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 务 分 包 合 同发包人(全称):xx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xx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通快机床(太仓)有限公司维修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通快机床(太仓)有限公司维修中心新建项目 工程1.2工程地点: 南京东路68号 1.3工程性质:改造工程 1.4工程内容: 墙面拆除、门窗开洞拆除安装、铝板吊顶等要求范围内工程二、工程承包范围墙面拆除修补,门窗开洞安装、钢平台下铝板吊顶、地面贴膜以及相关劳
2、务用工等工作。三、合同工期:1、本工程暂定合同日期为:自xx年12月6日开工至11年1月30日竣工。2、详细进度安排以业主、甲方共同确定之令为准,四、合同价款 暂估合同价: 人民币 报价明细(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维修中心装饰报价单 Decorative quotation service center ItemDescription 描述Unit单位Qty数量Rate (RMB) 单价Material Rate 材料单价Labour & Equipment or Tools accessories 人工设备工具附材单价Amount (RMB)合计Remarks/Brand备注/牌子1吊顶铝扣
3、板、厚0.8mm Ceiling Lvkou Ban, 0.8mm thick平米 m2126.0 广州豪顶guangzhou haoding 2窗安装2*2米 Window Installation 2. * 2.m 项 Item1 主材甲方提供 3铝合金百叶安装 2*2米2 * 2米 aluminum alloy shutter installation项 Item1 主材甲方提供 4门窗开洞修补 Doors and windows open hole repair 项 Item15门安装2.0m*2.8m高 HM-2 Doors 2.0m * 2.8m high HM-2项 Item1
4、主材甲方提供 6排水地漏Water to drain项 Item17室内排水到室外下水道 Indoor to the outdoor sewer drainage项 Item18防静电PVC卷材贴膜 Anti-static PVC sheet foil平米 m21269防水水池 1*1*1米项 Item110墙面拆除 Walls removal平米 m280 包含垃圾外运 11总价 Total五、组成合同的文件5.1组成本协议的文件包括:5.1.1本合同协议书5.1.2与工程相关有关续签的补充协议/合同5.1.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1.4施工图纸(后附施工示意图,吊顶样板图片)5.1.
5、5其他 上述各文件中如存在与国家法律、法规相矛盾、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各文件之间存在矛盾之处以本合同规定为准。 六、语言文字和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6.1本合同的拟定和解释使用中文。6.2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及江苏省地方法规。6.3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江苏省工业、民用建筑安装规范图集,全国行业专业使用安装技术规范图集。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7、发包人工作7.1发包人(甲方)派驻的现场代表:王网贵7.2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下工作:7.2.1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发包人及时向承包人进行相关交底;7.2.2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需保留设备、设施的保护工
6、作、并承担有关费用;7.2.3及时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各种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完成工程量的申报按时审批并返还承包人的材料申报单;7.2.4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7.2.5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临时施工所需用电、用水的接点位置(由承包人负责接到相应工作面)及部分堆放材料场地;7.2.6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和计划,发包人按照施工材料供应划分具体范围,供应材料/设备,并按时将各种设备、材料移交承包人;7.2.7 根据承包人施工需要,协调垂直运输设施的使用计划安排。7.2.8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施工需要,重新划分现场各分包单位实际作业区域或就专业施工内容作
7、出调整,并不得超过承包人工程总价的50%,承包人应理解并支持发包人的意见。 8、承包人工作8.1承包人(乙方)现场代表: 张迅 8.2承包人(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8.2.1按照发包人发出的进场指令(口头或书面)时间,按时组织足够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机具设备进场,并保证按时完成发包人指令工作内容,负责吊顶图的深化布置。8.2.2严格执行发包人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8.2.3严格按照发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代表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存在危险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施工前必须单独编制施工措施方案,获得发包人现场代表批准后方可施工,同时未经现场代表认可
8、,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8.2.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发包人、业主代表对质量、进度的管理,各项施工管理应严格按照发包人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体系的规定标准实施,为确保各项工作的管理质量和力度,根据工程管理的要求承包人在正式组织施工前必须配备合格的质量检查员、安全员;8.2.5承包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在太仓施工的有关证件的及本工程在册管理人员名单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给发包人,以备查用;8.2.6 承包人负责自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水源、电源接驳点后的所有工作设备布置、管线连接/配线、维护、使用工作,并应符合本合同有关安全、标识、标准、电气性能方面的规定。本工程二级
9、以下的临水临电的维护、管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水电费由发包人负责,但承包人承担由于施工过程中水电浪费而造成的罚款;8.2.7 大型设备安装或施工中确需使用的起重机械(20T以上吊车或拖车组等),在得到发包人技术人员确认后,由发包人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8.2.8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如:焊工及特种焊工、管工、电工、起重工、信号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原证件或能证明其有效性的证明文件在现场统一管理备查;8.2.9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名单,应为承包人合法雇佣人员,并与承包人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合同期限、工资支付标准、形式和时间、劳动安全卫
10、生条件及违约责任等内容。8.2.10 承包人应遵守地方政府/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施工作业区域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8.2.11在符合我国的国家现行施工及质量验评规范规定的同时,要满足业主、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所采用的技术规范不同时,按较高要求的技术规范执行;8.2.12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必须经业主验收合格后做出记录,并由发包人书面通知后方可继续施工;8.2.13竣工交付其他工序安装后,发现本分包工程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时,承包人应及时派人修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如承包人修改、处理后仍不能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的要求,发包人有权委托他人完成修改工作,发生的费用按照双倍标准在分
11、包工程款中扣除;8.2.14施工中预留的各种孔洞、沟、槽、预埋铁件等应负责预留预埋,承包人在土建浇筑混凝土之前,应核对预留预埋工作;8.2.15负责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作业面内已经完成的由其他承包商施工的各种成品、半成品。如因承包人管理不力造成的损坏或遗失,承包人承担全部的责任及经济损失。如涉及到重大事故,双方协商解决。如承包人负责施工完成的成品、半成品被他人破坏或遗失,应无条件修复,并在24小时内及时通报发包人,发包人核实后给予协调处理,工期不予延长;8.2.16承包人在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一切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发生人身、交通、消防等安全事故,应严格按照江苏省有关施工
12、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申报,并应积极采取措施,将伤亡或损失降到最低,事件发生后,不得采取隐瞒、欺骗手段掩盖事实真相,承包人应指派专人负责有关事件的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发包人、配合发包人有关工作,包括提供各种原始记录、影像资料等,在安全事故处理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2.17若发生安全或重大质量事故,经有关部门确认,予以缓付工程进度款并进行罚款、停工处理;8.2.18项目施工过程中,若承包人在工程质量上达不到本项工程的各项施工技术规范/技术规格说明书要求的质量/技术要求,并且经返工或修改仍无法达到有关验收标准,发包人有权减少承包人的施工范围工作内容或终止分包合同,所有返工或发包人委托
13、修改施工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8.2.19严格按照发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发包人代表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经发包人代表认可,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8.2.20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发包人对质量、进度的管理,必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按发包人要求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8.2.21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因为承包人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上访上诉的由发包人直接付给农民工工资,此工资将以十倍的数额在工程款中扣除;8.2.22协助发包人处理好施工作业时间,遵守国家及江苏省和苏州市有关施工扰民、噪音控制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上述
14、规定而造成的后果和费用损失;8.2.23 承包人在施工中即时积累交工验收资料,并随工程进度情况同步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各种试验、隐蔽检查、验收、工序检验、预检记录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资料的第一手数据等,施工技术的有关文件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可靠。根据项目经理部工作安排和需要,协助发包人汇总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在承包人承包的工程竣工时,提供完整的施工原始资料,并协助发包人编制竣工资料及竣工图;8.2.24 根据发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每月20日前向发包人提供月进度施工计划、材料进厂计划以及已完成工程量报审等;8.2.25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包人负责将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
15、圾清运至现场外,运输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8.2.26 本项工程不得转包施工,否则发包人将向承包方索赔私自分包工程造价的100%,作为违约金;8.2.27 施工期间对现场技术及管理人员的要求:1)承包人派驻该项工程的管理人员必须有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在未得到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将被认为承包人严重违约,如因此导致合同终止,承包人应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2)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服装,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劳保鞋、安全帽,明显标识,证件齐全(包括但不限于健康证、暂住证、身份证、务工证)。施工人员手套、口罩、等耗
16、用品分包单位自行购买发放,并由分包单位自行管理、更换。3)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守法纪和工地规章制度或不称职或疏忽或发包人认为其雇用是不恰当的人员。未有发包人书面准许,承包人不可再用此等人员;8.2.28 承包人提供用于本工程施工中所需(除本合同已明确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外)各种施工机具,且保证性能良好,符合电气安全性能及工地安监的规定; 8.2.29承包人负责施工范围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搬运,场内运输及卸车工作,其中卸车由发包人提供材料从车上卸至指定卸车地点的费用已经综合考虑在施工单价中,承包人负责将卸至地面材料运到库房或现场,但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提出无理要求,由此导致的材料
17、损坏、误工等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供应的物料由承包人免费运至施工作业面,费用已包括在承包人中标综合单价中。若发包人要求送到工地外的中转场地,则由中转场地运到工地的工作及其费用由发包人负责;8.2.30 在任何情况下,承包人不得以变更/洽商或签证等未获得费用批复为理由影响或拒绝工程的继续施工,但可以在工作完成后一周补签相关手续;8.2.31承包人用于工程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钢管脚手扣件、漏电保护器、临时供电用电缆、电焊机二次侧保安器、配电箱(柜)、政府及上级规定的其它产品的使用管理按照“建一安字(1996)第443 号中国建筑一局集团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定点
18、使用管理办法”和通快现场管理规定执行;承包人提供施工作业面的灭火器并承担费用。8.2.32 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配件在订购及施工前,承包人须预先核对清楚图纸及其他文件所显示之尺寸及查阅和理解发包人代表所提供之规范,设计资料及要求。;8.2.33承包人必须负责计算其需要的物料的订货大致数量并送甲方审核。发包方只负责按发包方或总承包方发出的图纸加已由其确认的合理损耗的物料数量。任何超出此范围而又需要完成本分包工程的物料,其费用须由分包单位承担;8.2.34 承包人负责提交供货计划以便发包人安排物料按时供应;承包人所供材料采购前必须送样品给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同意后方口采购进场施工。8.2.35由
19、于承包人的错误而引起的损坏、以及在规定的保修及保修期内需要的替换物料和劳力,承包人须自费负责一切物料的所有损耗、遗失;8.2.36承包人须维持项目有效率组织使发包人所发出的一切指示能即时传送到工地执行。承包人只从发包人或获其书面授权的项目经理处接受指示。承包人发出的有关本分包工程的指示,须由发包方转达或以书面确认,否则无效;8.2.37若分包合同图纸只显示某些工程的概念性设计,或承包人若发现图纸上的偏差或错误,应及时向发包人代表提出疑问,发包人通知业主由设计部门及时修正,但承包人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8.2.38承包人须遵循当地交通、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关于道路的使
20、用、车辆的停泊、使用时间等规定及限制,并提交其分包工程所需的申请及负责有关费用;8.2.39 在展开任何工作或订购任何物料前,分包单位须核实图纸上及现场的所有尺寸,及审核图与图和图与工料规范之间有没有不符,若发现有任何偏差,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给予指示。发包人不负责承包人未进行充分地审核而引致的虚耗物料或工作阻延;8.2.40承包人领用发包人/业主供应的用于本项工程的物料/设备,剩余部分在施工期间或竣工后承包人不能擅自取走,或毁坏、填埋、焚毁。此类剩余物料的处置权、所有权归发包人/业主。8.2.41 承包人须把一整套的分包合同文件(单价可除外)包括图纸、规范连同工程开始后签发的一
21、切指示、附加图纸、补充工料规范、资料表和细节存放在工地,以便发包人及其工程顾问可随时查阅参考;8.2.42本分包合同所确定的价款,已经综合考虑因工程施工需要所发生的加班加点或采取措施导致的费用增加因素。发包人不接受此类原因提出的费用增加请求或经济索赔。8.2.43在本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承包人不能纵容、组织或煽动工人停工、滋事或骚扰业主/发包人,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不予工期顺延,且发包人将处以承包人每次不低于人民币伍万元的违约金,承包人并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含名誉损失);8.2.44本协议正式签订后十日内,承包人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必须到相关政府
22、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及相关手续及相关注册手续,若承包人不能及时办理,则发包人按相关标准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双倍扣除相关费用;若承包人仍不能及时办理,发包人保留因承包人不积极配合而解除本协议的权利。8.2.45承包人驻地的要求:发包人尽可能提供承包人的管理人员办公室;如甲方有困难解决上述内容,承包人自行解决。驻地要求: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2平米(含外租宿舍);驻地须符合整洁卫生、用电安全要求;食堂炊事员须办理健康证;8.2.46承包人承诺承包人自身人员及机械设备保险费包括本在合同价款中。8.2.47承包人应积极协助配合发包人及时办理工程洽商及变更。8.3 承包人未能履行8.2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
23、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8.4 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及场外加工场的材料存放、安全等工作。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到场后将以书面双方确认单据交付承包人,在此期间如发现材料损坏、丢失等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9、开工及延期开工9.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或口头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10、暂停施工10.1发包人现场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现场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12、工期延误12.1因
24、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现场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2.1.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12.1.2发包人现场代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12.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提出报告。发包人现场代表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13、工程竣工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现场代表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现场代表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3.3施工中发包
25、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14、工程质量14.2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4.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14.4承包人须对一切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和已完成工程的稳妥性、安全性及工程质量全面负责。1
26、4.5承包人用自己的知识、经验按设计文件施工时,如判断将发生缺陷,要将情况如实及时报告给发包人。如发包人在承包人提出报告后,获发包方指示,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承包人应予以执行,惟由此而产生的后果,承包人不负责任。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现场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现场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现场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5.3发包人现场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
27、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15.4因发包人现场代表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16、安全施工与检查16.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6.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管理责任。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
28、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6.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及xx集团有关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任何因自身管理疏忽或防护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16.4-承包人应对于本分包工程有关或本分包工程进行期间发生或本分包工程引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负费用、责任、损失、索偿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应保障发包人免负该等责任,除非有关伤亡是发包人或其应负责的人所引致的。17、事故处理17.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现场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17.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
29、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17.3关于职工健康安全17.3.1承包人应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所有自身员工及其聘用员工的健康安全负责,入场前应对所有人员的健康状态进行检查,并将有关体检资料报发包人备案,承包人应确保所有员工在完成本工程施工后其健康状况没有因本工程施工造成损害,该损害包括因在有毒环境施工造成的潜在的损害,并将离场时的体检资料报发包人备案。该等工作和为确保员工健康所采取措施及处理有关问题的费用承包人已在报价中进行了充分考虑。17.3.2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职工健康安全和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和规定,切实维护职工健康,并保证发包人不会因承包人的管理疏忽而受到牵连或起诉。1
30、8、保险18.1如发生与此类保险相关的事宜,发包人协助承包人与业主/管理公司/监理/总包单位就保险赔偿问题进行协商,是否能够受益,或减免责任。八、合同价款与支付 门窗安装、吊顶安装结束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付完成价款的70%,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到工程全款95%,留工程款的5%为质保金,工程完工一年后付清。九、材料设备供应承包人负责吊顶、水池的材料供货与安装,负责门窗的开洞、安装人工及辅材供应。承包人负责现场施工需要的一切大、小型机具以及机具使用耗材,机具到场后需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安全合格证,质保书等资料。发包人负责门窗的采购供应。十、竣工验收与结算19、竣工验收19.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31、,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配合发包人提供完整交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20、竣工结算20.1结算原则: 按实际工程量20.2结算方式:电汇20、质量保修及保修金33.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本合同范围内工程的保修期按发包人与业主的合同约定执行。20.2承包人亦须负全责保护他在保修期内须执行的未完成工作,直至该工作完成为止。另外承包人亦须负责他在履行保修责任而执行工作的期间对本分包工程造成的损坏。20.3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保修期内,承包人所施工的项目如出现问题时,
32、保证在8小时内响应,结合问题的规模和性质确定处理方案和时间,并在确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不计取任何费用;因发包人供应材料发生的问题另议。20.4 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结算额的5% ,质量保证金在保期(保修期执行发包人与业主约定的保修期为准)满后支付 。20.5保修期间,若需进行保养修护工作且承包人不能响应发包人的要求时,发包人另外委托单位进行保养修护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的质保金中双倍扣除;但如属于承包人施工工序、承包范围以外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应另支付承包人相应的费用。十一、有关商务事宜约定21 发包承包双方经过认真协商,结合本项工程情况明确如下商务事宜,作为履约双方工作依据:21.1 承包人在
33、本项工程的总价中,已经结合工程特点和物料消耗进行了详细的计算,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有关费用核算,并且该费用已经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所造成的费用风险,并不会因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的变化而向发包人提出费用请求。21.2 承包人同意并承诺:保证合理组织施工人员施工,并保证施工队伍的稳定,确保工程按照审核确定的网络计划进行施工,如因此延误工期,愿接受最高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21.3承包人应教育好自身员工并保证其员工能严格遵守xx安装公司的管理制度,爱护公共设施、绿地、保证本大楼内业主及其他单位私有财产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处罚如:扰民、破坏环境等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各项费用。21.4承包
34、人在合同价中已经充分考虑因办理异地施工及施工人员合法准入施工现场作业而需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及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导致的经济处罚。21.5承包人承诺在因地方交管部门、政府关于交通管制、重大外事活动等限制导致的工作停止,能够通过合理组织保证总体工期不受影响,能严格按照工地的规定时间和要求安排施工,并保证该等限制并不会影响工程总工期的最终实现。21.6宣传及标识:与本项工程有关的标识内容、宣传内容的设置权、批准权归发包人,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单独设立宣传性标识。十二、违约、争议22、违约22.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35、22.2 发包人违约时应承担违约责任,顺延延误的工期。(误工费协商解决)22.3 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22.3.1本合同条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2.3.2本合同条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22.3.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22.3.4承包人违约时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22.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22.5违约责任及进一步处罚措施:(根据工程施工管理需要另行补充约定
36、)22.5.1工期延误赔偿率22.5.1.1按整个承包工程工期要求计算,每超出一天赔偿为人民币500元整,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22.5.2 因承包人责任终止本合同,承包人支付给发包人本工程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导致发包人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23、争议23.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3.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23.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3.2.2调解要求停止施
37、工,且为双方接受;23.2.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23.2.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十三、其他24、劳务分包24.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24.2劳务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协议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25、不可抗力25.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及重大疫情。2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
38、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25.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25.3.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5.3.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25.3.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5.3.4停
39、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现场代表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5.3.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5.3.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25.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26、合同解除26.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6.2发生本协议条款第35.1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2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6.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
40、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26.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27、合同生效与终止27.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27.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协议即告终止。27.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28、合同份数28.1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
41、壹份分别保存。29、补充条款29.1本协议条款中如有与发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相抵,执行发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的相应条款。29.2附发包人与业主签订合同的通用条款。29.3发包人必须将工程款汇至承定人指定账户: ,账号: 否则产生一切责任承包人将不负责.29.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后附合同附件1、2、3、4 )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附件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及 江苏省 的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
42、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书。协议如下: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当地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2 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3 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1)、工程项目应由发包人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2)、工程项目应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编制安全施工方案。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
43、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法规、制度。5、施工前,发包人应对承包人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承包人应组织召开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发包人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承包人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承包人必须每天召开班前安全教育会,告知员工存在的风险应当怎样防护,班前安全教育会议记录每天上午8点30分前交到项目安监部,否则将不予施工。6、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甲乙双
44、方各持一份。7、施工期间,承包人指派 (不少于)2人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发包人指派 唐剑豪 负责联系检查督促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互相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中有关的安全防火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根据现场施工要求,按施工区域或施工人数(每50人指派一个专职安全员)配备安全负责人,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8、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发包人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发包人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发包人有协助承包人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处的隐患,承包人必须限期整改。对承包人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情况等,发包人
45、有要求承包人整改的权利,承包人应认真整改。发包人有对不遵守现场规定及整改不力的承包人做出处罚、停工直至清楚出场的权利。9、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承包人自理,承包人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好戴好安全防护用品。10、承包人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开始,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承包人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承担全部责任。11、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承包人在搭设、安
46、装完毕提交使用前,发包人应会同承包人有关人员按规定验收,并作好验收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各种施工设施应确保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1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工具等均由承包人自备。发包人提供承包人使用的设备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的设备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作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受,设备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承包人使用操作不当和设备维护不到位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借入方负责。13、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
47、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标志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承包人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员及其单位负责。14、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入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需经当地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作到“定机定人”和有关操作;其中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
48、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1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能挪做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证,现场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16、承包人需用发包人提供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先进行检测,并作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发包人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17、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发包人不得指派承包人人员从
49、事无安全措施的合同外的施工任务,承包人应拒绝无安全措施的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如需要,要有安全合法手续)18、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发包人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承包人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一切后果由施工方负责。19、承包人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区、县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户口户籍手续,并向区、县劳动局劳动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20、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承包人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处理,发包人积极协助,其责任由责
50、任方负责。21、本协议签订的各项规定使用于甲乙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地方市的有关法规不符合处按国家和地方市的有关规定执行。22、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协议书(附件2)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及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安装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方针,满足发包人GB/T28001和GB/T24001认证标准要求,甲乙双方协商如下:一、 发包人责任/义务1. 发包人负责对承包人进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培训,推行GB/T24001和GB/T2800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制订有
51、关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措施和规定;2. 发包人定期对承包人进行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考核;3. 发包人负责协助承包人做好危险源的识别,并负责对承包人进行重大危险源实施控制的措施与要求的交底,监督检查承包人的执行情况;4.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如承包人由于管理不力,达不到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并承担相应费用;二、 承包人责任义务1. 承包人须严格执行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GB/T2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2. 承包人须严格贯彻发包人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和GB/T2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要求
52、,遵守发包人现场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并制订相关的环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保证措施,经发包人审核后实施;3. 承包人负责组织所属员工接受GB/T24001环境管理和GB/T2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4. 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及苏州市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声控制、扬尘控制、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施工中承包人应采用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5. 承包人垃圾清理及消纳应严格按发包人污染物(扬尘、噪声、废水、废弃物)控制及管理程序和作业指导书执行;6. 承包人负责在发包人指导下辩识所承包工程实施
53、中的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7. 承包人应严格贯彻执行发包人关于施工技术管理、现场防护、施工用电、机械、化学危险品管理、消防防护及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各程序;8. 承包人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现场工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9. 承包人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源的现场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品,并对其健康定期进行检查,并承担其相应费用;10. 在建筑施工中,承包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超标或机械漏油污染环境;杜绝敲击等人为噪音,使用机械要定期进行噪音检测;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要及时采取措施;木工棚等要封闭,以减少噪声、粉尘的排放;11. 承包人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
54、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在施工中若遇古树、文物要按照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行,严禁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12. 承包人须按规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13. 承包人设置于现场的办公室、食堂、宿舍、仓库等,须严格按发包人的要求作好环境保护,生活区应遵守苏州市外地务工人员食宿基本标准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并按要求进行废水监测;14. 加强对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对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15. 承包人在施工中应保证施工、生活及办公废弃物得到有效控制与管理,本着“节约资源,减少环
55、境污染”的原则,确保废弃物处理后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16. 承包人负责处理废弃物必须执行国家、苏州市政府和发包人有关环境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处理,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17. 对于承包人负责处理的废弃物,发包人有权监督、跟踪检查承包人废弃物处理情况。如承包人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保留采用其它处罚措施的权利。18. 废弃物必须及时处理到合理、合法的场所,不得随意排放。如承包人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19. 承包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供废弃物收购站的有关资质及证明材料。20. 分包方应严格按照发
56、包人的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组织施工。分包方应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和专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21. 现场材料应按照发包人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分包方应随时将施工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且分包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22. 承包人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环境破坏及发包人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偿休整和恢复在施工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及赔偿业主/发包人的损失);现场规章制度(附件3)1.进入工地必须佩带胸卡,戴好安全帽(系好帽扣)、安全眼镜,穿好安全鞋和反光背心,佩戴劳保手套,进出大门必须在保安处登记,配合甲方人员进场例行检查,严禁翻越围墙。2.
57、严禁吸烟、喝酒、打闹、睡觉、随地大小便,吸烟如厕必须到指定地点, 严禁酒后施工作业。4.高空作业超过1.8米,必须系安全带(佩戴齐全),安全带必须双绳悬挂牢固,现场活动脚手架必须搭设固定牢固由安全部门验收挂牌后方可使用,脚手架焊缝饱满并做防锈处理,十字拉撑必须固定牢固,挡脚板固定安装并且不能有缝隙。只能2人在脚手架上作业,人员上下必须从内侧爬梯,作业时必须盖住人孔,严禁翻越护栏;严禁人架一起移动,作业时必须将脚轮刹住,禁止跨越护栏作业,脚手架移动时,人必须下来方可进行移动,脚手架上禁止堆放材料。5.使用剪刀式升降机械必须进过专人培训,只有经过升降机培训的人员才能操作升降机,升降机应必须使用当月
58、标签,升降机必须提供证书,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在使用时支腿必须完全张开。支腿支撑必须平稳,并能够承受可能受到的荷载,支腿打开时严禁移动,支腿基础必须稳固且能够支撑相应负载,工人在升降机上必须配戴安全带,并悬挂牢固,不得跨越护栏,当升降机移动时,工人不得站在升降机平台上。6.A字梯子使用超过1.8米以上禁止踩踏,若梯子放置于门口施工作业,工作区域要有围挡及警示标记,在爬升及下降时,要双手扶梯上下,严禁手拿工具单手扶梯上下,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人现场扶梯监护方可作业。7.高空作业时禁止向地面抛洒任何物品,如果有物品要放到地面必须用绳子系好缓慢送到地面,如果要从地面将物品送到高空也必须用绳子系好牵拉。8.
59、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有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施工前必须办好各种施工所需证件(施工许可证、动火证、等),施工作业时将证件粘贴或悬挂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便于检查,现场动火作业点必须配备2瓶以上的灭火器材,必须设专人看火,做好地面保护,清除周围易燃、易爆物品。9.氧气、乙炔瓶必须用专用的小推车运输,严禁倒地滚动;使用氧气、乙炔必须先检查气瓶、气带、割枪是否完好,氧气、乙炔必须有回火保护装置,软管与表盘接连处必须使用喉箍,严禁用铁丝绑扎,气割时必须保证氧气瓶和乙炔瓶的间距大于6米,并且气瓶固定牢固,严禁放倒,氧气瓶必须有减震圈和安全防护帽,施火点距离气瓶10米以上。10.焊机要遵守一机一闸、过
60、载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施工作业时,要戴好面盾及焊工手套;电焊机应放在干焊绝缘好的地方,在使用前检查一次、二次绝缘线是否良好,接线处是否有防护罩,焊钳是否完好,处壳地否有接零保护,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焊接时,必须双线到位,不准利用架子、轨道、管道、钢筋和其它导电物体接线,应用多股铜线,更换场地移动焊把线时,应切断电源,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工作结束,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引起火灾危险,方可离开。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体系,现场施工临时电接线必须有专职的临时电工完成,严禁私拉乱接,现场临时电缆必须架空敷设,电缆挂在支架的位置必须做绝
61、缘保护,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的接地,用专用的插头连接,严禁裸线直接插接;所有电动工具及配电箱每月都必须检验贴标签,所有带电的电箱必须上锁,未经检验的工具严禁使用;电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甲方关规定;动力用电与照明用电分箱供电;开关箱内必须保持电器完好,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现场供电必须达到两级漏电保护;建筑物内无条件正式架设照明的,必须采用36V以下低压照明器。12.使用台钻及中型以上头部转动工具设备过程中,严禁戴手套作业,严禁在工具转动过程中去清理钻头周围杂物,只有在钻头断电处于完全静止状态下,才允许去清理钻头周围杂物。13.注意成品保护,破坏成品照价赔偿。14.所有的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严
62、禁使用,如有违章指挥,可以拒绝施工。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擅自作业造成事故,后果自负。15.未经许可所有不属于自己的财物,不得擅自带出场外,如有发生后果自负,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16.现场动火作业点必须清理处理好周围易燃物品,进行遮盖或移动到合适位置,作业完成后移动的物品要恢复原状。17.使用手动葫芦吊装过程中,必须对索具及拴系点进行检查,在确保安全可靠的情况下进行吊装,吊装过程中重物下方严禁站人。18.严格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严禁晚来早走,施工过程中严禁消极懒散现象。19.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区域要做好现场警示和围挡,并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材料码放整齐,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清理垃圾,每天
63、工完场清。20.施工过程中注意材料节约,杜绝材料浪费现象,注意爱护公司机械工具,定期维修保养;所有电动工具、机械、梯子、手持电箱、安全带都必须贴有当月使用标签。21.以上条款必须严格执行,违反者将视情节严重性进行罚款或其他处理。安全生产制度奖惩条例(附件4) 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在劳动生产中避免一切可以避免的伤害事故,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实际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使人人重视安全生产,做到专管成线、群管成网、严格制度、奖惩分明,特定此条例如下:1.凡进入施工现场不配戴PPE(安全帽、安全鞋、手套)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三次令其退场。2.高空作业不正确使用安全带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64、,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令其退场。3.高空抛物者如发现罚款50元(包括在移动脚手架及升降平台上作业),现场垃圾不清理者罚款50元。4.未经批准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三次令其退场。5.未经验收擅自使用任何电器、电具、机械、安全带、脚手架,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三次令其退场。6.严禁非电工及非机械操作人员动用任何电器、电具、机械,严禁非焊工进行电焊、气焊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三次令其退场。7.现场使用临时电不规范架空的罚款50元,临时配电箱不上锁的罚款100元。8.违章使用任何电器、电动工具、机械,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三次令其退场。9.机械操作人员下班时要在开关箱上加锁
65、,上班前要对机械进行认真的检查、试运、自检认为合乎运转条件后方可进行使用。并对自检机具填写自检记录,如被查出罚款50元,同时下岗或调换工种。10.工具应使用得当,发现恶意破坏者罚款50元。11.无作业许可证进行作业的对作业人员处罚50元,对该班组长处罚100元。12.现场施工用材料须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尽量减小不必要的浪费损失,发现有意浪费者将予以50-500元的罚款。13.严禁喝酒闹事、酒后上班、打架斗殴、现场吸烟、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200元,情节恶虐者勒令其退场;现场严禁睡觉,发现将处罚50元并停工。14.不按照规定使用人字梯、移动脚手架、升降平台的发现一次予以严重警告并记录,二次发现将对该
66、班组进行罚款200元处理,第三次发现将予以停工重新学习。15.动火作业必须遵守规定要求,清除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开具动火证,放置两个以上合格的灭火器并有看火人,氧气、乙炔必须分开6米并固定放置,距离施火点10米以上,违者予以50元处罚。16.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施工人员不服从班长分工,顶撞、打架、漫骂,违者罚款200元。二次退场。17.抓住偷盗行为者罚款按所偷盗材料价值的十倍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处理。18.特殊操作人员须持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上岗,无证上岗者一律停工下岗,不准操作,违者罚款50元。19.不经过安全教育上班的,查出罚款100元,并停工学习。20.任何员工在施工现场三次受到罚款处分的,给予开除限一天内必须退场。21.被管理公司发现不安全行为并处罚者,公司将不在对其进行处罚,不安全行为发生者必须缴纳管理公司的罚款。22.在一个月的施工过程中,未被业主管理公司、项目安监部发现过有不良安全行为和罚款记录的班组,经项目部评选通过,给予这个班组通报表扬并予以200元奖励。23.所有罚款在收到罚款通知单后二日内以现金形式交到xx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