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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位工程配套专业采购分包合同(13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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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位工程配套专业采购分包合同(130页).doc

1、 xx港区外xx作业区5-8号泊位工程配套专业采购分包合同合同编号:EPC总承包商:xx有限公司采购分包商: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 xx公司xx年十一月58目录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4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61 一般规定62 EPC总承包商123 采购分包商144 项目执行计划与工期175 采购196 安装237 质量管理与保修238 HSE与文明施工259 现场保安2610 进度控制2711 变更2912 合同价款和付款3313 EPC总承包商终止3514采购分包商终止3715 验收与移交3816 知识产权4017 保密4218 风险与保险4219 不可抗力4

2、6xx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4821 争端与解决4922 索赔5023 其它5124.补充条款52第三部分 专 用 条 款531 一般规定532 业主543 采购分包商554 项目执行计划与工期555 采购566 安装577 质量管理与保修578 HSE与文明施工599 现场保安5910 进度控制5911 变更5912 支付6017 保密60xx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6024 补充条款62第四部分:附 件63附件1 项目描述、采购分包商工作范围63附件2 EPC总承包合同节点工期68附件3 项目执行要求及业主管理规定69附件4 技术要求75附件5 性能保证和考核标准82附件6 关键人员83附件7

3、保密协议84附件8 价格分项、付款进程86附件9 履约保函格式89附件10 预付款保函格式90附件11 联合体协议书91附件12 质量保修协议书92附件13 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94附件14 业主的HSE管理制度96附件15 安全管理责任书97附件16 批准的其他分包商名单99附件17 批准的物资供应商名单100附件18 业主的HSE考核管理程序101附件19 业主对承包商的HSE要求112附件xx 石化项目工程款账户联合管理协议119附件21 EPC技术协议存档、竣工资料交付整理要求121附件22 采购质量管理及保修要求123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EPC总承包商:xx有限公司采购分包商:xx公司

4、为建设xx港区外xx作业区5-8号泊位工程,EPC总承包商委托采购分包商进行本工程的工艺、电气、控制、给排水、消防、环保、通信、导航、靠泊、暖通专业材料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如下: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且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书面纪要和备忘录;合同协议书;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附件;合同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招标书和投标书;与本合同

5、有关的其他文件。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贰仟壹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圆整(小写: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2,179.12万元,含税)。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已考虑了各种风险因素,除合同约定外在实施期间不作调整。各材料采购询价、招投标、开工、到货等节点时间依据EPC总承包合同编制的采购计划而定。质量等级:合格质量合格率达到100%。采购分包商向EPC总承包商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采购并在采购全过程中贯彻质量保证、质量控制体系且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采购分包商向EPC总承包商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在采购实施全过程中对安全施工负全责。EPC总承包商向采购分包

6、商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本配套专业采购分包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以政府相关部门批文为准)、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本配套专业采购分包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8份,双方各执4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工程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xx港区EPC总承包商:xx有限公司采购分包商:xx公司 (盖 章) (盖 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 或法定委托代理人: 法定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xx12年 月 日 xx12年 月 日单位地址: 单位地

7、址:xx省xx市xx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xx-343 0xx-89传 真: 传 真:0xx-33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515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xxxx支行帐 号: 帐 号:4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1 一般规定1.1 定义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合同:指合同协议书(包括双方针对本合同形成的补充或变更协议书及双方同意纳入合同的合同签订前的会议纪要、备忘录、采购分包商承诺性文件等)、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附件、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规定的其它文件。配套专业:是指装卸机械设备工程、供电照明工程、自动控制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环保工

8、程、通信工程、导助航及辅助靠泊工程、暖通工程合同项目(简称“项目”):指EPC总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建设的xx港区外xx作业区5-8号泊位工程。项目现场:指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实施地点,除非本合同对项目现场范围有明确约定,项目现场范围包括实施永久工程、临时工程的所有区域。主合同:指受业主委托,EPC总承包商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技术服务等工程总承包的合同简称。业主:指由主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EPC总承包商:指由主合同约定的具有总承包资格并被业主接受设计、采购、承建和工程管理主合同工程的当事人。采购分包商:指由配套专业采购分包合同约定的具有采购承包资格,被EPC总承

9、包商接受的并经业主确认的承当本配套专业采购分包合同的当事人。 采购分包工作(简称“工作”):指采购分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所开展的全部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采买、检验、运输、安装、试运行服务、培训、质量保修、任何缺陷的修补以及执行其它所有为建设合同项目而需要的辅助行为等。 业主代表:指业主在合同中指定的代表业主执行主合同的代表人。 EPC总承包商代表:指EPC总承包商指定的代表EPC总承包商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采购分包商代表:指由采购分包商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监理人:指业主委托的承担整个EPC项目监理工作的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指监理人指定并经业主同意的代表监理人承担本项目监理工

10、作的代表。监理人员:指监理人派驻的开展监理工作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现场人员:指在现场的业主人员、EPC总承包商人员及采购分包商人员。天/天数:指日历天/天数;时间:指中国北京时间。开工日期:指协议书中约定的项目开工日期。开工:指采购分包商按照约定,开始实施本合同项下的工作。单机试车:指现场安装的驱动项目的空负荷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为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检验其除受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作、安装质量。1.1.xx中间交接:指采购分包商完成材料采购、完成安装及单机试车后,并通过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办理中间交接,签署中间交接证书。对工程或(和)单项工程的操作和使

11、用没有实质影响的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不作为中间交接不合格的理由。联动试车:指项目按图纸和规范完成了系统的安装,并完成项目中间交接后,为检验单个或几个系统的设备、管道、阀门、电气、仪表自控等综合性能和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的试运转。交工验收:指采购分包商按照本合同规定和业主要求的内容,完成了项目的采购工作,质量初评合格、专项验收合格、联动试车合格,码头已具备投用的条件。竣工验收:本项目交工验收之后,将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限为交工验收后6-12个月。试运行期间,采购分包商负责按照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及合同要求对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进行整改。试运行期限到期之后,进行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证书及

12、最终交付证书。合同建设工期(简称“工期”):指从项目项目开工日期至交工验收的天数。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交工验收日期为业主确认的交工验收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交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交工验收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业主验收的日期。试运行服务:指在业主组织的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中,采购分包商提供的服务。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项目的材料采购、设备材料安装、试运行服务、培训、质量保修、由于采购分包商原因造成缺陷的修补以及执行其它合同约定为建设该项目而需要的辅助行为的款额,包括和按照合同作出的调整(如果有)。采购分包商设备:指为实施和完成工作需要的所有仪器、机械、机具、设备、车辆和其它物品。采购分包

13、商设备不包括业主、EPC承包商提供的设施和设备以及拟构成或正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设备、材料和其它任何物品。信息:指所有具有技术和非技术特征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分包商从业主、EPC承包商或其代理直接或间接获得的技术信息、商务信息、说明、规格、标准规范、数据和介绍。采购分包商文件:指采购分包商根据合同提交的为完成本合同下的工作有关的数据、计划、方案、规格、流程、图纸、标准规范、手册以及类似的文件和上述文件的完整的可编辑的电子文档。良好的行业惯例:指在类似情况下从事同类项目的、熟练的、有经验的采购分包商按照先进的标准使用公认的、具有最高专业水准的项目设计和技术所表现出来的技术水平,勤勉和谨慎的预

14、见。审批或批准:指由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签发的不免除采购分包商在本合同项目下的任何义务、风险或责任的书面批准,政府部门的审批除外。设计文件:指EPC总承包商向采购分包商提供的,包括所有与合同项目设计有关的数据、计划、规格、流程、图纸及其类似的技术文件。变更:指符合本合同条款第11条【变更】规定的应当视为变更的改变、修改。系统:指构成合同项目生产项目和辅助设施的操作系统。质量保修期:指从本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由采购分包商承担保修责任的一段时间。供应商:指为合同项目提供货物当事人,包括业主指定的供应商和EPC总承包商指定的供应商。供货或货物:指合同项目需要的所有设备、材料和软件以及与设备、材料和

15、软件相关的文件,包括所有备件以及初次添加的非消耗品(如润滑油)。法律:泛指法律、法规、法令、司法解释、规章、地方性法规等。1.2 解释合同意图合同各个部分作为合同整体并相互补充。如果合同某个部分规定工作、服务或者采购分包商义务、责任,而在其它部分没有规定的,这种情况下应视为合同整体要求,采购分包商应当按照合同要求执行这些工作、服务或义务。合同中任何字、词、句错误、多余、遗漏以及词性的误用等都不影响从合同整体来理解这部分的意图。在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需要外:(a) 表示某一性别的词,包括所有性别;(b) 单数形式的词也包括复数含义,反之亦然;(c) 包括“同意(商定)”、“已达成(取得)一致”、

16、或“协议”等词的各项规定都要求用书面记载;(d) “书面”或“用书面”系指手写、打字、印刷,并形成永久性记录。EPC总承包商提供文件的错误、遗漏以及矛盾.1采购分包商应当认真审查EPC总承包商提供的文件(包括EPC总承包商转递的业主文件),发现任何错误、遗漏、矛盾应当在收到EPC总承包商的文件后7天内书面通知EPC总承包商,EPC总承包商应当及时给予书面澄清。如果采购分包商未在上述时间内将业主供的部分文件的错误、遗漏以及矛盾通知EPC总承包商,则视为采购分包商已经复核并确认了这些文件,采购分包商自行承担因为这些文件的错误、遗漏、矛盾而导致的风险。采购分包商的审查费用及承担上述风险的费用已经包含

17、在合同价款中。.2 按照良好的行业惯例,如果有任何工作、服务或供货未在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图纸、附件或其它任何文件中明确提及,但却是成功执行本合同建设合同项目和圆满完成本合同项目下的工作所需要的,此服务或供货应视为已经预先包括在合同中并成为采购分包商工作范围(合同工作)一部分。采购分包商提供的此类服务或供货不构成第12条【变更】所述的变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应由采购分包商承担。采购分包商熟知在合同签订以前,采购分包商被认为已经熟悉为执行本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规范、标准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各种规定和要求;采购分包商熟知项目的性质、项目所在地情况;采购分包商熟知项目对设备、材料的特性、数量和质量的要求;

18、采购分包商熟知执行项目所需施工以及其它工作/服务的性质与工作量;采购分包商熟知为执行项目所有人员、设备、材料、物资供应以及施工机具设备进、出项目现场的要求;采购分包商熟知为执行本项目的交通运输条件和情况;以及作为合格的采购分包商应当知悉的所有执行本合同项目相关的其它事项。采购分包商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已经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侯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它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采购分包商已充分估计了上述事项对项目的影响以及由此给采购分包商带来的责任和风险,采购分包商承担这些责任和风险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3通信与交流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

19、规定不论在何种场合给予或颁发批准、证明、同意、确定、通知和请求时,这些通信信息都应采用以下书面形式,即由人工送达(取得对方签收),或通过传真、挂号邮寄或速递传送。接收方在收到这些通信文件时,应立即通知对方确认已经收到该文件。双方通讯与交流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见专用条款。任何一方的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接收人通知了变更后的地址,随后通信信息应按新地址发送。如接收人在请求批准、同意时没有另外说明,可按请求发出的地址发送。1.4法律和语言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及执行均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合同争端解决,无论采用仲裁或者诉讼,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且,排除按照司法规

20、则应适用的任何其它国家的法律。1.4.2语言文字.1本合同以中文书写。.2所有依照合同提供的信件、信息、印刷品、数据手册及其它文件一般应采用中文,如果有特殊要求,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5权益转让在合同执行中,EPC总承包商转让合同权利的规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采购分包商不得转包或者变相转包合同项下任何工作。1.6文件的照管和提供采购分包商应负责保存和照管采购分包商文件、采购分包商为开展工作而形成其它文件、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流转文件或证明文件、EPC总承包商和业主需要采购分包商保管的政府批准文件、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的指示、委托采购分包商保管的其它文件,直到被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接收为止。采购分

21、包商应在项目现场保存一份合同、采购分包商文件、变更以及根据合同所发出的其它往来文件并以不损害文件的方式妥善加以管理。1.7文件使用采购分包商给予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无期限的、可转让的、不排他的、免费的使用采购分包商文件的许可,包括对它们做出修改和使用修改后的文件的许可。这些许可应:(a)在本项目范围内,允许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或其他方为设计、建设、运行、维修、改进、调整、修复、报批和拆除工程之目的,复制和使用采购分包商文件。(b)采购分包商文件是计算机程序或其它软件的,允许在合同设定的采购分包商文件使用范围内的计算机上运行。EPC总承包商给予采购分包商因履行本合同之目的自费复制、使用EPC总承

22、包商和业主文件的权利。未经EPC总承包商同意,采购分包商不得因本条款规定外的其它目的使用、复制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的文件。1.8遵守法律、规范与标准采购分包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应遵守适用的法律。采购分包商应缴纳各项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工作。采购分包商应保证使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免受因采购分包商未能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工作带来的任何损失。采购分包商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提供的任何工作成果,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技术标准、建筑、化工、施工与环境方面的法律以及合同中提出的适用于工程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它标准。采购分包商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准、规范及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如果合同中的标准和/或

23、规范不一致,那么,适用较严格要求的标准和/或规范。在特定情况下,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可以指定适用具体标准和/或规范。合同签订后发布或者生效的新的标准和规范,或者标准和规范被修订,一般情况下,采购分包商应适用这些最新标准、规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但具体每一项新标准、规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是否适用须报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批准。如果EPC总承包商和业主书面确认使用这些新标准、规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采购分包商应当采用这些新标准、规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采购分包商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均不构成合同第11条【变更】所述的变更,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已考虑并包含在合同价款中。2 EPC总承包商2.1EPC总承包商

24、及其委托的人员EPC总承包商代表.1执行本合同EPC总承包商代表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中约定。.2EPC总承包商代表将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或EPC总承包商书面授权在授权的范围内开展工作。.3如果EPC总承包商替换已任命的EPC总承包商代表,应在不少于7天前将替换人的姓名、职务、职权以及任命的日期通知采购分包商。.4EPC总承包商代表的指示EPC总承包商代表可向采购分包商发出根据合同应履行义务所需要的指示,每项指示均应是书面的,并说明其有关的义务,以及规定这些义务的条款。如果这些指示构成合同变更,应按照合同条款第11条【变更】的规定处理。确有必要时,EPC总承包商可发出口头指令,具体要求按照合同专用

25、条款执行。工程监理.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业主委托对工程实施监理,采购分包商必须接受监理。.2监理人:监理人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依据主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监理人在业主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业主行为。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委托的其他人员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若委托其他人员执行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可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采购分包商理解所有业主委托的监理人以及业主委托的其他人员,应只在业主授权的范围内开展相应的工作。由监理人以及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委托的其他人员做出的任何批准、校核、证明、同意、检查、检验、批示、通知、建议、要求、试验或类似的

26、其它行动,应:(1)不解除采购分包商根据合同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2)不解除业主和EPC总承包商为实现本合同目的享有的任何权利。2.2获得政府许可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采购分包商应当获得建设和运营合同所需要的政府许可,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对于采购分包商不能以自己名义获取的、应当以EPC总承包商或业主名义获取的建设和运营合同所需的政府审批,采购分包商应承担报批工作及相关费用,EPC总承包商给予适当的协助。2.3现场进驻权业主在划定项目现场的范围后,EPC总承包商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分包商按照有关规定进入项目现场。项目现场的范围双方在专用条款约定。在未收到采购分包商履约保函或采购分包商不符合业主规

27、定的进入现场条件时,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有权拒绝采购分包商进驻现场,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采购分包商负责。因采购分包商原因导致的任何进场延误,相应损失应由采购分包商承担,采购分包商无权对此提出工期延长或索赔。2.4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提供的文件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提供文件的内容及时间。2.5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提供的设备、材料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提供的设备、材料。2.6资金安排EPC总承包商根据本合同条款第12条【合同价款和付款】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2.7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提供的现场条件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提供的现场条件的时间及要求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3 采购分包商3.1采购分包商一般责任和义务采购分包商应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作并保证不因采购分包商的过失或其它原因导致业主丧失对项目的所有权。采购分包商应对所有过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采购分包商应遵守在合同执行阶段现行的、可适用于本项目的法律、条例和规章,包括在合同生效日后颁布的、适用于本项目并有可能影响到工作的所有法律、条例和规章。采购分包商应根据和利用良好的行业惯例和经验来完成工作,并接受业主及其委托人员的监督、检查。对于可能影响到项目现场临近区域的工作,采购分包商应按照合同规定与业主进行协调,并遵守所有适用的法规和标准规范,如安全、治安标准等。采购分包商保证具有完成工作所需

29、要的经验和能力,并保证提供足够和称职的专业人员和其他人员,勤勉、谨慎地履行本合同。采购分包商应将业主提供的所有标准规范、图纸、数据、资料翻译并转化成项目所需要的形式或内容。采购分包商应根据业主要求提供与工作有关的全部信息,以便业主审查、建议或批准。为保证项目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采购分包商应保证项目款项专款专用,支付渠道流畅,采购分包商应在项目建设地点业主指定的银行开立项目专用帐户。采购分包商承诺同意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在项目实施期间随时对采购分包商的支出情况进行监督,但这种监督不应影响采购分包商正常进行的工作。采购分包商在执行工作过程中应与EPC总承包商和业主、业主的其它承包商、EPC总承包商

30、的其他采购分包商和有关政府部门进行协调合作。采购分包商应积极配合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审查等活动。采购分包商应严格执行本合同关于安全的规定以及所有相关的安全规范和规定,由此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采购分包商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实行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确保工程在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转。采购分包商保证,在满足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下,合同项目全部满足并达到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指标。采购分包商保证已经检查、完全理解并考虑到了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内容。采购分包商确认已充分考虑了进入现场的道路的适宜性和可用性,并尽最大努力防止任何

31、道路或桥梁因采购分包商的通行而受到损坏和人员伤亡。采购分包商应避免在工程实施中所造成的各种扰民、民扰、干扰公共道路通行、破坏当地习俗以及影响其它承包商的正常工作。并在开工前提交业主认可的相应措施报告。采购分包商应保证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免受因任何此类干扰造成的任何赔偿和损失,并负责承担由于干扰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包括地方行政部门因此对业主的处罚)。采购分包商应负责提供足够的运输、装卸设备,采购分包商的运输、装卸设备运抵现场后,应被视为工程专用设备,采购分包商应防止该类设备因受到抵押、担保或其它处置而给工程造成影响。采购分包商将按照合同及法律规定使用EPC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的现场水、电、气、通

32、讯等设施和服务(如果有)。采购分包商应当自费并自担风险地使用这些设施和服务。采购分包商应向EPC总承包商支付使用这些水、电、气、通讯及其它公用设施和服务的费用。水、电、气等的价格以及结算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无序行为.1采购分包商应始终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采购分包商人员或其内部发生任何非法的、骚乱的或无序的行为,保持安定,以保护现场及邻近人员和财产的安全。.2采购分包商应制定应急措施,在发生水灾、疾病流行等其它灾害时,保证采购分包商人员及邻近人员和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小。3.1.xx采购分包商应自行建造、管理、拆除项目实施所需的临时设施。若因采购分包商拖欠供应商、采购分包商人员款项,

33、导致发生针对EPC总承包商或业主的诉讼、政府干预或发生群体事件等情形,影响工程整体进度时,EPC总承包商通知采购分包商后,有权代采购分包商向供应商及采购分包商人员支付欠款,所付款项及由此给EPC总承包商或业主增加的费用从应付采购分包商的款项中扣除。本条约定并不转移或解除采购分包商的任何责任,也不应视为供应商及采购分包商人员有权直接向EPC总承包商或业主提出付款请求。3.2采购分包商代表及采购分包商人员采购分包商应指派采购分包商代表,采购分包商代表具体姓名、职务、到职时间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采购分包商不能随意更换采购分包商代表,如根据实际情况确有需要,须提前14天通知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并提

34、出多位继任者及资质和业绩情况供EPC总承包商和业主选择,是否同意由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决定。采购分包商代表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同意,并委派其代表代行其职责。即使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同意更换采购分包商代表,替代人员应与被替代人员共同工作一段合理的时间以完成工作交接。采购分包商代表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EPC总承包商、业主和监理人。采购分包商代表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EPC总承包商、业主或监理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项目、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合法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EPC总承包商、业主和监理人提交书

35、面报告。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采购分包商应派遣或雇佣足够数量的合格人员,投入的人员应满足项目工作运转需要。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有权要求采购分包商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或不能适当处理工作关系的采购分包商代表和其他采购分包商人员,但应至少提前 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分包商;采购分包商须在接到业主相关要求后7 天内更派新采购分包商代表或其他人员;后任者应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采购分包商关键人员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未经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许可,采购分包商不得更换关键人员。经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批准更换的关键人员应按EPC总承包商业主要求与被替代人员共同工作一段合理的时

36、间以完成工作交接。3.3供应商采购分包商应在业主批准的供应商短名单范围内确定设备、材料订购供应商,采购分包商不得再次分包其在本合同下的任何工作。采购分包商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不能解除采购分包商在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采购分包商应当为所有供应商的行为、违约及疏忽承担连带责任。采购分包商与供应商签订的分包合同或供货合同应符合本合同的所有规定。3.4采购分包商文件采购分包商按照专用条款规定向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提供采购分包商文件供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审查、批准,并组织设计审查会议。如果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对采购分包商文件提出修改意见,采购分包商应当按照规定重新报业主审查、审批。采购分包商文件应按合

37、同条款第1.4条【法律和语言】规定的语言进行编制。对于需要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批准的文件,必须经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批准后才能实施。如果采购分包商需要对已提交给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审批的采购分包商文件进行修改,应立即通知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经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批准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文件按照原文件的报批程序报请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批准。4 项目执行计划与工期4.1工作计划采购分包商应当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按照专用条款的要求和EPC总承包商的供货计划向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提交详细的采购工作计划供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审批,采购分包商应在工作计划中应对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指明合理

38、的预计到货时间要求,如果采购分包商未在计划中指明该要求,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采购分包商承担。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收到采购分包商提交的工作计划后10天内向采购分包商书面提供审查意见。如果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审查意见中包含修改和/或不同意见,采购分包商应按照下列方式处理:a)如果采购分包商同意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的审查意见,采购分包商应当按照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意见修改工作计划,并重新报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审批,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应在7天内批准。b) 如果采购分包商不同意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审查意见,采购分包商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并尽可能地满足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意见修订工作计划,同时附上不同意EPC总

39、承包商和业主意见的说明,重新报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审批,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应在7天内批复。尽管采购分包商工作计划得到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同意或批准,在工作执行过程中,如果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发现采购分包商的进度计划不合理,或实际进度不能满足本合同的进度要求,应书面要求,采购分包商应在5天内修改工作计划并按照本第4.1.2款提交EPC总承包商和业主重新审批,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应在7天内批准,或采取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认为必要的措施来满足进度要求。如果工作进度有可能延期或者工作有可能中断,采购分包商应立即书面通知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并采取适当措施使工作重新符合进度计划的要求,并将有关事项通知

40、EPC总承包商和业主。采购分包商应将已采取的所有措施通知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如果实际工作进度发生延误,采购分包商应当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并修订工作计划。采购分包商建议的补救措施和修订的工作计划应报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审批后实施。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由采购分包商自行承担。采购分包商理解并接受,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对采购分包商工作计划和/或修订的工作计划的审查意见、修改、同意或者批准,并不表示也不构成EPC总承包商同意采购分包商工作延期,也不表示或构成EPC总承包商对采购分包商的变更指令,采购分包商无权也不得据此向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索赔,包括工期和费用。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有权根据项目建设或者项

41、目设施运行的整体需要书面要求采购分包商调整或修改工作进度。采购分包商应当按照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要求执行这种调整或修改,并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轻这种修改对工作的影响。由此导致的工作变化,视为变更。4.2管理软件采购分包商应当使用管理软件进行项目进度、费用等方面的管理。对使用的管理软件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4.3工期采购分包商应当按照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期要求开展工作。5 采购5.1采购一般要求除合同明确规定由业主和EPC总承包商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包括两年备品备件)外,采购分包商负责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要的所有物资、材料的采购及服务,包括安装、维护所使用的特殊工具以及设备调试期间用到的耗材(详见

42、合同附件1项目描述、承包商工作范围)。此外,采购分包商还需要按照合同规定提交供货厂商文件,并保证设备、材料的质量保修期覆盖到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采购分包商所采购的物资根据工程过程中的重要程度分为关键、重要和一般。关键设备材料是指直接影响到工程进度、生产质量具有关键性的重要设备材料;重要设备材料是指制造复杂、制造周期较长的重要设备材料;一般设备材料是指制造简单,大批量的设备和材料。采购分包商应据此合理分类并提供分类清单。业主和EPC总承包商有权参加采购全过程。业主和EPC总承包商有权参加关键/重要/大宗物资的评标(评审)过程,并有权派出代表作为评委参加评标(评审)。评标(评审)结果经EP

43、C总承包商审核后,报业主批准。需业主和EPC总承包商参加的采办环节,原则上采购分包商应当在实施前7个工作日通过EPC总承包商通知或提交业主, EPC总承包商在收到业主签复后3个工作日内给采购分包商以书面答复。业主对供应商短名单进行审批。采购分包商应在附件17的供应商名单中(名单可以根据需要按程序增补)选择物资供应商形成短名单通过EPC总承包商报业主批准,采购分包商应当在实施材料采购前将制定的供应商短名单通过EPC总承包商报业主审批。应保证所有供应商的资质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原则上设备应整体到货,如确需现场组装的,需报EPC承包商和业主批准。采购分包商采购的设备总成工作由采购分包商组织。

44、采购分包商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招标或其它方式选择供应商。采购进口物资,采购分包商委托业主认可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的招标采购,不免除采购分包商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5.2催交与检验在设备材料装卸、运输和储放过程中,采购分包商应当保存完整和清晰的设备材料文件及记录供业主检查。采购分包商应当负责采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催交、催运直至运抵项目现场。采购分包商应按催交检验计划规定进行催交和检验工作。本合同项下采购分包商提交的设备材料及承担的工作将接受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对进度的跟踪和催办,业主和EPC总承包商人员在采购分包商代表的陪同下可以进入采购分包商的供应商的工作现场察看进度是否满足总

45、承包工作的进度要求。采购分包商应保证并要求供应商同意业主和EPC总承包商按照质量保证的规定检验任何供货内容。对业主和EPC总承包商在检验过程中提出的任何异议采购分包商应立即进行核查,采取必要的措施修补缺陷保证正确地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将采取的措施通知业主和EPC总承包商。如果供应商未能及时、正确地履行其合同义务,业主和EPC总承包商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的供货或提供的服务。采购分包商保证并要求供应商遵守与设备材料强制性检验、试验、检测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的要求。采购分包商应执行EPC总承包合同、相关规范和业主的规定的检验和试验,并向业主和EPC总承包商提供检验或试验报告。需要业主和EPC总承包商参加

46、的检验或试验,采购分包商应提前5天通知业主和EPC总承包商检验的地点和时间,业主和EPC总承包商需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如果采购分包商未能发出此类通知,业主和EPC总承包商有权不认可检验或试验结果,并要求采购分包商重新检验或试验,采购分包商拒绝重新检验或试验时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重新检验或试验,不论结果是否合格,所需费用均由采购分包商承担。为有效进行合同规定的试验,采购分包商应提供所需的所有仪器、协助、文件和其它资料、电力、装备、燃料、消耗品、工具、劳力、材料以及具有适当资格和经验的人员。若业主需要新增加检验内容和检验节点、或要求重新检验试验时,采购分包商应积极配合,如果检验或试验的结果不符

47、合合同要求或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采购分包商承担包括附加或重新检验/试验的费用在内的全部相应的费用,否则,该费用由业主承担。如果检查、检验、测量或试验结果发现任何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要求,业主和EPC总承包商可向采购分包商发出通知,并说明理由,有权拒收该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采购分包商应立即修复缺陷,并保证项目符合合同规定。如果业主和EPC总承包商要求对上述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再次进行试验,这些试验应按相同的条款和条件重新进行。如果此项拒收和再次试验使业主和EPC总承包商增加了费用,采购分包商应承担业主和EPC总承包商的该费用。尽管已有先前的任何试验或证书,业主和EPC

48、总承包商仍可指示采购分包商进行以下工作:1) 将不满足合同要求的设备或材料移出现场,并进行更换;2) 为去除不符合合同而进行的任何其它工作;如果采购分包商未能服从任何此类的要求或指示,业主和EPC总承包商应有权雇用并付款给他人从事该工作。采购分包商应承担业主和EPC总承包商因其未履行上述指示或要求而使业主和EPC总承包商支付的所有费用, EPC总承包商有权从应付采购分包商合同款中直接抵扣。对于EPC总承包商业主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检查、检验、测量和(或)试验的工作,在覆盖、掩蔽、为储存或运输而进行的包装前,采购分包商应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EPC总承包商进行检查、检验、测量和(或)试验。若采购分包商没

49、有发出此类通知,而当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提出要求时,承包商应除去物件上的覆盖,并在随后恢复完好,所需费用由采购分包商承担。采购分包商保证业主和EPC总承包商人员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1) 有充分机会进入制造和供应设备和材料的地点;2) 有权在加工、生产和施工期间(在现场和其它合同规定的范围),对设备、材料和工艺进行检查、检验、测量和试验,并对设备、材料的制造和加工生产进度进行检查。采购分包商应为业主和EPC总承包商人员进行上述活动提供便利,包括提供进入条件、设施、许可和安全装备。此类活动不应解除采购分包商的任何义务和职责。5.3货物运输 本合同采购分包商采购的物资的运输由采购分包商负责。采购分包

50、商应承担其所采办的所有工程货物和其它物品的包装、装货、运输、接收、卸货、移交前的存储和保护,以及办理各种审批手续等所发生的任何费用。采购分包商应保护业主和EPC总承包商免受因采购分包商采购工作范围内的货物运输引起的相应赔偿、损失和开支(包括法律费用和开支)的伤害,并应处理和支付由于货物运输引起的所有索赔。5.4设备和材料的所有权采购分包商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和其它永久工程,应按照本合同的下述约定转至业主名下:a)除非业主提前接收货物,合同项下的货物到达现场所有权即归业主。b)如果业主提前接收货物,从业主接收货物起货物的所有权即归业主。上述这种转移不影响本合同下承包商的照管

51、义务和风险以及业主的权利。尽管设备、材料所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转移,在设备、材料移交EPC承包商前,采购分包商仍应负责所有货物照管,并承担相应照管不善的损害赔偿责任。如果采购分包商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保证业主对设备、材料享有所有权并将设备/材料转至业主名下,EPC总承包商有权拒绝向采购分包商付款。采购分包商应确保其购买设备材料在任何情况下不含任何赋予供应商对设备材料的所有权的规定。且当依本合同、采购合同或法律规定,业主享有设备材料所有权后,采购分包商在仓储管理过程中,应确保这一权利,并排除业主和EPC总承包商外的任何方对这些设备材料享有留置权、索赔要求或其它任何担保利益。5.5仓储及仓库使用管理

52、采购分包商负责采购物资在验收移交前的所有仓储管理。采购分包商必须在业主和EPC总承包商同意或指定的区域向业主和EPC总承包商验收移交采购物资,验收移交的方法和方式应当令业主和EPC总承包商满意,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分包商应负责自仓储地点到安装使用地的货物装卸和运输工作。5.6业主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及照管业主为执行本合同工作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如果有),采购分包商应参与这些设备和材料及相应单据的联合检查验收。如果发现缺陷及数量、型号不符合应在接收后3天内书面通知EPC总承包商,由EPC总承包商书面通知业主。 从业主的存放点(业主的项目现场仓库或现场货物临时堆放点)向采购分包商提供业主已购的设

53、备材料,采购分包商应负责并承担自上述地点到采购分包商存放点的货物装卸和运输工作,并负责到达采购分包商存放点之前货物的照管工作。5.7采购分包商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要求采购分包商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要符合设计文件、国家规范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的详细要求,设备、材料的相关图纸资料齐全并提交EPC总承包商。其它要求详见专用条款。资料份数:8份。6 安装不适用7 质量管理与保修7.1质量保证体系采购分包商应当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采购分包商的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管理制度应满足业主和EPC总承包商的管理需要。相关要求详见专用条款。采购分包商应接受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对其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核。

54、 7.2质量控制采购分包商应在工作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有责任及时发现和向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反馈质量问题。采购分包商应当接受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对其质量控制情况的检查,检查地点可以是施工现场或者是设备、材料的制造、运输或储存地。采购分包商应配合EPC总承包商或业主协调、安排或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见证或批准。如果采购分包商未能履行或不恰当履行其质量控制义务,EPC总承包商或业主有权委派其他方代其履行质量控制义务,采购分包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7.3质量保修期EPC总承包商与采购分包商应签订质量保修协议,具体要求由专用条款约定。在质量保修期内如果由于采购分包商本合同工作保修范围内的缺陷导

55、致本合同项目不能按照设计条件运行,上述第7.3.1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为本合同项目不能正常按照其设计条件运行的时间,包括修补缺陷所需的总时间。7.4质量保证金按照EPC总承包合同,业主在支付尾款时预留部分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数额为合同总价的5%。EPC总承包商收到业主支付的质量保证金后,再支付给采购分包商。7.5检验采购分包商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EPC总承包商及业主批准的短名单,选择具备相应资质、能力且信誉良好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EPC总承包商和业主随时有权对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查。采购分包商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和设计文件、规范标准要求组织进行

56、材料或工程项目的检验。如果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要求采购分包商对合同规定之外的材料或项目进行检验,则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应给出合理的理由。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验,如果检验结果证明以上检验的材料或项目存在不符合合同和设计文件、规范规定的,则相关费用由采购分包商承担,否则相关费用由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承担。对于国家标准、行业惯例要求或双方约定应由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或其代表现场见证检查的项目,采购分包商进行检查、检验时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提前通知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或其代表到场进行见证检查与检验。对于已经发现有瑕疵的设备材料在没有得到整改前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或下一个工作程序。7.6缺陷修

57、补采购分包商对本合同项目下的质量及缺陷修补承担责任。在本合同项目进入质量保修期前,若工程的任何部分(业主供物资的质量问题除外)出现缺陷或者不满足合同要求,无论是否经过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检查、测试、验收、认可或同意,采购分包商均应自费修补或补救这些缺陷或不满足合同要求的部分,直至满足合同要求。业主供物资出现缺陷或者不满足合同要求,无论是否经过业主检查、测试、验收、认可或同意,采购分包商协助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要求责任方对业主供物资返修处理的拆除、装车、再安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在本合同项目质量保修期内,项目的任何部分(业主供物资本身的质量问题除外)出现缺陷、瑕疵或损坏或对项目的性能产生影响,采

58、购分包商应当在收到EPC总承包商的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返工或修补此类缺陷、瑕疵或损坏,包括采取其它任何必要措施,如更换等。如果这些缺陷、瑕疵或损坏不是由于采购分包商造成的,EPC总承包商应补偿采购分包商由此而发生的合理的直接的费用。非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责任由责任方承担。在本合同项目质量保修期内,若采购分包商不能或延迟对缺陷、瑕疵或损坏的修补、补救措施,或者因若不能及时采取措施而可能使EPC总承包商和业主遭受损失,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采取措施,修补或补救所有缺陷、瑕疵或损坏。采购分包商将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该费用将从应付给采购分包商的款项中扣除。业主供物资本身的质量问

59、题除外。在本合同项目质量保修期内,如果缺陷或损害在现场无法迅速修复,采购分包商经EPC总承包商同意后,将发生缺陷或损坏的部分移出现场进行修复。业主原因除外。如果发生任何缺陷或损害的修补,业主和EPC总承包商可要求采购分包商按合同要求进行各种检验,开展检验工作时,应遵守合同中有关检验要求的相应条款。业主供物资本身的质量问题除外。如果由于采购分包商原因造成项目发生或出现缺陷、瑕疵,导致业主实质上无法使用或主要部分无法使用,EPC总承包商有权收回支付给采购分包商的全部或者或相应部分合同价款。除此之外,采购分包商还应支付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拆除工程、清理现场、财务费用等直接费用)。8

60、 HSE与文明施工8.1 HSE一般规定采购分包商应对其工作范围内的HSE工作负责,并且确保采购分包商及其供应商执行项目的HSE要求,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的HSE要求由专用条款规定。采购分包商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相关法律、规章;遵守适用的标准、规范。8.2项目HSE管理采购分包商应建立项目HSE体系或管理制度,采购分包商的HSE 体系或管理制度必须满足业主的HSE要求并保持一致。采购分包商未能落实应采取的HSE措施,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采购分包商承担,且采购分包商的义务和责任并不因此而免除。采购分包商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避免

61、由其作业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后果对公众和财产造成损害。并在开工前提交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认可的相应措施。采购分包商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现场合理规划,材料、机具堆放整齐,垃圾及时清运等。8.3违反HSE责任采购分包商自费承担并保证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免受因采购施工分包商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引起的所有赔偿、损失(包括地方行政部门因此对EPC总承包商、业主或采购分包商的处罚)。9 现场保安9.1现场保安一般规定采购分包商应高度重视保安工作,采购分包商对其工作范围内的保安工作负责,并且应保证其供应商执行现场的保安要求,现场的保安要求由专用条款规定。采购分包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62、和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以及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的管理规定,做好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如果采购分包商未能履行其保安责任,并在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提醒后未能立即予以有效补救或改正,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有权自行或授权其他方采取有关的治安措施并由采购分包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9.2保安管理措施采购分包商应明确其各级人员的保安职责,建立保安管理制度,配备保安人员,健全保安管理组织体系。采购分包商应认真开展日常和定期、不定期的保安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采购分包商应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所有人员的法制观念、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避免违法案件的发生。采购分

63、包商应与EPC总承包商和业主保安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保持联系,及时报告和处置各种治安事件,防止事件恶化或扩大。采购分包商应积极配合或接受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及当地公安机关的治安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按要求进行整改。10 进度控制10.1进度报告采购分包商应按照如下要求编制工作进度报告,并向EPC总承包商和提交进度报告。采购分包商提交的第一次月度进度报告所包含的期间,应自开工日期起至当月的25日。以后应每月报告一次,在每次报告期最后一天起7日内报出。进度报告应持续到工程完全移交。每份报告应包括:(a)采购分包商询价、考察、招标、评标、制造、检验试验、运输、交付等每一阶段进展情况的图表和详细说

64、明; (b)反映制造情况和现场进展情况的照片;(c)关于每项主要工程材料的生产、制造商名称、制造地点、进度百分比,以及下列事项的实际或预计日期:(i) 开始制造,(ii) 采购分包商检验,(iii) 试验,(iv) 发货和运抵现场;(d)材料的质量保证文件、试验结果及合格证的副本;(e)变更、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索赔的通知和采购分包商索赔的通知的清单;(f)安全统计,包括对环境和公共关系有危害的任何事件与活动的详细情况;(g)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包括可能影响合同竣工的任何事件或情况的详情,以及为消除延误正在(或准备)采取的措施。10.2采购分包商人员记录采购分包商应向EPC总承包商和业主

65、提交说明采购分包商人员的人数和设备数量的详细资料。每月填报,直到采购分包商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为止。10.3进度检查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有权根据自己需要随时审查或检查采购分包商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度,采购分包商应当给予便利和合作。10.4进度滞后如果工程实际进度落后于现行进度计划,采购分包商应在第10.1条款【进度报告】中说明进度落后的原因、补救措施。采购分包商对工程进度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增加人力、增加工作时间、增加器具、优化或调整方案等。如果工程实际进度落后于进度计划是由非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原因造成的,采购分包商应采取补救措施,赶工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采购分包商负责,采购分包商还应承担赶

66、工导致业主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如果采购分包商工程进度或赶工后的进度,仍滞后于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则应向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支付延期违约金,但由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原因造成的进度滞后除外。10.5延期工期顺延由于下述原因之一而影响项目进度,而且受影响的部分是处在施工关键线路上的,经采购分包商提出延期要求以及相应依据,经EPC总承包商审核并报业主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a)执行业主的变更指示导致工作量增加,不能在原定计划内完成的;(b)不可抗力导致的采购分包商不能继续工作或准时工作; (c)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形。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工期不予顺延。采购分包商应提交的通知及详细情况当第款(a)项所述情

67、况发生后,双方按照第11条【变更】的规定对工期进行调整。当第款 ( b) (c)项所述情况发生后,采购分包商按照第22款【索赔】规定向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要求延长工期。根据第10.5.1款发生的工期顺延的情况,EPC总承包商和业主保留要求采购分包商赶工的权利。10.6暂停工作业主暂停工作指示.1业主和EPC总承包商可以随时指示暂停部分或全部工作。在暂停期间采购分包商应保护、保管已完成的采购分包商文件、已实施的工程,并保证这些文件、暂停工程和设备、材料不发生任何损坏、变质和失效。.2由于业主和EPC总承包商的原因发生暂停工作的紧急情况,且业主未及时下达暂停工作指示的,采购分包商可先暂停工作,并及

68、时向EPC总承包商提出暂停工作的书面确认。EPC总承包商应在接到书面确认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采购分包商的暂停施工确认。暂停后果.1如果业主原因导致工作暂停,采购分包商的工期将相应顺延。并且,EPC总承包商应按业主的补偿,相应补偿采购分包商由于这种工作暂停造成的人工和采购分包商设备窝工的直接费用。.2如果工作暂停是由于采购分包商自身原因(包括供应商)或者采购分包商(包括供应商)未能按10.6.1款规定保护、保管、保证暂停的工程,采购分包商不仅无权要求和获得上述工期的顺延和费用补偿,同时还视为违约。复工.1暂停工作后,EPC总承包商按业主指示有权随时以书面通知形式指令采购

69、分包商复工。复工令包括复工的工作和复工日期,采购分包商应当按照复工令要求尽快复工。.2采购分包商收到业主签发的复工令后,双方共同对受暂停影响的工作、设施、设备、材料和其它物资等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请第三方参与。采购分包商应负责恢复在暂停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作、设施、设备、材料、物资的缺陷、损失或损害。11 变更11.1变更的认定 除11.1.2款规定的不视为变更的情况外,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对关键技术要求的改变或修改视为对本项目的变更。关键技术要求的范围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以下情形,均不视为变更:a)由于采购分包商、采购分包商自行采购设备的供应商及其它任何由采购分包商依照合同负责的其它方或由采购

70、分包商管理或监督的工作方的原因导致的任何改变、修改或修正均不被视为变更。b)为满足有关法律和/或政府部门的要求而导致的任何改变和/或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不视为变更。c)采购分包商履行合同所需的任何工作或由于纠正采购分包商履行义务时所造成的过失所需要的工作,不视为变更。d)采购分包商不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引起的必要的工作不视为变更。e)采购分包商理解并接受,合同关于工作的要求为最低要求,采购分包商为达到码头性能要求以及码头操作安全和便利要求而进行的设计深化和优化,任何设备、材料以及相应的制造标准提高,或者增加某项工作,或者增加设备、材料等,只要是经验丰富的合格采购分包商在投标时能够或者应当能

71、够知道或发现或预见到的,都将不视为变更。f)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提交的文件的矛盾、错误、疏漏导致的对文件的修正、补充、完善均不视为变更。g)本合同文件中约定的不视为变更的其它情况。11.2业主的变更指示在签署交工证书前,EPC总承包商按业主指示可随时以书面形式指示采购分包商对“工作”进行变更。未经EPC总承包商和业主书面批准,采购分包商不能对“工作”进行任何变更。采购分包商提出的变更经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同意后,可视为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的指示。采购分包商应遵守并执行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每项变更指示。除非采购分包商在48小时内迅速向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发出通知,详细说明:a)采购分包商不能取得

72、变更所需要的特殊设备和材料;b)降低工程的安全性或适用性,或对履约保证的完成产生不利的影响。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收到此类通知后,应提出具体意见,包括取消、确认或改变变更指示,采购分包商应当执行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最终提出的有关变更的指示,但由此产生的责任由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负责。11.3 价值增值工程采购分包商可随时以书面形式向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提出建议,该等建议被EPC总承包商和业主采纳的前提是:a)缩短工期;b)降低工程施工、维护、或运行费用;c)提高工程的生产效率和效益;d)给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带来其它效益。但在任何情况下,该等建议不得危及项目安全、质量、可操作性或可维护性。采购分

73、包商提出的价值增值工程建议书被业主批准,由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或工期变化(如有)由业主承担,考虑到实施后的价值增值,经业主审定并最终确认后,EPC总承包商按业主的认定的奖励金额给采购分包商一定金额的奖励,EPC总承包商的收益不少于业主认定金额的50%。 此类建议书应由采购分包商自费编制,按照第11.4款【变更程序】规定执行。11.4变更程序采购分包商收到EPC总承包商和业主书面变更指示后 7 日内向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提交变更建议书,变更建议书至少包括:a)变更执行方案及实施计划;b)执行变更对工程进度计划和竣工时间的影响;c)执行变更对合同价款的影响。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收到变更建议书并经评估后

74、,将尽快给予批准、不批准或提出其它意见的回复。在等待回复期间,采购分包商不得延误任何工作。如果EPC总承包商和业主与采购分包商就某项变更导致对合同价款和工期的调整达成一致,EPC总承包商按业主指示签发正式的变更单或与采购分包商签订补充协议。采购分包商在收到业主签发的变更单或签订补充协议之后,应当立即执行变更。如果双方不能就某项变更导致对合同价款和工期的调整达成一致,EPC总承包商可按业主指示给予采购分包商一份要求采购分包商先执行变更的书面通知,采购分包商应按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的要求执行变更。EPC总承包商按业主指示在通知中对变更导致的合同价款和工期的调整给出明确意见,如果采购分包商不接受业主

75、的意见,可按第21条【争端与解决】处理,但不应影响变更的执行。11.4.5在特定情况下,如果情况要求应当先行执行变更,EPC总承包商将按业主指示向采购分包商签发紧急变更令,采购分包商应当先行按照紧急变更令要求执行变更。这种情况下,如果采购分包商认为执行该变更会影响合同工期和/或合同价款,应与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立即对这种影响进行协商以达成一致,EPC总承包商据此按业主指示签发正式变更单或与采购分包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不得影响变更的执行。11.5价款的调整变更价款的计价变更对合同价款有影响时,应按以下计价办法确定变更价款:.1变更中工作内容增加的部分:对某一个工程变更的设计、建筑、

76、安装费按照以下两种计价办法(a)、(b)中价款较低者确定变更价款:(a)合同中已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款/单价/综合单价/费率,按合同已有/类似的价款/单价/综合单价/费率执行;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款/单价/综合单价/费率,采用(b)项中约定的计算方式确定。(b)所有变更工程的预算费用均采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定额和下浮比例计算确定。变更工程设备材料价款确定:工程报价表中已有的设备材料按报价表中的单价确定;报价表中没有的设备材料按业主、EPC总承包商及采购分包商市场询价结果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按照(a)、(b)中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出的价款。.2工程变更中工作内容减少的部分:按照

77、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款/单价/综合单价/费率执行或参考工程变更中工作内容增加的计价办法。.3变更工程的预算费用经业主审核,确认后EPC总承包商按业主指示作为最终的变更工程价款进入合同价款调整范围。 变更价款的互免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因变更等原因而引起的费用的变化,累计发生额在专用条款约定的互免额度之内时,工程结算时不予调整;上述累计发生的费用额超过专用条款约定的互免额度时,超过部分双方依据本合同规定进行结算。11.6持续的合同义务不管本条款如何规定,执行任何变更均不能免除采购分包商的在本合同下的义务和责任,也不应影响工作和/或工作进展。11.7不视为变更的改变、修改指示不管本条如何规定,

78、均不能排除业主享有的要求改变、修改项目的设计、图纸,或者调整设备、材料以及相应施工安装的标准规范,或者增加/减少相应工作,或者增加/减少设备、材料等权利。EPC总承包商将业主的要求以指示的形式书面送达采购分包商,不论是否属于变更,采购分包商应当无条件执行,除非其提出合理的异议并经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批准。不被视为变更的改变或修改,采购分包商无权要求调整合同价款或合同工期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保证或担保。12 合同价款和付款12.1固定的合同价款除本条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合同价款包含采购分包商完成本合同下所有工作所获得的报酬和补偿。 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除因变更按照第11条【变更】的约定

79、调整价款,以及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外,合同价格不做调整。合同价款不因合同签订后国家相关政策法律的变化、市场变化及其它任何因素的影响而作调整。12.2合同价款的充分性合同协议书规定的合同价款是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分包商管理费、成本、利润、风险、委托第三方承担相关合同义务的费用和所有税、费。采购分包商确认合同价款正确、充分地考虑了采购分包商完成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以及为施工、完成工程并修补由于采购分包商原因造成缺陷所需的全部费用。12.3支付履约保函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采购分包商应向EPC总承包商提交由EPC总承包商确认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自采购分包商提交该保函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持续至码头交工验

80、收合格后的28天。预付款及预付款保函.1预付款的付款条件、付款程序、付款方式及扣回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2在EPC总承包商支付预付款之前,采购分包商应向EPC总承包商提交由EPC总承包商确认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担保自采购分包商提交该保函保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持续至业主按照本合同规定,即完成“货到现场”的里程碑的日期。进度款.1进度款的付款条件、付款程序、付款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2进度款付款时间EPC总承包商应当在收到并认可采购分包商付款申请报告、付款依据相关单据后立即上报业主申请工程进度款,在业主认可EPC总承包商上报的付款资料和发票(或收据)之日起,xx天内向EPC总承包商支

81、付进度款,EPC总承包商收到业主进度款的14天内向采购分包商支付进度款。如果EPC总承包商或业主审查认为采购分包商的付款申请报告、付款依据相关单据和发票(或收据)不满足要求的,EPC总承包商将在收到上述付款申请报告、付款依据相关单据和发票(或收据)之日起7天内通知采购分包商,采购分包商应当修订和更正付款申请报告、付款依据相关单据和发票并重新提交更正的付款申请报告和发票(或收据)。发生上述修订和更正事宜后,EPC总承包商所享有的异议权不受影响,且付款期限应重新开始计算。结算及最终付款结算及最终付款的付款条件、付款程序、付款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3.5变更补偿的支付本合同EPC总承包商对

82、采购分包商的变更补偿全部来源为业主的变更补偿。由于变更导致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应当由业主支付变更补偿的,原则上该变更补偿不纳入工程进度款中支付,而应在最终付款时支付。但是,如果累计变更补偿超过专用条款.1的约定,经采购分包商报请EPC总承包商并经业主同意,可以随进度款支付。本合同规定所有的支付货币为人民币。12.4税务与关税12.4.1采购分包商应当支付为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税、费(包括因此而发生的利息、罚款等)。 采购分包商的纳税地为项目现场所在地或其它法定纳税地点。12.4.3采购分包商应承担就本合同及其执行过程中的需要交纳的直接或间接的由政府部门要求的各种税费或其它收费;如果EPC总承包

83、商替采购分包商支付了上述税、费,采购分包商应立即补偿EPC总承包商。如果业主按照有关规定获得了税费或规费的减免,虽然这些税费或规费已经包括在合同价款中,其受益人仍然是业主。在此情况下,EPC总承包商按业主的指示有权在随后的应付款中主动扣除。13 EPC总承包商终止13.1 改正通知如果采购分包商未能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EPC总承包商可按业主指示通知采购分包商,要求其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纠正并补救其违约行为。13.2由EPC总承包商终止合同13.2.1EPC总承包商有权随时基于下列原因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合同全部或者部分工作:a) 采购分包商重大违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分包商不执行EPC总承包商发

84、出的要求改正的通知的要求;b)无正当理由,采购分包商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实施采购;c)采购分包商进入破产和/或清算程序,或情况表明采购分包商将进入破产和/或清算程序;d)采购分包商表示或者情况表明采购分包商不执行或者将不执行本合同;e)未经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的批准,采购分包商将合同转包给他人; f) 采购分包商采取行贿等非法手段影响监理或EPC总承包商和业主人员或任何第三方质量检测及质量监督人员的工作。13.2.2采购分包商在收到EPC总承包商终止合同全部或者部分工作的通知后,应立即自费采取下列措施,并应保证其供应商同样自费采取下列措施:a)在收到终止合同的通知后7日内,将由EPC总承包商提供的

85、所有信息(尤其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基础文件和技术资料)立即返还EPC总承包商,并销毁仍然掌握的此类数据和信息及所有相关文件的备份。b)除了EPC总承包商为保护、清理已经执行或正执行中的工作,或者因为安全的原因而要求采购分包商继续执行的工作以外,立即停止执行其它的工作。c)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保管和保护所有相关的设施、设备、材料、物资、等。d)在收到终止合同的通知后7日内,提交全部设备、材料以及服务等合同清单及执行状况,经EPC总承包商同意后,采购分包商应在尽最大限度保护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利益的基础上,终止与工作有关的全部制作、租赁以及服务等合同和协议。e)经EPC总承包商批准,将与被终止工

86、作相关的正在执行的合同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转让至EPC总承包商和/或EPC总承包商指定方的名下,包括但不限于将生产设备、材料和永久工程等转至EPC总承包商或EPC总承包商指定方的名下,但EPC总承包商有权拒绝接受其不认可的各类合同;并f)终止不属于已转让给EPC总承包商的分包合同和其它义务。但与工作有关的采购合同除外,该类分包合同将在这部分工作完成后立即终止;并g)确保EPC总承包商或EPC总承包商指定方接管已经完成的工作,以及在采购分包商照管或控制下的全部或部分供货;并h)向EPC总承包商或EPC总承包商指定方移交由采购分包商或其供应商准备的与工作有关的所有采购分包商文件或其它资料,以及由E

87、PC总承包商和业主或以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名义提供给采购分包商的与工作有关的所有文件、图纸及其它资料;并i)采购分包商应在接到终止通知30天内,在结清应付给EPC总承包商的一切费用后,从项目现场运走所有采购分包商设备和临时设施。如果采购分包商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清应付给EPC总承包商的任何费用,EPC总承包商有权自行处理上述采购分包商物品,以收回欠款。采购分包商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继续履行未被终止部分的工作。EPC总承包商发出终止合同全部或者部分工作的通知,不影响EPC总承包商根据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并有权使用采购分包商移交的所有采购分包商文件和任何其它设备和设施。13.3终止日的估价按13.2

88、条款【由EPC总承包商终止合同】规定EPC总承包商发出的合同终止通知生效后,EPC总承包商应立即和采购分包商就已完成的工程和按条规定EPC总承包商同意接受的所有工作以及采购分包商按合同规定应得到的款项进行协商和确定。13.4终止后的付款在根据第13.2款 【由EPC总承包商终止合同】、13.5款【EPC总承包商便利终止合同的权利】规定生效后,EPC总承包商可以:a)按照第xx条【违约及赔偿】的规定,要求采购分包商支付违约金;b)在确定采购分包商实际完成的所有工程费、任何修补缺陷费用和应承担的违约金,以及EPC总承包商应承担的任何其它费用前,暂不向采购分包商进一步支付任何费用;和/或c)先从采购

89、分包商处收回EPC总承包商蒙受的任何损失和损害赔偿金以及继续完成工程将发生的额外费用后,再向采购分包商支付根据13.3【终止日的估价】的规定同意支付给采购分包商的任何款项。13.5EPC总承包商便利终止合同的权利EPC总承包商根据自身考虑可以随时终止合同,这种情况下,EPC总承包商无需向采购分包商作任何解释和澄清。此项终止应在采购分包商收到EPC总承包商终止合同通知后立即生效。采购分包商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应按照款的规定采取措施。14采购分包商终止14.1由采购分包商终止合同业主破产或无力支付合同款项时,采购分包商可终止合同。此项终止在EPC总承包商到采购分包商终止合同通知后生效。14.2停止

90、工作和采购分包商设备撤离在根据14.1款【由采购分包商终止合同】采购分包商终止合同后,采购分包商应迅速按照第款的规定采取措施。14.3合同终止的付款根据14.1款由采购分包商按照规定发出的终止通知生效后,EPC总承包商应迅速:a)将履约保函还给采购分包商;b)按照本合同规定,向采购分包商付款;但EPC总承包商不负责采购分包商的任何利润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其它损失或损害等;c)对于上述提及的费用、已付工程款、合同金额余额和损失,EPC总承包商可单方委托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采购分包商应保证审计工作及时顺利地进行,例如提供财务档案等。15 验收与移交15.1一般规定采购分包商应完成合同范围内的采购、

91、技术服务、安装指导、试运行服务、质量保修、任何缺陷的修补以及执行其它所有为建设该项目而需要的辅助行为等,直至联动试车、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若由于采购分包商原因造成工作移交被延误,EPC总承包商可通知采购分包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采购分包商应按EPC总承包商要求完成工作。若采购分包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应工作,EPC总承包商可自行完成这些工作,这些工作将被视为是采购分包商在场时进行的,相应的工作风险和费用由采购分包商承担。15.2单机试车单机试车由EPC总承包商负责。采购分包商应配合做好单机试车。若因采购分包商原因,单机试车未成功,EPC总承包商依据事实追究采购分包商责

92、任。15.3中间交接中间交接之前应达到如下条件:a)所有要求采购分包商采购项目已按图纸、规范和合同要求完成采购并完成安装(例如:包括管道系统的试压、吹扫、气密和保温),单机试车合格,流程贯通,达到可以进行联动试车的状态。b)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标准。c)采购分包商完成对业主人员的技术交底、培训、向业主提交了操作和维护手册、供应商文件等采购分包商应提供的采购分包商文件。d)中间交接前,采购分包商对工程负有维护保管的责任。e)中间交接在业主、EPC总承包商和采购分包商之间进行,业主和EPC总承包商之间签订中间交接证书,EPC总承包商按与业主签订的中间交接证书向采购分包商签发相应的证书。f)中间交接并

93、不免除采购分包商根据合同规定就工程质量、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等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15.3.2对于某些单项工程或部分工程,若业主要求提前接接收,采购分包商应依照要求和指示,将该部分工程的设备、材料向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进行交接。15.4联动试车15.4.1联动试车由业主来组织,采购分包商负责配合。采购分包商应当协助业主编制项目的联动试车方案,提供技术数据。 联动试车后,采购分包商协助业主编制联动试车报告。15.5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交工验收:交工验收按照交通部关于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水发xx05470号)执行,交工验收合格后,签署交工验收证书。 竣工验收:本项目交工验收之后,将投入试运行,试运行

94、期限为交工验收后六个月。试运行期间,采购分包商负责按照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及合同要求对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进行整改。试运行期限到期之后,进行竣工验收。若因为政府部门和业主的原因延期竣工验收,采购分包商应无条件服从。竣工验收按照交通部关于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水发xx05470号)执行,竣工验收合格后,签署竣工验收证书及最终交付证书。15.6培训采购分包商应当对业主人员进行工程操作和维修的培训。对业主人员进行的工程操作和维修培训应在工程接收前完成。在此项培训结束前,工程不应被认为已经竣工。采购分包商应确保:培训的内容是正确的,培训能使业主人员能够正确、熟练地操作和维护项目。15.7竣工文件采购分包

95、商应编制完整的工程竣工报告,采购分包商确认竣工报告如实地记载了工程实施的详细说明。采购分包商编制的竣工报告还应包括最新的一套完整的有关工程采购情况的“竣工”记录。在颁发接收证书前,采购分包商应按照合同条款3.4【采购分包商文件】规定的份数和要求向EPC总承包商提供竣工文件。在EPC总承包商收到这些文件前,工程不应被认为已经竣工。 竣工文件包括包括但不限于竣工资料、竣工图纸、设备及材料的随机资料等。15.8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在项目单机试车前1个月,采购分包商应向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提交项目操作手册并提供完整的可编辑的电子文件,在项目交工验收前3个月,采购分包商应向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提交项目维护

96、和维修手册。操作和维修手册的深度应能满足业主操作、维修、拆卸、重新组装、调整和修复生产设备的需要。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应当用中文出版。如果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没有收到此类文件,EPC总承包商有权拒绝颁发工程保修终止证书。15.9工程保修终止15.9.1从本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采购分包商的质量保修期开始。15.9.2质量保修期满,采购分包商完成合同项下全部工作,可向EPC总承包商申请工程保修终止,EPC总承包商收到业主签发的工程保修终止证书后,应根据合同向采购分包商颁发工程保修终止证书。16 知识产权16.1知识产权保障在合同执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后,采购分包商应保障并保持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免

97、受与以下工作有关的专利、技术秘密、设计、商标、商品商号名称、商业秘密、版权或其它工业产权的侵权或宣称侵权而引起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赔偿和开支:a)采购分包商及其供应商的材料采购、或制造;b)采购分包商及其供应商设备的使用;c)EPC总承包商和业主依据本合同使用采购分包商完成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及/或d)EPC总承包商和业主依据本合同使用由采购分包商提供的任何工作。采购分包商及其供应商将专利、技术秘密、设计、商标、商品商号名称、版权或其它工业产权用于合同履行的,即视为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可以在本项目中不受限制的使用这些专利、技术秘密、设计、商标、商品商号名称、版权或其它工业产权,EPC总承包商和

98、业主在本项目中实施这些知识产权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未得采购分包商同意,EPC总承包商和业主不得将该知识产权用于其它项目。 如果采购分包商及其供应商用于合同履行的专利、技术秘密、设计、商标、商品商号名称、版权或其它工业产权为采购分包商与第三人共有,采购分包商应保证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能合法的使用该知识产权,并且保证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免受来自第三人的索赔或诉讼。16.2侵权如果存在第 款、16.1.3款所述的侵权或宣称侵权,采购分包商应自费为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购买有关知识产权以保证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能够持续使用这些工作,且不给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增加任何额外费用,或者将侵权项更换或纠正

99、为非侵权项。这种纠正或更换不得偏离本合同的约定且不被视为合同变更。16.3侵权补偿如果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受到因第16.1条所述情形引起的索赔和/或诉讼,一经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要求,采购分包商应当自费解决此类索赔和/或诉讼。并且,如果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有裁决权的机构认定上述侵权存在,并要求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支付/赔偿一定金额和/或执行禁令,那么,采购分包商应当补偿EPC总承包商和业主为此支付的金额和补救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执行禁令带来的影响和损失。16.4权利归属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提供给采购分包商的所有文件的版权以及所包含的其它知识产权归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所有。按照中国法律规定相应的

100、知识产权属于采购分包商或供应商所有的除外。 在本工程实施中形成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成果等其它工业产权均归业主所有,双方另有约定除外。若在本工程中使用采购分包商的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采购分包商需特别声明,EPC总承包商、业主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使用该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16.5有效性本知识产权条款不因合同的有效期满或合同的终止而失效。17 保密17.1双方保密义务合同双方应当对本合同、与合同相关信息以及执行本合同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合同的保密义务和责任不因合同的有效期满或合同的终止而失效。17.2采购分包商、供应商保密义务采购分包商应当保证并确保其人员遵守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及保密要求。采

101、购分包商应当保证并确保其供应商、代理机构以及它们的人员遵守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及保密要求,并且,采购分包商应当与其供应商、代理机构签订协议条件不低于本合同保密要求的保密协议。17.3保密要求保密要求见专用条款。17.4公布任何与合同项目有关的图片拍摄或者与工作或合同项目有关的声明、信息、论文等在公开媒体的公布及与工作或合同项目有关的新闻报道和采访,均应事先得到业主的书面批准。18 风险与保险18.1保障与工程照管18.1.1采购分包商应为因其行为或疏忽而对EPC总承包商、业主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采购分包商应当保障并保持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免受因此而遭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起诉。18.1

102、.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分包商应当为供应商或任何第三方提供的工作和服务负责。采购分包商应从开工之日起承担照管设备、材料和进入项目现场的全部货物(包括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所有的设备、材料)的全部职责,直到双方签署移交清单之日止,这时照管责任应移交给EPC总承包商。在采购分包商照管期间,工程及货物如有丢失、损坏、损毁,采购分包商应承担赔偿责任。在照管职责移交给EPC总承包商后,采购分包商仍应对在移交清单上的任何未完成工作承担照管职责,直到这些工作完成并经EPC总承包商接收为止。采购分包商应对双方签署移交清单后由采购分包商采取的任何行动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采购分包商还应对签署移交清单后发生的

103、、由采购分包商负责的以前的工作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18.2采购分包商风险直到双方签署移交清单前,采购分包商承担所采购设备任何部分或全部损坏、损失风险。当采购设备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发生损失或损坏时,采购分包商有责任和义务尽快修复该设备,以使该工作和项目符合合同的规定,达到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的要求。采购分包商为履行合同,需将其使用和拥有的施工机具和设备,负责运至现场或储存场所并照管,由此产生的一切成本、费用和风险由采购分包商自行负担,EPC总承包商对上述施工机具和设备的损失或损坏不负任何责任。采购分包商应对其供应商使用与工程有关的施工机具和设备的损失或损坏负责,并避免EPC总承包商和业主遭受

104、与此有关的损害和赔偿。采购分包商应对为履行合同所雇用人员的人身伤亡负责,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投保合适的险种。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采购分包商的供应商和其他任何非EPC总承包商委托的第三方的行为和/或疏忽都将被视为采购分包商自己的行为或疏忽,采购分包商要对此承担全部责任。18.3 不可预见的风险采购分包商确认能够自行应对并解决除不可抗力外的对本工程可能产生影响或作用的不可预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变化、气象条件、意外事件等所有可能的不可预见的事项)。采购分包商确认因解决任何不可预见的事项(不可抗力除外)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任何不可预见的事项(不可抗力除外)的发生,不构成合同变更,

105、不免除采购分包商在合同中规定的任何义务责任。18.4 保险保险标准EPC总承包商、采购分包商按照本合同第18.4条款规定投保保险的,应当选择财务良好、信誉高、有实力的保险公司承保。采购分包商的办理应在经业主指定的保险公司进行,在出具保单前,相关保险条款应得到EPC总承包商的认可。EPC总承包商和采购分包商不应违反本第18.4条款以及保险单的条件,任何一方违反本第18.4条款及保险单规定的条件时,应承担其它方由此遭受的损失。保险的一般要求.1采购分包商应要求每个供应商在保险合同中放弃对下列各方追偿的权利: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及其代表和代理、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指定的其他人员,以及上述各方的子公司

106、、分支机构、雇员、受让人、保险人。上述追偿的权利是指,在发生第18.4条款中规定供应商应持有的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可以从中获得赔偿的部分。保险人知晓保险单中包含有上述放弃追偿权的证据,应由采购分包商按第.3条款要求提供。.2为维护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及其代表和代理、采购分包商的利益,EPC总承包商和采购分包商购买的所有保险,应在责任险项下附加交叉责任的条款,以免除所有被保险人之间的索赔。.3在任何现场工程动工日期前,及在每一日历年度结束后30天内,采购分包商要提供给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相关的保险凭证(或提供合理的符合业主规定的保险证明)以:(a)确定此日期起,根据本第18.4款规定应持有

107、的所有保险单均有效;(b)确认签发保单的保险人名称;(c)确认保险人的保险责任金额和保单期满日期;及(d)确定已支付到期应予支付的保费。.4在生效保单期满日前至少15天,采购分包商需向EPC总承包商提交办理续保的证明。.5采购分包商应及时向EPC总承包商通报:(a)在本第18.4款规定的保险项下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任何实际的或潜在的索赔;(b)在本第18.4款规定要持有的保险单项下,与任何潜在损失事故、 保单注销、不利变化与违约有关的任何书面通知。.6尽管按照本合同第18.4款规定购买了保险,但并不能因保险公司无力清偿或破产,而免除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重新购买或安排保险的责任。一旦出现任何第18

108、.4款规定需履行的情况,负责保险购买方需要及时按要求的保险金额和保障范围购买保险。.7除非保单另有规定,在收到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签发的接收证书前,采购分包商有责任及时通知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及其保险人,办理与承包工程有关的任何保险索赔,并协助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进行索赔。如果采购分包商违反本款规定,应赔偿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由此遭受的损失。.8采购分包商应严格遵守所有的程序和服务,包括完成各项必要的投保单、及时地满足有关审核要求、索赔报告程序,以及应当全面参与业主要求的防灾防损工作。.9如果采购分包商错报、隐瞒或者未履行第18.4条款规定的义务,由此造成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的任何损失,由采购

109、分包商赔偿。.10EPC总承包商按业主指示应要求保险人同意放弃业主投保的保险单项下对EPC总承包商和/或供应商和/或采购分包商的代位追偿权。采购分包商应要求保险人同意放弃采购分包商所投保的保险单项下对业主的代位追偿权。.11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对采购分包商提供的设备材料和/或工程的接收,并不能视作减少采购分包商根据第18.4款的规定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12任何未保险的或未能从保险人获得赔付的损失金额,应由采购分包商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责任负担。.13除非保单另有规定,在收到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签发的接收证书前,采购分包商有责任及时通知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及其保险人,办理与承包工程有关的任何保

110、险索赔,并协助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进行索赔。如果采购分包商违反本款规定,应赔偿业主由此造成的损失。 保险种类.1业主保险的险种有:按EPC总承包合同的约定。.2采购分包商保险种类和要求:采购分包商采购货物险、运输险、自有设备险、雇主责任险和人员意外险。采购分包商必须为执行本项目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2.1采购分包商应为现场采购分包商所雇佣的人员安排人员意外险或投保雇主责任险,用于为本工程而雇佣的人员遭受意外伤害或患有与工作有关的职业病的赔偿,包括在工程现场的采购分包商的工人及其他工作人员,也包括在其它任何地方进行与本工程实施相关联

111、业务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保险金额每人不低于二十万元人民币,投保人数不低于实际雇佣人数,发生的保险费用由采购分包商承担。该保险有效期应从所雇佣人员进入现场日始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之日止。.2.2采购分包商应为执行本合同而在现场或其它地方建造的各种临时设施投入和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已经投保的机械设备除外)、办公设施等办理相应保险,投保的金额要保证一旦这类设施和设备等遭受损坏或损害,能足够用于清运和现场重置。19 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下列情况将被视为在采购分包商控制范围内,不被认为是不可抗力:a)由于任何采购分包商、供

112、应商或运输商的违约或失误;b)采购分包商、供应商或运输商人员的罢工、劳务纠纷或其它行为;c)市场设备材料短缺以及运输短缺;d)不属于不可抗力的其它情况。19.2不可抗力的通知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天内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如需),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每隔5天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如需)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19.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

113、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a)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工程设备和材料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业主承担;b)采购分包商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而采取相应合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业主承担;c)采购分包商设备的损坏由采购分包商承担;d)EPC总承包商和采购分包商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它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e)采购分包商的停窝工损失由采购分包商承担。但停工期间及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应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要求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承担;f)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采购分包商不需支付逾期竣

114、工违约金。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在迟延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责任。不可抗力发生后,EPC总承包商和采购分包商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消失、减弱、排除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当立即恢复履行合同义务。尽管发生不可抗力,但这种不可抗力不直接影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部分义务时,声称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因此免除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合同部分义务的责任。19.4 自主选择终止、付款、解除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第19.2【不可抗力的通知】的规定发出不可抗力的通知,并且此类不可抗力影响了整个合同义务或者整个合同义务的主体部

115、分履行,这种影响持续不断地延续了180天,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终止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合同一旦终止,采购分包商应按照款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EPC总承包商与采购分包商按照第13.3款【终止日的估价】的规定进行协商并估价。xx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xx.1延误工期违约金xx.1.1如果采购分包商未按照合同条款4.3【工期】规定的完成总工期或节点工期目标,采购分包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xx.1.2如果采购分包商在4.3【工期】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节点上延期超过12个星期,EPC总承包商有权终止合同剩余的全部或者部分工作。EPC总承包商终止合同剩余的

116、全部或者部分工作不免除采购分包商按照本条款规定应支付的延期违约金。xx.2关键人员调离的违约金xx.2.1如未经EPC总承包商批准,采购分包商调离或更换任何关键人员,采购分包商应向EPC总承包商支付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金。xx.2.2 即使EPC总承包商同意采购分包商关键人员调离,采购分包商也应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xx.3性能考核失败违约金性能考核失败的违约金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xx.4采购分包商违反其它合同义务的违约金采购分包商违反其它合同义务的违约金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xx.5违约金支付在EPC总承包商按照本合同规定向采购分包商支付最后一笔款项

117、之前,EPC总承包商均有权要求采购分包商支付违约金;或直接从未支付给采购分包商的应付款项中扣除,而无需采购分包商的同意。EPC总承包商同时保留向采购分包商索取在向采购分包商支付最后一笔款之后产生的损害赔偿金的权利。采购分包商向EPC总承包商支付违约金不解除采购分包商在本合同下的任何其它义务。但是,EPC总承包商有权拒绝采购分包商采取的任何不合理的补救措施。xx.6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本条规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EPC总承包商损失的,不足部分由采购分包商补足,EPC总承包商可以从任何一笔未付采购分包商的款项中扣除,也可由采购分包商直接支付。21 争端与解决21.1友好解决如果双方发生了有关本合同的

118、争端,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21.2争端调解委员会如果双方发生了有关本合同的争端,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共同向争端调解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将该争端事项提交争端调解委员会裁决。争端调解委员会由1位或3位专家组成,争端调解委员会的组成、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排名第一的为首席专家,除调解工作外,还负责争端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及对外联络工作。争端调解委员会的专家由业主和承包商另行商定。争端调解委员会的费用由双方各自负担一半。争端调解委员会应在收到双方的书面申请后28天内将调解结果以调解意见书形式提交业主及承包商。调解意见书包括的内容有:调解结果、异议专家的意见(如果有)、所有专

119、家签字。争端调解委员会提交的调解意见书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不视为作出了调解结果:a)调解结果应得到争端调解委员会超过二分之一的专家的同意,有不同意见的专家,其意见可在调解意见书中明示。b)争端调解委员会所有专家均应在调解意见书上签字。双方在收到争端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意见书后,可根据全部或部分调解结果签订争端和解协议,该争端和解协议应当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均应遵守。如果任何一方对调解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另行选择争端解决方式。争端调解委员会如果未在22.2.4款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22.2.5款要求的调解意见书,任何一方可另行选择争端解决方式。21.3仲裁如果双方通过执行第21.1款、21.2款

120、的约定仍不能解决争端,那么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事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在中国北京。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争端双方各选择一名仲裁员,双方共同选择或委托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仲裁员作为仲裁庭首席仲裁员。仲裁裁决是最终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寻求任何其它法律渠道解决纠纷。仲裁费用、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或由仲裁裁决决定的当事方承担。21.4在根据第21.1款、21.2款、21.3款进行争端解决期间,承包商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得以正在进行争端裁决为由停止履行合同义务。22 索赔22.1索赔提出程序根据合同约定,采购分包商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的(条规定的变更及11.

121、1.2条规定的不视为变更的情形除外),采购分包商可向EPC总承包商提出索赔,索赔按以下程序进行:a)采购分包商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EPC总承包商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采购分包商未在前述7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就该事件的索赔权利。b)采购分包商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EPC总承包商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c)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采购分包商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在

122、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采购分包商应向EPC总承包商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2.2索赔处理程序a)EPC总承包商收到采购分包商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审查索赔通知书的内容、查验采购分包商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EPC总承包商可要求采购分包商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b)EPC总承包商应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采购分包商。c)采购分包商接受EPC总承包商的索赔处理结果的,EPC总承包商在最终付款时完成赔付。d)EPC总承包商与采购分包商就

123、索赔金额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第21条【争端与解决】条款处理。22.3索赔限制竣工结算结束后,采购分包商无权再提出在竣工结算结束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23 其它23.1账目与审计EPC总承包商所作的任何付款都不得解释为EPC总承包商放弃对已付款项提出异议的权利。因此:采购分包商必须在合同有效内和工作接受证书签发日起两年内,按照普遍接受的会计惯例,妥善保管和保存精确而详细的合同会计帐簿。在上述期间内,为核实依合同支付的款项,除依合同总价支付的款项外,EPC总承包商有权或委托他人审计和抄录采购分包商的会计帐簿。如果任何检查或审计的结果表明依合同提交的发票、合同价款调整或索赔有错误 ,这样的错误应立即改正

124、,相应的款项将按合同规定的程序退还。如果EPC总承包商为账目审计方便规定了项目的代码或统一的表格,则采购分包商应当按照遵循以上的要求进行记帐。23.2放弃留置权任何情况下,采购分包商放弃对EPC总承包商、项目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的留置权及对工程的优先受偿权。23.3 互相免责对由于采购分包商或采购分包商的代理人或雇员在履行合同中或在进行与之有关的活动中造成的对其他人财产的损坏或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及对人员造成的伤亡,采购分包商同意保护并使EPC总承包商和EPC总承包商的代理人以及业主和业主的代理人及雇员免受由此而产生的任何索赔、诉讼、费用、责任、判决、罚款或要求。EPC总承包商同意保护并使采购分

125、包商和采购分包商的代理人及雇员免受由于EPC总承包商和EPC总承包商的代理人及雇员在履行合同或进行与之有关的活动中对第三方财产造成的损坏或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及对人员造成的伤亡而产生的任何索赔、诉讼、费用、责任、判决、罚款或要求。本条上述规定不损害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本合同其它条款也不限制采购分包商依据本条规定应承担的责任。24.补充条款EPC总承包商与采购分包商可根据相关法规、规范,结合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对通用条款作其他修改、补充,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第三部分 专 用 条 款本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专用条款为准。1 一般规定 “码头”指:xx港区外xx作业区

126、5-8号泊位工程。1.1.43码头配套专业:包括码头的工艺、电气、控制、给排水、消防、环保、通信、辅助靠泊、导航、暖通等专业。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预见的风险:指除不可抗力外的对本工程可能产生影响或作用的不可预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变化、气象条件、实际地质条件与地质资料的差异、地上和地下隐蔽设施、构筑物、意外事件等所有可能的不可预见的事项)。1.3通信与交流 关于通信与交流方式的补充:无。 双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EPC总承包商联系人: 张校强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净峰镇xx新村9栋xx2 邮政编码: 362142 电 话: 0595-87

127、803918 传 真: 0595-87803918 (2)采购分包商联系人: 张强 地 址:xx市xx区xx号 邮政编码: 510223 电 话: 0xx-34378803 传 真: 0xx-34375071 .2 所有依照合同提供的信件、信息、印刷品、数据手册及其它文件在语言方面的特殊要求:无。1.5.1在合同执行中,经与采购分包商协商并经采购分包商同意后,EPC总承包商可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合同权利和/或义务。2 业主.1 监理人的名称: 由业主另行通知 监理人的职权范围: 由业主另行通知 监理人在行使前需要经业主事先批准的职权: 对涉及到工期、费用等的确认 。2.2 获得官方许可应当由采购分

128、包商获得的政府审批: 按国家、行业管理规定 应当由业主自行获得的政府审批:(1)质量监督、(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许可、(3)施工图设计第三方审查。 应当由采购分包商办理但以业主名义获得的政府审批:按国家、行业管理规定应由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办理或由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名义获得的都委托采购分包商办理(2.2.2款提到的除外),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EPC总承包商提供的文件 文件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 初步设计文件:xx港区外xx作业区5-8号泊位工程初步设计。1已提供2. xx港区外xx作业区5-8号泊位工程施工图设计。1已提供3. 短名单待业主批复后提供

129、2.7现场条件采购分包商在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由采购分包商自行解决,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款中。施工现场的供水由采购分包商自行解决,施工现场的供电由采购分包商自行发电。EPC 总承包商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3 采购分包商 临时设施采购分包商自行考虑在项目现场遵照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的相关规定设置现场办公地点。采购分包商按业主要求配备符合要求的交通设备,包括车辆、交通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水、电、气及通讯 水、电、气等的价格以及结算方式:采购分包商负担其使用(如果有)的相关费用,价格按照业主的要求加上相关税费之后确定。在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3.2 采购分包商代表及采购分包商人员 采购分

130、包商指派的采购分包商代表姓名: 王荣盛 职务: 项目经理 到职时间: 按EPC总承包商通知 。 采购分包商关键人员名单: 待合同签订后,由采购分包商向EPC总承包商申报。3.4 采购分包商文件 (1)采购分包商文件的提供要求: 文件名称份数文件要求的标准、深度提交时间竣工资料(含EPC总承包商提供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图编制的竣工图)8符合按国家规范要求与泉州石化公司组卷程序规定(电子版文件)交工验收后两个月内(2)采购分包商文件的审查程序: 按业主管理规定 。4 项目执行计划与工期4.1 工作计划 采购分包商应当在合同生效后xx日内,按照要求向EPC总承包商提交详细的采购计划供EPC总承包商和业

131、主审批。4.2 对采购分包商使用管理软件的要求:按业主要求,使用P3e/c/project项目管理软件(由业主负责提供)进行计划管理, 使用PIP项目管理软件(由业主负责提供)进行费控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HSE管理等,并满足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相关管理要求。4.3 工期 见合同附件2。5 采购5.7 采购分包商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要求 业主和EPC总承包商有权参与设备和材料的技术协议谈判。采购分包商提供的随机资料、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具由采购分包商负责保管,并在办理设备材料移交时交给EPC总承包商。 采购分包商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应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和国家、部委(专业)有关标准生产和检验

132、,确保产品质量;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保证产品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的缺陷,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成熟可靠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符合设计要求和具备下列条件: 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和产地;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如证明不全,需作补充试验,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设备应当有详细的使用说明书(如果有); 实施生产许可、准用管理或者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许可证、准用证或者认证证书。 设备和材料进场时,采购分包商应通知EPC总承包商、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派人参加验收,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有权有

133、选择地参加设备材料的检验。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设备和材料,EPC总承包商业主或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采购分包商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采购分包商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该批设备或材料不合格时,该批设备或材料不能用于本工程,采购分包商应负责修复及重新采购工作。 主要设备现场开箱检验时,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 采购分包商采购提供的所有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后,均视作专门用于本工程施工,没有业主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采购分包商不得将设备运出现场。 采购分包商所供设备的监造工作由采

134、购分包商负责。由采购分包商提供的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质量达不到要求或出现质量问题时,采购分包商负责组织返修或更换,由此发生的责任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6 安装不适用7 质量管理与保修质量管理及保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附件3、12和22。7.1 EPC总承包商对采购分包商质量保证体系及管理制度进行要求。采购分包商应建立、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采购分包商应建立和实施管理程序以完成施工活动。 EPC总承包商对采购分包商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所有审核或批准活动不能替代或解除采购分包商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采购分包商的质量审核(1)采购分包商应编制项目质量审核计划并于合同生效之

135、日起30天以内或开工日期前30天向EPC总承包商提交一份受控副本。(2)采购分包商应对审核结果进行审查并编制审核报告,在审核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给EPC总承包商。审核报告应清楚地表明所有不符合项和解决它们所采取的措施。 EPC总承包商有权对采购分包商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审核,采购分包商应配合。不符合控制及纠正措施对于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采购分包商应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验证整改结果,报EPC总承包商和监理(施工)。 质量管理要求(1)工程质量目标采购质量:满足设计、合同、制造标准及相应规范要求,关键设备、材料质量合格率100%;(2)本项目质量监督机构为化学工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采购分

136、包商应接受化学工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监督检查,并配合检查机构的监检工作。(3)工程质量标准应满足设计文件及现行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因采购分包商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采购分包商承担违约责任。(4)采购分包商应根据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编制承包项目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规定报监理审批,对施工材料、配件、设备进行标识和标识移植,确保材料、配件、设备施工使用的正确性。(5)采购分包商应接受EPC总承包商、业主和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的监管,执行业主、监理发出的指令。(6)设备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部分,采购分包商应按要求重新采购,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否则EPC总承包商

137、和业主、监理有权指定其它采购分包商进场处理,由采购分包商承担违约责任及返工所引起的一切费用,EPC总承包商有权按质量违约责任控制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工期不予顺延。(7)采购分包商应按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质量管理规定编制检验和试验计划,按程序报EPC总承包商和监理批准后执行。(8)采购分包商应按要求参加业主、EPC总承包商质量例会,执行会议纪要的决定。(9)采购分包商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足够合格的质量检查需要的检测仪器、工具,满足质量检查需要。(10)交工资料用表执行业主工程表格管理规定。(11)采购分包商负责协助业主和监理组织“三查四定”,并完成存在问题整改。按规定组织单项工程中间交接和交工验收。

138、(12)采购分包商负责对一般质量事故处理,配合事故调查组对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13)配合业主完成竣工验收报告编写工作。(14)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化学工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进行裁定,裁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如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采购分包商应按附件中的质量保修协议书承诺承担质量保修义务。8 HSE与文明施工8.2采购分包商还应承担以下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责任:采购分包商应严格执行附件15和附件19中业主的HSE管理要求。采购分包商对工作范围内的HSE和保卫工作负全部责任,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和发包人的各项HSE和保卫管理要求并落实各项措施

139、,做好施工过程中的HSE和保卫管理工作,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采购分包商承担全部责任,且承担由此给EPC总承包商、业主或其他方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赔偿责任。9 现场保安见本合同附件19。10 进度控制10.4进度滞后如果工程实际进度落后于进度计划是由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原因造成的,如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要求赶工的,采购分包商应采取补救措施,赶工所发生的相应费用由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负责。11 变更 双方约定关键技术要求的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的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和数量 .1双方约定适用的定额为:EPC总承包商与业主的EPC主合同中确定的相关定额。 双方约定定额下

140、浮比例为:税前下浮5%。 变更价款的互免无12 支付 履约保函的金额要求:合同总价金额的10%。.1关于预付款的付款条件、付款程序、付款方式及扣回方式的约定:见本合同附件8:价格分项、付款进程。.2预付款保函的金额要求:预付款保函的金额与预付款等额。.1 关于进度款的付款条件、付款程序、付款方式的约定:付款条件见付款进度表要求,程序同业主的工程进度款付款程序,方式:每月按付款进度表,银行转帐支付。见本合同附件8:价格分项、付款进程。 结算及最终付款 关于结算及最终付款的付款条件、付款程序、付款方式的约定:见本合同附件8:价格分项、付款进程。 EPC总承包商延迟付款由于EPC总承包商原因,EPC

141、总承包商延迟支付合同款的,对延迟支付部分,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采购分包商支付违约金。由于业主原因,业主延迟支付主合同款的,对于延迟支付部分,EPC总承包商将按业主向EPC总承包商支付的违约金水平向采购分包商支付相应的违约金。17 保密17.3 保密要求双方关于保密的约定:见本合同附件7:保密协议。xx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xx.1.1 关于采购分包商进度违约金约定:如果因采购分包商原因导致工程交工日期延误1个月,按照EPC总承包合同总价的0.5%,从本合同的进度款或结算中扣减违约金,延误2个月,按照EPC总承包合同总价的1%,从本合同的结算款中扣减违约金,以此类推。视采购分包商工期延误的严重程

142、度,EPC总承包商有清退或引入其他采购分包商支解工程量的权利。由于采购分包商原因(HSE、质量、工期等)导致发生的业主罚款或合同扣款,责任全部由采购分包商承担。xx.4 采购分包商违反其它合同义务的违约金xx.4.1采购分包商质量违约金(1)工程质量标准应满足合同约定、设计文件及现行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因采购分包商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采购分包商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参照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罚责执行;导致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按国家及中化有关规定处理并执行较严者。(2)采购分包商的质量管理工作未符合合同约定,EPC总承包商有权按附件10、附件11的有关规定扣除违约金。xx.

143、4.2 HSE违约金(1)若采购分包商发生重大事故(定义见HSE事故管理规定)或严重事故的事故率大于 2次/百万工时,每次扣除300000元;若采购分包商发生严重事故(定义见HSE事故管理规定),每次扣除100000元;若采购分包商发生一般事故(定义见事故管理规定),每次扣除xx000元;若采购分包商出现的HSE违章或不执行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的指令,EPC总承包商有权按HSE违约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扣款。(2)以上HSE违约扣款,均从EPC总承包商支付给采购分包商的酬金中直接扣除,且支付违约金不免除采购分包商的各种义务。(3)采购分包商被EPC总承包商扣除的各项HSE违约金,EPC总承包商

144、不再返还采购分包商。24 补充条款(1)若因采购分包商违约使EPC总承包商遭受业主的扣款,不论业主扣款多少,均由采购分包商承担。采购分包商承诺扣款均不会影响到EPC总承包商的应有的合同收益。(2)采购分包商不得将合同款挪作他用,若发生拖欠供应商款项的情况,EPC承包商有权扣留采购分包商的合同款并直接向供应商支付。第四部分 附 件附件1 项目描述、采购分包商工作范围一、项目描述1、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工程名称:xx港区外xx作业区5-8号泊位工程配套专业安装施工工程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2、工程概况xx港区外xx作业区5-8号泊位(即:石化项目外xx化工码头58泊位) 设计年吞吐量为18

145、0.59 万吨,主要承担汽油、煤油、柴油、LPG、苯等石油化工品的装卸。为此,拟建设4 座3000 吨级石化泊位(结构按5000吨级设计)及相应的配套设施。(1)总平面布置方案外xx水域由东到西依次布置#5#8泊位,采用栈桥式平面布置方案,码头为连片式结构,总长度为560m,码头宽度根据交通组织及工艺要求为xxm。码头通过单引桥(#2引桥)与后方连接,#2引桥宽度取11m。在#6泊位后沿设有消防控制平台1座,内设有配电间、泡沫罐房、控制室等设施。在引桥根部设有安保室1座。在#5泊位平面图以虚线显示预留的人行通道位置,通道宽8米。(2)装卸工艺及配套设施58#泊位均为装船泊位,主要货种包括LPG

146、、苯、甲苯、混二甲苯、柴油、汽油、航煤,满足吞吐量180.59万吨/年的要求。#5泊位设置1台8X4和3台8装卸臂,分别用于LPG和苯、甲苯、混二甲苯的装船;#6泊位设置3台8装卸臂,分别用于甲苯、混二甲苯、柴油的装船;#7泊位上设置3台8装卸臂,分别用于汽油、柴油、航煤的装船; #8泊位上设置2台8装卸臂,分别用于汽油、航煤的装船。1-8泊位的主管共用,从#8泊位后方的引桥进入码头。管廊共10根装卸主管。柴油设置1根DN400装船主管;航煤、甲苯、混合二甲苯分别设置1根DN350装船主管;93#汽油、97#汽油、苯分别设置1根DN300装船主管;甲醇(仅在1-4泊位卸船)设置1根DN350的

147、卸船主管;LPG设置1根DN400的液相主管,并设置1根DNxx0的气相管。第三、四层管架为预留发展。(3)水工结构5-8号码头采用高桩梁板结构。根据地质情况,#5泊位基础采用1xx0mm嵌岩灌注桩及预应力混凝土桩,#6#8泊位基础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桩,上部结构为梁板结构。2#引桥采用高桩梁板结构,根据堤岸对开挖的要求,部分采用1xx0mm嵌岩灌注桩,其余满足沉桩水深要求的范围采用打入桩。消防控制平台和安保室采用高桩墩式结构。二、建设地点xx湾地处我国福建省东南沿海中部,东北面与兴化湾相邻,台湾海峡西岸,西南面与泉州湾相接,东南向与台湾岛隔海相望。xx湾是一深入内陆的半封闭狭长海湾,南北长约35

148、km,东西最宽30km,xx湾湾内NNE部周边岸线属福建省莆田县,WSW部周边岸线属福建省惠安县及泉州港区。拟建外xx水域58泊位码头工程位于青兰山北侧xx规划港区黑礁附近,与本工程#14泊位相邻。三、业主工作范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为承包商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各种支持。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电问题由承包商根据现场考察情况自行考虑。四、采购分包商工作范围1、工作总则采购分包商负责在遵守中国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业主各项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安全、及时地完成合同约定的采购项目。采购分包商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成功建设此项目所需的项目管理中所涉及到的材料采购,以及单机试车直至交工验收;采购分包商还应在联动

149、试车中响应业主的要求,为业主提供及时的指导与支持服务;协助业主完成试运转、缺陷整改、培训等工作。2、具体工作内容分包工作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所有工艺设备材料的采购。包括材料采购、技术支持与服务、竣工图编制、系统调试并配合整套启动调试与试运行工作。采购分包商负责本工程业主供货范围外的设备、材料采购工作,以及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含甲供设备材料)的催交、接卸、移交前的仓储管理、技术支持与服务。采购分包商自购部分的设备材料供应商资质须经业主最终确认方可采用。采购分包商自购设备材料到货入库前必须经过业主或业主代表检查验收。EPC总承包商不接受散装设备,除非得到EPC总承包商现场代表的许可,采购分包商

150、应按EPC总承包商的要求在项目现场拼装为整机,经业主、监理、EPC总承包商、采购分包商共同检验后才能移交。2.1 相关许可采购分包商负责取得必要的与材料采购活动相关的许可证。并保证采购活动不因相关许可问题受阻滞,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因许可证问题受损。2.2备品备件及工程保修采购分包商负责提供试车期间的备品备件。采购分包商提供生产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并附有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采购分包商在规定的质保期内负责设备、材料的质量保修。2.3 培训采购分包商负责对业主的操作和维修人员提供必要的设备制造厂和现场培训。业主培训人员培训期间的差旅费、食宿费和保险费由业主承担(承包商应为培训

151、人员的生活和工作提供方便);培训费由采购分包商负责承担。使能进行系统调试、使用、维护、保养和维修的关键人员至少2名,采购分包商必须编写详细的用户手册,包括系统设备使用手册、系统设备安装手册(工程相关图纸)、系统操作手册、系统维护手册,并安排业主认可的具有相关专业资格或者实际工作经验的工程师进行培训,所有培训、资料及相关手册均使用中文。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生产中的紧急情况和紧急事故处理的培训(如停水、停风、停电、台风等情况)。2.4 其它采购分包商须按政府和业主项目管理要求提供审查或备案的资料,按规定出席相关会议。采购分包商负责自行保护好施工区域内及临建设施内物资财产的安全,并承担相应

152、安全责任。采购分包商所有设备材料的交货验收地点为码头项目工程现场或业主指定的地点。五、要求采购分包商提供的技术文件 采购分包商提交的技术文件应符合国家、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泉州城建档案馆的有关规定以及业主和EPC总承包商下发的有关规定。所列的交工文件,是采购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应作为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一部分。在工程交工验收后两个月内采购分包商向业主提交装订成册的全套竣工资料文件和竣工图纸。业主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对交工文件的审核、签章工作,并签署交工文件移交证书。存档竣工资料交付整理要求一)归档的最终版施工图和竣工图需进行折叠、组卷装盒。图纸折叠方法是: 1. 图纸一律按照国际

153、标准A4(297210MM2MM)的标准幅面进行折叠。2. 各种幅面图纸折叠前,要分别按照A0、A1、A2、A3、A4图纸幅面标准格式尺寸(8411189、594841、4xx594、2974xx、210297MM)进行裁制或整理修边。3. 图纸折叠一律图面朝里,背面朝外,保持图纸标题栏在右下角并露出。若标题栏前边有图纸遮盖,可将遮盖部分的右下角向内作45折入。4. 3号图纸折叠时,先将图纸摆正,然后将左半部向右对折,再将盖在上面部分的右下角向内作45折入。5. 2号图纸折叠时,图纸摆正后,先将竖向多出297MM部分均匀地向内折,然后自左向右进行横向正手风琴式折叠,并使右侧对齐,标题栏露在上层

154、。6. 1号图纸折叠时,图纸摆正后先将竖向多出297MM部分均匀地向内折,然后使标题栏在上层,自右向左进行横向正手风琴式折叠,并将盖在其上面部分的右下角向内做45折入。折好后最外层的宽度为210MM,其它层可自由折叠。7. 0号图纸折叠时,图纸摆正后,先将竖向多出297MM部分向内折两折,然后使标题栏在上层,自右向左进行横向正手风琴式折叠,并将盖在其上面部分的右下角向内做45折入。折好后最外层的宽度为210MM,其它层可自由折叠。二)竣工资料(交工技术文件)和竣工图的分类、组卷、整理及归档范围需符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

155、8、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3503、石化有限公司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整理规范及泉州市城建档案馆的有关要求。三)竣工资料(交工技术文件)和竣工图的装订方式。竣工资料(交工技术文件)采用整卷加纸质封面书本式装订形式,不能包含铁订,装订用胶需呈中性;竣工图不装订,折叠后分类组卷装盒。四)竣工资料(交工技术文件)分卷装订成册后标注正副本标识,且保证正本中所有文件材料都为原件。五)采购分包商提交的电子文档资料,对电子文档的交付有以下要求:1说明性的文件以MS WORD格式提交;2数据表以MS EXCEL的格式提交,并采用统一的表格格式;3

156、 原始资料、交工技术文件、质量验收记录等彩色扫描成PDF格式并刻录成光盘后提交;4采购分包商要将竣工图对应的电子版刻录成光盘提交给EPC总承包商和业主。5光盘根目录下需包括说明文件、著录文件和电子文件,详细内容参见业主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整理规范程序文件。六)采购分包商提交的彩色照片、摄像资料交付有以下要求: 1彩色照片需反映整个采购过程;摄像资料需反映关键流程。 2照片与摄像资料需根据反映问题命名并编制说明,说明需包含时间、地点、人物、事由、背景、摄影者。 3所有照片底片的所有权属业主,工程竣工时,采购分包商应全部移交。七)涉及市政工程,当地城建部门有归档要求的项目文件,采购分包商应根据其整理

157、要求单独进行整理。4. 文件交付地点技术文件的交付地点:xx有限公司院项目经理部。5. 文件交付IT管理5.1采购分包商提交的交付资料除纸质文档外,还应提供一份电子文档,对电子文档有以下要求:说明性的文件以MS WORD格式提交数据表以MS EXCEL的格式提交,并采用统一的表格格式原始资料、质量验收记录等彩色扫描成PDF格式提交采购分包商要将竣工图对应的电子版(cad格式)刻录成光盘提交给EPC总承包商和业主。采购分包商还应向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提供两套反映整个采购过程、主要采购流程的彩色照片。所有的照相底片的所有权属业主,工程竣工时,采购分包商应全部移交。六、要求采购的设备材料清单设备、材

158、料采购的内容按最新版施工图清单,包含如下内容:1、 工艺、电气、控制、消防、环保、通讯、靠泊、导航、暖通、给排水等码头配套专业。2、 控制、操作、监测系统包含软件的二次开发与调试。3、 采购范围除包括设备材料清单中已列的设备、主材、附件、涂装外,还包括表中未列的涂装、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试车期间需要的润滑油、液压油、发泡剂等。备品、备件应满足试车期间及2年质保期的需要。4、 采购范围还应包含电气专业中未列出的二次设备,如电流表等。附件2 EPC总承包合同节点工期EPC总承包合同规定的码头工程节点工期如下:1、中交日期: xx13年7月31日;2、交工验收日期: xx13年9月30日;

159、采购分包商自本合同签订后应即开展工作,根据EPC总承包提供的设备、材料和预埋件的进场时间,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一旦经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批准,即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作为考核采购分包商的依据。附件3 项目执行要求及业主管理规定1 总责采购分包商按照合同规定完成项目执行工作中设备、材料供应、运输、安装配合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等。采购分包商在满足本合同规定和相关法律要求下,负责组织并实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分包商应将本合同相关规定和业主对本项目管理的要求体现、落实到这些合同中;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负责组织、落实并协调、检查、监督各供应商、服务商按照相应的合同规定全面、正确地履行其义务,确保项目顺利实

160、施。2 变更管理要求2.1 变更权EPC总承包商在合同期内随时有权按照业主要求发出变更指令,并要求采购分包商根据此变更指令做出报价。在业主批准实施变更之前承包商不得实施任何工程变更。否则对其的修正、修改不能构成变更。采购分包商提出的变更意向应通过EPC总承包商提交给业主,业主如同意此变更意向将下达变更指令。业主应在批准的变更中决定对进度、费用的调整。采购分包商有义务减少变更对进度的影响。2.2 变更程序采购分包商应在业主下达变更指令之后尽快提交变更报价,此报价应包括下述内容:完成此报价的实施描述以及实施的计划;此报价应包括对合同价格、工期的调整。采购分包商应在业主发出变更指令后做出变更报价,此

161、报价应包括实施此变更的全部费用及对进度的影响。采购分包商应将报价上报,并按照业主批准意见实施变更。采购分包商的变更报价应依据合同中相应的条款规定。如果业主批准变更,则业主应根据合同对合同金额、合同工期及付款计划做出相应的调整。3 采购安装管理要求3.1 采购安装程序无论采用什么采购安装方式,采购分包商制定的采买程序都要保证采买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并在业主和EPC总承包商的全面监督下执行。根据安全、及时、经济供应的采购原则,业主对供应商短名单进行审批,技术要求需得到业主和EPC总承包商的确认。3.2 供应商选择业主提供物资(包括电气、仪表、管道、机械设备等各专业物资)供应商长名单供采购分包商使用

162、,如果采购分包商希望对“供应商名单”进行增补,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业主的具体要求提供足够的资料向业主证明推荐厂商能够满足本合同相关项目的要求。对该供应商名单的增补都需事先获得业主和EPC总承包商的书面批准(批准程序、签字)。业主和EPC总承包商参与、监督、审查相关采购工作及过程。业主和EPC总承包商有权向采购分包商办公室派驻业主和EPC总承包商采购安装管理人员与采购分包商一起办公。3.3催交催运、检验和试验 催交催运:采购分包商应及时有效地催交催运,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发货。检查和试验:在制造过程中或制造完成后,在供应商工厂,业主和EPC总承包商均有权参与任何监督、检验、见证检验

163、供应商的设备和材料。采购分包商应在计划的检验和试验日期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知业主和EPC总承包商以便业主和EPC总承包商安排相应工作。当涉及国外检验时,其时间由业主和EPC总承包商与采购分包商另行约定。采购分包商应提供给业主和EPC总承包商一份检验和催运报告的复印件。一旦得知主要设备的交货情况有重大变化或有可能有重大变化,采购分包商应立即书面通知业主和EPC总承包商。按照相关规范应提交的随机资料或交工资料等,应按照规范、合同要求及时提供。3.4包装、唛头和运输按照项目计划和程序,采购分包商应要求供应商遵守业主运输的相关要求。4. 文件管理和通讯4.1总体要求在项目执行期间,所有的通信和通讯需由采

164、购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向EPC总承包商指定的项目经理或其指定的代表寄送、联络,反之亦然。报告、图纸和其它文件的交换需通过文件传送单的形式进行。采购分包商需确认收到文件传送单并按照指示返回EPC总承包商一份文件传送单复印件,反之亦然。口头通讯或指示以及其它重要的技术或合同事宜需通过正规的信函书面确认。4.2通信采购分包商与EPC总承包商的第三方之间通信需通过EPC总承包商的项目经理。 与政府部门进行协调联络主要由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进行。关于信函编号,采购分包商应按业主规定的编号系统对信件、传真、会议纪要以及文件传送单进行编号。业主将提供此编号系统。文件传送单上要清楚地注明文件名称、文件目的(待提出

165、意见、审批或通知等)以及收件人需进行的工作以及时间要求等。 E-mail和电话可能用于项目中每个人的非正式沟通方法。E-mail不能被看成项目的正式通信,任何意味着合同责任的E-mail必须由书面正式通信确认。 支持与服务5.1 在中间交接完成后,采购分包商应继续为装置开工提供支持与服务。5.2采购分包商支持与服务考勤要每月通过EPC总承包商报业主审核签字。支持与服务的考勤将作为每月支付采购分包商支持与服务期间工作费用的依据。6 采购分包商费用管理与控制6.1采购分包商负责采购过程费用管理与控制工作 项目实施阶段投资控制工作内容制定实施阶段费用控制目标,并按WBS和费用分解原则进行分解。制定采

166、购费用控制实施细则。对采购费用进行跟踪、对比、分析、纠偏,视情况对采购控制目标进行修改和调整。编制费用控制月报。 项目竣工阶段费用控制工作内容在工程中交后,进行工程结算工作。协助业主作好固定资产移交工作。6.2 报EPC总承包商批准有关要求及变更 由采购分包商提出的请求EPC总承包商批准的费用控制文件,必须包括:请求的事项、说明、依据和建议等内容。采购分包商对请求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负责。 除已在本合同中列出的需要EPC总承包商批准内容,EPC总承包商可以用书面通知的方式,将未在合同中明确表示需要EPC总承包商批准的与费控相关的某一项或某一类事务,或已明确不需要经EPC总承包商

167、批准的某一项或某类事务,更改为必须经EPC总承包商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分包商在接到该书面通知后应执行。EPC总承包商也可以用书面通知的方式把需要经EPC总承包商批准的某一项或某类事务更改为不需要批准,告知EPC总承包商后即可实施。 需要报EPC总承包商批准内容采购分包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按合同约定和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适时提供完全的投资目标分解明细表、进度款支付申请表、竣工结算资料等文件(包括相关依据、说明、意见和建议),应向EPC总承包商同时提交书面及电子版文件,以取得EPC总承包商的批准。需要EPC总承包商批准的基本内容为:投资目标分解明细表产生业主费用变化的变更和索赔。进度款支付申请表

168、采购分包商根据合同授权,可以实报实销的工作内容的项目竣工结算资料6.3 投资控制目标及分解采购分包商应建立合理、有效的费用控制管理体系,运用科学的费用控制方法、手段,在施工等各环节优化实施方案,确保项目投资控制在合同约定的投资限额范围内。6.4剩余物资的归属与处理 业主采购的设备、材料,其剩余物资的所有权归属业主。 以采购分包商名义采购的剩余物资,在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完成并经业主核定后其所有权归属采购分包商。剩余的边角余料,其所有权归属业主。6.5工程结算在达到合同约定结算条件后,采购分包商应报送EPC总承包商、监理、业主审核、批准。结算资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说明。结算依据。分别按单元、

169、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汇总和按合同汇总的结算数据汇总表。分别按合同归类的详细的结算计算表。结算的结果。 如需要,采购分包商根据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的审核意见进一步修订、补充及完善,直到获得业主的批准。 采购分包商的结算管理及审核应依据合同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 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批准后按合同约定方式和程序进行支付。6.6 费用控制报表费用报表的内容包括项目的综合费用报表等,原则上每月报送一次。项目的综合费用报表须反映分解的投资目标、已批准的变更额、已支付金额、预计将发生的数额、预计到项目完成时的总额。项目的综合费用报表,按单元分别制表,参考格式详见附表一。 变更汇总报表的内容包括:变更编号

170、、变更名称、变更内容简述;变更的性质、变更的批准状态、变更的估算费用、变更时的实施状态;变更须按单元分别制表,按合同和专业分类,参考格式详见附表二。7 业主管理规定要求采购分包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原则上执行业主的管理规定,在执行中如有矛盾采购分包商通过EPC总承包商书面提交业主,业主对其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升版。详见:业主管理规定目录 三、业主管理规定-物资及仓储部分1承包商物资采购管理规定2承包商供应物资质量、进度管理规定3承包商供应物资仓储管理规定4采办管理规定五、业主管理规定-项目文件管理部分1项目文件归档与整理管理规定2项目文件管理规定六、业主管理规定-HSE管理部分1承包商HSE管理规定2

171、HSE培训管理规定3HSE检查管理规定4HSE事故管理规定5HSE考核管理规定6HSE违约处理规定7班组安全活动管理规定8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9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11车辆、船舶、机动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2现场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管理规定13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14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5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6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17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8开挖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9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xx爆破安全管理规定21吊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2危险作业许可管理规定23现场照明安全管理规定24听力保护管理规定25预防中暑管理规定26医疗急救管理规定27现场通行证办

172、理规定28现场保卫、交通管理规定附件4 技术要求一、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提供的设计文件情况 1、基础设计及审查相关资料。2、石化项目外xx化工码头14泊位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相关资料(供参考)。3、xx港区外xx作业区5-8号泊位工程施工图设计(OB)版。二、对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采购物资、材料的技术要求1、 设备与材料的采购(1)EPC总承包商采购的设备与材料(2)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采购的物资与材料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制定的采购策略、采购方案、采购计划、质量保证控制措施必须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批。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短名单中的供应商才是承包商采购设备与材料的供应商,供货来源未经过批准不得

173、更改。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应按照合同和设计技术要求采购设备和材料,除非另有规定,所有的材料均要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如果某一标准中有多种要求,而合同中又没有明确选用哪种要求时,则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在施工前或在订购材料前应根据合同条款中的要求对此事作进一步说明,并得到业主和EPC总承包商的书面认可。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应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提交由供应商或制造商提供的、证明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或物品的试验证书。如果有必要应进行中间检查或验收。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在签订合同后,需提供物资供应计划,编制季、月度物资采购进度表上报业主和EPC总承包商。2、 物资和材料检验、搬运、储存(1)凡用于工程的一切设备和材料

174、,均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2)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搬运、储存均应保证其质量不受损害。(3)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拟采用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在进场前必须经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按照有关标准自检合格,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监理工程师有权进行检查和检验,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应提供必要协助。(4)主要设备及材料进退场需事先征得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按照业主关于设备材料验收的管理要求执行),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

175、时检查和检验,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应提供必要协助。3、其它要求(1)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参加由业主组织的DCS系统的工厂测试(FAT )。(2)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参加由业主组织的DCS系统与现场仪表的联调测试(SAT)。工作日不确定,地点泉州现场。(3)仪表材料及设备选型、品牌必须经发包方业主同意后方可供货。三、对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采购的要求第一节 总说明1、 总则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不得任意变更设计及采购内容,不得减小采购规模,不得降低采购标准,各专业的主要设备除非存在重大缺陷并经业主同意,否则不允许采用替代方案。本合同工程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实施处理的维护工程。无论在业主要

176、求中有无明确规定,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都有责任使工程质量满足现行技术标准,对采购过程中涉及的安全、保卫、环境保护等全权负责。无论本规格书合同有无规定, 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都要负责提供采购用的全部材料、机械、设备、燃料、水、各种工器具、运输车辆、办公室、仓库、车间、职员、劳力、适量且是足够保险的设备、临时设施、照明设备等;维护施工场地和建筑物的安全;提供急救设备和受过训练的急救人员;为职工提供卫生设施、消防设备、各种保险、工资等;支付各种税金及其他工程费用;修复和清理施工现场、保持施工现场处于良好状态等。2、 标准(1)所有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均应符合下列技术规范(但不限于)的要求:1)海港总平面

177、设计规范 JTJ211-992)海港水文规范 JTJ213-983)港口工程荷载规范 JTs144-1-xx104)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JTJ225-985)水运工程测量规范 JTJxx3-xx016)港口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JTS133-1-xx107)港口工程灌注桩设计与施工规程 JTJ248-xx018)港口工程嵌岩桩设计与施工规程 JTJ285-xx009)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 JTS167-2-xx0910)港口工程桩基规范 JTJ254-9811)开敞式码头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 JTJ259-xx0012)港口工程桩基动力检测规程 JTJ249-xx0113)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

178、计规范 JTJ267-9814)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 JTSxx2-xx1115)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JTJ269-9616)港口工程混凝土粘接修补技术规程 JTJ/T271-9917)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 JTJ275-xx0018)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 JTJ270-9819)港口工程混凝土非破损检测技术规程 JTJ/T272-99xx)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TS257-xx0821)港口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 JTJ283-9922)港口工程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定 JTJ230-8923)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 JTS167-1-xx1024)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179、 JTS149-1-xx0725)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 JTJ297-xx0126)港口设备安装工程技术规范 JTJ280-xx0227)港口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J244-952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 2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xx0330)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94 31)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 3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3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93 3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xx00年版)35)建筑物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

180、-xx04 3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J1386 3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1487 3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99 39)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92,xx01年版 4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xx01年版 41)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J14090,1997年版 42)港口工程制图标准 JTJxx6-9643)港口工程地基规范 JTS147-1-xx1044)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 GB4696-199945)航标灯光信号颜色 GB12708-9146)航标灯光强测量和灯光射程计算 JT/T730-xx0847)浮标通用技术条件 J

181、T/T760-xx0948)浮标锚链 JT/T100-xx0549)疏浚工程技术规范 JTJ319-9950)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国务院1987 年颁布51)石油化工控制室和自动分析器室设计规范 SH3006-199952)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 SH/T3018-xx0353)石油化工仪表管道线路设计规范 SH/T3019xx0354)石油化工仪表供气设计规范 SH30xxxx0155)石油化工仪表及管道隔离和吹洗设计规范 SH3021xx0156)石油化工仪表及管道伴热和隔热设计规范 SH3126xx0157)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SH3047199358)石油化

182、工企业可燃气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59)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 SH/T3081xx0360)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 SH/T3082xx0361)石油化工分散控制系统设计规范 SH/T3092199962)可编程控制器系统设计规定 HG/Txx700xx0063)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 SH/T3104xx0264)炼油厂自动化仪表管线平面布置图图例及文字代号SH/T3105xx0165)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 HG/T xx5739566)流量测量节流装置 GB/T 26249367)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GB 38366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

183、设计规范 GB 500589269)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xx0270)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SH3521199971)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93-xx027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73)化工装置自控工程设计规定自控专业设计管理规定 HG/ T xx6361998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规定 HG/ T xx6371998自控专业工程设计文件深度的规定 HG/ T xx6381998自控专业工程设计用典型图表及编制目录 HG/T xx639199874)仪表防护标准 IEC-529国外有关标准如

184、:ISA、ISO、API、ANSI 等75)JIJ237-99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GB50338-xx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76)GB/T16668-1996 干粉灭火系统部件通用技术条件77)GB17427-1998水成膜泡沫灭火剂78)GB19156-xx03 消防炮通用技术条件79)GB19157-xx03 远控消防炮系统通用技术条件80)GBxx031-xx05 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现行的有关技术法规和规范。以上标准、规范应按最新版本执行。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若采用其他国家或协会标准、规范,须经业主确认。标准优先原则:当以上文件发生矛盾时,其优

185、先原则先后顺序是: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和其他标准及规范。未尽事项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执行,并且按就高和就严的原则执行。3、图纸图纸和技术规格书都是用来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的各个部分都是互相关联互相补充的。若图纸与本技术规格书不符,则应立即请示监理工程师,并以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为准。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应校核图纸中的所有尺寸、数量、细部构造以及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数据,并将发现的错误、疏漏、相互矛盾之处通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相关责任部门。4、 采购质量本合同采购质量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现行港口工程和国家及相应部委颁布现行的工程采购规范和标准,全部工程质量应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规定。5、 不合格材料

186、与不合格工程如果工地出现不合格材料和设备,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必须根据监理工程师书面意见立即把这些不合格的材料及构件从工地搬走。否则EPC总承包商可以按业主指示把这些不合格材料或构件从工地清除,并从应付给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的款项中扣除这部分运杂费。对不合格设备和材料, 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必须按EPC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无偿重新采购,直至合格为止。6、进度与计划(1)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采购内容,并合理地安排采购安装程序,其采购流程必须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2)按照合同规定,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在实施采购之前,必须作出详细的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中应反映采购安排

187、、步骤及方法。并将这些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7、 度量单位本合同通常所用的单位一律采用国际单位,如mm、cm、m、km、kg、t、N、KN、m2、m3等。8、 专用产品在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意见之前, 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不应订购任何专用产品,尽管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仍然要对所提供的材料或产品负全部责任。材料或产品的质量要达到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如果某些产品系列无标准可循,则应尽可能采用“最通用”的。“最通用”不仅是指商标的名称是普遍的,而是指产品也是最普遍采用的。采用专用产品时要严格按厂家说明书的指导进行。9 、 安全措施与应急方案(1)安全措施:见附件19对承包商HSE要求。(

188、2)应急方案:对于独立施工单元(工作平台、靠船墩、系缆墩等)设置休息用房或帐篷、相应的安全通道,救生设施,能适应潮水随时上下平台的相应配备,必须保障一定时间的食品和饮用水等。应在平台上专门设置发电机安装位置。10、 替代材料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可以提出使用替代材料,但应符合以下规定:(1).替代材料的化学成分和机械特性应等于或高于设计使用的材料。(2).承包商应向设计及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替代材料的数据、技术规格和样本。只有经原设计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同意后才能采用替代材料。(3).替代材料的安装使用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严格按制造商的要求进行。(4).对运到施工现场的所有替代材料,安装施工采

189、购分包商应向EPC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提供制造商的合格证、说明书以及操作维修指南等。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提出使用替代材料可能引起的任何费用的增加, EPC总承包商不负责任。11、 检验与验收本工程检验与验收执行国家相关规定。12、 质量检查和监督EPC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业主和业主委托的质量监督站有权对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实施的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监督,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应给予必要的配合。13、自动控制专业技术要求(1)单元概述及对自动控制的要求码头控制室是集操作、控制和管理功能与一身,并通过光纤通讯方式将码头相关参数传至全厂中心控制室,DCS系统预留通讯接口至海关、边检、海事、港务等政府相关部门

190、。码头单元生产水平直接影响全厂的经济、环保效益和前续装置的平稳运行。单元操作要求灵活、安全可靠。因此对控制系统要求安全、稳定。(2)整体控制策略控制系统设备的选型应本着技术先进、性能优越、安全可靠的原则,同时保证用户在配套、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升级等各个阶段上能达到总体最优的成本控制。14、采购要求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与相关设施供应商签订的技术规格书在提出申请前,征得业主正式、合法的书面签字确认后可以实施。附件5 性能保证和考核标准(本工程不适用)附件6 关键人员1.采购分包商应任命一名项目经理(采购分包商代表),该项目经理作为采购分包商代表须经EPC总承包商代表批准。采购分包商授予该项目经

191、理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包括质量保修期)代表采购分包商处理所有事务的权力。2.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或其代表向采购分包商代表发出的所有通知、指示、信息或其他函件应被视同向采购分包商发出。采购分包商应对采购分包商代表任何行为、疏忽或遗漏负责,如同采购分包商自己的行为、疏忽或遗漏。3.在本合同执行期间,采购分包商应确保采购分包商代表及所有参与该项目的采购分包商人员在该项目上全职工作。采购分包商代表不得随意离开项目或工地,且须事先书面经得EPC总承包商的同意。4.采购分包商代表不在工地时,应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相相关人员代替行使其职责。采购分包商代表的受托人的任何行为疏忽均应形同于采购分包商代表的行为或疏

192、忽。5.EPC总承包商可随时要求更换采购分包商代表或采购分包商代表的受托人而无需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该采购分包商代表或采购分包商代表的受托人应立即离开工地及项目。采购分包商应立即挑选一名新的合适人选供EPC总承包商批准。6.采购分包商代表或其受托人应专职负责本合同的执行,且未经EPC总承包商的事先书面同意,EPC总承包商不可更换采购分包商代表或其受托人。7.签订合同前,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有权面试。8.如采购分包商的下述主要人员已被EPC总承包商认可,没有经过EPC总承包商的批准不允许替换。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EPC总承包商发现采购分包商的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EPC总承包商可能会提出警告或

193、要求更换有关人员,发生的费用由采购分包商承担。附件7 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为明确采购分包商单位和人员的保密责任,有效保守业主和EPC总承包商的商业秘密,经一致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一、保密的内容与范围业主和EPC总承包商因采购分包商工作需要传送或交付给采购分包商的项目文件及未来传送或交付给采购分包商的与项目相关的任何商业、行政或其它相关信息、文件、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分包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知的既存和/或潜在的商业交易、可行性研究、建议、设计方案、建设项目等特定信息、资料,均属于保密信息的范畴。下列各项将不被认为是保密信息:1、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者在此后公开,但违反本协议条款导致公开的除外;2、

194、有书面记录证明在采购分包商接受业主和EPC总承包商保密信息之前,采购分包商已享有该信息的权利并有权披露;3、采购分包商完全独立地从其他方获得有关信息,并不受禁止披露的限制;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合法管辖权的法院或任何具备法定资格的司法、行政或政府机关做出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必须披露的信息。二、保密责任l、采购分包商对为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提供服务的整个过程中知悉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采购分包商在为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提供服务的整个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EPC总承包商和业主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做到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准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2、非经

195、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授权,采购分包商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泄露、散布、发表、披露、传递或者以其它方式利用保密信息。3、未经EPC总承包商同意,采购分包商不得对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的产品、厂房、设备设施及工作环境和场所进行摄像或拍照4、未经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同意,采购分包商不得私自携带各种涉密载体(如:文件、图纸、资料、计算机磁盘、光盘、活动硬盘等)。5、采购分包商同意维护EPC总承包商和业主通过口头、书面、电子邮件和/或其它方式提供给采购分包商的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同意不将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披露给除为达到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授权目的而需要知道保密信息的“特定人员”。该“特定人员”指采购分

196、包商提供的、经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认可的相关服务人员。6、采购分包商承诺在保密期限内以严格保密的态度、方式对待保密信息。采购分包商同意将采取必要和适当的预防措施来维护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如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有明确要求的,采购分包商承诺将遵循EPC总承包商和业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要求采购分包商采取的任何合理防范措施。7、采购分包商同意对其参加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履行保密义务,签订保密协议,确保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利益。8、采购分包商违反本协议造成泄密,给EPC总承包商和业主造成损失的,EPC总承包商有保留追究承包商责任的权利,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三、保密信息

197、的权利归属与移交1、EPC总承包商作为本协议项下保密信息的合法权利人,享有对保密信息的一切权利。采购分包商不因对保密信息的任何利用而获得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或利益。2、一旦本协议所涉的合作终止或者经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要求,采购分包商应当及时归还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提供的所有/任何含有或属于保密信息的任何载体的材料,并且消除或销毁所有无形的相关保密信息。四、保密期限在本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即持续生效,直至EPC总承包商书面通知承包商终止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此保密期间内,采购分包商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保守秘密和限制使用保密信息的义务。五、违约责任如果采购

198、分包商违反本合同中的保密义务,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向EPC总承包商支付违约金。因采购分包商违约行为给EPC总承包商造成损失的,应赔偿EPC总承包商所有的实际损失。六、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事宜,双方均应本着诚信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可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附件8 价格分项、付款进程一、价格分项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格为采购分包商完成合同约定的材料采购、技术服务与支持,中间交接,并完成培训、保修责任等全部工作、服务和义务的费用。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固定价款为人民币贰仟叁佰玖拾陆万陆仟Er

199、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贰仟壹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圆整(小写:2,396.62179.12万元,含税),详见下表:序号费用名称合计(万元)备注1材料采购2,179.12按照EPC总承包商的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发票。合计2,179.12二、价款支付2.1保函本合同签订后,采购分包商在14日内向EPC总承包商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函,并在申请预付款时提交与预付款金额相等的预付款保函。2.2 合同执行台账采购分包商按业主提供的合同执行台账的格式对本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建立台账并及时的更新台账信息。该台账是采购分包商申报进度款的依据之一。2.3 资金

200、计划采购分包商按业主格式每月25日向EPC总承包商提交下一月的资金支付计划表。2.4 预付款 合同签订并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提交预付款保函及履约保函、保险办理证明资料和资金监管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向安装施工采购分包商支付人民币690430万元作为预付款,材料采购预付款由安装施工分包商向供应商支付。2.5 进度付款 进度款的计算周期为上月26日到本月的25日。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费用在这一时间区间内满足支付条件的一并申请支付。采购分包商填写付款申请表(汇总表)并根据费用类型后附相应的明细表格报EPC总承包商审批。采购分包商根据审核后的进度款支付金额开具发票,EPC总承包商收到该发票并收到业主支付的工

201、程进度款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款保函退还采购分包商。付款及预付款扣回材料采购预付款不扣回,该部分剩余的价款作为进度款支付。该部分进度款自货到现场后开始支付。材料采购的进度款支付比例按EPC总承包合同,EPC总承包商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应的物资材料进度款后,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4日内,按照相应比例直接支付给供应商。所有发票的付款单位必须是“xx有限公司”。 HSE考核费(1)EPC总承包商按业主的规定,每月对本合同项下采购分包商的HSE工作进行考核。采购分包商同意EPC总承包商将每月经审核批准的建安工程费的3%作为月度HSE考核费用,根据每月HSE

202、考核结果进行支付(考核标准详见本HSE考核管理规定)。并根据每月的HSE考核结果计算采购分包商当月赢得的HSE考核费用,采购分包商赢得的HSE考核费用作为进度款进行支付。(2) 采购分包商每月赢得的HSE考核费计算方法为:当采购分包商月度HSE考核分数高于或等于90分时,采购分包商赢得当月全部HSE考核费用;采购分包商月度HSE考核分数在3090(不包括90分)时,采购分包商赢得相应比例(与考核分数相同百分比)的HSE考核费用;承包商月度HSE考核分数低于30分(不包括30分)时,采购分包商赢得的当月HSE考核费用为零。(3)业主和EPC总承包商有权对采购分包商进行考核。(4)若采购分包商在合

203、同期内的工作中,未发生重大事故(指死亡事故、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等),且合同期内月度HSE考核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EPC总承包商将采购分包商未赢得的HSE考核费按一定比例发放给承包商,具体比例由EPC总承包商确定。2.6 其它应扣项目 施工用水、用电费用按业主规定先由业主代缴,在支付进度款时扣减。但不影响采购分包商已完工程量确认及建安费发票开具金额。(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水、电费的相关单价)。业主通过EPC总承包商向采购分包商开具收款收据并提供水电费发票原件的复印件。三、工程结算3.1结算办法工程结算时,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根据合同价款、合同约定的罚款及批准的变更价款进行结算。3.2工程

204、交工验收后xx天内,采购分包商提供工程结算审批单报EPC总承包商审核。经EPC总承包商审核后,最终确定工程结算款,结算款总额不超过EPC总承包商与业主的结算款额。3.3本合同人工费、材料采购费在结算时不予调整,除非按EPC合同扣减。四、质量保证金的支付4.1结算后付款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并提交按业主格式编制的资产交付清单,开齐结算价100%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EPC总承包商向采购分包商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款项。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价的5%。结算后付款最终工程结算价款业主已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质量保证金。4.2质量保证金的支付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修期结束,在EPC总承包商收到业主付款后的14个工作日

205、内支付。附件9 履约保函格式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 保函编号: 致: xx有限公司鉴于你方作为EPC总承包商与 (以下简称“采购分包商”),已于xx12年 月 日在福建省泉州市签订的第 号合同(合同名称: ,以下简称“本合同”)。鉴于我方(开具保函银行名称)法定注册地址 ,根据该承包商的请求委托,同意按下述条件为该承包商恰当履行本合同做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保证。兹就以下事项出具本保函:1、考虑到本合同的各项约定,我方特此承诺:以此保函保证并受其制约,在收到你方要求支付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的书面通知时,且索赔通知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我方将于7日内不可改变地向你方支

206、付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2、我方特此确认并同意,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是连续的。3、我方确认本保函将保持充分有效,直至下列情况之一第一次发生:(1)你方将本保函的原件按上文注明的我方法定住址返还我方;(2)按下文规定,本保函到期。4、本保函自 起生效,并在 年 月 日前一直有效。5、我方特此确认并同意,如果你方认为本合同将不可能按期履行完毕,只要收到你方就此发出的要求延长本保函有效期的书面通知,我方将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按你方的要求延长本保函的有效期至你方书面通知的截止时间为准,但延长期限不超过 年 月 日。我行还同意,任何业主和承包商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

207、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承诺的担保责任。”6、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盖章): 银 行 行 长 姓 名: 行 长 权 限 说 明: 法定授权/委托授权 行长(或授权人)签章: 开具日期: 年 月 日附件10 预付款保函格式预付款保证金(银行)保函保函编号:致: xx有限公司鉴于你方作为EPC总承包商与 (以下简称“采购分包商”),已于xx12年 月 日在福建省泉州市签订的第 号合同(合同名称: ,以下简称“本合同”)。鉴于我方(开具保函银行名称)法定注册地址 ,根据该卖方的请求委托,同意按下述条件为该卖方恰当履行本合同做出如下不可撤销的、

208、无条件的保证。兹就以下事项出具本保函:1、考虑到本合同的各项约定,我方特此承诺、以此保函保证并受其制约,在收到你方收回预付款的第一次书面通知时,且索赔通知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我方将于7日内即向你方支付数额不超过人民币 (大写: )的金额。2、我方特此确认并同意,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是连续的。3、我方确认本保函将保持充分有效,直至下列情况之一第一次发生:(1)你方将本保函的原件按上文注明的我方法定住址返还我方;(2)按下文规定,本保函到期。4、本保函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并在 年 月 日前一直有效。5、我方特此确认并同意,如果期满预付款尚未付还,只要收到你方就此发

209、出的要求延长本保函有效期的书面通知,我方将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按你方的要求延长本保函的有效期至你方书面通知的截止时间为准,但延长期限不超过 年 月 日。我行还同意,任何买方和卖方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承诺的担保责任。”6、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盖章): 银 行 行 长 姓 名: 行 长 权 限 说 明: 法定授权/委托授权 行长(或授权人)签章: 开具日期: 年 月 日附件11 联合体协议书本合同不适用。附件12 质量保修协议书采购质量保修书业主: EPC总承包商: 采购分包商: EPC总承包商和采购分包商根据中

210、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xx港区外xx作业区5-8号泊位工程配套专业采购分包合同签订质量保修书。一、采购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采购分包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它项目。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EPC总承包合同的要求,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其它工程为2年;质量保修期

211、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发生保修事项,则涉及的该项目的保修期相应顺延1年。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采购分包商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5天内派人保修。采购分包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采购分包商承担。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采购分包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业主提出保修方案,采购分包商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采购分包商承担。本工程质

212、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五、质保金的支付与返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保金为“合同结算总价”的5%。EPC总承包商按业主规定,在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办理质量保修金余款返还事宜。质保金的返还,并不能解除承包商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采购分包商未按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有权从质保金中扣留用于质量保修的各项支出。 附件13 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工程项目廉政责任书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

213、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 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 EPC总承包商责任(一)不准向采购分包商

214、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采购分包商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EPC总承包商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采购分包商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采购分包商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采购分包商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EPC总承包商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分包商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采购分包商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 采购分

215、包商的责任采购分包商应与EPC总承包商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EPC总承包商、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EPC总承包商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EPC总承包商、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EPC总承包商、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

216、娱乐等活动。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EPC总承包商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采购分包商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业主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217、。附件14 业主的HSE管理制度参见附件3、附件18、附件19。附件15 安全管理责任书安全管理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加强EPC总承包商对采购分包商的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采购分包商对施工人员安全管理的责任,防止和杜绝事故发生,维护正常的工程建设秩序,EPC总承包商与采购分包商特签订本责任书。EPC总承包商: 采购分包商: 一、采购分包商的职责1、采购分包商须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是本单位HSE、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把HSE、保卫工作纳入工作日程,积极做好

218、本单位的HSE、保卫工作;2、采购分包商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以及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的HSE管理规定做好HSE、保卫工作;3、采购分包商员入场前须接受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的HSE教育,了解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相关的HSE管理规定,办理现场通行证;4、采购分包商车辆进入现场前须经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检查合格并获得现场通行证;5、采购分包商应派驻专业HSE工程师,建立HSE及保卫组织,明确其各级人员的HSE、保卫职责,建立HSE、保卫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等,并严格执行;6、采购分包商应认真开展日常和定期、不定期的HSE和保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

219、高安全防范能力;7、采购分包商应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所有人员的法制观念、HSE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避免违法案件或HSE事故的发生;8、采购分包商应与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的相关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保持联系,及时报告和处置各种治安事件,防止事件恶化或扩大;9、采购分包商应积极配合或接受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及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10、采购分包商应投入足够的资源,包括各种设备完好,防护装置齐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齐全等,确保HSE和保卫工作的正常开展。11、发生HSE事故或治安案件,采购分包商应及时向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相关部门和相关

220、政府机构报告。12、若采购分包商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采购分包商全部负责。13、为加强对采购分包商监督管理,在施工期间如出现违约现象EPC总承包商将根据违约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从进度款中扣除。二、EPC总承包商的职责1、协助采购分包商办理有关施工工作开展的手续,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HSE教育。2、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教育。三、其它1、本责任书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遇与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2、本责任书由委托人解释。3、本责任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附件16 批准的其他分包商名单分包商短名单原则上必须在业主提供的合

221、格分包商名单中选择,业主/EPC总承包商保留在合同执行期间增删合格分包商名单的权利。如果业主/EPC总承包商提供的分包商名单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采购分包商也可通过EPC总承包商推荐,但是必须通过业主对推荐单位的资格审查,方可使用。采购分包商的检验试验、无损检测、安装、防腐保温需要若委托其他分包商,须保证其具备相应资质,并从业主/EPC总承包商提供的短名单中选择。附件17 批准的物资供应商名单批准的物资供应商名单由业主另行提供。 附件18 业主的HSE考核管理程序 按照业主规定,本项目所有承包商包括分包商须遵守业主的HSE考核管理程序。采购分包商接受并配合业主对项目的HSE检查。EPC总承包

222、商以业主的考核结果作为EPC总承包商对采购分包商的HSE考核结果。承包商HSE考核管理程序一、目的为加强对承包商的HSE管理,全面考核承包商HSE管理工作,以及对项目HSE要求的遵守程度,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参与项目的所有承包商。二、定义1、项目:项目2、公司:石化有限公司3、HSE:健康、安全和环境4、PMT:石化有限公司项目部三、职责1、公司HSE部全面负责承包商HSE考核工作管理。2、PMT负责对所管承包商进行HSE考核。3、监理机构协助公司对承包商进行HSE考核。4、承包商参与HSE考核过程,并负责对HSE问题进行整改。四、考核要求1、对承包商的HSE考核分为每周HSE考核和月度

223、HSE考核,每周HSE考核是月度HSE考核的基础,月度HSE考核根据每周HSE考核和事故情况综合得出。2、PMT成立HSE考核小组,成员应包括HSE部人员、PMT的施工主管、监理机构代表和承包商代表等。3、HSE考核小组按照承包商每周HSE考核表和承包商月度HSE考核表对承包商的HSE工作执行情况进行考核。4、对承包商的每周HSE考核,可采用联合检查的方式,对照承包商每周HSE考核表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当施工现场工程量较大、施工人员较多,不可能对全部工作进行检查时,可以采用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比例不得小于xx%。5、在每周和月度HSE考核中,应列出承包商“HSE工作好的方面”和“急需改进的方面

224、”,对于需要改进的问题,承包商应按要求进行整改。6、每周考核时,根据工作需要,HSE考核小组可给予本周HSE重点工作完成理想的承包商最高不超过5分的额外激励加分,奖励理由须完整反映在“HSE工作好的方面”。7、月度考核时,HSE考核小组可给予当月未发生轻微及以上事故的承包商最高不超过5分的额外激励加分,奖励理由反映在 “HSE工作好的方面”。8、承包商发生事故的,按照HSE事故管理规定相应扣分。9、对承包商的每周和月度HSE考核的结果经PMT经理审批后报公司HSE部备案,公司HSE部应确保各PMT考核标准执行尺度的统一。10、当承包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向PMT经理和公司HSE部申诉。11

225、、PMT、HSE部可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对承包商每周HSE考核表和承包商月度HSE考核表的考核条目和权重进行修改,修改后必须报公司HSE部审批。12、对承包商的HSE考核应客观、公正,月度HSE考核结果是HSE考核费发放和违约扣款的依据。五、附件附件1承包商每周HSE考核表模板附件2承包商月度HSE考核表模板附件3承包商每周HSE表现评价(本考核表的权重及考核内容将根据工程内容和进展进行相应调整,也会根据现场HSE管理难度的变化进行调整)105附表1 承包商每周HSE考核表项目名称: 考核日期:考 核 项 目是否评估是(Y)/否(N)检查项数符合项数不符合的项数合格率文明施工(10%)1

226、. 机具、材料堆放整齐,有防倾倒、滑落、坍塌措施;2. 有足够数量的盛放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容器,并且按时清运;3. 工作区通道畅通(例如:无跌绊的危险,无障碍物);4. 气瓶竖直存放、固定且附件齐全(包括瓶帽、防震圈等);5. 气瓶放置地点远离热源和明火,夏季防止暴晒;6. 设置数量足够的厕所并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清理;7. 每班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所有易燃品及可燃性废物妥善保存和及时清理;8. 电缆及线路进行架空或实施保护,并保持整齐;9. 有足够的照明/应急照明;10. 设置足够的、恰当的安全标志及警示标志;11. 所有办公区保持整洁并妥善维护;12. 工作场所的工具、设备和材料保持在满足工

227、作需要的最低量,多余的工具、设备和材料及时运走;13. 施工现场设置排水设施并保持畅通;14. 木料存储堆放前,其上面的钉子全部取下;15. 垃圾要分类存放,盛放垃圾的容器要有标签;16.不在现场随意吸烟;本项得分设备管理(5)1. 定期检查并有检查标签;2. 固定设备(泵、发电机、压缩机等)设置顶棚;3. 妥善管理设备维修区(使用接油盘等设施,收集油料和废弃物并配备足够的溢油反应材料等);4. 防护罩等安全附件齐全;5. 损坏或有故障的工具作出标记,停止使用并及时修复;6. 所有空气软管用正规卡扣连接;本项得分承包商管理(5)1. 各级承包商按要求定期召开HSE会议,相关人员参加;2. 承包

228、商已建立项目HSE体系并获得业主批准;3. 分包商已建立项目HSE体系并获得承包商批准;4. 承包商向分包商传达和贯彻业主的HSE要求;5. 承包商、分包商管理层给予HSE工作足够的重视;6. 承包商招用的分包商,应经业主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7.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本项得分HSE人员配备(5)1. 设立专职机构,建立项目的HSE管理组织网络;2. 配备足够HSE专职人员,HSE专职人员的配备比例为1/50;3. HSE专职人员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和足够的经验;4. HSE人员认真负责,严格贯彻执行项目HSE要求。本项得

229、分沟通(5)1. 悬挂HSE宣传标语,张贴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2. 定期开展HSE活动,且有针对性;3. 及时向员工传达项目的HSE要求;4. 现场主管和HSE人员积极沟通,讨论HSE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采取整改措施;5. 班组每日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分析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并检查安全措施;6. 每周一8:009:00进行班组安全活动,学习项目HSE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工作中存在的HSE问题;8. 将HSE事故或未遂事故的情况及时向员工传达;本项得分培训(5)1. 承包商已制定HSE培训计划并获得业主批准;2. 承包商应根据已批准的培训计划和当月施工活动的HSE风险,开展HSE培训,培训具有针

230、对性;3. 培训教员具有足够的经验;4 . 承包商管理人员已接受业主的HSE入场培训;5. 对在现场停留超过五天的访客或供应商进行入场培训;6. 培训记录符合项目要求.本项得分健康与卫生管理(5)营地的健康与卫生情况;1. 食堂管理良好,清洁卫生;2. 营地宿舍清洁卫生,其管理符合健康与卫生要求;3. 定期进行食物检查并记录在案;4. 洗涤和炊事用品的表面保持清洁卫生;5. 工地和营地的所有工人都能喝到安全的饮用水;6. 冷冻冷藏装置保持清洁;7. 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体健并取得健康证;8. 不乱排生活污水;9. 营地和工地厕所保持清洁并作定期维护;10. 厨师和工作人员按要求着装;11. 食堂已

231、取得卫生许可证;12. 喷砂/介质喷抛作业用头盔系正压类型呼吸器;14. 喷砂/介质喷抛作业是在封闭的范围内,各入口处均设立警示标志;14. NDE(无损检测)在设有标志和隔离的安全区域进行;15. 工作场所保留了危险材料的MSDS(材料安全性数据表)并对其更新;16. 与新型危险材料接触的现场人员接受了专门的培训并且有记录;17. 油漆作业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进行;本项得分环保(5)1. 已制定并落实防油料泄漏措施,配备了吸油棉或围油栏等设施;2. 车辆运送货物或材料时,有防遗洒措施;3. 及时撒水,防治扬尘;4. 含沙水排出前,先引入沉淀池;5. 危险材料/废物储存区装备整齐(如:防渗地面,

232、安全标志,灭火器等);本项得分应急反应(5)1. 制定了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留有记录;2. 配备足够的救生与灭火设施;3. 应急电话号码按要求张贴4. 按要求进行应急演练;5. 营地和办公室有足够数量和符合要求的安全出口,有发光指示标志;本项得分个人防护用品(10)1. 至少给所有员工配备了安全帽和安全鞋;2. 员工能够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3. 损坏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得到及时更换;3. 按规定配备了眼部/面部保护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使用;4. 暴露于85分贝(A)或更高噪音环境中的工人,能得到合适的听力保护;5. 高处作业时,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安全带;8. 在施工现场

233、,按规定着装,不准光膀子、不允许穿短裤;本项得分车辆管理(5)1. 车辆证照齐全有效;2. 驾驶员有符合规定的驾驶证 ;3. 车况良好并有业主颁发的车辆出入证;4. 在现场内遵守限速标志,按规定速度行驶;5. 不超载、不乱停车; 6. 严禁人货混装;7. 装载的货物要绑扎牢固;本项得分起重作业(5)1. 不超载,作业前进行试吊;2. 50顿以上起重作业应有吊装方案并获得批准;3. 起重作业时使用溜绳;4. 起重器械、索具完好并正确使用;7. 与尖锐边缘接触时,使用了软垫或木方保护吊索吊具;8. 不使用自制卡扣或绳索,索具上标明限定载荷;9. 索具应妥善保管,做好维护和保养;10. 起重机操作员

234、与指挥之间的信息沟通清晰准确;12. 起重作业的场地应平整、硬实;13. 恶劣天气情况下,不进行吊装作业;14. 起重机位置与开挖边缘的距离不小于1米15. 不歪拉斜吊;16. 起重臂下严禁站人,无关人员退到作业区外;17.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起重工、信号工持证上岗;18. 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本项得分受限空间内作业(5)1. 在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已经过培训;2. 已办理受限空间内作业许可证;3. 许可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已落实;4. 已对密闭空间进行气体检测5. 进行密闭空间作业时,许可证悬挂在显眼位置;6. 安全看护人员是已确定或到位,看护人员已经过培训;本项

235、得分高处作业(5)1. 高处作业时,安全带系好、挂好;使用3米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2. 脚手架材料符合国家标准要求;3. 脚手架的结构和搭设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4. 脚手架能够满足设计用途;5. 脚手架跳板满铺且绑扎固定;没有探头板;6. 脚手架安装有护栏和踢脚板;7. 脚手架设有符合要求的马道或爬梯;8. 架子工持证上岗;9. 脚手架在搭设或拆除过程中有专人监护并设立警戒区;10. 15米以上脚手架有设计方案并通过审批;11. 投入使用的脚手架已通过验收并挂牌;12. 有缺陷或未完工的脚手架挂上“禁止使用”标牌;13. 大型脚手架应设安全通道,预防物体打击事故;14. 不使用自制梯子;15.

236、 损坏或有缺陷的梯子上挂有“禁止使用”标牌;16. 使用人字梯时完全打开,横杆锁牢梯子;17. 大风和地面有斜坡时不使用梯子;18. 金属梯不得用于带电作业;19. 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照明,遇六级或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xx. 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作业必须使用工具袋,必要时设置安全网;本项得分临时用电(5)1. 使用工业级电缆和插头、插座并且状况良好;2. 已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3. 与电力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4.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5. 施工现场的电缆,没有破损、老化、漏电等现象;6. 电缆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或使用防水接头;7. 配电箱应上锁,

237、使用漏电保护器和空气开关;8. 横穿马路的线路应架空或采用防护措施;9. 严禁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10.电工持证上岗;本项得分开挖管理(5)1. 在跨越坑道的地方,提供带标准栏杆的人行通道、桥架或坡道;2. 开挖场所醒目悬挂有效的开挖许可证;3. 深度超过1.2米的所有坑道均有斜面和支撑,并做成台地状(最低坡度比为1:1,平台宽度最小0.6;米);4. 各坑道均提供有梯子或其它出入工具,出入点间横向距离不超过8米;5. 挖出土石方至少置于坑道边缘1米开外,且不得堆放在围栏以内;6. 妥善设置围栏和警示灯,使其离沟渠坑道敞开的边缘至少1米开外;7. 特殊情况下动土施工(需要

238、进行爆破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施工方案按规定程序申请报批;本项得分HSE检查(5)1. 按要求进行HSE检查;2. 做好检查记录并填写检查汇总追踪表;3. 按时提交月度HSE报告;4. 对于发现的HSE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本项得分事故管理(5)1. 事故发生后,按要求上报;2. 事故发生后,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3. 积极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的教训;4. 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5. 有完整的事故管理记录;本项得分总计考核(签字) 审核(签字) 批准(签字)附表2 承包商月度HSE考核表承包商:评价月度:第一周第二周第三周第四周第五周平均分权重加权平均分文

239、明施工10设备管理5承包商管理5HSE人员配备5沟通5培训5健康与卫生管理5环保5应急管理5个人防护用品10车辆管理5起重作业5受限空间内作业5高处作业5临时用电5开挖作业5HSE检查5事故管理5事故扣分本月最终得分注:1. 事故扣分标准 1)发生一般事故,当月HSE表现评价扣30分 2)发生严重事故,当月HSE表现评价为0分 3)发生重大事故,当月和下一个月HSE表现评价均为0分PMT HSE代表(签字)PMT审核(签字)QHSE部批准(签字)附表3 承包商每周HSE表现评价表现好的5个方面:12345表现差的5个方面12345附件19 业主对承包商的HSE要求 按照业主规定,本项目所有承包

240、商包括分包商须遵守业主的HSE考核管理程序。业主对承包商的HSE要求适用于本合同EPC总承包商对采购分包商的HSE要求。对承包商的HSE要求1.0 目的为确保项目HSE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和HSE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项目所有参建单位。2.0定义HSE: 健康、安全和环保管理公司:石化有限公司项目:石化1xx0万吨/年炼油项目3.0职责3.1 承包商必须高度重视HSE工作,承包商对其合同范围内HSE工作负全部责任,且须保证其分包商和供应商也执行公司的HSE要求。3.2承包商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的HSE要求。3.3承包商必须建立自己的H

241、SE体系和HSE程序,并应与公司的HSE体系和管理规定保持一致。3.4承包商必须提供足够的资源、采取足够的措施保证HSE工作的执行与HSE措施的落实。3.5承包商应确保其员工具有完成工作所需的HSE技能和知识,派往项目的员工必须是合格的。3.6承包商应根据情况变化不断修正其HSE程序,并提交公司审核批准。3.7监理机构应按照公司的授权和委托开展项目HSE管理工作,承包商(含分包商)必须接受监理机构的管理。4.0施工HSE 要求4.1根据公司 HSE管理要求和合同工作范围,承包商在入场前14天应提交项目施工HSE管理执行总体方案,并获得公司批准。4.2承包商及其分包商必须建立HSE组织机构,配备

242、HSE人员,明确所有人员的HSE职责,项目经理、施工经理和HSE人员的资质必须符合国家法规要求,并在入场前获得公司的批准。当承包商(含分包商)入场员工少于50人时,至少配备一名专职HSE人员;50100人时,至少配备2名专职HSE人员;101150人时,至少配备3名专职HSE人员,以此类推,即每增加50人,至少增加1名专职HSE人员。4.3承包商(含分包商)所有入场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的HSE入场培训;承包商也应建立自己的HSE培训程序和培训计划,配备相应的培训设施,对其员工(含分包商员工)进行相应HSE 培训,所有培训应有记录。(详见HSE培训管理规定)4.4承包商应审查和批准其分包商和供应商的

243、HSE体系和管理规定,保证其分包商和供应商的HSE体系和管理规定满足公司要求。4.5承包商应建立HSE例会制度,并在入场前获得公司批准;承包商应按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HSE会议。4.6承包商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与公司、分包商等的HSE工作交流与沟通。4.7承包商应积极配合公司开展各类HSE活动,做好HSE宣传工作。承包商应结合工程特点,自行开展有关HSE活动和宣传。4.8承包商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保持现场整洁有序、通道平整畅通,施工机具和材料摆放整齐、施工废物和生活垃圾按要求收集和保存并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和工作场所应配备足够的照明,并做好防尘工作。4.9承包商应对施工废物进行分类、收

244、集、储存、清运、处理,并记录上述过程,承包商应制定项目废物管理程序。(详见现场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管理规定)4.10承包商应根据规范、惯例要求在必要处设置安全标志、安全警示,且能满足实际需要。4.11承包商(含分包商、供应商)的所有车辆、设备入场前应通过公司检查,并贴有合格标志;承包商应做好所有车辆、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保养和检查等管理工作,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4.12承包商应按公司的要求做好车辆、船舶和机动设备等管理工作,建立车辆、船舶、机动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相关要求,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要求。(详见车辆、船舶、机动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245、4.13承包商(含分包商)应根据工作范围和公司要求为其入场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入场人员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承包商(含分包商)应根据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定期更新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个人防护用品不超期使用;作为最低要求,承包商(含分包商)为入场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应包括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鞋。(详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4.14在临近交通区域或夜间工作的承包商工作人员应穿反光背心;在交通道口和起重作业中,承包商应设置信号员。(详见现场保卫、交通管理规定)4.15所有高处作业,承包商必须严格执行100%坠落保护政策,防止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详见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46、)4.16承包商必须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规定搭设脚手架,使用合格的脚手架材料,并正确搭拆、使用和维护;所有架子工人员资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脚手架主管人员应有足够的经验、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要求、并获得公司批准。承包商应建立书面的脚手架管理程序,并定期检查脚手架安全状况。(详见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4.17对于危险工作区域,承包商必须正确设立围护并按要求检查和维护;围护上应悬挂正确的标识,标明危险情况和联系人;围护附近可能有人员或车辆通行时,夜间应安装警示灯。对围护的设立、修改和拆除,应符合相关的管理规定。除非获得公司批准,所有围护不应影响其他承包商的正常工作。4.18所有在受限空间内的作业必须获得

247、书面批准的许可证,受限空间许可证的批准人员、现场主管、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项培训合格;批准许可证之前,必须严格检查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保证受限空间被安全隔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救援措施,且须设置受限空间作业标志。(详见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4.19所有开挖作业须持有获得书面批准的许可证,严格遵守公司的土方开挖要求,并对土方开挖作业进行严格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详见开挖安全管理规定)4.xx承包商须制定挂牌/上锁程序,对危险能量进行有效的控制,以防止阀门、开关等的意外操作。4.21承包商必须严格遵守起重吊装相关规定,制定吊装管理程序;所有起重设备和工具应检验合格并按要求保养和维护

248、,所有起重人员资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起重主管人员必须获得公司的批准。对25吨及以上的吊装作业,必须持有获书面批准的许可证;对于80吨及以上的吊装作业或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起重设备抬吊同一物体,必须有获书面批准的吊装方案。不允许使用两台(或以上)吊车作为主吊车吊装设备。(详见起重吊装管理规定)4.22承包商必须做好焊接、切割和热加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对焊接、切割和热加工作业的安全要求。承包商应制定焊接、切割和热加工作业安全程序4.23承包商应建立防火责任制,对所有员工进行防火培训,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演习(详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24承包商必须做好梯子的安全管理,

249、不准自制梯子。承包商应制定梯子安全管理程序。4.25承包商必须保证所有电气线路、元件、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落实电气安全保护措施,对电气系统按要求检查和标识,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有合格的资质。承包商应建立用电安全管理程序。(详见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4.26承包商必须做好呼吸保护工作,对相关员工进行培训,配备相应的呼吸器材并按规定清洁和维护。4.27承包商必须做好射线防护工作,按公司管理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射线伤害事故的发生,并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承包商应建立射线防护程序并于入场前提交公司审查和批准。(详见放射源管理规定、无损检测管理规定)4.28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分发、使用、回收及处理必须

250、符合要求,所有危险化学品必须有MSDS、必须有正确的标识、包装或容器盛装,并做好预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工作。承包商应对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应急程序。(详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4.29在高温天气和高温场所工作,承包商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避免中暑事故的发生。(详见预防中暑管理规定)4.30承包商须提供合格的饮用水和饮用水设施,所有饮用水和非饮用水应正确标识,饮用水设施应按要求定期清洁、定期保养维护。4.31承包商应做好工作场所的噪音控制和听力保护工作,测量工作场所的噪音水平,对噪音危害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危害。在噪音超标场所,给员工提供合格的听力保护设备

251、。(详见听力保护管理规定)4.32承包商应做好爆破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爆破安全的相关规定,承包商须建立爆破安全管理程序并获得公司的批准。爆破作业须有方案,承包商应将方案在爆破前14天报公司审批。(详见爆破安全管理规定)4.33承包商应建立现场HSE应急体系,配备相关应急设施,加强处理突发事件能力。4.34承包商须配备足够的医疗急救设施和合格的急救人员,建立急救程序,急救人员的配备比例为1/50。(详见医疗急救管理规定)4.35承包商应建立HSE检查程序,包括每日巡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联合大检查和审计等,以保证HSE规章制度在现场的执行;所有违章、隐患和不符合项都应按要求记录、

252、追踪、整改和关闭。承包商应提交HSE检查程序。(详见HSE检查规定)4.36承包商必须按公司下达的安全违章通知书进行整改。4.37承包商应每月对HSE工作进行总结,发布HSE执行情况报告,持续改进HSE工作,并提交给公司。4.38承包商应建立事故管理制度,按规定报告、调查和处理事故。承包商必须每月提交事故统计报表。承包商应提交事故管理程序,并于入场前提交公司审查和批准。(详见HSE事故管理规定)4.39承包商应建立HSE考核和奖惩制度,监督检查管理层和员工履行HSE职责情况,对不遵守HSE要求的人员、分包商进行处罚,对优秀员工和分包商进行表彰和奖励。承包商入场前应提交其HSE考核和奖惩程序。4

253、.40承包商应按公司要求建立和保存HSE工作记录,按公司要求提供HSE文件。4.41对于所有与政府有关的HSE检查,承包商应在检查前向公司报告,并把检查结果通报给公司。4.42对于违反项目规定的承包商(含分包商)及其员工,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理。(详见HSE违约处理规定)5. 一般HSE要求5.1、承包商每周必须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及时传达HSE要求,解决现场的HSE问题。5.2、每天开始各项工作之前以及在开展任何新的工作之前,承包商主管、工长和工人必须一起进行工作安全分析。5.3、承包商应在批准的吸烟区设置“指定吸烟区”标识,吸烟区外严禁吸烟。5.4、不得使用手工制作的工具。如果某种特殊工作需要

254、使用特殊工具,而又没有厂家生产时,承包商可以制作该工具,但在制造这种特殊工具前必须有正规的设计和规格书,在使用前要获公司批准。5.5、在现场工作时不准佩带松的项链、摇晃的耳饰和手镯等首饰。5.6、在现场工作时,若其头发过肩,应将头发盘起并放在安全帽内或工作服、衬衫或夹克领子内。5.7、运送人员的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严禁用卡车运送人员,严禁人货混装。5.8、特殊工种人员应持证上岗。5.9、所有电气工具应由指定的人员进行检查并贴季度色标。5.10、只有经过培训的人员才准使用射钉枪。射钉枪装料的储存、发放和使用必须严格控制。5.11、任何人员不准用压缩空气吹扫手、头发或衣服上,不准向别

255、人吹压缩空气。5.12、非紧急情况时任何人不准动用紧急设备,例如消防报警设备、灭火器等。5.13、承包商应为员工提供饮用水设施并做好维护,不准使用公共水杯。5.14、现场严禁做饭和烹制食品。5.15、承包商应制定害虫、啮齿动物和蛇的控制程序和潜在传染病的控制计划。5.16、来访者不准在现场从事现场工作,必须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导。6HSE管理规定清单石化有限公司HSE管理规定清单序号程序文件名称分类1承包商HSE管理规定2HSE培训管理规定3HSE检查管理规定4HSE事故管理规定5HSE考核管理规定6HSE违约处理规定7班组安全活动管理规定8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9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0危险化

256、学品安全管理规定11车辆、船舶、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2现场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管理规定13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14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5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6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17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18开挖安全管理规定19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xx爆破安全管理规定21吊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2危险作业许可管理规定23现场照明安全管理规定24听力保护管理规定25预防中暑管理规定26医疗急救管理规定27现场通行证办理规定28现场保卫、交通管理规定上述文件以发包人的最新版本为准,若发包人根据项目进展需要正式发布新的管理规定,对承包商在合同执行阶段的所有行为仍然具有约束力。7.0现场保安7.1、承包商

257、应遵守公司的保卫管理制度,接受公司的管理,人员、车辆、设备、物资出入现场必须接受检查,若检查不合格,不允许出入现场。7.2、承包商对其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设置门卫,对出入的人员、车辆、设备、物资出入进行管理。7.3、承包商应严格执行福建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实施细则和公司的相关要求做好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工作。7.4、承包商应严格执行福建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暂住证申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7.5、承包商应严格执行现场内的限速规定、车辆停放规定、车辆装载等相关交通管理规定。7.6、承包人应认真开展日常和定期、不定期的保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隐患,落实整改措施。7.

258、7、承包人应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法制观念、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避免违法事件的发生。7.8、承包人应与公司和当地公安机关保持联系,及时报告和处置各种治安事件,防止事件恶化或扩大。7.9、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和接受公司及当地公安机关的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按要求进行整改。7.10、公司有权对违反保卫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教育和处罚。7.11、承包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1)施工现场严禁饮酒、赌博、携带和吸食毒品,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2)严禁携带武器和管制刀具等进入现场。(3)严禁在现场打架斗殴,打架斗殴者将被永久开除出项目现场。(4)严禁在现场追逐、打闹,包括在现场的停车场。

259、(5)除保卫值班人员外,施工现场严禁人员居住。承包人应事先将其保卫值班人员名单报公司备案。附件xx 石化项目工程款账户联合管理协议石化项目工程资金监管协议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丙方(开户银行): (以下简称丙方)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相关工程承包合同,为明确甲、乙、丙三方对乙方为实施甲方项目所开立的工程款专用账户和账户内甲方支付给乙方资金的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甲方投入资金的管理,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以资共同信守。 乙方在丙方开立的账户(账号为: )为甲方所属项目资金的专用账户,仅用于甲方所属项目范围内的资金往来,只能支付给与建设甲方项目相关的参

260、建单位、供应商或按约定划回甲方指定账户,不得挪作它用。 乙方承诺并同意甲方有权利随时调查、监督此账户的资金流向。乙方和丙方应对上述调查和监督进行配合并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条件。乙方承诺不对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信息的行为进行任何形式的责任追究。 每月底最后二个工作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个月的用款计划(内容包括资金用途的详细说明、收款单位名称、金额等),用款计划经甲方项目部负责人员、甲方财务负责人员批准签字并加盖甲方财务专用章后有效,该用款计划作为开户银行办理付款的依据。对乙方用款计划外的紧急付款,乙方需编制补充用款计划,经甲方项目部负责人员、甲方财务负责人员批准后,开户银行才能予办理付款。开户银行

261、如发现乙方款项是用于非本项目,或对其支付是否用于本项目有疑问时,应拒绝支付并同时通知甲方代表。对开户银行已发现问题而未拒绝支付和未尽通知义务的,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必须更换开户银行。丙方必须凭乙方签发的电汇凭证、经甲方签字盖章的“月度付款计划表”,方可办理对外支付手续。当发现乙方账户的资金流向用于非本项目,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包括但不限于的一项或几项措施:5.1要求乙方在24小时之内采取措施进行纠正直至甲方满意;5.2暂停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由此造成的进度延误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5.3动用乙方的履约保函或预付款保函;5.4按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终止合同。丙方如对乙方支付的款项是

262、否用于本项目有疑问或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不完整时,应拒绝支付并同时通知甲方。若丙方违反本协议中账户管理和资金支付等管理约定,甲方有权停止从本协议第一条中指定的账户进行工程款项结算,并有权要求撤销该专用账户。本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完毕并按规定支付完各类工程款项后,由乙方向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开户银行方可办理账户销户手续,账户注销文件报甲方备存,同时本协议终止。本协议自三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开户银行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甲方:乙方:开户银行:附件21 EPC技术协议存档、竣工资料交付整理要求 一归档的最终版施工图和竣工图

263、需进行折叠、组卷装盒。图纸折叠方法是: 1. 图纸一律按照国际标准A4(297210MM2MM)的标准幅面进行折叠。2. 各种幅面图纸折叠前,要分别按照A0、A1、A2、A3、A4图纸幅面标准格式尺寸(8411189、594841、4xx594、2974xx、210297MM)进行裁制或整理修边。3. 图纸折叠一律图面朝里,背面朝外,保持图纸标题栏在右下角并露出。若标题栏前边有图纸遮盖,可将遮盖部分的右下角向内作45折入。4. 3号图纸折叠时,先将图纸摆正,然后将左半部向右对折,再将盖在上面部分的右下角向内作45折入。5. 2号图纸折叠时,图纸摆正后,先将竖向多出297MM部分均匀地向内折,然

264、后自左向右进行横向正手风琴式折叠,并使右侧对齐,标题栏露在上层。6. 1号图纸折叠时,图纸摆正后先将竖向多出297MM部分均匀地向内折,然后使标题栏在上层,自右向左进行横向正手风琴式折叠,并将盖在其上面部分的右下角向内做45折入。折好后最外层的宽度为210MM,其它层可自由折叠。7. 0号图纸折叠时,图纸摆正后,先将竖向多出297MM部分向内折两折,然后使标题栏在上层,自右向左进行横向正手风琴式折叠,并将盖在其上面部分的右下角向内做45折入。折好后最外层的宽度为210MM,其它层可自由折叠。二、竣工资料(交工技术文件)和竣工图的分类、组卷、整理及归档范围需符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

265、整理规范DA/T2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3503、石化有限公司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整理规范及泉州市城建档案馆的有关要求。三、竣工资料(交工技术文件)和竣工图的装订方式。竣工资料(交工技术文件)采用整卷加纸质封面书本式装订形式,不能包含铁订,装订用胶需呈中性;竣工图不装订,折叠后分类组卷装盒。 四、竣工资料(交工技术文件)分卷装订成册后标注正副本标识,且保证正本中所有文件材料都为原件。五、采购分包商提交的电子文档资料,对电子文档的交付有以下要求:1说明性的文件以MS WORD格式提交

266、;2数据表以MS EXCEL的格式提交,并采用统一的表格格式;3 原始资料、交工技术文件、质量验收记录等扫描成PDF格式并刻录成光盘后提交;4采购分包商要将竣工图对应的电子版刻录成光盘提交给EPC总承包商和业主。5光盘根目录下需包括说明文件、著录文件和电子文件,详细内容参见业主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整理规范程序文件。六、采购分包商提交的彩色照片、摄像资料交付有以下要求: 1彩色照片需反映整个采购工程;摄像资料需反映关键流程。 2照片与摄像资料需根据反映问题命名并编制说明,说明需包含时间、地点、人物、事由、背景、摄影者。 3所有照片底片的所有权属业主,工程竣工时,采购分包商应全部移交。七、涉及市政工

267、程,当地城建部门有归档要求的项目文件,采购分包商应根据其整理要求单独进行整理。附件22 采购质量管理及保修要求1、采购分包商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技术要求;严格执行EPC总承包商和业主的质量管理文件要求。2、采购分包商应严格执行业主工程创优管理规定认真开展工程创优工作,按照创优标准要求制定创优计划,开展创优活动,实现创优目标。3、采购分包商应严格执行业主样板引路管理规定开展样板引路工作。采购分包商要根据业主首件样板引路工作要求,编制首件样板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参加样板精品评比活动。4、采购分包商质量保证体系及管理制度要求4.1采购分包商应结合项目实际建立满足GB/T 1

268、9001-xx08 idt ISO 9001:xx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业主质量管理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4.2采购分包商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及时报备EPC总承包商、业主和监理。采购分包商4.3采购分包商应建立设计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设计管理程序,控制和验证设计活动、输出文件、设计变更的符合性,采购分包商的审核将对这此程序的符合性进行确认。4.4采购分包商应建立和实施采购安装管理程序以完成采购安装管理活动。4.5采购分包商应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主管领导(或称质量经理),配备质量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岗位职责。EPC总承包商和业主有权组织对采购分包商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实施

269、审核,在审核过程中,采购分包商须根据业主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应文件并积极配合审核工作的实施。4.6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对采购分包商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所有审核或批准活动不能替代或解除采购分包商应负的责任和义务。4.7 采购分包商的质量审核 采购分包商应编制项目质量审核计划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以内或开工日期前30天(以日期在前者为准,但不早于合同生效日xx天内)向EPC总承包商、监理和业主提交一份受控副本,以便EPC总承包商、监理和业主进行审查并确定其是否参与活动。计划审核的次数应与工程进度保持一致并能反映该特定工程活动的重要程度和(或)风险。 采购分包商应对审核结果进行审查并编制审核报告,在审

270、核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报告提交给EPC总承包商、监理和业主。 审核报告应清楚地表明所有不符合和解决它们所采取的措施。不符合的最终解决通知应立即通知EPC总承包商、业主,并应得到证明。 审核工作只能由培训合格的审核人员进行。4.8 EPC总承包商、业主和监理对采购分包商质量体系的审核EPC总承包商、业主和监理有权对采购分包商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以及整体或单个专业的质量控制情况实施审核、访问、检查或审查。在EPC总承包商、监理、业主实施审核过程中,采购分包商应根据EPC总承包商、业主和监理要求,及时提供相应文件并积极配合审核工作的实施。4.9不符合控制及纠正措施对于审核中发现的不符

271、合项,采购分包商应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验证整改结果,报EPC总承包商、监理和业主。5、采购分包商应参照执行GB/T50358-xx05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按要求编制项目管理文件(包括质量计划),质量计划的编写应按业主工程表格管理规定中目次的要求且应具有针对性,报EPC总承包商、监理和业主审批。采购分包商项目质量计划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以内或开工日期前30天(以日期在前者为准,但不早于合同生效日xx天内)报EPC总承包商、监理和业主提审批。6、本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向政府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监督机构派监督组驻现场实施质量监督,针对具体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另行书面告知。采购分包商的质

272、量行为和所有工程活动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配合检查机构的监检工作。7、采购分包商应根据业主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结合项目实际编写采购分包商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规定报监理审批,按监理审批的规定对施工材料、配件、设备进行标识和标识移植,确保材料、配件、设备施工使用的正确性。8、采购分包商应按照设计、施工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及业主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验应有书面记录;未经检验合格或者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采购分包商、EPC总承包商和监理应视质量状况按业主管理规定进行一定比例的质量抽检。业主有权委托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材料、

273、设备进行质量抽检,采购分包商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检测条件,检测合格业主承担检测费用,检测不合格采购分包商承担检测费用。此类检查、检验不应解除采购分包商在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和责任。9、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EPC总承包商、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一经发现,采购分包商应将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如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进行返工或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EPC总承包商有权指定其它采购分包商进场返工处理,原采购分包商承担违约责任及返工所引起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0、采购分包商应制定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措施并报EPC总承包商、监理审批,并组织落实措施。11、采购分包商应按要求参

274、加业主采购例会议,执行会议纪要的决定;并及时落实会议纪要决定的事项。12、采购分包商应参加“三查四定”,负责跟踪、落实、验证对“三查四定” 清单问题的整改和消项。13、采购分包商协助EPC总承包商和监理严格按业主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规定的中间交接条件要求,对照中间交接条件进行预验收,负责对未完成或不符合中间交接条件的内容进行完善和改正。参加业主组织的单项工程中间交接验收,负责提供中间交接内容中涉及到的一切设备、材料和相关资料。14、中间交接应具备的条件。(1)工程按设计内容施工完;(2)工程质量初评合格;(3)工艺、动力管道的耐压试验完,系统清洗、吹扫、气密完,保温基本完;工业炉煮完;(4)静设备

275、强度试验、无损检验、清扫完;安全附件(安全阀、防爆门等)已调试合格;(5)动设备单机试运合格(需实物料或特殊介质而未试车者除外);(6)大型机组用空气、氮气或其它介质负荷试车完,机组保护性联锁和报警等自控系统调试联校合格;(7)装置电气、仪表、计算机、防毒防火防爆等系统调试联校合格;(8)装置区施工临时设施已拆除,工完、料净、场地清,竖向工程施工完;(9)对联动试车有影响的“三查四定”项目及设计变更处理完,其它未完尾项的内容、责任、完成时间已明确并列清单。15、工程中间交接的内容。(1)按设计内容对工程实物量的核实交接。(2)工程质量的初评资料及有关调试记录的审核验证与交接。(3)安装专用工具

276、和剩余随机备件、材料的交接。(4)工程尾项清理及完成时间的确认。(5)随机技术资料的交接。16、采购分包商应在中间交接后配合完成竣工图、采购归档资料整理移交,在工程中间交接后4个月完成交工资料整理并报EPC总承包商和监理审查。17、采购分包商严格按业主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规定中单项工程交工验收条件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办理交工手续。单项工程交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工程已按合同完成,业主已开始工程结算审核。A建设工程按照工程合同规定和设计文件要求全面施工完毕,经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满足使用功能要求。B生产系统的设备单机试运、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和生产考核达到设计和合同要求的性能及技术指

277、标。C采购分包商出具需办理的工程中间交接证书,以及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证明文件;质量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不合格项的全部整改关闭等。D勘察、设计单位出具工程质量检查合格报告。E监理单位(需加盖单位章)已出具工程质量评估合格报告。F公用工程通畅,设备运转正常。G交工范围内场地内外干净、整洁。H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环保、特种设备等专业工程验收合格达到使用条件,并取得相应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2) 设计单位已完成竣工图编制和出版。(3) 采购分包商按业主项目文件管理规定、项目文件归档与整理管理规定的要求向业主移交交工技术文件。(4)采购分包商上报按照合同约

278、定格式的,已经单方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5) 监理按业主项目文件管理规定、项目文件归档与整理管理规定的要求向业主移交监理文件。18、采购分包商应按现行国家、行业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规范标准审查工程质量自评,报监理评价。19、交工资料用表执行业主工程表格管理规定。19.1石油化工安装工程、建筑工程交工资料用表执行国家行业标准SH/T3503-xx07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施工过程记录执行SH/T3543-xx07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技术文件规定。19.2石油化工安装工程监理执行SH/T3903-xx0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19.3安装工程不足部分由国家或行业有关

279、各专业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交工验收表格补充;建筑工程不足部分用福建省地方标准DBJ13-56-xx04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施工分册)补充。19.4项目中有关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电信、动力站、35KV以上送变电工程和油气田、长输管道工程的交工技术文件内容及格式应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19.5特种设备安装工程的交工技术文件内容除执行石化行业规定外,还应执行福建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的规定。xx、采购分包商负责对一般质量事故处理,配合事故调查组对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21、配合EPC总承包商和业主完成竣工验收报告编写工作。2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质量监督站进行裁定,裁定费

280、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如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23、采购分包商按采购分包合同中的质量保修协议书承诺承担质量保修义务。24、采购分包商应接受EPC总承包商根据采购分包商质量管理考核办法进行月度质量考核和季度质量考评。25、工程质量标准应满足设计文件及现行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因采购分包商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分包商承担违约责任。26、第三方检测单位短名单和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6.1业主负责制定第三方检测单位短名单。26.2采购分包商应在业主提供的短名单中选择第三方检测单位为质量自检,检测合同由业主、EPC总承包商和采购分包商共同与主合同第三方检

281、测单位签订,检测费用由业主支付后从采购分包商的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除;选择的第三方检测单位不得与被检测采购分包商有隶属关系(包括历史隶属关系)。26.3业主、EPC总承包商或监理单位有权委托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含无损检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等)对采购分包商的原材料、设备、工程实体等实施质量抽检,抽检合格所发生费用由业主承担,抽检不合格所发生费用(直接费和间接费)由采购分包商承担。26.4采购分包商应为第三方检测单位和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现场检测工作无条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脚手架搭设、人员配合、电源提供、照明及安全条件保障等,协调现场检测与施工交叉问题。27、采购分包商应严格执行业主采购分包商质量控制程序

28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不到位,EPC总承包商、业主有权按业主质量违约责任控制程序扣除违约金,并在支付酬金的进度款和结算中扣除。28、采购分包商负责监督供应商按合同质量保修协议书要求完成质量保修工作。29、采购分包商应执行EPC总承包商和业主质量管理规定,当质量管理文件版次升级或有新增的管理规定时,采购分包商也应执行。125附表1 业主的工程质量部管理文件序号文件编号名称1SQPR-0000-M13-XMSC-001质量计划2SQPR-0000-M13-GLGD-001工程质量管理规定3SQPR-0000-M13-GLGD-002承包商质量管理规定4SQPR-0000-M13-GLGD

283、-003监理机构质量管理规定5SQPR-0000-M13-GLGD-004检测机构质量管理规定6SQPR-0000-M13-GLGD-005质量违约责任管理规定7SQPR-0000-M13-GLGD-006工程划分管理规定8SQPR-0000-M13-GLGD-007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9SQPR-0000-M13-GLGD-008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规定10SQPR-0000-M13-GLGD-009检验和试验计划管理规定11SQPR-0000-M13-GLGD-010质量控制点管理规定12SQPR-0000-M13-GLGD-011现场工艺管道材料管理规定13SQPR-0000-M13-

284、GLGD-012焊接质量管理规定14SQPR-0000-M13-GLGD-013无损检测质量管理规定15SQPR-0000-M13-GLGD-014工程质量不合格品管理规定16SQPR-0000-M13-GLGD-015监视与测量设备管理规定17SQPR-0000-M13-GLGD-016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18SQPR-0000-M13-GLGD-017焊工管理规定19SQPR-0000-M13-GLGD-018样板引路管理规定xxSQPR-0000-M13-GLGD-019工程表格管理规定21SQPR-0000-M13-GLGD-0xx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规定附表2:石化有限公司采购分包商的

285、其他质量违约责任一览表版次:A/00项次质量违约事件违约金元/项(或人次)2.1派驻现场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没有设置专门质量管理部门,或未按合同要求配备质量经理,或者未按专业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质量技术主管工程师的。50002.2项目经理、质量经理不满足合同约定,不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或者不能领导质量管理体系自律运行的。50002.3质量管理人员未经业主批准离开现场1天及以上,或质量经理每月驻现场未达到22天,质量工程师每月驻现场未达到26天。xx002.4没有依照约定的时间和内容,提交本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10002.5没有按时编报的项目管理规划、质量计划、检验和试验计划的,或者其编制质量严

286、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xx002.6未能及时按业主、监理要求督促承包商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质量计划、施工方案、检验和试验计划的,或现场出现没有向监理报审合格施工方案就进行施工的。xx002.7现场出现隐蔽工程或A、B级质量控制点未经监理组织验收的或停检点未经质量监督站检查的就进行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xx002.8对业主、监理的质量管理指令拒绝执行或执行不力的。xx002.9未能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制止承包商违反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业主质量管理有关规定,造成施工质量事故或者质量缺陷的。30002.10未能督促并验证承包商对业主、监理、质量监督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现场检查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及时关闭。10002.11现场出现进场的材料、配件、设备未向监理报验合格或未办理紧急放行手续就擅自使用的,视为EPCM承包商对承包商监督不到位。30002.12施工现场不建立质量曝光牌的,或对承包商存在的质量问题不及时曝光的,或承包商对施工承包商不进行月度质量考核的。xx002.13没有督促承包商按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程序完成自检并留下记录,就向监理机构申报组织工序质量检查验收的。xx002.14未按焊工管理规定督促承包商组织焊工考核并参加监考的。1000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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