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水电安装劳务分包合同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工作内容 1.1 劳务分包工作范围:XXX水电安装工种劳务作业。 1.2 开工、完工的时间根据各分包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定,以甲方通知日期为准。 1.3 质量规范:(1)GB502422002 CB50303 2002;(2) GB502432002 1.4 工程质量:乙方工作应当达到或超过甲方与业主或总承包
2、方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二条 管理费、劳务费 2.1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每个单项工程,甲方按向乙方劳务人员支付的人工费总额的7%计管理费,每月随进度款一同按比例支付乙方。管理费含乙方劳务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及安全防护费用及其他各项费用。 2.2 劳务费按固定各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与实际工时计算。 2.2.1各工种劳务的工时单价分别为:电气,贰拾伍元(¥ 25元);民用给排水,叁拾叁元(¥33元);消防、空调水, 贰拾玖元(29元/工日);通风工,贰拾捌元(¥28元)。车库施工按照同档次降低1元/工日。 2.2.2工时取定依据为2003湖北省单位估价表,机械费按2003湖北省单位估价表的70%执行。 2.2.3 劳务费计算公式为:工时工时单价+70%机械费 2.3 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不额外奖励乙方。质量超过约定标准的,结算时每个工时加1元。 2.4 劳务费的支付:甲方每月底支付进度款的70%,工程完工支付到90%,结算完毕后14天内支付到结算额95%,剩余5%留作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14天内予以支付。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除非单项工程的分包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交付具备三通一平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