性的前提下,尽量开敞,展示尽量多的景致与活动,建立界面与临水空间的良好视觉联系(图3-2-9)

36、 。建筑若做商业等公共性质的用途,底层界面必须通透,采用较大面积的窗洞或窗户而使界面呈现透明,加强界面空间的交流和吸引力。建筑界面示意图(图3-2-9)公共性质的用地(图3-2-8)私密性质的用地私密性质的建筑功能公共性质的建筑功能公共性质的用地私密性质的用地滨水功能控制示意图(图3-2-7)滨水建筑风格示意图35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2.2.6 建筑退让若地块沿滨水一侧有道路,临水第一排建筑应后退道路红线10米或10米以上。若地块沿滨水一侧没有道路,其滨水第一排建筑应后退用地红线10米或10米以上(图3-2-10)。3.2.3 公共景观要素3.2.

37、3.1 视线通廊由内陆通向滨水区,沿岸线每隔80120米的距离,需设置宽度不小于15米的视线通廊(图3-2-11) 。视线通廊内,不得种植有可能遮挡视线通廊的乔木、灌木,以保证视线的开敞度(图3-2-12) 。(图3-2-11)视线通廊视线通廊控制示意图80-120米15米80-120米滨水退让空间示意图(图3-2-10)36(图3-2-12)视线通廊开敞度意图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当道路或公共绿廊垂直于滨水地块外围第一条道路时,鼓励延续至水边,形成视线通廊(图3-2-13)。3.2.3.2 退让空间临水地块不宜设置围墙,若设置围墙,宜采用通透型。滨水建

38、筑的围墙必须建在退让空间之外,退让空间内鼓励建设绿化,禁止布置停车设施。相邻地块的退让空间宜采用相同布局模式,统一铺装形式,退让空间内应统一设置一条连续的宽度不小于4米的步行道路(图3-2-14)。3.2.3.3 滨水眺望轮廓线良好的天际线应该具有明确的视觉中心,应当有起伏变化、高潮和重点。地标建筑是天际线的高潮点,(图3-2-15)。退让空间相同布局模式示意图(图3-2-14)(图3-2-15)道路或绿廊延续至水边示意图道路延续至水边绿廊延续至水边(图3-2-13)37滨水眺望轮廓线示意图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2.4 公共空间要素3.2.4.1 垂

39、直岸线道路滨水区域宜设置能通往水边的道路(图3-2-16)。垂直岸线道路设计应注重体现滨水道路绿化景观个性,宜在厦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基础上增加2-4米后退道路距离,并在道路转角处拓宽街道空间,形成适宜城市的风道及视线廊道(图3-2-17)。3.2.4.2 沿岸步行绿化带平行滨水沿岸160240米连续区域内若无生态绿地和城市道路,应结合规划道路、视线通廊设置通往水边的步行绿化带,宽度不得少于10米。工业、物流、仓储及港口、机场等市政基础设施用地除外(图3-2-18)。步行绿化带控制示意图(图3-2-18)原退让距离拓宽后退让距离(图3-2-17)垂直岸线道路景观示意图38设置通往水边的道

40、路(图3-2-16)原退让拓宽后退让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2.4.3 生态绿楔滨水区作为展示城市生态多样性的空间,鼓励设置生态绿地,作为城市通风、生态走廊,改善滨水区域性气候环境,营造良好景观。每12公里滨水岸线宜结合区域规划设置一条生态绿楔,宽度建议不小于30米(图3-2-19)。生态绿楔宜连接滨水区与内陆重要公共空间或山体,绿楔可结合城市绿地和市民旅游休闲场所等功能设置。3.2.4.4 平行岸线道路滨海滨湖地区:应沿滨水区布置一条平行岸线的道路,包括慢行道和车行道。道路均应顺应岸线走向布置,与岸线距离不宜超过150米且不宜小于75米,以界定城市公

41、共空间,形成连续的滨水开敞空间(图3-2-20)。滨溪地区:应顺应岸线走势结合区域规划布置一条连续慢行道路。城市开放空间滨海活动空间75米宽度150米城市开放空间与滨海活动空间(图3-2-20)生态绿楔示意图(图3-2-19)39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2.4.5 开敞度应使尽可能多的城市区域与水体保持良好的可视性与可达性,加强滨水资源的共享性。50米以上高层建筑垂直临水边界的投影长度与地块临水边界总长度的比值应80%(图3-2-21)。3.2.4.6 岸线控制岸线设计应处理好防洪、亲水的问题,推荐台阶式硬岸线、沙滩式软岸线、礁石式软岸线等,根据不同地

42、段和使用要求,进行不同类型的岸线设计。一般情况下不推荐采用直壁式硬岸,若采用直壁式硬岸应考虑在临水一侧增加景观式步道(图3-2-22)。ABA/ B 80%滨水建筑开敞度示意图(图3-2-21)40台阶式硬岸沙滩式软岸礁石式软岸(图3-2-22)岸线形式示意图直壁式硬岸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3 3.3 临山区域临山区域3.3.1 临山区域控制范围重要山体重要山体:高程大于150米云顶山、尖山、天柱山、大西山、大帽山、天马山、郭山、香山、蔡尖尾山、雷公山、朱岗岭、大屏山、仙岳山、东坪山、五老峰、御屏山、云顶岩、观音山等。一般山体一般山体:高程50米15

43、0米京口岩山、狐尾山、园山、虎仔山、保镇山等。临山区域控制范围临山区域控制范围:背景山:临山第一层建设用地城中山:临山第一条主要道路注5:本图为厦门市域范围内主要山体示意图,一般山体应在各层面规划编制过程中明确,并参考本章节内容控制。41临山区域大西山 324云顶山 1175大帽山 564尖山 1034天柱山 933天马山 393蔡尖尾山 302大屏山 239仙岳山 212御屏山 264云顶岩 340虎仔山 135郭山 155香山 176 狐尾山 124京口岩山 92园山 115(图3-3-1)主要临山区域控制范围示意图 (注5)五老峰 185雷公山 169朱岗岭 327保镇山 143东坪山

44、221观音山 255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3.2 建筑空间关系要素3.3.2.1 建筑高度眺望点与山体之间的建筑高度应结合视点高度以及山脊线控制要求进行控制。对彰显城市空间特色具有重要影响的山体,应严格控制山体周边建筑高度,保证山脊线主体的可视性和完整性。3.3.2.2 建筑面宽临山区域内的高层建筑,连续展开面宽不得大于60米(图3-3-2)。主要山体名称主要山体名称简要情况简要情况尖山位于同安西北部,1034米。大帽山位于翔安东北部,564米。天马山位于集美、同安交界,393米。东坪山位于本岛南部,339米。大西山位于同安中部,324米。蔡尖尾山位

45、于海沧中部,302米。大屏山位于海沧东部,239米。五老峰位于本岛南部,185米。御屏山位于本岛南部,264米。香山位于翔安东部,176米。狐尾山位于本岛西部,124米。京口岩山位于海沧南部,92米。云顶山位于同安北部,1175米。郭山位于同安、翔安北部,155米。天柱山位于海沧北部,933米。园山位于本岛中部,115米。虎仔山位于本岛东部,135米。雷公山位于海沧西部,169米。朱岗岭位于海沧、集美交界,327米。保镇山位于同安中部,143米。云顶岩位于本岛南部,340米。观音山位于本岛南部,255米。仙岳山位于本岛西部,212米。表3-3-1 主要山体一览表建筑面宽控制示意图建筑面宽60米

46、建筑面宽60米(图3-3-2)临山退让空间示意图(图3-3-3)3.3.2.3 建筑退让临山第一排建筑应后退用地红线15米以上。若地块沿临山一侧有道路,临山第一排建筑应后退道路红线10米以上。(图3-3-3)。42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海湾公园视点马銮湾中心岛集杏海堤视点双溪视点大嶝岛视点人民会堂视点湖里公园视点海上游线视点海上游线视点中山公园视点海沧CBD视点牛头山公园视点厦门大桥视点忠仑公园视点高度控制区白鹭洲公园视点3.3.2.4 第五立面低层、多层建筑宜采用坡屋顶或屋顶绿化形式。若采用坡屋顶,屋顶色彩应协调统一,具体色彩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界定(图3

47、-3-4)。3.3.3 公共景观要素3.3.3.1 眺望点选择临山区域范围主要的公共开放空间(绿地、广场等)或道路作为看山的眺望点(图3-3-5) 。临山区域内协调的屋顶形式和色彩示意图临山区域内较不协调的屋顶形式和色彩示意图(图3-3-4)43(图3-3-5)看山眺望点体系控制图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沿环山道每隔80120米的距离,需设置宽度不小于15米的视线通廊(图3-3-9)。除重要的公建地块以外,其它地块均应按要求预留视线通廊。3.3.3.2 视线通廊视点应选择在临山地块外围第一条道路和视廊相交的位置(图3-3-6)。视点的位置选择示意图临山地块

48、外围第一条道路示意图视点视线通廊临山地块外围第一条道路(图3-3-6)当道路或公共绿廊垂直于临山地块外围第一条道路时,鼓励延续至山体,或与环山道相衔接,形成视线通廊(图3-3-7)。视廊范围内允许建设,但建构筑物高度不得超过12米(图3-3-8)。44视线通廊视线通廊控制示意图80120米15米80120米(图3-3-9)道路或绿廊延伸示意图道路延续至山体绿廊延续至山体12米视廊范围内的建筑高度控制示意图(图3-3-7)(图3-3-8)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3.4 公共空间要素3.3.4.1 步行绿化带临山区域160-240米连续区域内若无通往山体的

49、公共绿地或城市道路,应结合规划道路、视线通廊设置通往山体的步行绿化带,宽度不得少于10米。工业、物流、仓储及基础设施用地除外(图3-3-10)。3.3.4.2 环山道沿山体生态红线之外宜设置环山道,车行环山道宽度不小于7米,步行环山道宽度不小于4米(图3-3-11)。3.3.4.3 广场山体主要出入口宜设置广场,并配置相应停车场地。45步行绿化带的宽度控制示意图步行绿化带宽度不小于10米步行绿化带宽度不小于10米160240米(图3-3-10)(图3-3-11)环山道示意图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4 3.4 历史区域历史区域3.4.1 历史区域控制范围

50、历史文化街区:鼓浪屿历史文化街区、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集美学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厦港历史风貌区、同安旧城历史风貌区、新垵、霞阳闽南红砖民居历史地段、华侨新村历史地段、祥店古民居历史地段、吕塘村古民居历史地段。注6:本图为厦门市域范围内主要历史区域,未来可根据调研及规划情况进行增补。(图3-4-1)主要历史区域控制范围示意图 (注6)集美学村历史文化街区同安旧城历史风貌区吕塘村古民居历史地段新垵、霞阳闽南红砖民居历史地段华侨新村历史地段厦港历史风貌区鼓浪屿历史文化街区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祥店古民居历史地段46历史风貌区(地段)历史文化街区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

51、定风貌区域3.4.2 建筑与空间关系要素2.4.2.1 建筑风格位于历史区域的多层及低层建筑,应严格控制其建筑风格特色,高层建筑的色彩、材质、裙房设计应参照所在区域的建筑要求控制,并与周边协调。(1)鼓浪屿建筑总体样式:墙身、壁柱采用西洋式,正面采用外廊或回廊形式,中西合璧式屋顶形式,可采用西式坡屋顶或穹顶或配中式屋檐起翘及纹样装饰。平面布局:采用严格对称布局手法,外围西式古典柱式外廊,运用西式巨柱或双柱式。材料细部:主体花岗岩、清水砖墙等本地材料。立面形式:建筑采用中式建筑三段式结构,墙身柱式回廊中式坡屋顶与建材,重檐斗拱,垂柱花篮,飞檐翘角,古风盎然(图3-4-2)。(2)南洋建筑总体样式

52、:欧亚混杂文化的建筑形式、骑楼为主要特征,以三跨、四跨柱为建筑单元,顺应街道、多栋毗连形成连续界面,外观协调一致,单跨内连续开三个小窗,窗套修饰边框及分隔小柱式,分层有饰线,葫芦瓶镂空女儿墙檐口,抹灰形成的弱线条花饰勾线。建筑色彩:采用淡雅、柔和的浅色调(图3-4-3)。(图3-4-3)南洋建筑风貌(3)闽南建筑总体样式:屋顶为双曲面,燕尾脊。材料细部:墙身多以闽南红砖为封闭外墙,局部点缀闽南红砖拼花与当地石材雕刻,基底为浅色石材。建筑色彩:墙身色调除砖红色外,其他宜采用淡雅、柔和的暖白或淡黄为主色调(图3-4-4)。47(图3-4-2)鼓浪屿建筑风貌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

53、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5)新建、扩建或改建建筑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地段)、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或改建建筑,应当执行相关的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规划的规定,并且不得照搬历史风貌建筑样式。(4)嘉庚建筑总体布局:主体突出,对称布局的建筑群。建筑单体的两翼对称并略后退,主次分明。平面布局:多呈简洁的“一字式”,有拱券外廊。立面形式:屋体为西式,屋顶为中式。材料细部:屋顶多为木结构,外铺琉璃瓦;屋身采用当地石材和红砖;多处拼花及雕花。墙身色调除砖红色外,其他宜采用淡雅、柔和的暖白或淡黄为主色调(图3-4-5)。48(图3-4-5)嘉庚建筑风貌3.4.2.2 建筑高度

54、应严格控制历史风貌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建筑高度H,选择适当的视点确定视线走廊,视点的距离L应大于或等于3H,且其视角不小于60度。因现状条件限制难以按照3H视点距离控制高度的,视点距离可适当缩小,但不得小于2H (图3-4-6)。建筑高度计算按照厦门市城乡规划管理计算规定执行。L3HH1.6米拟建建筑历史风貌建筑或文物保护单位主要保护立面视点(图3-4-6)建筑高度控制H60(图3-4-4)闽南建筑风貌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图3-4-7)建筑肌理示意图3.4.2.3 建筑体量新建、扩建或改建建筑的体量应与周边历史风貌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体量相协调,采用

55、相近的建筑模数,体现传统肌理的延续性(图3-4-7)。3.4.2.4 建筑退让新建、扩建或改建建筑的退让应延续周边历史风貌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退让距离(图3-4-8)。历史风貌建筑新建或改建建筑建筑退让(图3-4-8)建筑退让控制示意图493.4.2.5 建筑附属设施空调室外机、太阳能热水器、电视天线等设施、设备应放在隐蔽部位,避免安装在坡屋面及临街外立面上(图3-4-9)。除传统历史存在的管线,其他管线不宜以架空等有碍历史风貌区域景观的形式进行敷设。(图3-4-9)建筑附属设施设置示意图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4.3 公共景观要素3.4.3.1

56、沿街骑楼沿街骑楼空间应当延续原有街道骑楼的模式,保持骑楼形式、高度、宽度的连续性,保持骑楼步行通道通畅。历史风貌区域内新建街道应采用沿街骑楼的形式(图3-4-10)。3.4.3.2 街廓比例历史风貌区域内的新建建设的街廓比例(L/H)应延续周边历史风貌建筑的街廓比例(L/H)进行控制(图3-4-11)。3.4.4 公共空间要素3.4.4.1 空间格局应保留并传承历史风貌区域的空间格局,延续厦门本地特色的“路-街-巷”空间、骑楼空间、海堤空间的尺度肌理,保留传统街巷空间的历史认知感(图3-4-12)。“路-街-巷”空间示意图骑楼空间示意图海堤空间示意图(图3-4-12)历史和现代的沿街骑楼示意图

57、(图3-4-10)50HL(图3-4-11)历史街廓示意图H新建建筑历史风貌建筑禁止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活动。禁止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的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图3-4-13)。大面积改建、拆除示意图(图3-4-13)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4.4.2 街巷走向街道:保留原有街道线形和宽度,新建街道走向应顺应街区内的地形特点。巷道:对主要巷道的走向和宽度予以保留,并结合对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和对街旁绿地或开放空间的开辟形成步行的巷道网络。3.4.4.3 景观环境禁止占用或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

58、(图3-4-14)。道路红线内应按相关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的要求控制,适当增加绿地。3.4.5 公共设施要素3.4.5.1 广告标识广告材料禁止采用纸质或布质喷墨类打印材料(PP,PVC和PET )、灯箱和大面积的亚克力板、不锈钢板材。鼓励铁质、木质材料为主(图3-4-15)。古树名木示意图河湖水系示意图(图3-4-14)51灯箱、发光字材料示意图纸质或布质喷墨类打印材料示意图大面积的亚克力板材料示意图不锈钢板材材料示意图(图3-4-15)灯箱、发光字材料示意图铁质材料示意图木质材料示意图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4.5.2 导向标识鼓励在历史风貌

59、区域采用具有传统地域文化特色的标识系统设计,以彰显空间的历史传统特色环境氛围(图3-4-17)。3.4.5.3 服务设施及景观设施在历史风貌区域内的各种设施应在色彩、材质、造型等方面考虑历史风貌要求,与历史风貌协调且富有特色。传统地域文化特色标识示意图(图3-4-17)52禁止采用一店多招的形式。禁止采用高彩度、高明度的色彩和大面积鲜艳纯色(图3-4-16)。采用高彩度、高明度色彩的广告示意图(图3-4-16)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5 3.5 特定风貌特定风貌区域区域3.5.1 特定风貌区域控制范围南洋建筑风貌控制区:竹坝;嘉庚建筑风貌控制区:厦门大

60、学翔安校区;新嘉庚建筑风貌控制区:集美大学城南部、杏林湾区域;闽南建筑风貌控制区:东孚小城镇、灌口小城镇、钟宅区域、莲花镇、汀溪小城镇、新圩小城镇、亭洋村、宋厝村、大嶝区域;新闽南建筑风貌控制区:翔安地铁社区、翔安南部新城、丙洲村;新中式建筑风貌控制区:东西溪区域。南洋建筑风貌控制区嘉庚建筑风貌控制区新嘉庚建筑风貌控制区闽南建筑风貌控制区新闽南建筑风貌控制区新中式建筑风貌控制区注7:本图为厦门市域范围内主要风貌区域,未来可根据调研及规划情况进行增补和修正。(图3-5-1)主要风貌区域控制范围示意图 (注7)53竹坝厦门大学翔安校区集美大学城南部杏林湾区域东孚小城镇灌口小城镇钟宅区域莲花镇汀溪小

61、城镇新圩小城镇亭洋村宋厝村大嶝区域翔安地铁社区翔安南部新城东西溪区域丙洲村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图3-5-2)新闽南建筑风貌(2)新嘉庚建筑立面形式:采用三段式处理,墙体以西式为主,屋体为中式,简化装饰线条与分隔,屋脊具有燕尾样式,具有闽南大厝韵味。材料细部:应选用浅色石料、红砖或铸石贴面等具有厦门地域特色的建筑材料。适当引入一些嘉庚风格建筑的符号,如柱廊、石柱、拱桥、山花、圆孔透视窗等。建筑色彩:墙身色调除砖红色外,其他宜采用淡雅、柔和的暖白或淡黄为主色调(图3-5-3)。(图3-5-3)新嘉庚建筑风貌3.5.2 建筑空间关系要素3.5.2.1 建筑

62、风格(1)新闽南建筑总体样式:运用闽南石材、红砖,结合现代材料,穿插传统符号与现代元素,体现闽南建筑韵味。材料细部:“出砖入石”等其他传统建筑细部的现代符号。开窗局部构件可采用传统材质和色彩,细部设计可运用山花、线脚、拱券等传统形式。建筑色彩:墙身色调除砖红色外,其他宜采用淡雅、柔和的暖白或淡黄为主色调(图3-5-2)。(3)新中式建筑总体样式:中式建筑元素和现代建筑手法的结合与运用,整体风格上仍然保留着中式住宅的神韵与精髓,沿袭中国传统建筑精粹的同时,注重现代生活价值的精雕细刻,增强了建筑的识别性和个性,自成特色。建筑色彩:色调以淡雅、柔和的暖白或浅灰为主调(图3-5-4)。(图3-5-4)

63、新中式建筑风貌54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5.2.2 第五立面50米以下的居住类建筑建议采用相应区域建筑风格的坡屋顶形式。高度50米以上的建筑屋顶形式不做强制性要求,但应与周边建筑风貌相统一。3.5.2.3 绿地率新建区域的绿地率宜在厦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基础上调5%。3.5.3 公共景观要素3.5.3.1 骑楼新建区域的生活性道路宜形成连续的街墙界面;除了地块出入口处,服务性道路也鼓励形成连续的街墙(图3-5-5)。鼓励街墙底层采用骑楼形式。骑楼形式强调竖向线条,装饰上鼓励采用线角,可适当简化(图3-5-6)。3.5.3.2 退让空间在道路红线

64、和地块红线之间划定公共空间,采用政府统一标准建设。沿街建筑采用“零退让”的方式,建筑贴线布置,从而形成连续整体、风格统一的沿街步行空间(图3-5-7,图3-5-8 ,图3-5-9 )。街墙底层骑楼示意图(图3-5-6)鼓励的零退让控制剖面示意图人行道空间人行道空间地块空间地块空间公共空间公共空间(图3-5-7)一般区域退让空间控制地块红线(道路红线)退让空间(私有产权)建筑退让风貌区域鼓励的零退让控制平面示意图道路红线公共空间(公共产权)地块红线(零退让)(图3-5-9)生生活活性性道道路路生活性道路生活性道路服服务务性性道道路路服务性道路服务性道路生活性道路连续街墙界面示意图交通交通性道路性

65、道路交交通通性性道道路路(图3-5-5)(图3-5-8)55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5.4 公共空间要素3.5.4.1 绿化种植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植物资源。鼓励市树凤凰木和市花三角梅成片成簇种植(图3-5-10)。3.5.4.2 慢行道宜建立网络化的独立步行系统和自行车系统(图3-5-11)。3.5.5 公共设施要素3.5.5.1 景观小品宜采用富有厦门地域特色的造型或元素(图3-5-12)。3.5.5.2 人行铺装宜采用体现厦门地域特色的材料或色彩(图3-5-13)。3.5.5.3 导向标识宜采用具有传统地域文化元素进行标识系统设计,以彰显空间的特色环

66、境氛围。三角梅示意图凤凰木示意图(图3-5-10)独立步行系统示意图独立自行车系统示意图(图3-5-11)富有厦门本土特色的城市雕塑示意图(图3-5-12)56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的铺装材料和色彩示意图(图3-5-13)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6 3.6 山海通廊山海通廊3.6.1 山海通廊区域控制范围十大山海通廊区域:蔡尖尾山生态廊道、马銮湾生态廊道、杏林湾生态廊道、天马山生态廊道、同安湾生态廊道、下潭尾生态廊道、东坑湾生态廊道、九溪生态廊道、五缘湾生态廊道、万石山生态廊道。注8:本图为厦门市域范围内主要山海通廊,未来可根据调研及规划情况进行增补和修正。

67、(图3-6-1)主要山海通廊控制范围示意图 (注8)57山海通廊区域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6.2 建筑空间关系要素3.6.2.1 建筑布局高层建筑应采用点式布局,板式布局时主要朝向宜平行于主要视线通廊,禁止建造对景观遮挡严重的板式建筑。3.6.2.2 第五立面山海通廊区域内的低层、多层建筑宜采用坡屋顶形式或屋顶绿化,若采用坡屋顶,屋顶色彩应协调统一,具体颜色在控规中界定(图3-6-2)。3.6.3 公共景观要素3.6.3.1 视线通廊有条件的区域应通过建筑高度的控制,控制由山向海的整体景观(图3-6-3)。眺望点宜选择在山体上视野范围广,游人可达,有

68、一定聚集停留场地的公共建筑或公共开放空间。山海通廊区域内协调的屋顶形式和色彩示意图山海通廊区域内不协调的屋顶形式和色彩示意图(图3-6-2)山海通廊之间的视线通廊控制示意图(以南普陀寺后山观景视点为例)(图3-6-3)水平视角:约水平视角:约60度度58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6.4 公共空间要素3.6.4.1 慢行道山海通廊内部之间宜建立网络化的独立步行系统和自行车系统,提高山海通廊的可达性(图3-6-4)。慢行道可沿路设置或在地块内设置(图3-6-5)。3.6.4.2 大型交通设施高速公路、快速路、轻轨等大型交通设施穿越山海通廊区域时,宜采用下穿、

69、隧道等处理方式,不宜采用高架形式,保持山海通廊之间的视线联系(图3-6-6)。沿路设置自行车道示意图沿路设置步行道示意图(图3-6-5)59山海通廊慢行系统示意图滨水可达性步行道或自行车道步行道或自行车道步行道或自行车道滨水可达性滨水可达性海洋(图3-6-4)山体可达性山体可达性山体可达性大型交通市政设施穿越山海通廊区域的处理方式示意图下穿隧道(图3-6-6)山海通廊山海通廊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6.4.3 生态绿廊山、海之间的区域宜至少设置一条联系山海的生态绿廊,宽度不小于40米 (图3-6-7)。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可设置在生态绿廊内(图3-6-8)

70、。生态绿廊示意图生态绿廊步行道或自行车道海洋山体宽度不小于40米(图3-6-7)与生态绿廊结合的慢行方式示意图(图3-6-8)60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7 3.7 主要动线主要动线3.7.1 主要动线控制范围一般指快速路及重要主干道两侧100200米范围内第一层城市建设用地(根据具体地块修正)。注9:本图为厦门市域范围内主要动线控制范围,未来可根据调研及规划情况进行增补和修正。(图3-7-1)主要动线及动线控制范围示意图 (注9)马青路新阳大桥海新路主要动线主要动线控制区61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7.2.2

71、 建筑立面阳台应封闭,不应设置外凸悬挑式开敞阳台(图3-7-2,图3-7-3)。建筑附属设施(如空调机位、管道等)应采用隐蔽式设计,统一形式和安装位置,设置统一的遮挡设施。沿路第一排住宅建筑应立面公建化(图3-7-4)。较多凹凸进退的立面示意图平整为主的立面示意图(图3-7-4)62(图3-7-3)阳台外凸悬挑示意图3.7.2 建筑空间关系要素3.7.2.1 建筑功能重点路段沿线第一层城市建设用地,原则上规划公共设施用地或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不宜布局居住用地。封闭阳台示意图(图3-7-2)3.7.2.3 建筑退让道路两侧第一排的高层建筑主体应采用最大退让和最小退让控制(图3-7-5),且相邻三

72、栋或三栋以上建筑不宜采用相同退线。最大退让和最小退让控制示意图最大退让最小退让(图3-7-5)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7.2.5 建筑面宽平行于道路的高层建筑,若高度超过80米的,则面宽不得大于60米。不平行于道路的高层建筑,若高度超过80米的,则面宽不得大于80米(图3-7-7,图3-7-8)。3.7.2.6 建筑形体高层建筑宜采用比例修长的形体。3.7.2.4 建筑色彩单体建筑禁止大面积使用饱和度高的颜色,不得在同一建筑外立面使用多种颜色(图3-7-6)。色彩选择依据区域相关规划,若无具体控制要求,则建议采用乳白、淡黄等清新淡雅色调。平行于道路的高

73、层建筑面宽控制立面图不平行于道路的高层建筑面宽控制立面图(图3-7-7)建筑面宽60米建筑高度80米建筑面宽80米建筑高度80米63道路两侧高层建筑面宽控制平面图60米不平行于道路的建筑面宽平行于道路的建筑面宽(图3-7-8)色彩饱和度过高的建筑示意图外立面使用过多颜色的建筑示意图(图3-7-6)富有韵律感的城市天际轮廓线示意图(图3-7-9)3.7.3 公共景观要素3.7.3.1 天际线两侧建筑的高度应有起伏变化、整体有序,应形成高低错落富有韵律感的城市天际轮廓线(图3-7-9)。地块内第一排的相邻高层建筑,原则上不得连续三栋或三栋以上等高,且高度落差不得小于三层。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

74、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7.3.2 建筑界面重点关注高层建筑的中、上部界面,塔楼应采用点式布局,以增强景观渗透性和连续性(图3-7-10)。3.7.4 公共空间要素3.7.4.1 植物种植(1)种植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绿化与美化相协调,生态、景观与文化相统一的原则。(2)树种选择优先使用乡土植物、遮荫乔木、抗风树种,注重凤凰木、三角梅等市树市花的运用,适当选用珍贵树种,合理配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以及开花植物,保持植物群落的多样性和合理性。(3)立体绿化加强高架路段、过街天桥的垂直绿化,对挡土墙进行美化和软化(图3-7-11)。鼓励裙房进行屋顶绿化,提升绿量。道路两侧高

75、层建筑塔楼点式布局示意图(图3-7-10)进行垂直绿化的高架桥示意图进行美化和软化的挡土墙示意图屋顶绿化示意图(图3-7-11)643.7.5 公共设施要素3.7.5.1 广告标识建筑屋顶严禁设置大型支架式广告(包括公益广告);地面除公益广告,禁止设置大型支架式广告;严禁设置立柱式广告(图3-7-12)。立柱式广告图大型支架式广告图(图3-7-12) 一般区域滨水区域临山区域历史区域山海通廊主要动线特定风貌区域3.7.5.3 过街设施当主要动线穿越生活区、城市中心区等人流密集区时,应设置便捷的过街设施连接主要动线两侧地块(图3-7-14)。(图3-7-13)道路标志示意图(图3-7-14)过街设施示意图65主要动线过街设施3.7.5.2 道路标志宜减少标志杆数量,鼓励“多杆合一”,标志牌与信号灯可结合设置。同一地点需设两种以上标志时,宜合并安装在同一根标志杆上,同时最多不应超过四种(图3-7-13)。中央分隔带宜采用防眩、防撞的交通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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