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号: xx 项目联合代理合同项目名称:xx项目 项目地点:太仓市人民南路与上海路交汇 委托方: xx 受托方: xx 签 约 日 期: xx 年 3 月 1日 xx 项目联合代理合同委托方: xx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 xx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xx 项目进行销售代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部分 协议条款第一条 代理内容 乙方对甲方位于 xx,与 xx 联合驻场,共同为 xx 项目提供销售代理
2、服务。第二条 代理期限和销售指标2.1、甲乙双方共同约定,本合同的委托代理期限为:xx 年 3 月 1 日至 xx 年 8 月 31 日止。期限届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的,代理佣金另行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代理协议。乙方须于xx 年 3月 1日按照本协议约定开始团队组建和进场工作并确保于本协议签署后三日内完成,甲方于xx 年3月 1 日开始按照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如乙方未能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完成团队组建和进场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2、项目销售指标:项目3月+4月+5月+6月+7月+8月销售指标,按每月月底指标50%分解至乙方。详细分解指标见附件一。对于抵房,如果乙方销售的房源被甲方用于
3、抵房,则该房源的成交金额纳入乙方的销售总额内。如果甲方抵房客户是乙方客户(乙方需提供证据证明),经甲方确认认可后,该抵房成交金额纳入乙方的销售总额内。2.3、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甲方对乙方的考核周期为月度,乙方在考核周期内相应的销售指标完成率低于30%(不包括本数)的或者乙方连续两个考核周期内相应的销售指标完成率低于40%(不包括本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一个星期内退场,代理佣金按照基准佣金进行计算。注:乙方销售指标完成率=乙方周期内销售总额/周期内项目销售指标。(销售额按已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金额确定) 第三条 代理佣金的考核指标及计提方式 3.1
4、代理佣金由销售佣金、拓客佣金和溢价佣金三部分组成,区分不同项目采取差异化佣金比例,并在基准代理佣金费率基础上依据乙方销售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递增补差。具体代理佣金的考核指标及计提方式详见附件二。3.2上述佣金已包含乙方人员的工资、福利、加班费、差旅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对甲方自行进行销售、抵房、洽谈的房屋,乙方不计取代理佣金,销售面积不计入乙方已销售面积。3.3客户归属确认:自然来访客户由甲、乙双方共同接待,具体接待方式由双方进行协商,制定相应的接待考核制度并签字确认,遵照执行。3.4乙方佣金月度按照基准佣金进行结算,代理期满一个月内按照指标完成情况据实结算。第四条 乙方派驻人员要求4.1乙方承诺
5、,乙方调配全国范围内最优秀的员工至本项目,乙方向本项目派驻销售专案经理详见附件三 名、专职销售人员 详见附件三 名,具体名单由乙方在签约后3日内上报甲方确认(具体详见附件三),经甲方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乙方派驻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无条件更换。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随意更换派驻人员的,应承担1万元/人/天的违约金,直至乙方将派驻人员召回;乙方未及时按甲方要求更换派驻人员的,应承担1万元/人/天的违约金,直至按甲方要求完成人员更换。上述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代理佣金或保留金中扣除。4.2 为了乙方团队的稳定并吸引优秀销售人员保证本项目销售指标的完成,乙方派驻人员的基本工资、提成比例等待
6、遇标准不得低于甲方项目销售人员标准。第五条 企划、策划推广工作5.1代理期间,乙方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平面广告、品牌形象规划设计、电视网络广告及各类营销活动等的企划、策划、创意、设计、媒介组合、监控和调研评估等事宜,乙方的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基准佣金之中,乙方不另外收取费用。但企划、策划推广工作的具体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5.2工作范围: (1)针对市场及目标消费群的定性调查。 (2)整合广告传播的总体策划思路及阶段性具体操作方案。 (3)媒体组合策略、预算建议、发布、监控、协调。 (4)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与监控。 (5)各种传播方式的创意、撰文与设计。 (6)产品优化建议。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甲
7、乙双方各自承担自有销售人员工资、个人佣金等人员成本,委托期内,乙方与乙方人员产生的劳资纠纷与甲方无关。6.2 双方承诺,互不挖猎对方员工,任何一方违反承诺挖猎对方员工的,须按10万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部分 标准条款第一条 双方权利义务(一) 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保证其物业销售的合法性,按相关规定申办本项目相关物业销售之法律文件,并与本物业的购买方(下称买方)办理买卖手续。同时向乙方提供乙方进行销售代理该项目法律文件副本及相关资料,以便乙方可清楚地向买方讲解。2、该项目策划、销售、宣传过程中有关成本费用,双方同意按如下原则执行:(1)该项目售楼处、销售展示中心(包括项目现场以外的售楼处或
8、销售展示中心)的建造、租赁费用由甲方承担。(2)项目现场售楼处以及销售展示中心的室内装饰、装修、展品、饰品、以及楼盘模型、房型模型等的制作、购买费用均由甲方承担。(3)样板房的建设和装修、装饰费用由甲方承担。3、甲方同意在该项目的各种媒体宣传、资料及现场包装物料上印上乙方销售代理字样,包括销售中心名称、电话及地址,以利于销售活动的开展。4、甲方负责与买方房屋买卖的相关合同的盖章工作。5、代理期间,甲方统一派专员办理收款、开具发票。甲方负责预售、出售合同的审核、认定、签章,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及公证、按揭手续及解答在销售中出现的代理公司无权解释的疑问等工作。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
9、时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代理佣金包括销售佣金、拓客佣金和溢价佣金。7、甲、乙双方均可组织对房屋销售价格、折扣及推盘计划进行研究和讨论,甲方项目公司负责初步审核,房屋销售价格、折扣及推盘计划最终须报甲方房地产集团营销管理中心书面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8、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发生的变化及时调整销售策略,甲方项目公司须配合初步审核和落实,但相关调整措施与方案须经甲方房地产集团营销管理中心书面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9、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销售人员,同时乙方对本项目工作人员的调动必须经过甲方的同意。10、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与乙方共同商定并决定月度广告营销推广策略与费用预算,决定本代理
10、合同约定范围内楼盘的推盘计划、销控计划,并根据市场反应进行适时的调整。11、合作期内,甲方可以保留自销权和委托他人代理销售的权利。12、其他按照行业惯例属于开发商的权利。(二) 乙方权利义务1、在代理期限内,乙方须尽最大努力完成本协议约定的销售指标。2、乙方保证,乙方持有有效的房屋销售代理资质。乙方为开展本项目的销售工作,向本项目派驻销售专案经理以及专职销售人员的人数不少于本协议约定的名额,并保证销售人员的销售水平及对该项目的熟悉程度达到甲方要求,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将进行不定期的考核。3、乙方指派专人负责客户免税资料收缴与银行按揭所需的客户资料,并确保在客户售房合同签订后,完成资料的收集工作
11、。4、乙方承担销售人员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公积金以及其他待遇经费等。5、乙方对该项目的各种有关宣传、计划、方案、措施等由乙方负责,由甲方项目公司初步审核并全力配合实施,但最终须经房地产集团营销管理中心书面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甲方的各种确认行为并不改变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必须遵守的销售进度。6、甲方负责组织的对房屋销售价格表(各房屋具体销售底价表、付款方式、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等)、折扣及推盘计划的讨论,并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参与甲方的上述决定过程。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审批同意的价格表、付款方式等相关销售资料执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进行任何改变。房屋销售过
12、程中的折扣范围由甲方决定,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折扣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折扣比例。7、乙方必须按甲方格式、内容要求准时向甲方提供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季报表、半年报表、年报表等,并根据甲方的不同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其他各类报表。8、乙方负责向客户催缴房款、相关税费、办理契税退税手续,并负责合同数据录入网签系统、催促买方签订相关合同及办理合同邮寄等相关手续。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买方增减经甲方审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的任何条款;不得以口头、书面等任何形式向买方作出未经甲方认可的承诺和解释。9、按时参加甲方所要求的相关培训及会议,参加甲方产品定位工作,包括户型布局、面积大小、建筑立面效果、管
13、网配套、装饰标准等,并安排有关售后跟进,每周提交详细的销售报告、报表、客户(或意向客户)统计分析(含客户姓名、联系方式、购买意向、职业等)、媒介(包括广告效果)分析、策划及销售方面的分析报告。每周五前递交当周销售工作情况分析报告及下周销售计划书。每月28日前递交当月销售工作情况分析报告及下月销售计划书并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反馈购房客户或潜在客户对产品的意见给甲方。10、乙方应自觉落实该项目已售物业的房款催收工作,包括办理银行按揭。销售人员必须做好工作职责内的催款工作。11、乙方在现场售楼部进行销售工作,乙方现场销售人员之着装,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工作要求、销售行为及程序应符合甲方的有关规定。12、
14、乙方不得采取有损甲方商业利益、信誉和形象的不正当行为。13、不得擅自向买方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费用。14、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以该项目为中心3公里范围内同时代理其他非甲方物业的销售(本协议签署前乙方已经代理的除外),否则须按10万元/天承担违约责任,直至解除与其他非甲方物业之间的代理关系。15、本合同未明确,但是按照市场惯例属于与销售相关的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完成,且此费用已包含在代理佣金内。16、乙方须承担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日常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的日常行政支出及劳动报酬。17、乙方的销售代理工作至全部房款到位(按揭为办理完毕按揭手续按揭款到帐后)后方为结束,若代
15、理期限届满后,上述工作尚未完成的,乙方仍需继续进行直至工作完成。乙方须协助甲方办理完交房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证书。18、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作不实承诺。19、乙方有责任为甲方保守相关的商业机密如:项目成本、客户资料、营销方案等。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向任何人、单位企业有意或无意地透露上述讯息、资料文件和其他相关事务。若发生上述可归责于乙方透露的事件,甲方均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佣金中直接扣款2000元/次。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20、若发生买方因为对乙方服务质量的不满而向甲方投诉的,每发生一次因
16、可归责于乙方之过失者,甲方均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佣金中直接扣款2000元/次,若发生因为乙方业务员向买方私自承诺所引致法律诉讼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第二条 代理佣金和结算方式(一) 代理佣金1、房屋销售成功是乙方记取代理佣金的前提。所谓销售成功是指买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向甲方支付全部房款(办理银行按揭的,须按揭款项全额到甲方账户)。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房屋成功销售数据以及对应的房款,乙方提供准确的销售佣金结算清单供甲方审核后,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2、退房处理方式(1)所有退房均不计入乙方的销售业绩。(2)所有退房不计算销售佣金,已收取的佣金退还给甲
17、方。属于买方违约而由甲方收取的违约金,全部由甲方处理。(二)结算方式1、正式销售开始后,次月10日前乙方需与甲方确认上一个月的成功销售房屋的销售总额及确认上一个月应计提的销售佣金,对计提的销售佣金,甲方预留乙方每月计提的销售佣金的 20%作为保留金。保留金在代理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给乙方。根据本条第(一)款第2项约定的对乙方销售佣金的扣减在保留金中扣除。2、 在双方确认上月佣金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销售佣金予乙方,同时乙方须开具合法等额有效的中介服务发票予甲方。第三条 企划、策划工作要求1、项目企划、策划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另外收取费用,企划、策划方案的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但
18、相关企划、策划方案须事先报甲方房地产集团营销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实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相关企划、策划方案进行完善、调整或补充。 2、乙方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策划、设计、制作业务,并严格保守甲方经营机密。 3、合同签署后,乙方迅速组建项目工作小组和拟定该项目的工作进程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各项工作的开展。 4、乙方须在约定期内完成设计方案、平面设计或软性文章撰写等工作(详见甲方的要求或工作任务单),如因乙方工作延误(甲方原因除外)而导致甲方工作延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月服务费的部分至全部)或
19、终止合同,因上述原因甲方终止合同的,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 5、乙方代理期间,须对甲方所有策划、创意、营销策略和销售状况以及在合同期内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守秘密,如有违反,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追究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扣减月服务费的部分至全部并终止合同。 6、乙方应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输出、制作、发布等业务,若乙方输出或发布的工作结果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但甲方确认后又再次提供修改意见的情形除外。 7、代理期间,乙方应委派专人负责对接工作并定期召开工作进展汇报会,以向甲方通报方案执行情况,在甲方提供当月楼盘销售
20、情况及下月工作要求后四日内提交下月工作计划。乙方须根据甲方营销推广的需要,参加甲方召开的会议。乙方提供包括竞争对手的调研;对甲方需要设计内容的尺寸确定;每周营销工作计划的完善,经常性与案场沟通销售情况。 8、乙方对甲方竞争对手的调研报告于每月3日和18日向甲方提供报告,若遇有调控、开盘等重大事件,则须随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9、代理期满后,乙方应将已完成的工作项目资料全部交给甲方,如违反,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追究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甲方非经乙方同意也不得把本项目的资料用于其它项目,若有违反,则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总价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本合同未
21、明确,但是属于与企划、策划相关的工作(非本合同服务内容内的工作),在不影响合同内工作的前提下,乙方应予以配合,且此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 11、工作内容 (1)会议记录 甲乙双方任何会议及接触沟通过程记录,乙方在48小时内送达甲方主管人员,并分发给乙方的作业小组成员,以期达到如下之目的: 1)保留完整的作业过程记录。 2)日后检讨企划、策划工作的根据。 3)确保甲方内部决策相关人员不断了解作业之过程及进度。 4)确保乙方内部每一有关作业人员不断了解甲方相关工作的现状。 (2)定期作业会议 双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召开会议,双方高层及项目组成员商讨上阶段营销及企划、策划的情况,交流市场反馈信
22、息,检讨作业得失并改进企划、策划方案并相应调整下阶段工作表现。定期作业会议每周一次,一周是现场与会,一周是电话会议。但对甲方临时通知的会议,乙方也应按要求出席。 (3)每周进度报告 每周工作进度总结于每周五17:00前,由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 (4)创意简报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沟通误区的产生、并把握各类作品在创作过程中执行总体策略的力度以保证质量,乙方将及时把创意简报递交甲方签字确认后,再由乙方实施具体的创作工作。第四条 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及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如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而影响合同履行时,双方可重新协商确定有关条款
23、。2、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物业销售法律文件和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甲方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3、在销售期间,因甲方所提供资料有误导致乙方的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所涉及与买方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须提供必要协助。4、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佣金、奖励的,每延迟1日,须按照应付未付款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迟支付超过6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应付而未付代理佣金的10%支付违约金。5、若乙方负责制订的销售总体策划(包括广告的策划、制作等)、建议未经甲方书面批准就擅自实施,视为乙方违约(但甲方在7日内未批准的
24、除外)。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的120%,并向甲方支付甲方累计付款(包括应付而未付代理佣金)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代理佣金或保留金中扣除,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6、乙方擅自向买方收取费用的,视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私自收取费用金额十倍的违约金,并且乙方应退回擅自所收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此引发与买方纠纷的,乙方自行解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代理佣金或保留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可向乙方继续追偿。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名誉诉讼、经济损失诉讼或引发甲方与第三方诉讼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的
25、120%,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甲方累计付款(包括应付而未付代理佣金)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代理佣金或保留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可向乙方继续追偿。8、乙方不得以口头、书面等任何形式向买方作出未经甲方认可的承诺和解释,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纠纷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的120%,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累计付款(包括应付而未付代理佣金)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代理佣金或保留金中扣除,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9、在乙方代理过程中,如发生欺诈、收取买方财物、向甲方人员行贿、因乙方原因引起
26、与买方吵架等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甲方累计付款(包括应付而未付代理佣金)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代理佣金或保留金中扣除,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10、因乙方连续两次月度销售指标完成率在 40% 以下或者单次月度销售指标完成率低于30%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甲方累计付款(包括应付而未付代理佣金)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代理佣金或保留金中扣除,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11、乙方未履行本合同标准条款第一条第(二)约定的相关义务,经甲方要求改正仍未改正的,甲方可选择是否解除本合同
27、。甲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500元,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甲方累计付款(包括应付而未付代理佣金)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代理佣金或保留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可向乙方继续追偿。12、乙方任何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炒房、倒房,谋取不正当利益;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合同,不论解除与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甲方累计付款(包括应付而未付代理佣金)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涉嫌炒房、倒房人员清退、更换。13、根据本合同约定须经甲方及甲方房地产集团营销管理中心审核批准的事项,乙方未经甲方及甲方房地产集团营销管理中
28、心审核批准即擅自实施的,所有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第五条 转让条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支付本合同预计代理费总额30%的违约金给甲方。第六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而终止;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因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而终止;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本合同。(二)因违约而终止本合同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
29、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或保留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可向乙方继续追偿。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销售佣金款项。3、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4、甲方依据本款第1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
30、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寻求救助(例如寻找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第七条 保密条款1、未经合同相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互相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责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2、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相对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相对方损失的,应按合同相对方的实际损失赔偿。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影响其法律效力。第八条 不可抗力条款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
31、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确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九条 适用法律条款: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甲方项目所在地方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
32、其它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执 叁 份、乙方执 贰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二条 附件附件一:项目销售指标分解情况附件二:代理佣金的考核指标及计提方式附件三:派驻人员名单附件四:授权委托书附件五:廉洁协议 本页为盖章页甲方: xx 乙方: xx (盖章) (盖章)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邮箱地址: 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附件二(第一类房源:适用苏州中南锦苑、xx、常熟中南锦苑、南京中南世纪雅苑、
33、南京中南锦苑项目):代理佣金的考核指标及计提方式 一、销售佣金考核指标及计提方式1、为促进项目销售,提升项目的年度销售总额,甲乙双方约定在基准代理费率0.55%(基准佣金)的基础上,依据乙方销售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递增补差,具体如下: 代理期乙方销售指标完成率在 30%的代理费率按照0.55%进行计提,并按照本合同标准条款第四条第10款执行; 代理期满乙方销售指标完成率在 30 %X40%的代理费率按照0.55%进行计提; 代理期满乙方销售指标完成率在40%X50%的代理费率按照0.70%进行计提; 代理期满乙方销售指标完成率在50%X60 %的代理费率按照0.90%进行计提; 代理期满乙方销售
34、指标完成率在60%X70 %的代理费率按照1.20%进行计提; 代理期满乙方销售指标完成率在X70 %的代理费率按照1.60%进行计提。注:乙方销售指标完成率=乙方代理期内销售总额/代理期内项目销售指标。(销售总额按已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金额确定)2、 存量房销售佣金计取方式:乙方按基准佣金计取存量房销售佣金,乙方销售人员的存量房销售佣金由甲方负责按案场销售人员销售佣金比例计取并扣除相关税费后代乙方直接支付给销售人员。 二、拓客佣金考核指标及计提方式 代理期间内拓客佣金按套计算,具体标准为2.2万元/套。甲方按照中南房地产联合代理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范制度对乙方的拓客工作进行认定和管理。发
35、生争议的,由甲方房地产集团营销管理中心最终裁决。 三、溢价佣金考核指标及计提方式1、溢价佣金以溢价率进行考核,以甲方房地产集团批准并正式通知的当月可执行政策底价为基准计算,以溢价率的不同给予溢价奖励,具体如下表:溢价率1%以下1%(含)-3%3%(含)-5%5%(含)-8%8%(含)以上溢价提取(溢价部分)0.00%5.00%8.00%12.00%15.00%2、针对销售低于底价的,不给予溢价佣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双倍赔偿,但甲方特别批准的除外;3、因付款方式产生的溢价不再计入溢价佣金核算范围(如某房源一次性折扣92 折,贷款94 折,92 折为执行底价折扣,贷款客户以94 折购房,虽高
36、出底价2个点,但高出部分不计入溢价佣金);4、内部员工不享受溢价佣金;其余(含以房抵款)可享受溢价佣金政策。 四、本附件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房地产集团营销管理中心所有,对附件内容理解存在异议的,以房地产集团营销管理中心最终解释为准。附件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全权代理 项目联合代理合同洽谈、签订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岁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五:廉洁协议廉 洁 协 议甲方: xx 乙方: xx 在
37、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1、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忠廉洁自律。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3、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上一级批准。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
38、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便利。6、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7、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8、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9、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
39、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按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举报联系人:陈威 联系电话:13813772525 ,办公室电话:0513-68702836 ,举报邮箱:ZNKGJUBAO,举报地址:江苏省海门市上海路899号。特大问题举报联系人:监事会主席 陆建忠 联系方式:13773716688(手机),ZNLJZ2009(邮箱)10、本廉洁协议作为销售代理委托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贰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xx 乙方: xx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