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地块市政配套工程全过程代建服务项目 xx地块市政配套工程全过程代建委托代建合同、廉政合同委托代建合同书甲方(委托单位):xx乙方(代建单位):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昆山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x地块市政配套工程全过程代建服务项目的代建工作,代建过程中双方共同执行昆山财政资源建设项目相关的资金管理、建设程序、工程变更备案、决算评审等政策,代建工作完成后乙方将项目移交甲方。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xx地块市政配套工程全过程代建服务项目批准文件: / 投资概算: 300
2、0 万元人民币工程地点:312国道南、吴淞江以北、古村河以东建设内容:新建桥梁三座、提升泵站一座、综合管线改造等最终以竣工验收确定的工程建设规模为准 工作范围:中标的单位在合同签订后具体负责本工程从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环评、稳评等实施阶段前期报批至竣工验收、审计、工程资料整理归档交付相关的工程管理工作。二、代建方式和内容1.代建方式建设阶段代建 全过程代建R2.代建内容建设阶段代建内容:组织实施地勘、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选购招标等工作;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投资计划、用款计划申请;工程中间验收、编制工程决算报告、项目验收、项目移交。全过程代建内容:组织项目可研、工程勘察、初步
3、设计编制,办理可研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环境评价审批、红线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等以及第项中所包括的内容。具体为:(一) 施工前期阶段1、 以代建单位为建设主体负责做好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及其他招标采购工作。2、 以代建单位为建设主体起草并签订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协议。3、 以代建单位为建设主体办理工程开工及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4、 以代建单位为建设主体申请临时用水、施工用电及排污等。5、 以代建单位为建设主体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委托。6、 甲方交办的其他任务。(二) 施工阶段1、 代表建设单位执行设计、施工及监理合同、设备材料供应合同下的业主权
4、利和义务(付款义务除外)。2、 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总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3、 代表建设单位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总承包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4、 代表建设单位制定审查施工总体规划,审批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并提交审核意见。5、 审查承建商的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采购及使用。6、 工程进度控制: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批准总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监督总承包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
5、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批准后完成其调整。7、 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组织质量施工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8、 工程造价控制: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和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分年度)。根据跟踪审计要求审核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计量及费用等,并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协调组织召开由建设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审计部门等相关部
6、门参与的工程设计调整及工程量变更会议,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9、 施工安全文明监督: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设施等,并负责检查、监督落实执行,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10、 协调管理:主持项目管理服务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面协调工作会议,编发施工协调会议记录。11、 对监理单位的管理: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监理招标之前,应针对项目需要拟定详细的监理管理办法,并应在签订合同后、监理进场前及时签发给监理单位,从而形成有效的合同文件,加强对监理的管理。12、 技术档案管理:按国家规定组织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竣
7、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报告,审查设计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施工归档文件。13、 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服务记录与信息反馈。按要求编制项目管理服务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与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项目管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建设单位(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一份)14、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管理工作内容:A、 组织进行无负荷单机及联动试车。B、 组织进行项目初步验收,提出问题。C、 审查竣工验收资料。D、 进行竣工验收。E、 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工作,解决遗留问题。F、 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表。G、 协助进行竣工决算审查、审计工作。H
8、、 向业主移交项目。I、 负责组织本项目各类专业验收。15、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主要工作内容A、 依据各个工程建设合同的有关条款,与各承包单位签订保修协议或合同。B、 在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组织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责任单位进行维修服务。16、 上报信息文件的主要内容根据项目管理服务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度向建设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报送项目管理服务月报,其主要内容为:A、 施工质量情况;原材料质量及检验情况。B、 工程进度情况。C、 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D、 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E、 工程款支付情况。F、 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情况。G、 工程建
9、设大记事。17、 根据项目管理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A、 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度的建议。B、 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C、 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D、 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E、 工程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项目管理服务工作报告。 18、整理项目管理服务过程文件 A、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 B、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C、项目管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D、其他项目管理业务往来文件。 E、质量事故处理文件。 19、甲方交办的其他任务。三、代建管理目标投资控制数量: 3000 (万元人民币)质量等级:合格工程,创建绿色施工施工达标工地 安全目标: 保证本项目建设安全、无影响质量
10、目标的安全事故和廉政安全事故 工期目标: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作为代建工作起始日,代建工期共 8个月 个日历天。四、代建费代建费 = 代建基本费 + 建设控制目标奖励费 = 54 万元人民币;1暂定代建基本费=代理费*70%= 37.8 万元人民币;2暂定完成建设控制目标奖励费=代理费*30%=16.2万元人民币;合同签订后,拨付代建基本费的20%作为启动管理费用,即7.56人民币万元,开工建设后按照完成投资额同比例拨付代建基本费。代建费最终按本工程实际造价、根据昆山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昆办发201526号)规定的费率按照最终工程审定价结合施工合同下浮率反算作为结算基础再
11、参照本合同下浮率计取代建费。五、甲方职责1提出项目的选址、功能、规模标准、估算、工期、质量等方面的要求;2. 协助乙方办理需由委托单位为主体办理的各项手续;3监督工程建设,参与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4补充合同中约定的由委托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以上条款根据代建方式做相应增减。六、乙方职责1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组织开展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组织编制预算,配合开展概算、预算评审工作;2. 根据授权、委托办理各项前期报批手续;负责办理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核、施工许可、市政接用等手续。3申请开立专门的基建账户,设立项目基建账,合理核算项目建设成本。负责编制项目
12、资金计划和进度支付凭证,按项目进度申请并合理分配项目资金。在项目资金结算完毕后,负责基建帐户的销户和基建账的结账工作。4按照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昆山相关政策以及合同约定,对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等依法进行招标、采购。负责签订施工、监理、采购合同等。5以五方责任主体中建设单位名义参与有关培训、全面、全过程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参建单位开展施工,组织技术交底、中间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加强代建过程安全监管,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6对工程结算进行初审,配合开展项目决算审计;7收集、整理、汇编工程档案并移交有关单位;8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的维护保养期内做好维护保养工作;9乙方
13、组织勘察、设计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概算不超估算、预算不超概算。概算超过估算10%以上或者预算超过概算5%以上的,应向甲方申请,按程序组织重新论证。10. 代建项目应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变更的管理规定。建设过程中只有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可提出项目变更意见,提请甲方办理变更审批手续:(1)重大政策调整,重大技术和功能变更;(2)项目建设的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11代建项目实行履约保证制度,代建单位需以银行保函等方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 12乙方须与各参建单位同步签订廉政协议;13乙方不得将项目转给其他单位管理。代建单位或者与代建单位有上下隶属关系、股权关系的组织或其他关联方不得
14、承担代建项目的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或施工等建设任务;14. 代建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移交项目管理和使用权,及时组织工程结算,申报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并移交档案资料。15补充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其它代理工作内容。以上条款根据代建方式做相应增减。七、奖惩规定1.投资目标奖惩。(1)如项目决算送审造价经决算审计后,由于代建单位采取有效手段,通过引进新工艺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得造价低于中标投资控制目标,则节余部分的10%、且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其余部分上缴市财政。即:实现投资节约奖励费=结余投资额(1-施工合同下浮率)10%,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建设目标奖励费和
15、投资目标奖励费经考核确定后,在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之日起一年内拨付。)(2)如项目决算送审总额经决算审计后,造价超出中标投资控制目标,则按补充合同的约定相应扣减代建基准费用。2.建设目标奖惩。(1)完成代建合同中约定质量、安全、进度等建设控制目标,给予代建单位不超过项目代建费30%的奖励。即:实现建设控制目标奖励费项目代建费30%(2)未完成代建合同中约定质量、安全、进度等建设控制目标,根据代建合同的约定扣减。其中: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交付代建项目的,每延迟一天按代建单位银行履约保函金额的0.1%扣减代建费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其他约定交付代建项目的,适当扣减代建费用和履约保证金。如因不可抗力
16、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3乙方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擅自进行重大设计变更,致使代建项目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或者乙方管理不善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1)项目竣工决算节余资金全额上缴市财政;(2)项目超支资金全部由乙方承担;(3)对乙方处以银行履约保函金额50的罚款并扣减20%的代建费。(4)为达到设计要求或工程质量要求而采取补救措施所发生的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代建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八、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1.各类商洽、变更及补充协议2.本委托代建合
17、同书;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昆山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廉政合同;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合同组成排列次序进行解释。九、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含义相同。十、甲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乙方做好代建管理工作。十一、乙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管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并按时完成代建管理工作。十二、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叁份。- 8 -甲方:(签章)负责人或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负责人或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18、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第一章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第一条 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项目”是实施代建的项目。2、“甲方”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的代建委托方。3、“乙方”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的承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受托方,是具有在昆山承接项目代建主体资格的当事人。4、“全过程代建”是指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选定代建单位实施代建。5“建设阶段代建”是指在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选定代建单位实施代建。6、“批准文件”是指工程项目建议书、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的批准文件。7、“投资控制数”是指合同双方约定的工程投资控制目标,不得高
19、于批准的概算总投资。8、“质量等级”是指工程竣工验收要达到的质量等级,应达到合格要求。9、“项目管理部”是指由乙方组建的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10、“项目经理”是指由乙方任命的全面履行代建管理职责的项目负责人。11、“正常工作”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方委托的代建工作。12、“附加工作”是指:甲方委托代建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由于甲方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13、“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甲方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1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5
20、、“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16、“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乙方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审图、施工、财务监理、施工监理、建筑材料和建筑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法定资质的单位。17、“运行管理人员”是指对工程设备(如电梯、消防、空调等)进行运行操作的工作人员。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本市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第二章 各方的(合同)权利第四条 甲方权利1、甲方有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拨付工程款及代建管理费的核准权利。2
21、、甲方有权对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进行监督。(1)甲方有权参与、监督勘察、设计、审图、财务监理、施工监理、施工单位、重大建筑设备材料的招标工作,参与工程设计审查。(2)甲方有权监督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参与各阶段工程验收。(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 乙方权利1、乙方根据甲方的授权,并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享有以下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1)根据项目建议书、立项、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法规组织开展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2)根据评标结果与中标单位洽谈合同、根据洽谈结果签订相应合同。(3)对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在与专业工作单位合同约定的价格范围内,
22、享有价款支付的审核权、签认权。(4)对工程各参与方进行管理及协调。2、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核拨工程建设资金和代建管理费。第三章 各方的(合同)义务第六条 甲方义务1、甲方组建建设办公室或专门机构,负责与乙方对口联系,并指定 为本项目的负责人(联系方式: ),代表甲方与乙方接洽并负责本项目的各项决策、发出指示等处理所有与本代建工程有关的事务并做出决定。2、甲方按工程资金计划及时筹措建设资金,并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对因建设资金不到位所引起的工期拖延等一切时间和费用的损失,乙方无需承担责任。3、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核拨项目建设资金(含代建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政府部门收费支出)及支付代建管理
23、费。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所有的书面通知、文件后72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对于逾期未答复或答复意见不明确的均视为甲方认可和批准乙方书面通知、文件中的内容。5、甲方应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1)协助乙方办理与代建工程有关的各种审批手续。(2)对因各种原因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核准手续。(3)其他代建工作中需要甲方协助的工作。6、甲方可对工程提出变更要求,并协同乙方按规定程序报批。第七条 乙方义务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2、乙方应组建能够满足本工程代建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按照代建管理工作范围和内容要求完成代建工作,并定期向甲方及
24、相关单位汇报工程进度、建设资金使用和代建工作情况。3、乙方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因各种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4、质量目标:合格5、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目标:创建绿色施工达标工地6、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网络、落实专职安全员等履行建设单位法定安全生产的职责和义务、与施工监理签安全生产责任文件,督促各方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职责。7、乙方应按本合同以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专业工作招标工作。8、乙方应及时组织编制工程投资计划和财
25、务用款计划,工程建成后,组织竣工验收,在规定时间内将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甲方,并配合市财政、审计部门做好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9、乙方应在工程移交前,签订好保修服务协议。10、乙方应建立完整、规范的工程建设档案,在代建工程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政府代建管理部门指定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第四章 各方的责任第八条 甲方责任1、甲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甲方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
26、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第九条 乙方责任1组织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组织开展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组织编制预算,配合开展概算、预算评审工作;2. 根据授权、委托办理各项前期报批手续;负责办理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核、施工许可、市政接用等手续。3申请开立专门的基建账户,设立项目基建账,合理核算项目建设成本。负责编制项目资金计划和进度支付凭证,按项目进度申请并合理分配项目资金。在项目资金结算完毕后,负责基建帐户的销户和基建账的结账工作。4按照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昆山相关政策以及合同约定,对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等依法进行招标、采购。负责签订施工、监理、采
27、购合同等。5组织参建单位开展施工,组织技术交底、中间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加强代建过程安全监管,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6对工程结算进行初审,配合开展项目决算审计;7收集、整理、汇编工程档案并移交有关单位;8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的维护保养期内做好维护保养工作;9乙方组织勘察、设计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概算不超估算、预算不超概算。概算超过估算10%以上或者预算超过概算5%以上的,应向甲方申请,按程序组织重新论证。10. 代建项目应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变更的管理规定。建设过程中只有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可提出项目变更意见,提请甲方办理变更审批手续:(1)重大政策调整,重大技术和功能变更;(2)项目建设
28、的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11代建项目实行履约保证制度,代建单位需以银行保函等方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 12乙方须与各参建单位同步签订廉政协议;13乙方不得将项目转给其他单位管理。代建单位或者与代建单位有上下隶属关系、股权关系的组织或其他关联方不得承担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或施工等建设任务;14. 代建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移交项目管理和使用权,及时组织工程结算,申报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并移交档案资料。15补充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其它代理工作内容。以上条款根据代建方式做相应增减。第十条 不可抗力1、本合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
29、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灾害,以及战争、动乱等。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同时尽最大可能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损失,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相关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第五章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加盖章后生效。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方式予以补充和修改并经见证单位见证后,达成的书面意见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第十三条 若因乙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况的,乙方除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合同。1、工程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2、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3、工程不能按预定工期完成进度,延期超过三
30、个月的;第十四条 若因甲方出现下列任一情况的,甲方除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外,乙方有权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合同:1、甲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任何一笔代建管理费,且逾期超过30日的;2、甲方未按照约定拨付任何一笔建设资金,且乙方催告后30日内仍未支付的;3、因甲方未尽到本合同约定的职责而造成工程停工或延期达三个月的。4、甲方干扰乙方对项目的组织、管理,导致乙方无法正常进行代建工作的。第十五条 若由于非乙方的原因解除合同,代建管理费除在终止代建工作以前已根据本合同所支付的金额外,甲方应向代建方支付:1、截止终止合同日期为止,根据合同对应的付款节点对应支付,未到达付款节点但已完成部分,根据已经完成的代建工作量占
31、总工作量的比例支付;2、乙方专为本工程项目代建所订购及已支付的有关办公用品、设备器材等货物的费用,或在法律上规定必须支付的为代建所订购之货物的费用,甲方应支付所有货款,所支付的相应货物转归甲方所有。第十六条 若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双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代建工作量结算代建管理费。第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承担责任。第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日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保修责任的保修期满之日。第六章 争议解决第十九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应
32、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解决。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本专用合同条款为对应通用条款的进一步说明。第一条(对应通用合同条款第二条)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代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第二条(对应通用合同条款第五条第二款)工程建设资金拨付: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起20日内向乙方拨付前期费用,前期费用仅限于支付政府性收费。2、乙方在每月10日前根据工程进度和财务监理审核确认的资金需求向甲方申请工程建设资金,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申请之日起15日内确认并向乙方支付该次乙方所申请的工程建设资金。第三条(对应通用合同条款第五条第二款) 乙方按如下方式、时间、金额获得基
33、本代建管理费:委托代建合同签订后,甲方每半年根据工程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支付对应代建基本费的80% 。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审计结算后20日内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造价(含合同金额及无合同费用)按昆办发(2015)26号文计算且按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后的代建费扣除已支付的代建基本费后支付余款。第四条(对应通用合同条款第五条第二款) 完成建设控制目标奖励费根据项目实际达成的目标,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后一年内完成支付。考核标准如下:(一)质量目标奖励费(100%,占建设控制目标奖励费的40%)1、合格、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目标 ,100%;2、 ,70%;3、 ,50%;4、 ,30%;5、发生质量
34、事故或者因质量问题受到建设、交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的,不得申请、核发质量目标奖励费。(二)安全目标奖励费(100%,占建设控制目标奖励费的40%)1、 安全无事故 ,100%;2、 ,70%;3、 ,50%;4、 ,30%;5、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因存在安全隐患受到建设、交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停工整改、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的,不得申请、核发安全目标奖励费。(三)进度目标奖励费(100%,占建设控制目标奖励费的20%)1、 按期完成 ,100%2、 。第五条 甲方的联系人: ,联系方式 。第六条 乙方的联系人: ,联系方式 。第七条(对应通用合同条款第七条第二款)乙方
35、选派专业技术骨干力量组建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 ,联系方式 。第八条(对应通用合同条款第七条第五款) 工程建设资金专用账户管理方法:乙方基建专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须严格按基建支出预算、基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等有关基建财务制度进行管理。第九条(对应通用合同条款第七条第五款)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在竣工后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乙方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第十条(对应通用合同条款第七条第六款) 乙方应与甲方共同与专业工作单位签订保修服务协议,对专业工作单位的保修工作,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承担保修期内的管理责任,一年期满后、在所
36、余的保修年限内,由专业工作单位直接向甲方承担保修义务。同时,在一年期满后、对于专业工作单位的保修金(如有)在保修期满后由甲方直接向专业工作单位支付。第十一条(对应通用合同条款第十条) 因不可抗力,一方不能履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相应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责任;一方延迟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二条(对应通用合同条款第十九条)出现重大争议事项,在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况下,由政府代建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如仍协调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昆山市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廉政合同项目名称: xx地块市政配套工程全过程代建服务项目_委
37、托单位(甲方):_xx代建单位(乙方):_xx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健康、有序地进行,遵照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发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精神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双方在工程建设中订立如下“合同”。一、 甲乙双方约定:1. 双方应了解和共同遵守各自和对方的行业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2. 双方应认真执行本合同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 双方的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行规定以外),严禁搞损害国家
38、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正当交易。 34. 甲乙双方各自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5. 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廉政监督,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认真查处本方的违法违纪行为。6. 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有权及时通知对方并督促其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二、 甲方廉政责任: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2.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3.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娱乐和旅游等活动。4.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
39、家属、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5.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强行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三、 乙方廉政责任:1. 乙方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以任何理由的礼品馈赠。2. 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支需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由乙方支付的娱乐消费等活动。4.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或高档办公用品。5. 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的家属、亲友从事与该建设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和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四、 违约
40、责任:1. 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二条的,按甲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和有关行业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2. 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三条的,按乙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和有关行业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五、 检查方式:本“合同”履约情况检查由甲乙双方和监督部门(项目建设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派员参加,检查方式为建设工程情况分析会、工作例会、现场办公、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等。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论、整改措施由各方协商确定,如无法达成一致,由监督部门依据事实裁定。六、 本“合同”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七、 本“合同”签署后即有效。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督部门一份。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年 月 日乙方单位(盖章)乙方代表: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