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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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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6页).doc

1、XXXX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发包方:承包方:第一部分协 议 书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x一期A、B标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资金来源: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2. 1承包范围:乙方对XXXX一期建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永久性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场地移交界面后土方工程及其他一切相关工作(包括降水、基础超深、

2、土方开挖及场内运输、主楼土方回填等,地下室顶板及侧面回填除外),室内按设计标高执行;(2)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包括地下室、上部结构等);(3)砌筑工程(包括砌块墙等);(4)外墙装饰工程;(5)室内装饰工程(详工程装饰作法表);(6)防水工程;(7)保温隔热工程;(8)甲供材的施工;(9)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具体包括(包括但不限于):9.1建筑物室内给水系统均施工至户内最近一间用水房间,并安装一个普通水龙头;给水系统外接管出外墙皮1.5米,并预留单片法兰或丝口(有阀门处做到第一个阀门处,含阀门);管网至水箱的进水及控制,设备出水口至二次供水管网(7#、10#、E#栋室外管网除外)。9.2排水系

3、统及雨水系统排水管出外墙皮1.5米;9.3电气系统:住宅部分照明总箱及其前端只预留箱体洞、预埋电缆保护管或穿线管;住宅部分电表箱至户内配电箱预留电缆保护管或穿线管;电线电缆及桥架、户内及公共部分电气线路、开关插座、灯具、配电箱(含商铺表箱);9.4与电梯分包商的界面划分:乙方做至电梯电源配电箱的供电电缆其电缆做至户外1.5米或0.00以下1.5米,控制柜、电梯井道照明、其电线、管、盒属电梯分包范围。按钮盒、其它电路部分的预埋管、盒均由乙方完成;9.5地下室桥架及电缆不计,其他按图施工(日光灯改为深罩节能灯40W)9.6与电力分包商的界面划分:表计(商铺表计除外)前为电力分包部分,以后为乙方部分

4、,表计(商铺表计除外)、低压屏计入电力分包;(电表箱后(商铺表计除外)至户内配电箱电线电缆另计)9.7与消防、通风工程分包的界面划分:以动力电源配电箱为界,箱前(含箱)到低压屏低压馈线端部分电缆、线管属乙方范围,箱后部分(不含箱)的预埋管、盒为分包方施工。(10)防火门;(11)施工图纸所示的其他工程;2.2指定分包工程:(计入独立费部份及配套费取费标准)序号项目名称计费基数甲包指定分包备注1铝合金门窗工程结算价2%/计入独立费或配套费,指定分包不计配套费,甲包计配套费2住宅楼公共部份(一层入户大堂二次装修、电梯门套)结算价2%/3铝合金百叶结算价1%/4各种栏杆结算价1%/5防盗门/单元门结

5、算价2%/6地下室底板锚杆结算价1000元包干/77#、10#、E栋外墙石材、成品线条及屋面瓦结算价为便于质量控制及责任追溯,以上指定分包项目原则上纳入总包,甲方保留甲包权利;以上指定分包由乙方自主招标及报价,分包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相关招标文件及报价资料需报送甲方审定,由甲方最终核定中标单位(即指定分包商)和中标价格,乙方接受甲方核定则纳入总包且不计配套费,不接受则由甲方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并按合同规定给予乙方相应配套费。甲方、乙方、分包方三方另签三方施工协议以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三方施工合同范本见附件二。2.3甲方直接发包工程及计取配套费标准:序号项目名称计费基数甲包备注1土石方工程结算价

6、0计入配套费2桩基础工程结算价2万元包干3道路工程结算价04商业、会所精装修结算价2%5红线内小市政工程结算价06园林绿化工程结算价07高低压配电工程(按公专变划分的公变部份)结算价08电梯结算价18层按3000元/台,33层按4000元台计配套费。9智能化(设备款除外)结算价1%计入配套费10消防(设备款除外)结算价1%11煤气结算价0以上配套费计入合同总价款;2.4承包方式:乙方实行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包人工、包材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税金、包费(指应由施工方承担的费用)、包施工方全部风险等。第三条 合同工期18层:XXX天(日历天)33层:XXX天(日历天)工期自

7、甲方开工令注明开工日期起计算,已在原定工期上延期三个月,不再计取赶工措施费,但施工方必须承诺保障业主方首期营销阶段的节点工期及交房日期,此节点延期按违约处理。第四条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争达优良工程(其中A标或B标达湖南省“安全文明工地”、“湖南省优质工程”的奖励方式见附件)第五条 合同价款与计价方式 5.1本工程按总价包干承包,总价包干金额包括总包工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工作与费用(除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直接发包项目外), 另“指定分包项目”、 “直接发包项目”的配套费根据以上确定的费率按结算金额计取。除合同允许的部分主材、指定分包项目暂定金额可调差外,其他均属于不可更改内容及价格。5

8、.1.1其中“18层地上部分”合同包干总价为 元(单价约为898元/平方米)(“33层地上部分包干总价”、“地下室及主楼基础部分包干总价”、“商铺(A、B、C、D、E)包干总价”待双方确认后以补充协议形式体现,此总承包均按02版施工图图纸、规划核定面积为准),“包干总价”不含甲供材、暂定金额。甲方另提25元/平方的样板工程奖励金(本项目工程奖励金为25元*152195平方=3804875元),以通过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考核形式体现,具体方案附后。.1本工程依据甲方提供的02版施工图施工,若在不影响结构的情况下,甲方变更某些零星构件的装饰作法,所发生的费用不进行调整。.2 除

9、材料暂定(本合同指定调差材料)外,合同总价及平米包干单价均不会因费率、税金、材料价差、物价、人工、政策性调整等因素之升降而调整。.3材料暂定单价项目(即“甲供材料”项目)的单价的调整方法如下:调整金额=实际单价-暂定单价预算材料消耗量(预算用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订认定的预算量)5.1.1.4乙方应充分考虑停电、停水、多次搬运、施工场地可能不足、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设计、施工、安装、运行和维护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并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影响施工及工期的因素所引致增加的费用,并已包含于承包平米单价内。5.1.1.5承包总价已包括所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保修、测试、检测及维修等一切责任的费用。倘若工

10、程未能达到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乙方须进行纠正、补修及相关测试,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乙方负责。(1)凡为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内容其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包干总价内。除按本合同的规定以外,例如因暂定工程的调整、变更及其它本合同约定允许的调整以外,一概不作任何调整。(2)总价包干不会因永久或临时工程的材料或消耗性储存品价格、燃料或电力价格、运费或保险费、工资、物价、税率或汇率的变动而有所调整,亦不会因任何合同价格的计算错误,不论是算术上的错误还是其它错误而有所调整。(3)总价包干被视为已包括了所有为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工作和费用,无论合同文件内是否己详细说明。所有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 机械费

11、、材料费、设备费、材料的损耗、附件或配件、调试测试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卸货费、贮存、就位、固定安装、脚手架、工作台、工具、设备、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费、高层建筑增加费、技措费、监督及管理费、文明施工增加费、企业经营费、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人工费调增、调价、竣工调价、材料价差、风险费、包干费、竣工图费、按规定办理相关许可/备案/验收等费用、利润、税金、水电费一切政府取费等以及从项目说明中所获知的任何合理的必不可少的费用。(4)总价包干内包含一切乙方履行合同条件及工程规范的有关费用。(5)除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外,因一切在综合包干明细的数量、项目内容和实际施工之数量及项目内容有所差异而提出的

12、索赔将不被受理,即包干总价不会因项目之错漏而作出任何修改。图纸所绘画或规范所要求的工程项目若未于已标价工程内容列出,则有关费用被视为已包括在包干总价的报价内。(6)除非另有规定,包干总价须包括执行及完成合同文件描述的工作时不能缺少的所有附带工作的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工程内容中列出或在合同中有所说明,亦不论它们是否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预料到,任何因乙方的疏忽而导致其损失将不获补偿。(7)“指定分包项目暂定金额”所涵盖的工作是一些不能完全预见、规定或详细说明的工作,此部分的工作包括于工程范围内,此部分的工作所须时间亦包括于合同工期内,惟有相应的款项仅为暂定。有关暂定金额所涵盖的工作的计价按相关条款的规

13、定计算,而合同价格及付款额则按该费用和有关的暂定金额的差额相应调整,付款办法则按付款规定执行。第六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6.1本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件;6.2 本合同书及补充协议;6.3 中标通知书;6.4 招标文件及附件、招标会议纪要及招标书补充文件(包括招标时已签字确认的电子版图);6.5 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和承诺函件;6.6 本合同专用条款;6.7 本合同通用条款;6.8 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6.9 图纸、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及有关技术文件。6.10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合同双方协

14、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有关争议的约定处理。第七条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第八条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第九条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第十条 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 年_ 月_ 日 合同订立地点:_本合同双方约定_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账 号: 账 号: 邮

15、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略,详见GF-1999-0201标准合同示范文本)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1 本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件;1.2 本合同书及补充协议;1.3 中标通知书;1.4 招标文件及附件、招标会议纪要及招标书补充文件(包括招标时已签字确认的电子版图);1.5 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和承诺函件;1.6 本合同专用条款;1.7 本合同通用条款;1.8 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9 图纸、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及有关技术文件。1.10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16、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有关争议的约定处理。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适用法律和法规 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质量保修办法及湖南省、长沙市地方法规和规章。 2.2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建设部一、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四、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五、木结构工程质量验

17、收规范GB50206-2002六、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七、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八、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九、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含条文说明)GB50210-2001十、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十一、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十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含条文说明)GB50300-2002十三、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十四、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十五、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8、十六、中南地区通用建筑标准设计建筑配件图集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以上所有国家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及规范条文均由乙方自备。其中乙方施工员必须具备条文学习证明。 3图纸3.1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进度计划要求向乙方分批提供施工图纸 肆 套。3.2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图纸转发给第三方。3.3 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向甲方提供符合存档要求的竣工图纸两套。3.4 本条款中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含晒图费、竣工图纸制作费等)由乙方承担。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 工程师4.1 本工程甲方现场办事机构为工程部,负责整个项目的全面管理和监控及把控

19、,工程部经理 ,(甲方现场总代表)对整个项目实施过程节点的确认,是甲方项目现场的全权代表。其管理部的专业工程师,经工程部授权后为责任区域甲方代表。甲方现场总代表指令优于总监工程师,甲方代表的意见优于监理工程师。4.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本工程甲方委托XXXX公司施行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姓名:XXX 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一般职权:(1)施工准备:1)参加由甲方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并对图纸中存在问题通过甲方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2)审查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签认后报甲方审批;3)审查乙方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20、,确保能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签订后报甲方备案;4)定期检查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文明施工缺陷,有权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乙方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5)发现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造成安全事故或己经造成安全事故,有权下达工程暂停工令,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工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应事先向甲方报告。6)竣工验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乙方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参加由甲方

21、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监督乙方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4.2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取得甲方总代表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1)核验施工单位工程变更、工程计量和工程造价,具结论必须经甲方审核确认:(2)检测验收工程用村料、构配件质量,具结论必须经甲方审核确认。(3)验收工程和确认付款依据,其结论必须经甲方审核确认。 (4)未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5)总监理工程师可委派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2、(6)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或承担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监理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5、 乙方代表 1)乙方代表姓名: XXX ,职务:项目经理。乙方授权代表姓名: XXX ,职务:项目执行经理。2)乙方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乙方项目部公章后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收件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监理单位对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经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甲方审批,甲方的答复意见,由监理单位送乙方代表或其授权代表,

23、乙方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 (2)乙方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按甲方和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或监理单位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和监理单位送交报告。(3)乙方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或承担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乙方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有权请退不听指挥的施工班组和任何不称职人员。(4)乙方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应坚持在施工现场组织施工,因故离开工地

24、超过一天,应向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总代表请假,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甲方主要责任和义务1)开工前,办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2)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现场指定地点。乙方安装计量表具,计量表具之后的水电线路及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3)开工前,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4)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5)开工前,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交验后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

25、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6)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的施工图纸。开工前组织乙方、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9)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组织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等。7、乙方主要责任和义务1)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以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完成本工程的施工。2)开工前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

26、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乙方未能在施工该道工序前10天协调解决好此类矛盾、问题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协助甲方办理开工证件(含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承担公关职责。负责办理施工临时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4)开工前应向监理单位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5)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

27、、扰民和民扰),若发生非不可抗力或未按甲方指令原因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但不可抗力和甲方指令原因除外。6) 收到施工图后,应在十天内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单位及甲方审批。7)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公共设施,乙方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甲方或专门机构。乙方根据甲方和专门机构的指示,负责修理遭受破坏的前述公共设施,并将之恢复到原有正常使用状况,费用由乙方承担。8)保护好施

28、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古树名木自然死亡除外)。9)在施工场地内 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10)施工过程所需一切证件 (包括夜间施工证)由乙方及时办理。如发生忧民和民扰,乙方应妥善处理。11)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以书面形式知会甲方、监理。12)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

29、护、水土保持措施。并且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13)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符合长沙市有关规定的要求。每天施工完后将施工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前,负责建筑垃圾的清理和外运,并将门窗、洁具、外墙面等擦拭干净。负责做好门前三清工作,包括由于工程施工而使用的市政道路整修、清理。因工程施工所留下临时便道,各类路、场基材料全部清理干净。14)施工过程中, 乙方应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条例和长沙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检查评定标准执行,搞好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及时执行甲方贯彻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公示、公告、宣传之指令。如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改

30、,并相应给予违约经济处罚。15)施工过程中,乙方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摄影、录像资料。负责做好 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16)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擅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自行解决本工程所需所有资源,包括施工所需足够量的设备、材料,并自行进行妥善看管。丢失、损坏由乙方自理。 18)实行月报制度。月报在每月二十五日报送监理单位和甲方,月报包括次月施工进度计划和当月工作总结,月施工进度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

31、工程量等,月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编制。如不按时、按要求报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9)乙方项目经理、项目生产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各专业施工负责人必须参加监理或甲方组织的每周工作例会,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施工班组长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 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或监理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项目经理、生产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如离开工地,应向甲方工程部经理和总监工程师请假,并经批准。20)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解决,服从监理单位及甲方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21)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详见附件)在施工期间

32、(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监理及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22)按国家规定为自已在施工场地的人员、财产和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23)确保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若出现拖欠,双方共同承诺,甲方可从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付。24)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不得肢解分包,更不得转包。专业分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主体部分必须由乙方自行施工不得分包。如有未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分包人施工的工程,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免除以后的合作机会,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5)对甲方分包工程

33、的施工提供配合、管理和工程总承包服务,组织分项工程验收,并对整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负责。26)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给分包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完成,按实际发生费用的1.5倍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27)乙方投标报价时已考虑了临时停水停电(8小时内)、材料设备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各种可能因素影响加工所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乙方承诺在前述可能影响工期和费用的因素出现时不要求甲方增加费用和顺延工期。28)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和监理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及时执行甲方或监理单位发

34、出的任何指令。29)在施工中应本着 文来文去的原则, 乙方发文必须提前发文给监理单位,口头汇报不作依据。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甲方和监理单位发文给乙方,乙方应及时签收。包括各类罚款单,乙方应及时签认,否则甲方有权加倍处罚。30)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根据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室外环境等销售展示区域非计划内施工,并按甲方指令时限完成。3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作任何关于该项目的宣传报道,无论该等报道是于施工现场或社会宣传媒体,但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相关宣传报道、形象展示行为。32)已竣工工程(包括已通过分项工程验收的甲方分包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使用之前,负责成

35、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损失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33)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乙方对施工现场内的其他单位、人员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34)严格按投标文件中主要进场设备一览表承诺的主要进场设备进场加工。乙方设备退场应经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 乙方承担因违反以上各条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或向甲方提出经济和工期补偿要求,确保不会因上述原因使甲方声誉受到不良影响。35)乙方承担招标手费伍万元整。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合同工期:开工日期:详见工程进度要求,具体以甲方认可的,总监工程师签署

36、的书面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按工程进度要求约定;18层:XXX天(日历天)33层:XXX天(日历天)工期自甲方开工令注明开工日期起计算,已在原定工期上延期三个月,不再计取赶工措施费,但施工方必须承诺保障业主方首期营销阶段的节点工期及交房日期,此节点延期按违约处理。2、工程进度要求表:见附表十一3、甲乙双方在确定上述竣工日期及进度要求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各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及甲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4、合同总价已包括必须的加班工作和以使本工程能在竣工之日前完成。以后补偿加班费的要求将不获考虑。5、乙方应按上述要求编写施工组织

37、计划(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网络计划),在开工前14天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总代表审核。工程进度计划应当内容全面详实,针对工程的全部或分项施工作业和特点提出施工方法、安排、顺序和时间表,并在各节点位置标注有相应的工程量及材料消耗量。6、乙方必须按上述进度要求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总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照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总代表批准后执行。7、以上进度要求的分段工程项目完成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监理单位共同验收确认。8、开工及延期开工1)乙方

38、按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总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总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相应顺延工期。9、暂停施工1)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己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总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相

39、应顺延工期,并承担发生的费用;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廷。 2)如乙方不按合同、规范、设计要求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加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总代表有权勒令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必须立即停工整改,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0、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确认,工期顺延,费用不补(因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导致工程价款的调整除外)。 1、因甲方不能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图纸等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开工;

40、 2、因不可抗力原因影响(不可抗力的范围见通用合同第39条第1款); 3、在关键线路上甲方提出的一次设计变更因增加工程量(不含材料代换)而导致工程价款增加超过合同总价的1%以上或10万元以外并确实影响工期者; 增加工期计算式:单栋增加工期=(单栋增加的工程价款/单栋合同总价款)*单栋合同工期4、因甲方原因拖延支付进度款超过60天以上造成工程确实无法正常施工的; 5、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形。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48小时内,就延误的内容向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总代表提出报告,经甲方最终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工期相应顺延 如上述原因是乙方造成的,则工期不顺延,甲方不予确认;乙方未在以上情况发

41、生后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工期不予顺延。11、工程竣工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 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为工程通过勘察、设计、监理、甲方、乙方五家单位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完成竣工验收且合格通过签认之日,此日为有效竣工日。5)单栋分户验收未完成并通过验收,不得组织该单栋的竣工验收;任一单栋未通过竣工验收,不得组织项目的总体竣工验收。四、质量与检验12、工程质量1)工程质量标准

42、: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的合格要求,力争获评优良工程。 2)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工程质量不合格,经修复后仍不合格的,甲方不支付工程价款,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负责施工过程中相册及乙方认为需要的施工影像资料等的制作整理。 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以甲方指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13、工程样板 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

43、量通病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应先报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确认,甲方和监理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吊顶、石材装修、阳台栏杆、空调挡板或百页等等),样板经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乙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单位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14、检查和返工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要求以及甲方和监理单位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

44、乙方应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 3)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不予顺廷。 4)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检查检验合格,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5)开工前,乙方需在现场放出各建筑物的边线,并配合专业测量单位的复核。为保证放线准确,乙方放出的建筑物角点误差应2cm,并委派专业测量单位复核。如放线准确,复核费用由甲方承担,加放线误差2cm,复核费用

45、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乙方应积极配合专业测量单位的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校正放线点位,并对校正后点位加强保护。复核后出现放线错误,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1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修改后工程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再修改直至合格为止,延误的工期

46、不予顺延,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2)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本合同约定的关键工序主要包括:(1)基础工程:测量放线-土方开挖-基础垫层-防水层-模板-钢筋绑扎-混凝土-土方夯填-面层;(2)主体及装饰工程:测量放线-钢筋绑扎或支模板-支模板或钢筋绑扎-混凝土-砌体-砼表面处理-基层处理-抹灰(分层验收)-保温层(分层验收)-涂料或其他饰面; (3)楼地面工程:楼地面测量放线-洞口处理-基层处理(含地面清理)-砂浆找平-防水-保护层-其他面层;(4)门窗工程:门窗框初步固定-

47、塞缝-收口;(5)屋面工程:基层处理(含结构层表面清理)-找平层-防水-保护层-隔热-找平-屋面层;(6)给排水安装工程:给水管暗设定位-给水试压-系统试压排水管坡度-伸缩节、检查口设置-存水弯设置;(7)电气安装工程:预埋管暗设定位-开关插座-传线(8)有防水要求的地方,均应进行淋水或闭水试验,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3、为方便维修,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每户水电竣工图,详细注明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16、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参加验收, 当其提出对己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

48、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六、安全施工17、安全施工与检查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规程,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其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8、安全防护 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

49、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加工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甲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19 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事故责任在第三方的,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后可向第

50、三方追索。七、合同价款与交付20、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18层地上部分包干总价”+“33层地上部分包干总价”、“地下室及主楼基础部分包干总价”、“商铺包干总价”+配套费+经济签证,具体计入独立费项目及配套费见合同协议书第二条。 2)合同总价包括的风险范围:施工期间国家政策性文件调整,一般自然灾害;施工方案变化引起的施工费用的增加;除本合同约定主要材料外的其他材料、机械及人工市场价格变化因素;错项、漏项及计算错误等。风险范围内均不调整合同总价,但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变化可按实调整。21、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 1)合同总价除因下列情况可作调整外,其余情形下不作调整; (1)甲方认可的,单项单处

51、变更额大于3000元的设计变更;(2)甲方认可的承包范围变化;(3)经甲方认可的签证和索赔; (4)“钢材”价格浮动在5%(不含5%)以上时;(5)进入合同总价的甲方分包工程的实际分包价与投标报价的暂定价不一致时;(6)甲方供应材料的实际采购价与投标报价的暂定价不一致时;(7)本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合同总价的其他情形。2)合同价款调整办法:(1)现场签证(含设计变更签证、新增工程量签证、经济核定单、其他签证等)按甲方制定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及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批准后按以下原则调整合同价款:采用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

52、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仿古园林工程消耗量标准及其统一解释的工料法进行汇编,计取直接费,现场签证金额(含税金)=“直接费”(1税金),材料价格参照施工期内(指变更项目的施工期间)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材料预算价及市场价格。人工工日单价土建、装饰、安装按58元,计日工工资单价不分工种均按68元/工日计取。任何单份单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费用少于3000元增减对合同金额均不应构成任何调整(含3000元),即合同金额不会因该等变更项目作出调整,及本子条款并不适于暂定供应单价项目之供应部份,此外倘若变更项目之费用估值超过3000元时,该等变更项目之费用估值应全部加减于合同金额内。(2)本

53、工程除钢材材料价格浮动在5%(不含5%)以上时,则对超出部分(5部分)给予调整,其他材料价格无论涨跌一律不做调整。以上均指“钢材”在施工期间长沙建设造价颁布的预算价(算术平均值)与2010年长沙建设造价第一期2月份颁布的预算价相比。合同总价调整增减差额为:材料数量*材料施工期间长沙建设造价预算价的算术平均值2010年长沙建设造价第一期2月份预算价(15%) *(1税金)。“材料数量”指“18层地上部份/33层地上部份/地下室部份/商铺”每平方米含钢量*规划面积;“18层地上部份”的每平方米的含钢量为41.33KG/M2,面积以规划面积为准,其余含钢量见补充协议.(3)进入合同总价的分包项目的实

54、际分包价与暂定金额不一致时,可调整合同总价,合同总价调整增减差额为:(分包项目的实际结算价预算总价报价中的暂定价)*(1税金)。(4)无论是指定分包项目还是直接发包项目,乙方只能收取核定的配套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需以乙方名义开票,则由甲方承担税金。22 、各付款时间节点已完工程量及其工程造价的核实确定乙方按本合同第23条所约定的付款节点分阶段向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及其工程造价的报告。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按设计图纸和乙方投标报价单核实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及其工程造价。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

55、计量和计价。23、工程款(进度款 )支付1、甲方根据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总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和工程造价,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1)地下室结构工程完支付一次(支付至:地下室总价75%,按A、B标分开);2).住宅楼+0.00以上每六层完成支付一次; (支付至:单栋住宅已完成节点量总价*60%*75%)3)砌体工程及安装预埋按每九层完成支付一次:(支付至:单栋住宅已完成节点量总价* 15%*75%)4).外架每落九层支付一次; (支付至:单栋住宅已完成节点量总价*25%*75%)乙方每月向甲方申报工程款次数不得多于1次。5) 竣工验收及备案完成后支付一次,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85%;6) 结算完成支付一

56、次,付至经双方确认的结算合同总价的95%,保留金的支付:按保修期按建设部(2000)第80号令,保修金按叁次返还:一年期满后28天内,经甲方/监理工程师确认缺陷修复合格后,甲方将支付乙方结算合同总价的2%,二年期满后28天内,经甲方/监理工程师确认缺陷修复合格后,甲方将支付乙方结算合同总价的2%,防水工程缺陷通知期(五年)期满后28天内,经甲方确定无质量问题后,甲方办理履约证书,(这里所指的甲方也可是工程管理部,也可是甲方的相关部门,也可是其联合体)最终报表经甲方/监理工程师确认及双方签署后,甲方将支付乙方结算合同总价的1%。2、甲方代乙方交纳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费、税金、乙方使用的水电费等

57、各种费用,甲方在支付上述各期工程价款时按实际发生数量扣回。乙方已签收的甲方供应材料的材料款在支付进度款时按100%扣回。3、乙方违约金、罚款等应扣款项,由甲方开具扣款单,从当期进度款中扣回。4、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应扣款项,从当期进度款中扣回。7#栋和10#栋在停工后结算付至已完工程的85%,E栋分主体结构和装饰二次付款共付至总价的85%。5、付款时间,明确甲方应在工程部审核承包方报送的付款申请及相关附件资料通过后10日内完成审批付款工作,并进一步明确监理部、工程部对承包方报送的付款申请及相关附件资料的审核时限各为3天,承包方对己方报送的相关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符合性负责并承担责任。因特殊原

58、因,甲方付款延迟在30天内,乙方应保证正常施工,不得停工窝工;超过30天,从第31天起,甲方按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支付乙方利息,但乙方应保证正常施工,不得停工窝工;超过60天,乙方有权停工并向甲方索赔。6、甲方支付工程款需支付到乙方的帐户上,如支付到乙方以外的帐户上,视同未收到工程款。乙方在按以上进度申请付款时应向甲方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否则,不视为甲方延期付款。7、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合同价款内, 由乙方向税收等部门交纳,或由甲方代扣代缴。8、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到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应提供等额建安税务发票,支付至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款95

59、%时,乙方必须提供税务局开具的工程结算全额税务发票。 9、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项增加价款进入进度款支付项。10、 因甲方直接发包单位原因影响验收备案,不影响第一条合同价款支付。八、材料、设备供应24 、材料样品或样本乙方供应的材料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样品或样本封存在甲方。25、 甲供材料设备二、甲供材料价格: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金额预算计取标准1屋面瓦60材料费2外墙面砖15材料费3外墙石材120材料费4外墙成品构件套500材料费5外墙成品线条m120材料费6外墙

60、仿古砖50材料费7配电箱个720材料费8排污泵台1500材料费9公共部位地砖m225材料费2)属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图纸会审后30日内编制采购计划(包括数量、规格、到货时间)报甲方采购(如乙方需要补充或修改采购计划,应在该材料设备甲方招标前10天提出),乙方不及时上报甲方采购计划造成工期廷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上报数量或规格有误,造成供货及施工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数量、规格的变化,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3)甲方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应通知乙方,货物运到现场后,乙方应安排适当卸货位置,并在到货后6小时内与甲方共同验收、清点。逾时

61、未验收,视为乙方己验收合格,相应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 4)运至施工现场的甲供材料设备,按约定时限由甲、乙双方清点无误后由乙方负责保管,若该材料设备发生丢失或损坏,以及因丢失损坏造成的误工、误期等,其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5)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乙方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经检验或试验使用的,由乙方承担责任。26、甲指乙方供应材料设备 1)为了保证项目品质和工程质量,下列材料由甲方指定品牌或厂家,一律由乙方自行购买。2)乙方擅自使用其它品牌的一律不予结算。序号材料名称指定品牌(乙方任选其一,选定后不得更改)1钢材萍钢、湘钢、涟钢2水泥兆山

62、、印山台(旋窑)3电线、电缆京广电缆4电线线管湘通5开关、插座豪意(彩云系列)6UPVC排水管及配件湘通7PPR管及配件深塑、(另一品牌待定)8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及配件东方伍拾年、煌盛9阀门金箭、天津塘沽10IC卡水表威胜11单元或单栋总水表宁波牌、常德水表12电缆线槽、桥架江都志华、长沙亚明13外墙漆华润1)乙方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以上表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验收认可。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及上表要求不符的产品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63、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及上表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 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27 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方除外)均由乙方负责送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甲方或监理单位人员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检测费由乙方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

64、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九、工程变更28 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4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己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无论乙方是否已施工,接到甲方设计变更通知后应无条件执行,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完成甲方委托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变更、新增项目,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次委托项目工程总价款的20%管理费。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如属关键线路上工作且影响工期,按本合同相关约定顺延工期。29 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及

65、有关部门批准。30、变更及签证管理所有工程变更,双方均应办理签证。甲方根据本工程管理控制的需要,制定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方及监理单位均须遵照执行。任何违背该管理办法的工程变更及签证,均为无效,甲方均不予认可。31、确定合同变更价款: 同21.1311合同价款调整办法:同21.232 竣工验收1)为保证户户精品,乙方应按照甲方和监理单位要求,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一起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三个月开始分户百分之百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且做好每一户的检查和整改记录。检查次数根据质量情况由甲方确定以三次为宜。保证在房屋移交物业管理单位的时候消除户内渗漏、墙地面和天棚空鼓开裂、门

66、窗配件故障;洁具和灯具故障等常见质量问题。 2)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和监理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7天内组织监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与乙方一起对工程进行预验收(初步验收)。乙方按初验提出的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后,甲方在14天内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正式竣工验收。3)甲方在竣工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 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初次验收未通过,乙方按要求修改后再次申报验收。4)甲方、乙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均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67、盖章之日为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5)乙方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向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存档工作。33 竣工资料1)乙方在竣工验收通过后一个月内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三套及相应的电子磁盘资料(含每户 水电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其中,一套用于档案馆存档,一套用于甲方存档,一套用于物业管理单位存档)。2)乙方移交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必须符合 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及报送规定的要求。3)移交档案馆存档的竣工资料由甲方负责主送,乙方档案管理员协同报档案馆验收。4)为保证竣工资料完整归档,乙方须向甲方交纳竣工档案保证

68、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万元),该保证金从乙方第一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竣工档案通过档案馆验收后返还乙方。34 工程移交1)乙方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10日内撤出全部临时建筑、维修应急小组之外的全部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然后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单位签字并将房屋钥匙移交甲方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向甲方移交工程,造成甲方向住户延期交楼所需承担的违约和赔偿责任概由乙方承担。2)工程移交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通过竣工验收;(2)工程所用的设备和主要建材、构配件应具有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

69、技术标准规定的必要的进场试验报 告;(3)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4)已签署工程保修书。34 竣工结算1)竣工结算必须在竣工档案通过甲方验收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移交工程后方可进行。2)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备案后一个月内向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总代表提出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办理竣工结算。甲方和监理单位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三个月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甲方认为必要,可送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价)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双方不得无故拖延结算审核时间,并在结算审定完成后15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如因特殊原因(乙方原因除外)

70、三个月内无法完成结算,甲方按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付至95%,并最多在6个月内完成相关结算工作。3)为方便双方核对结算,减少核对时间, 乙方上报甲方的结算额不得高出甲方审定后的结算额的5%。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收取超出部分的10%的违约金,并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4)乙方竣工结算书必须按湖南省的预(结)算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进行编制,缺项部分采用预算软件进行编制。同时乙方也必须提供工程量计算底稿、完整的变更签证等相关的结算资料。在造价咨询单位结算审价过程中,不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5)结算造价主要分五部分:(1)合同总价;(2)合同总价以外增加或减少工程造价;(

71、3)合同总价未施工部分;(4)工程变更、签证增减工程造价;(5)钢材调差。35 保修1)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2)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从甲方在最终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之日算起;3)保修期内, 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2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返修费用由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4)为做好住户验房交接工作,乙方须组建由各工种人员组成的维修应急小组留驻工地,对住户在验房交接时提出的质量缺陷在48小时内处理完毕,直至住户满意为止。维修应急小组的撤走必须经甲方同意。5)具体保修事宜

72、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保修协议,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十一、争议、违约和索赔36 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发生争议后,除以下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合同确己无法履行;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4)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解除合同。37 违约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项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每

73、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的部分按乙方投标报价书中相应的单价结算,工程量以甲方和监理单位计量结果为准;对不合格工程不支付工程价款,不合格工程的清除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实际施工进度滞后本合同第 条约定的阶段工期要求的,每滞后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甲方在乙方当期进度款中扣除。如乙方采取措施在下一阶段将工期赶上,则根据赶上的天数,甲方退还此前已收取乙方的相应天数的违约金。乙方实际施工进度滞后本合同第 条约定的阶段工期达到15天

74、或者累计工期达到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的部分按乙方投标报价书中相应的单价结算,工程量以甲方和监理单位计量结果为准,对不合格工程不支付工程价款,不合格工程的清除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违约金。 5)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月报,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支付人民币1000元违约金。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室外环境等销售展示区域非计划内施工,乙方如不按甲方指令的时间

75、和内容的要求完成甲方销售所需要的配合工作,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 7)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向甲方移交完整的符合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及报送规定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电子磁盘资料等,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 8)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停工时间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天的违约金;乙方以停工方式要挟甲方对合同作出某种变更或让步,属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停工时间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天的违约金;乙方停工超过10天,甲方可解除合

76、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的部分按乙方投标报价书中相应的单价结算,工程量以甲方和监理单位计量结果为准;如有争议以双方认可的审计部门审核为准。对不合格工程不支付工程价款,不合格工程的清除费用由乙方承担。9)施工过程中,乙方己经完成的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乙方拒绝修复(整改)或不能在甲方和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完成修复(整改)又未书面向甲方作出合理解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己经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的部分按乙方投标报价书中相应的单价结算,工程量以甲方和监理单

77、位计量结果为准;对不合格工程不支付工程价款,不合格工程的清除费用由乙方承担。10)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不合格,经修复后仍不合格或无法修复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不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进度款乙方应返还给甲方,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不合格工程的清除费用由乙方承担。11)由于乙方原因,工程在竣工验收后出现屋面、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外墙(含门窗框周围)等地方渗漏水以及楼地面、墙面开裂引起用户投诉等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除按要求进行整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处每次人民币1000元,如对用户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12)乙方在本合同第二十条第2款

78、约定的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未经监理单位和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甲方和监理单位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次。1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的,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次,并应积极协调解决。甲方可在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直接扣除。14)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中途终止合同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乙方

79、己经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的部分按乙方投标报价书中相应的单价结算,工程量以甲方和监理单位计量结果为准,如有争议以双方认可的审计部门审核为准。对不合格工程不支付工程价款,不合格工程的清除费用由乙方承担。15)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3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6)乙方不及时执行甲方或监理指令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累计3次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并且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按实际发生金额的2倍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7)甲方或监理单位对乙方的违章现

80、象提出整改要求,乙方不及时整改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累计3次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18)乙方拒不执行甲方设计变更通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该项设计变更工程价款5倍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设计变更。19)甲方发出的函件、工作联系单、指令、通知、回复意见、索赔等文件,乙方拒绝签收而留置送达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次。20)施工期间,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均须专职在岗, 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乙方如需变更人员安排,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

81、方并经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人。21)乙方代表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总代表同意擅自离开工地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乙方代表离开工地的天数,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天。若超过三次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天。22)甲方认为乙方项目经理不称职而要求乙方更换乙方拒不更换的,或两次更换后甲方仍不满意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的部分按乙方投标报价书中相应的单价结算,工程量以甲方和监理单位计量结果为准;如有争议以双方认

82、可的审计部门审核为准。对不合格工程不支付工程价款,不合格工程的清除费用由乙方承担。23)乙方项目经理、项目生产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业施工负责人未经甲方代表同意缺席甲方组织的每周工作例会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人/次。24)乙方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理或甲方提出,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人/天;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补充合格的人员(甲方批准)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 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人。(1)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包括: 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

83、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配合甲方或监理工作、不积极执行甲方或监理指令的施工人员等。(2)不积极配合监理或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的;(3)违反甲方或监理有关工地现场管理规定的; (4)无证上岗的(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的);(5)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 (6)高空抛倒建筑垃圾的;(7)随地大小便的。 25)乙方人员如与看房、购房客户发生冲突,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人/次,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客户损失,并向客户赔礼道歉。2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退场施工设备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

84、约金人民币10000元/台。 27)甲方或监理检查,如发现乙方人员没有戴安全帽的,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违约金人民币100元/人/次。28)甲方或监理如发现乙方人员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的, 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次。29)甲方或监理如发现乙方人员在绿地上堆物、行走或污染绿地的,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违约金人民币200元/人/次。30)为方便双方核对结算,减少核对时间,乙方上报甲方的结算额,不得高出甲方审定后的结算额的5%,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收取超出部分的10%的违约金,并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85、31)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总承包服务和工程配套服务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在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全部总承包服务费和工程配套服务费。给甲方或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3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鼓动或引导民工及其他人员聚众阻拦施工、阻碍甲方和监理人员正常工作,或以暴力威胁甚至伤害甲方和监理人员。若发生此类事件视同乙方严重违约,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次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它法律责任。33)依据本条以上各款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可在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但甲方扣款前应向乙方发出扣款通知单或支付违约金通知单,扣款通知单或支付违约金通知

86、单到达乙方时立即生效。乙方收到 甲方扣款通知单或支付违约金通知单后如有异议应在3天内向甲方提出, 逾期提出视同乙方没有异议。甲方认为乙方异议不成立的仍按原扣款通知单或支付违约金通知单执行。38 索赔1)甲方未能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1)有正当索赔理由, 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及原始计量凭证;(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向甲方要求索赔的意向书递交总监理工程师;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4)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到索赔资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可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

87、理由和证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索赔资料后14天内签署意见并递交甲方代表。甲方应在收到总监理工程师转来的索赔资料和意见后14天内审查完毕,并由甲方总代表将答复意见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递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答复意见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总代表的的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后方为生效,所有经济资料必须按甲方相关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并以甲方有关公章为准。(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向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 在索赔事件终了后14天内,向总监理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证据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贿答复程序与(4)规定相同。(6)乙方逾期提出索赔,视为放弃索赔

88、。2)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下列规定向乙方索赔:(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 向乙方发出书面索贿通知;(3)发出索赔通知后14天内,向乙方提出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证据;(4)乙方在收到甲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证据后14天内给予答复;(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甲方应当阶段性向乙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14天内, 向乙方送交索赔的有关证据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4)规定相同。十二、其 他39 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应在本项目执行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甲方和

89、监理单位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将通报认证单位。2)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可上网)、打印机、传真机等。3)乙方每月必须组织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4)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监理人员参加),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经总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开工。 5)、乙方各级管理人员应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胸卡、统一着装。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施工管理人员戴白色安全帽,生产班组人员戴黄色安全帽,机操人员戴兰色安全帽。6)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

90、向下抛物,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7)施工现场各类垃圾应当天清理,否则由甲方指派人员清理,清理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8)甲方提供一个380V电源接入点,位置在施工现场边线50米范围内 (详见现场己建配电间)。乙方在配电室装表接出符合安全要求的供电电缆至施工现场。 9)甲方提供一个供水口,具体位置在施工现场边线50米范围内,乙方自行安装水表接出管线至现场供施工用水。 10)乙方应准备备用发电机、水池等设施 ,任何停水停电 不予签证费用和工期。11)水电费结付方式:(1)乙方单独接水、电表具;(2)乙方每月20日将水电读数抄报甲方,并请监理和甲方代表签字确认;(3)总表具与乙

91、方表具的读数差值由乙方承担;(4)甲方按照自来水公司施工用水和供电局施工用电收费标准计算乙方方水电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然后由甲方代交至相关单位。40、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1)甲、乙方提出使用新工艺、 新技术、新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并负责按要求试验等工作;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收集有关经验数据,工程施工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施工总结报告。 2)甲方要求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经乙方同意后实施,由此增减的费用和工期由甲方负责确认。 3)乙方提出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同意后实施,由此增减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质量责任、缩短或延长的

92、工期由乙方负担。 4)乙方如果在施工中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需报甲方批准,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发生经济和法律纠纷,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负责和承担,与甲方无关。41文物和地下障碍物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方、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施工中出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

93、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48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42 工程分包1)乙方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2)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3)工程分包(包括甲方分包工程)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

94、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4)经甲方同意的分包,乙方应事先将分包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施工资质、其他业绩介绍、进退场时间等资料报监理单位和甲方审查。分包合同应交监理单位和甲方备案。5)计入独立费的指定分包工程在甲方确定分包人后,甲方、乙方、分包人三方另签三方施工分包合同以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如乙方自行承接则不需签三方合同)。乙方拒不签订三方施工分包合同的,甲方将扣除工程配套服务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3 总承包服务和工程配套服务1)乙方提供总承包服务和工程配套服务的对象是: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和甲方直接发包的配

95、套工程。2)乙方提供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配套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图纸会审交底。与分包人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的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相关单位及周边环境的协调管理。(3)相关施工项目的衔接协调。(4)日常工作协调,按月提出对各分包工程和配套工程的进度要求。(5) 隐蔽工程及疑难问题的研究处理。 (6)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相关活动及竣工验收。 (7)技术经济资料的归口管理 (8)从施工到竣工验收过程中,甲方与分包人的工作都必须有乙方参入协调管理的其它工作。 (9)及时为分包工程提供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吊装、堆

96、放、贮存条件。(10)提供工地现有的垂直运输、塔吊、脚手架供分包工程使用,如需拆除应报甲方批准(脚手架拆除后,外墙涂料施工采用吊篮进行)(11)为分包工程供应施工用水用电(施工用水用电应接至施工现场)(12)为分包工程提供设备堆放场地等。(13)为分包工程和配套工程提供必要测量定位。(14)按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有关规范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预留预埋,线管须穿铁丝,完成相关的电缆桥架和金属线槽安装。(15)修补分包工程施工损坏内外墙瓷片,完成所有分包工程安装后的修补、及塞填缝、挂钢丝网。(16)在分包工程施工前,按甲方及分包人的要求完成有关的土建项目施工,提供具备各分包工程施工的条件。(1

97、7)电梯配合工作还包括按要求提供充足、稳定施工电源到各电梯井首层及中间层,清理井道,电梯门套塞缝,分包人进场前完成机房全部土建工作,提供各层的标高线到电梯间, 电梯设备到货时的吊装、垂直运输、提供堆货场地和工具间。(18)在电梯及强、弱电竖井开始安装前,在每个电梯门及强、弱电竖井的门口处,应考虑临时防水措施,防止水侵入电梯井道及强、弱电竖井,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19)清理分包工程施工场地。(20)负责在交叉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保护分包工程成品,分包工程的成品遭到破坏,除当场抓住破坏者外,全部责任由分包人承担20%,乙方承担80% 特别是精装修和电梯厅地面门套等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98、其余类似铝合金门窗、阳台栏杆等部位,乙方均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如用旧模板订制保护盒等)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21)分包工程竣工后,由分包人和乙方办理移交手续,即日起乙方负责该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于保护不周造成损坏的概由乙方负责。(22)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进场后,乙方负责对其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甲方负责督促相关施工单位将易破坏部分进行包裹保护;(23)其它方便分包工程施工的工作以及三方施工分包合同约定的其它工作。4)工程总承包服务费和工程配套费:工程总承包服务费和工程配套费实行总额包干,己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乙方不得向分包人另行收取工程总承包服务费和工

99、程配套费或其他任何费用。5)分包工程施工用水电费:乙方向分包工程施工单位收取施工用水电费的标准另在三方施工分包合同中约定。44 不可抗力1)双方约定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8级以上地震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除此之外均不属不可抗力。2)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通报灾害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3天向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3)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及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费

100、用由甲方承担;(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各自承担相应费用;(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4)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45 保险1)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事故(包括第三方人员在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和其它一切法律责任。46 担保根据招标文件精神,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履约保证金,鉴于乙方前期已施工代垫部份资金,故甲方可在乙方首批付款中暂扣3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主体封顶退还80%,竣工

101、验收退还20%。47 合同解除1)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解除合同(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3)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3)一方依据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4)因任何原因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

102、件。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物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以及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48 工程停建或缓建1)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接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2)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

103、货发生的费用,由定货方承担。49 合同的生效、终止与份数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三份。附件一:廉政管理协议书、安全生产责任书附件二:工程现场管理罚则承诺书附件三:三方配合服务协议(配套工程类)附件四:总包与分包的工作界面划分附件五:保修书附件六: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附件七: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含进度、造价等附件八:相关付款、结算、质保退款表格附件九:样板工程奖励方案附件十:省安全文明工地检查考核标准附件十一:工程装饰做法表发包单位 : 承包商: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日 期: 日 期: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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