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1流程根据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办理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首先要办理质监、安监等相关手续,然后需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需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确定施工企业,履行相关的招投标备案手续或直接发包批准手续;合同已备案;已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手续;需要实行履约担保的已办理履约担保手续;5、已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
2、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通过审查,需要进行抗震设防及重大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也已通过审查;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按规定办理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7、按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提供建设资金审计意见书或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按规定提供第三方资金担保或银行资金保函。申请单位具备上述条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局提出申请,由建设局进行审核。审核批准后将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发证,未予批准的将返回受理窗口通知申请单位并告知原因。2联系人:凌莉 联系电话:528221993承诺时限二、办理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建设性)手续1流程申请单位需提供非建设性占道审批表、执法局审批意见等材料,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将申请资料向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移交,并由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临时围栏许可证,未通过审批的将返回受理窗口通知申请单位并告知原因。2联系人:凌莉 联系电话:528221993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常熟市城市道路临时( ) 申请表 编号: 申请项目批准单位及文号申请单位名 称地 址联系人电 话施工单位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