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工程全称:工程地点:装修装饰单位:地 点:施工单位:地 点:签订日期: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兹因甲方愿意将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按照屮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室内装饰行业有关 合同条例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洽商达成以下协 议:第1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内容:1-4工程范围:单位工程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形式主要用材工程价款第2条工程工期2-1 开工日期:2-2 竣工日期:2-3 总口历工期:共计日历天第3条工程质量等级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室内装饰装修T程施T验收规范及
2、工程设计图纸耍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室内装饰装修工 程质量规范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第4条 合同价款4- 1 承包总价:4- 2 合同价款计算的依据及承包方式:第5条图纸、资料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图纸、资料:5- 1 设计方案图,需甲方签字盖章。5- 2 各部位平面图、吊顶布置图、分制图、立面图,甲方认可签字 盖章。5- 3 所需的电气图,给排水图、消防、空调、及有关配套图甲方签 字盖章。5- 4 工程施工图,图纸资料具体交付时间见本合同附表一;若甲方 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资料,造成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工期 应相应顺延。第6条 甲方应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以下事项6- 1
3、强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 定地点,并保证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乙方所用水、电由甲方接表, 乙方按表计实耗量按季度向甲方交费。6- 2 向有关部门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和批件(证明乙方自身资质 的文件除外)。6- 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及 时签发交底会议纪要。6- 4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各有关方面关系,并承担有关费用。 以上各项,具体完成时间详见本合同附表二。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经济 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第7条 乙方应负责办理以下事项7- 1 会同甲方于开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4、。7- 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刀工程进度计划及和应进度统计报表 和工程施工报告,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7- 3 及时维修施工用的水、电线路、围栏和警卫设施等。如乙方未 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 的费用。7- 4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管理规 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 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7-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合同条款约定负责已完 工程的成晶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 予以修复,若系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7-6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
5、及时清运垃圾废料,严防火灾文明施工。7- 7 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装饰物无污染,现场无废料、垃圾。承担 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 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损失由乙 方负责。第8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 1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表提交甲方代表,甲方应在FI内批准或提岀修改意见,逾期即町认已经批准。8- 2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 审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 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代表签认后执行。8- 3
6、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H期开始施工。乙方不 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月的的开工日期五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 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 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和应顺 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 求,竣工FI期不予以顺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和应顺延工期。8- 4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暂停施工,并以提 出要求后24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 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
7、要求,甲方代 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 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小吋内未了以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 任在甲方,市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 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 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累计五天停工,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 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5 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FI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 认,工期相应顺延。8-5-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8-5-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 过8小时。8-5-3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
8、甲乙双方 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 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8-5-4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签认 同意给与顺延的其他情况。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 报告3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耍求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9条工期奖罚第10条质量与验收10- 1 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发的室内装饰行业工程质量施工验收 规范及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应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员 的检查、检验,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不合格的部 分按甲
9、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 修改的费用,但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 由甲方承担。以上检查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经检查检 验不合格者,影响止常施T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止常施 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10- 2 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应由室内装饰行业质量监督部门认定,认 定费用与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乙方负担。10- 3 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 定的部位,乙方口检合格后在隐蔽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 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 验收记录。验收合格,
10、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覆盖 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吋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耍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 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覆盖或继续施工。若甲 方代表未能按时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和 记录。时候若甲方提出复检,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 新覆盖,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 并相应顺延工期,检查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予以顺延。 第11条 合同价款支付及合同价款的调整11- 1-1 工程预付款:11- 1-2 工程进度款:本工程工期短,工程量大。商议按每15天
11、给 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为准。11- 2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价款在合同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做调整:11-2-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11-2-2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11-2-3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11-2-4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吋,且2造成经济损失的;11-2-5 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可调整。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5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 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 5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11-2-6 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及吋办理造成工程延误,由
12、乙方负责。甲 方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办理审核签字和会款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耍求 会款通知,就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 LI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时,应 承担违约责任。第12条材料设备供应12- 1 按照协议条款约定属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三)由甲 方按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向乙方提供供货时间及地点 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 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负责 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的 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12- 2 甲方供应的
13、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 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 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 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重新 米购。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 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吋,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12- 3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
14、规范和要求,并附有合格 证,否则甲方代表拒绝验收,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 时间运出场外并重新采购,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 以顺延。乙方应于材料、设备到货后2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 代表在接到通知后应及吋验收,若不能及时到场验收,乙方可自行验 收后使用,事后经检查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由乙方修复或拆除, 重新更换,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以顺延。12-4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其 费用应予以调整。12-5 按室内装饰定额及有关文件规定应由甲方负责差价的材料、 设备,而委托乙方采购的,在采购前,在价格、质量方面应取得甲方 同意签证,其
15、价差由甲方承担。12- 6 甲方所供材料的价款在结算工程价款时陆续抵扣,抵扣的额 度可根据当月工作量所含该部分材料的比例确定。在施工过程中,凡经乙方采购而应由甲方负担价差的材料,其价 差可在费用发生后随工程价款及时结清。第13条设计变更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 批准:13- 1 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经双方洽商同意办理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 更: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2、更改有关工程的材质、质量、规格;3、更改有关部分的
16、高度、造型、位置和尺寸;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以及工艺流程。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耽误的工 期相应顺延。13- 3 确定变更价款。发生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吋间内,乙方按 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的竣工日 期:1、合同中已有适应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 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做为基础确定变 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3天内通 知乙方提请
17、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17条约 定的方法解决。第14条竣工与结算14- 1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 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 约定的口期向甲方提交竣工图两份。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予 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 的费用。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3天内无止当理由 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 竣工验收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竣工验收前应先进行工程质量评定,竣工H期
18、为乙方送交竣工验 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 甲方验收日期。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 用,若发包方己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 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 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分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 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14- 2 工程价款的结算。已完工程验收后,乙方应在天内提出 决算,甲方收到决算后在 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双 方意见达成一致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
19、支付工程款,乙方在收到工程 款后3天内将工程交付给甲方。如双方意见不一致可根据问题性质,向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或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请调解。若甲方收到决算后 天内未提出审 核意见,即视其工程决算已经批准。甲方无正当理市在批准竣工报告后15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6 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 担违约责任。第15条保修15- 1 保修金。工程竣工结算吋,甲方从应付乙方之工程款内,按 合同价款的0.3%预留工程保修费。15- 2 乙方在工程交工验收后五天内,应向甲方提交工程保修书。 保修期:室内装饰装修,照明、电气、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六个月, 供热供冷为一个采暖供
20、冷期,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 字之日算起。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 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 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因乙方Z外原因造成返 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15-3 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0天内,将该剩余保修金和其利息一并 退还乙方。供热供冷为一个采暖供冷期的责任仍市乙方继续承担。第16条双方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甲方: 乙方:驻工地代表由双方各自委派,并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若需撤换 同样办理,双方代表按合同规定,形式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 定的职责。代表更换,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甲方
21、代表委派 负责计划、技术、财务、材料、设备等人员在委派期内,承担各自应 负责的责任,对乙方属于合同范围以内的各种承诺均视为甲方代表的 承诺。第17条争议合同执行过程中,当双方对合同文件条款理解不一致时,应本着 友好协商的原则确定。协商不成吋,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室内装饰行业 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节和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 起诉。第18条违约、索赔18-1 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 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 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 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付款项和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
22、;按协 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 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除非双方协商将合同终止,或因乙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 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 提前五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 任。18-2 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 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1、有止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的有关证据;2
23、、索赔事件发生后1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3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 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3天内未了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 批准。第19条在施工过程中若遇不可抗力如特殊气象原因及自然灾害 等发生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甲乙双方 应及时协商解决。第20条 乙方不得将工程倒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 向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终止合同,因此而 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如对部分单项工程需分包给专业施 工单位时,应事先经甲方认可才能签订分包合同,并将分包合同报送 甲方一份备案。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
24、义务与责任。乙方应派相 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分包合同的履彳亍,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 均视为乙方违约或疏忽。第21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屮凡因本合同产生的会议纪要、签证、各 种通知文件、委托、证书等书面形式资料均应作为合同条款的补充内 容,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第22条 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 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 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费用。第23条本合同所列文件23-1 本合同所列之条款;23-2 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23-3 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第24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 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 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结清款项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第25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乙 双方各执两份。第26条 增订条款合同订立时间:发包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年 刀 口 承包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